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24-5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分别为:王莉娜、乔乃清、邓启华。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