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盐湖股份公告编号:2024-04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1—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
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股),平均资产总额146.53亿元,年报审计收入2.41亿元。服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本次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成员情况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仲成贵。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1994年1月
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8月开始为盐湖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2—司审计报告有盐湖股份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良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盐湖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盐湖股份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
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盐湖股份公司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独立性: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盐湖股份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年审计情况
2019年-2023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盐湖股份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安排》等规范性文件,对盐湖股份财务报表、承兑汇票管理、关联方及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计报告》,满足盐湖股份公司对外披露需求。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同意。
(二)根据盐湖股份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考核实施细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考核评价,平均得分95.43分,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同时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2024年8月8日《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2024年第5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年限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四)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续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4—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纪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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