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
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中国武夷”)
对外披露文件(如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公告文件)及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编制。本报告其他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出投资判断。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福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2024年4月13日,发行人已按时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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