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有媒体报道10月27日全国物价局局长会议上提议放开全部药品价格。
现行最高零售价管理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发改委有意放开药品价格确有其事。我国对药价采取最高零售价管理,中央及省级物价部门按权属不同分别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现行最高零售价管理制度施行多年,存在诸多不足:1)药价只降不升,多数廉价药短缺;2)最高零售价处理不好药品价格与质量的问题。探索新的药价管理模式是今年发改委年度工作重点,有意放开药品最高零售价管理确有其事。
低价药采用日用药费用内企业自主定价,新政颁布实施尚待最终落地。发改委药价管理思路变化首先体现在低价药上,4月15日发改委会同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5月8日公布低价药目录,要求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均用药费用内企业自主定价,新政颁布实施后目前全国31个省份先后公布了低价药本省目录和实施方案。
10月27日全国物价局局长会议提议放开全部药品价格,涉及多种不同类型:10月27日全国物价局局长会议提议放开全部药品价格,涉及多种不同类型:1)医保目录内药品;2)血液制品;3)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4)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5)专利药。其中:2)-5)类药品计划2014年底前放开价格;1)类药品具体工作方案11月份报国务院审批,2015年1月起实施。
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放开需多部委协调,诸多细节问题尚不明确。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放开需多部委协调,现行的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发改委及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省级招标部门招标形成实际供货价,企业药品进入医院进行成本加成销售,医保按照药品医保等级分别予以报销,部门地区存在医院二次议价等。发改委放开最高零售价管理后的药价如何与医保报销制度衔接,如何与卫生部门举行的药品招标制度衔接,我国药品质量差异大,发改委对部分药品给予单独定价,单独定价制度如何衔接;我们认为,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放开需要多部委协调,诸多细节问题尚不明确。
发改委取消最高零售价管理,对医保内与非医保产品影响需要区别分析:1)医保目录内药品:取决于配套机制的设计,目前尚难以进行详细分析,核心关注医保承受能力与新机制对于医生处方行为的影响;2)医保目录外药品:此类产品价格不涉及医保,定价机制比较灵活,但销售放量核心关键不在价格,如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在现行药价管理制度价格所受限制原本不大。OTC市场比较市场化,定价机制相对简单,放开最高零售价管理后也会受益。
药价管理制度调整是事关行业全局的大事,需要持续紧密跟踪研究。药价管理制度调整是事关行业全局的大事,由于涉及多个部委,我们倾向认为,政策出台落地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但现行药价管理制度的不足和发改委药价司人事问题,使药价管理制度调整存在非常大必要和可能性。从投资角度,我们倾向于认为,当前供不应求的血制品(华兰生物、天坛生物、博雅生物),部分定价过低、受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的产品(中新药业、天士力、云南白药、桂林三金、千金药业等),品牌OTC企业(江中药业、华润三九等)将显著受益于药价管理制度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