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证券简称:国城矿业公告编号:2025-03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029683.1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53298032.51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112579267.4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99535703.96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118562.1239117664.01
回购注销总额(元)--40313980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2579267.4062714397.11185385819.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99535703.96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353298032.51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9236226.1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403139801.0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5173649.6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62376027.16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情形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回购股份和现金分红的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31%,已满足《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且根据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及技改扩建等均对资金有一定的需求。经充分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