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公告编号:2024-04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潘帅女士、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51018.40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
1797326176.24元;2024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0768.31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97219130.27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14691151.3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2938747.22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
0.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5596629.09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年内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