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张晓涛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符正平、李世辉出席了会议。
一、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审慎提出的,充分考虑公司及股东利益,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我们审阅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中粮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中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为正常的商业业务,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张晓涛、符正平、李世辉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