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点内容如下:1、强调“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将这一思想具体落实到国企管理的规章制度中;2、对如何“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做了详尽阐述,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加速改革,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二、分析与判断
意见强调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社会效益,意在“强调地位”并“指引方向”1、本次意见主要涉及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指导方向及改革途径,强调了“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主要思想。意见的推出,意在“强调地位”并“指引方向”。(1)“十二五”期间,政府在文化产业方面已颁布多项政策,包括《“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等。(2)文化产业作为消费升级、跨界转型,国企改革和资本运作重地,近年来成长快速,其中民营类文化企业发展尤为迅猛;而相比之下,国有文化企业在转企改制,并购重组以及社会引导等方面的表现略显平淡。
2、政府仍需将文化产业的改革推向纵深。考虑到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仍不及10%,较美、日等发达国家超20%的比重仍显低下,为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在经济转型中的支柱作用,明确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方向及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意见对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路径作出详细指引,文化产业并购重组潮有望推进
1、关于如何深化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进程,意见主要给出以下指引:(1)从培育领军企业的角度看,鼓励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继而发挥国家队在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战略投资地位;(2)从文化消费价值引导的角度来看,鼓励立足主业发展,形成内容优势和传播优势,加强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3)从股份制改造的角度看,鼓励探索新闻出版,广电等领域的制播分离,转企改制和特殊管理股制度;(4)从资本运作方面看,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出版、发行、影视、演艺集团交叉持股或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突出内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
2、我们认为,结合意见中给出的制度改革及资产整合方向,传媒产业以下投资机会值得关注:(1)跨省级综合性出版传媒集团的组建;(2)以业务转型,跨界融合为基础的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3)文化类国家队拟上市进程加速(例如新华社,中影集团等);(4)横跨影视、演艺、动漫、出版、发行、游戏等领域的集团交叉持股或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
意见的出炉有望刺激传媒板块重新走强,关注具备大股东资源及平台优势的国资个股我们年初曾在新旧媒体融合系列深度之二——《角落里的巨变》中对文化传媒板块国资背景个股进行过系统梳理,建议关注具备优厚大股东资源及平台优势的个股:东方明珠、中体产业、中南传媒、电广传媒、歌华有线,中文传媒、华闻传媒、浙报传媒、华录百纳、皖新传媒。
三、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增速低于预期,国企改革进程受阻,文化产业整合进展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