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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1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偿还公司借款、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及其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一年。在1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年利率向其计付借款利息,预计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10%。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新世纪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弘舜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世

纪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禤振生先生、苏声宏先生、陈浪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得到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新世纪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19384674B

8.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

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70%,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实际控制人为杨志

2茂先生。

(二)弘舜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

4.主要办公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58166Y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教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其他计算机制造、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70%,

杨志茂先生持股24%,朱凤廉女士持股6%,实际控制人为杨志茂先生。

(三)关联关系说明

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27.90%股份,弘舜公司为新世纪公司的母公司,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1.新世纪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营业收入74652.10

净利润-51423.20

净资产522004.05

32.弘舜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营业收入87687.59

净利润-54980.21

净资产535583.30

(五)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合计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15亿元借款,公司预计将按照不超过10%的年利率向新世纪公司和

弘舜公司计付借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其综合融资成本,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根据其实际情况而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五、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

司和弘舜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公司

借款、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财务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4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今,公司累计向上述关联人借款3599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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