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亮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王晓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晓亮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情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且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要求。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王晓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