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证券简称:国海证券公告编号:2025-1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1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
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2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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