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盐湖股份公告编号:2025-02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3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38.21亿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03.98亿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65.66亿元。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一条之“(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之“2.公司现金及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之规定,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的特殊情况包括:“*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同时,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1499184360.49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663116528.387913614646.2415568396475.75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0398457173.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6565564376.6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499184360.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381709216.7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499184360.49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述回购注销总额中不包含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注销
76624634股。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变更用途并注销及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用于注销减资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合计注销141304131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60%。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32876672股减少至5291572541股。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
2024年7月,新修订的《公司法(2023年修订)》正式施行,其中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这一规定允许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为公司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股东回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无疑是公司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机遇。
2024年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办资〔2024〕19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目前,公司已积极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全面评估利用资本公积金补亏的可行性。然而,由于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尚未正式颁布资本公积金补亏的具体操作细则,如会计处理、税务衔接等关键环节仍不明确。为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严格遵循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推进各项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