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24-4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分别为:耿超、谢广军、刘翔宇、郭晓川、周建、刘景伟。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20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耿超、副董事长谢广军、刘翔宇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4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职能,积
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如期完成风险识别、评估、报告工作,完成对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完成风险自查台账,组织完成风险责任书签订、风险量化监测以及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健全稳固风险防控体系,风险应对措施合理有效。2024年上半年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风险可控。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