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
进、崔会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6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进、崔会强: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的《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进、崔会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3号),你们在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或者公司)2018年年
报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充分了解公司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和市场规模等行业状况及行业产品的平均价格。二是未充分了解重要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主要生产模式的生产过程。三是在连续审计的情况下,未对华讯方舟某一重要产品的采购、销售单价连续多年固定不变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二、控制测试程序存在缺陷
1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测试的底稿显示,南京华讯多家重要客
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远超过最大授信额度,你们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即得出“相关控制得到了执行”的审计结论。
三、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对审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如南京华讯审计底稿显示产品销售的发货流程和收货地址存在异常、
与同一供应商或同一客户同一时间签订大额批量购销合同、大额
资金支付的付款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物流单据送货地址信息不全等。二是未充分获取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审计证据。三是对关键客户、供应商的访谈程序不到位。
你所作为华讯方舟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王进、崔会强作为华讯方舟2018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第1.4条、第2.2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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