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2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加网络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定期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李小滨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丁振华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史卫进先生、颜廷礼先生、董事胡瀚阳先生以网络的方式参会,其余董事在公司会议室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吴晓亮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成就。
1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通讯表决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制订《董事会通讯表决细则》。
《董事会通讯表决细则》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于2024年8月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2亿元,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以上授信皆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盖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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