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對本公
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本公告所載資料不可直接或間接於美國分發或刊發。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於美國或在未有根據當地證券法例登記或取得資格前作出有關要約、邀請或出售即屬違法之任何其他司法權區要約出售或邀請購買任何證券。本公告所述證券並未及將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登記,亦不得在美國境內發售或出售,惟獲豁免證券法登記規定或毋須遵守證券法登記規定之交易除外。因此,證券僅會根據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作離岸交易發售及出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GF FINANCIAL HOLDINGS BVI LTD.(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發行人」)
380000000美元於2028年到期浮動利率的擔保債券(「債券」)(債券代號:5467)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號:1776;深圳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000776)(「擔保人」)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擔保
1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簿記管理人
廣發證券興業銀行股份中國銀行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工商銀行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亞洲)渣打銀行工銀澳門中國民生銀行股份上海浦東發展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銀行香港分行
民銀資本招商永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香港)建銀國際有限公司農銀國際工銀國際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簿記管理人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浙商銀行股份浦銀國際海通國際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信銀資本中信建投國際星展銀行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Flow Capital 未來資產 華泰國際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滙豐南洋商業銀行招銀國際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銀國際東方匯理銀行東方證券(香港)興證國際中國銀河國際
2發行人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申請批准債券以載於日期為2025年3月6日的與債券相關的發售通函內之僅向專業投資者(定義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37章)發行債務證券之方式上市及買賣。預期債券之上市及買賣批准將2025年3月14日開始生效。
承董事會命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林傳輝董事長中國,廣州
2025年3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發行人的唯一董事為吳德華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擔保人的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林傳輝先生、秦力先生、孫曉燕女士及肖雪生先生;非執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書志先生及郭敬誼先生;獨立非執
行董事梁碩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張闖先生及王大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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