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4—6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34369.16万元货款及利息损失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还将视诉讼的进展情况确定。本次诉讼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将多伦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绿满家”)、内蒙古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达实业”)、重庆喜地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地来商贸”)及毛良
模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得到法院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的法院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2、诉讼机构: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其所在地为福建省厦门市。
二、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起因
2018年4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就部分已逾期合同先行起诉多伦绿满
家、重庆市绿满家实业有限公司、喜地来商贸、毛良模、瑞达实业、重庆市毛氏
—1—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牧牛源牛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案件情况及前期进展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37、2020-15号公告以及相关定期报告。
综合考虑诉讼策略、成本等因素,公司已通过协商谈判、债权申报等方式整体推进逾期款项问题的解决。近日,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多伦绿满家、瑞达实业、喜地来商贸、毛良模。
(二)案件当事人及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中公司的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多伦绿满家立即向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2、请求判令多伦绿满家立即向公司支付公司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案件
受理费、案件处理费等;
3、请求判令瑞达实业、喜地来商贸、毛良模对多伦绿满家前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4、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综上,公司请求判令多伦绿满家返还货款共计34369.16万元,利息损失共计43522.81万元(暂计,应计至全额返还之日止),支付赔偿款、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等共计612.31万元。
三、相关诉讼事项判决情况
截至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5月9日仲裁事项公告后,新增其他诉讼、仲裁合计2826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于前期就本次诉讼所涉债权对多伦绿满家相关未履约的—2—逾期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损失,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还将视诉讼的进展情况确定。本次诉讼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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