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京蓝
股票代码:0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甲5号楼一层商业3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甲5号楼一层商业3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目录目录....................................................3
释义....................................................4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章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章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章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信息义务披露人指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59985659股,在上市公本次权益变动指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由5.98%变更为3.88%,已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上市公司/京蓝科技指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杨树蓝天指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甲5号楼一层商业3号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甲5号楼一层商业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树成长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2013-02-05至2033-02-04认缴出资额548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62831205X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经营范围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姓名郭绍增曾用名无国籍中国性别男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职务长期居住地北京
负责人、融通资本董事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否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第二章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鉴于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裁定文书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公开渠道获悉的与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相关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则,在知情范围内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树蓝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707637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5.98%。
2、本次权益变动后:结合上市公司在中登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数据显示,杨树蓝
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07781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系由于司法拍卖引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2024年11月5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155135328股无限流通股,在淘宝阿里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司法拍卖。
2024年11月8日,依据上市公司证券部通知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确认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59985659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至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降至3.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170763781股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部分股份110749669股处于冻结状态。第四章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六章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及有关备查文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电话:010-84728711805
联系人:京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树成长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仅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树成长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13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信息披露义务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
人名称心(有限合伙)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份数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70763781股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5.98%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59985659股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变动比例:2.1%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年11月8日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由司法拍卖引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通过淘宝份变动的时间阿里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
及方式
14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增加上市公司人是否拟于未股份的可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相来12个月内继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是□否■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是□否■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准
15(本页无正文,仅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树成长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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