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7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
园公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李小平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股份3629402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5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人,所持(代表)股份为352216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702%;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1072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
1072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公司董事
陈文胜先生因参加上级单位培训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小平先生代为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1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7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3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2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陈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62580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4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3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晏国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59652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436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4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李世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79047,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3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2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795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3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黄从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79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63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邹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79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3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2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崔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772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1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徐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359653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437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51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朱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35965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43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6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袁帅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2582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66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南昌)律师事务所龚鹏、孙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