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49680 债券简称:21北新 G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024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因2024年10月26日为非交易日,故提前至前一个交易日)*本息兑付日: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债券摘牌日: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10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支付2023年10月
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确保本
次兑付、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北新 G1
3、债券代码:149680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20%。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1、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27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
1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前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13日更名)。
16、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1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及付息方案本期债券(21 北新 G1,代码:149680)票面利率为 3.20%,每手“21 北新G1”(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2.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32.0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25.6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25.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2.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32.00元。
三、债权登记日、兑付日及摘牌日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0%,本期债券每手兑
付本金为1000.00元,派发利息为32.0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5日
4、本息兑付日:2024年10月28日
5、债券摘牌日:2024年10月28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及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及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2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北新G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和兑息。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和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10月28日摘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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