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证券简称:北方铜业公告编号:2024-31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魏迎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3724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5.6560%。其中:
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4957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2.9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766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751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78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8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4014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8.1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766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751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917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11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65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644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720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517%。
2、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贾棣彦、胡萌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