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24-11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27元/每股),已触发“恒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
22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27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2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5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11.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1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1年7月6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日起由原来的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3、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2年7月7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日起由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
4、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2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27元/每股),已触发“恒逸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不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则“恒逸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事项,需经公司2024
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逸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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