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02证券简称:北京文化公告编号:2024-2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股票代码00080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晏晶/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
办公地址/
化产业园 C 座
电话57807770、57807781/
电子信箱 yanj@bjc-ent.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717608.76135577226.52-94.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2752136.32-22388315.02-4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36054413.33-23827664.93-51.31%
1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696256.68-105400048.9066.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57-0.0313-46.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57-0.0313-46.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5%-1.47%-1.18%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2605788113.252745351059.70-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18634938.611251387074.93-2.6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7775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富德生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境内非国有法人15.60%111649909.000不适用0
公司-传统青岛海发产业
投资控股有限国有法人6.88%49254419.000不适用0公司
李国平境内自然人4.95%35456812.000不适用0
骆震境外自然人4.92%35225240.000不适用0
林云芳境内自然人4.92%35201833.000不适用0台州铭泰矿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4.92%35200011.000不适用0有限公司
代东云境内自然人4.67%33405700.000不适用0
王晨波境内自然人4.00%28638300.000不适用0
杨三彩境内自然人1.28%9148800.000不适用0
苏维标境内自然人1.27%9094100.00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明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李国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731000.00股外,还通过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2725812.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456812.00股。
2、公司股东代东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47800.00股外,还通过长城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857900.00股,实际合计持(如有)
有33405700.00股。
3、公司股东杨三彩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974500.00股外,还通过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743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
91488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的进展情况
电影《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已于2023年7月20日全国上映,全国各地观众反响热烈,作为一部东方奇幻神话史诗大片,为观众带来了令人震撼的视听效果和极致的神话想象力。该影片荣获第十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金丝路奖”组委会特别奖,第18届长春电影节5项提名及最佳剪辑奖,第36届中国电影金鸡奖9项提名及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摄影奖,中国电影导演之夜2023年度最佳影片等奖项。影片陆续在澳新、北美、英国、东南亚、欧洲、非洲、南盟地区、俄罗斯等海外地区上映,公司携电影主创团队积极参加国际电影节展,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点映、首映活动,电影主创亲临海外首映现场,与观众面对面交流,倾听观众的观影感受,让观众充分感受到真诚与被尊重,一路收获了广大海外观众的支持和喜爱。影片中呈现的传统文化之美、中国古典之美让全世界的观众惊呼赞叹。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动更多以往中国电影相对较少触达的国家和地区的上映工作,希望能让中国传统神话故事被全世界每一个角落的观众看到,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封神三部曲》是以悠久的历史文化作为创作的源头活水,用现代技术手段把传统历史神话呈现在大银幕上,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目前《封神三部曲》系列电影的第二部、
第三部正在后期制作过程中。
(二)关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原子公司北京
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因合同纠纷,起诉世纪伙伴、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请求判令世纪伙伴支付投资款及收益87010000元,资金占用费90252.56元;请求判令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止目前,公司已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进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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