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599债券简称:21国元02
20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4券(第二期)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
●最后交易日:2024年8月15日
●兑付兑息日:2024年8月16日
●债券摘牌日:2024年8月16日
2021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2021期)募集说明书》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
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支付本金和最后一期的利息.
为确保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3.债券简称:21国元02
4.债券代码:149599
5.发行总额:人民币33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7.存续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8.票面利率:3.18%
1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21年8月16日
12.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本金兑付日:2024年8月1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到期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条款
15.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1国元02”票面利率为3.18%,每手(面值1,000元)本期债券本次付
息金额为人民币31.80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息合计兑付金额为
人民币1.031.80元.
1.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5.44元;
2.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国务
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故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息
金额为人民币元.1,031.80
三、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
2.最后交易日:2024年8月16日
2
3.兑付兑息日:2024年8月16日
4.债券摘牌日:2024年8月16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2024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凡在年
8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兑付的利息和本金,2024年
8月15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兑付的利息和本金.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
2在本次兑付兑息日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
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20税率为利息额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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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
记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币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18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
邮政编码:230022
咨询联系人:桂司文
咨询电话:0551-62207285
传真电话:0551-6264520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咨询联系人:宋颐岚、常唯、王探、刘亦诚、秦晓冬、刘子沛
咨询电话:010-60834031
传真电话:010-60833504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咨询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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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本页无正文,仅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2024债券(第二期)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之盖章页)
国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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