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3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187396.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8598
28.6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09473352.0
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5073090.2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073090.2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1《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实施如下:
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49606899.26元,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盖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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