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近期,证监会召集多家券商,了解证券经纪业务运营和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并就前期起草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听取意见。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评论:
出台背景:统一监管规则,加强业务约束
现行证券经纪业务监管规则分散,有关文件超过50件,缺乏统一的规章进行集中约束。
从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反映情况来看,证券公司在落实账户实名制、监控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分支机构员工、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外包合作等方面,存在主体责任不清、规则底线不明、措施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办法》的起草旨在提出统一的针对性规范措施,起到防范风险作用。
主要内容:强化分支管理,严控外包管理
《办法》共50条,分为5章,分别为:总则、业务规则、分支机构管理、外包管理、监督管理,核心内容为以下3章:
业务规则:对证券经纪业务的网络营销和服务、佣金管理、账户使用、交易行为监控等20个方面做出了全面规范,划定了底线监管要求;分支机构管理:对证券公司提出了强化分支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合规与风险管理、营业场所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外包管理:针对证券公司委托其他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行为,明确了外包范围、备案管理、事前审核、外包协议、行为规范等要求。
主要影响:提升风控和管理成本,降低交易佣金率1.增加业务成本:
增加经纪业务运营成本。
经纪业务需定期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发现重大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需建立健全客户交易监管机制,设立专门部门动态监控客户的交易行为特征、交易终端定位信息、账户资金进出等情况,防范客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多元化经营需升级至分公司。
如果网点要经营证券经纪以外的业务,需增加相应人员(IT、财务、合规等)配备,把营业部升级为分公司,除分公司外其他分支机构不得从事:承销保荐、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规范外包业务,提升风控和管理成本。
首先,《办法》明确外包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客户营销、客户回访、信息技术等外包服务,但不得将开户、证券交易、托管结算等核心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办理。
其次,建立备案管理机制。证券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应当选择已向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接受其自律管理的机构。
再次,强化外包业务管理责任。合规总监需就外包业务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发现外包机构从事违法行为,需及时报告。
2.放松佣金收费管制:
对存量客户佣金率造成冲击。《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对佣金收取标准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进行公示,同时必须在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中与客户约定具体的服务价格。行业新开户目前已经普遍按照成本底线(0.25‰)定价,公示主要会对存量客户的佣金率造成冲击。
将出现新型经纪业务收费方式。不再强制要求佣金收费必须与交易额挂钩,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等因素,自主与客户约定服务价格。按照资金规模定价、按交易笔数收费,包月、包年等新型收费方式将会出现。
明确佣金监管的“底线性”原则。明确收取的佣金不得明显低于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不得使用“零佣金”、“免费”等语言进行宣传。至于如何确定各类收费方式的底线,“不明显低于”是指何种程度,《办法》并未明确,有待观察执行情况。
风险提示
1.股票市场下跌;2.两融不达预期;3.佣金率大幅下行。
对经纪业务盈利构成负面影响,维持行业“中性”评级2015年证券行业经纪佣金占比收入46.79%,12月末行业净佣金率降至0.456‰,全年降幅25.87%。长期来看《办法》将有利于规范经纪业务并推动通道业务转型,但短期增加管理和风控成本,并加速交易佣金率下滑。
2016年在日均交易额6000亿元,行业佣金率降幅20%,日均两融余额8000亿元假设下测算,2016年证券行业PB2.27倍,ROE只有6.41%。上市大券商平均1.74倍PB,ROE为6.38%,并未低估,维持行业“中性”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