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非公
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21.8393%股权出售给中国第一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二、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重
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三、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四、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
五、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