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证券简称:长江证券公告编号:2024-06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
1议案。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才玖。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603人,代表股份
2860813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19%;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20520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99人,代表股份2655607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2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0813807股,意见如下:
同意:2806541132股
占98.1029%
2反对:53818507股
占1.8812%
弃权:454168股
占0.0159%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2772872股,意见如下:
同意:878500197股
占94.1816%
反对:53818507股
占5.7697%
弃权:454168股
占0.0487%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0813807股,意见如下:
同意:2806525732股
占98.1024%
反对:53837407股
占1.8819%
弃权:450668股
3占0.015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2772872股,意见如下:
同意:878484797股
占94.1799%
反对:53837407股
占5.7718%
弃权:450668股
占0.0483%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0813807股,意见如下:
同意:2805991032股
占98.0837%
反对:54292007股
占1.8978%
弃权:530768股
占0.0186%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2772872股,意见如下:
同意:877950097股
占94.1226%
反对:54292007股
占5.8205%
弃权:530768股
占0.0569%
(四)《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0813807股,意见如下:
同意:2805987032股
占98.0835%
反对:54371707股
占1.9006%
弃权:455068股
占0.0159%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2772872股,意见如下:
同意:877946097股
占94.1222%
5反对:54371707股
占5.8290%
弃权:455068股
占0.0488%
(五)《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0813807股,意见如下:
同意:2857792049股
占99.8944%
反对:2383858股
占0.0833%
弃权:637900股
占0.0223%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2772872股,意见如下:
同意:929751114股
占99.6760%
反对:2383858股
占0.2556%
弃权:637900股
6占0.0684%
(六)《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0813807股,意见如下:
同意:2857454620股
占99.8826%
反对:2865919股
占0.1002%
弃权:493268股
占0.0172%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2772872股,意见如下:
同意:929413685股
占99.6399%
反对:2865919股
占0.3072%
弃权:493268股
占0.05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银科、熊昕出席了本次会议
7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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