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51证券简称:锌业股份公告编号:2024-03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5630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股票代码00075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建平刘采奕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葫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葫办公地址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429-23241210429-2324121
电子信箱 hld_xygf@163.com hld_xygf@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192870089.378537829369.35-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472912.9429749393.215.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1411450.5119807193.598.10%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9860927.01537781026.98-3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50.0211-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50.0211-7.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8%0.99%-0.1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8691136824.888847737249.53-1.77%
2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611852321.883580379408.940.8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6004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例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中冶葫芦岛有色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20.59%3326020260不适用0属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宏跃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12.74%205761316205761316不适用0有限公司
李照先境内自然人0.67%109018000不适用0
刘彦境内自然人0.43%69829000不适用0
狄文境内自然人0.31%50000600不适用0
徐忠阳境内自然人0.29%46086020不适用0
李炎境内自然人0.27%44000000不适用0
刘瑞境内自然人0.25%40816000不适用0
郑通韩境内自然人0.22%34934140不适用0
赵子忠境内自然人0.17%28081000不适用0
#易小余境内自然人0.16%2658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中,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控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上述股东中,#易小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68600股外,还通过信用交有)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90300股,实际合计持有2658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跃北铜”)根据其《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决定,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167687732.14元为基础,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100612639.28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宏跃北铜现金分红款100612639.28元。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将增加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董事长:于恩沅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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