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董事薛建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市场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减轻和降低公司下属企业的融资压力及资金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薛建兰樊燕萍栾华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