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亚太实业公告编号:2024-07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
0102执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所持公司3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280%)将被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采用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执行。
2024年11月26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507900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兰州太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并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本次解除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或第一解除质押股东名称质押股份持股份总股本质押起始日质权人名称大股东及其日期数量(股)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上海浦东发展
投资控股是9921004.490.312019-11-052024-11-28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公司兰州分行注:(1)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921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此部分涉及的质押股份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质押之前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2075800股。
2、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本次解除占其所占公司司法冻解除冻结股东名称第一大股冻结股份持股份总股本冻结起始日结执行日期
东及其一数量(股)比例(%)比例(%)人名称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兰州市城
投资控股是9921004.490.312023-05-082024-11-28关区人民有限公司法院
注:(1)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921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此部分涉及的冻结股份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质押之前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2075800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太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所持质押股份及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未合计占合计占持股已质押股份占已质未质押股质押股东名持股数量累计质押数其所持公司总比例限售和冻押股份份限售和股份称(股)量(股)股份比股本比
(%)结、标记合比例冻结数量比例例(%)例(%)
计数量(股)(%)(股)(%)兰州太华投资
210837006.521975720093.716.111075720054.4500
控股有限公司兰州亚太矿业
321772959.952650000082.368.20265000001005677295100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5326099516.484625720086.8514.313725720080.54567729581.06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情况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股份情况被动减持被动减持被动减持股被动减持股东名称被动减持期间
方式均价(元)数(股)比例(%)兰州太华投资控
竞价交易2024年11月28日-9921000.31股有限公司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经公司查询获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尚未收到与上述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及被动减持的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股东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前后兰州太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表决表决持股表决持股表决股东股份股份股份性质数占权股数占权股名称持股数占总持股数占总总股数总股数
(股)股本(股)股本本比(股本比(股比例比例例(%))例(%))
(%)(%)
合计持有股份220758006.8300.00210837006.5200.00兰州太
华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0758006.8300.00210837006.5200.00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321772959.9500.00321772959.9500.00兰州亚太矿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1772959.9500.00321772959.9500.00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5425309516.7800.005326099516.4800.00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25309516.7800.005326099516.48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2)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情况
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
2024年11月26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507900股股份,减持后广州万顺享有542530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78%)。
2024年11月28日,兰州太华再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992100股股份,本次被动减持导致广州万顺享有的表决权股份减少,进而导致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广州万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表决持股持股表决股股份股东持股数占持股数占股份性质表决权股数份占总表决权股占总名称数总股数总股
(股)股本比数(股)股本
(股)本比(股)本比例(%)比例例(%)例(%)
(%)
合计持有股份00.005425309516.7800.005326099516.48广州万
顺技术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5425309516.7800.005326099516.48有限公
司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及前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
份变动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司法强制执行计划,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致实
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目前,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每日变动名单》;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