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4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此次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