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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80证券简称:山推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7144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推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6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71445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

1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20-05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东重工资本字〔2020〕25号)。

5、2020年12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7、2021年1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2020年12月1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6日。

8、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俊伟、盛华分别因工作调动原因及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万股,回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652200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9、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刘健、朱建伦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万股,回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086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7月7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2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2022年7月8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10、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8017200股拟流通上市,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397800股拟回购注销,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注销手续。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本次申请解锁股份授予完成登记之日为2021年1月22日。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3%。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已达到。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查,详见下表: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是否达成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2022年归母扣非净

(1)以2017-2019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

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21.70%,司2022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为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公司层-9.73%,达成;

面业绩(2)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

(2)以2017-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考核目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为数,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标670.85%,同行业平均业绩水

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平为30.01%,达成;

(3)以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3)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复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合增长率为13.06%,达成。

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是否达成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67名激励对象中:

(1)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1)有 57 人考核结果(S)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

为 S≥90,其第二个解锁期的

进行考核,根据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个人的绩效考评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额

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度=1×6517500=6517500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股;有 6 人考核结果(S)为

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 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

90>S≥80,其第二个解锁期的

适用于股权激励考核对象。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将转化为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额百分制,考核得分(S)满分为 100 分。

度=660000×0.8=528000考核评价表股;有 1 人考核结果(S)为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80>S≥70,其第二个解锁期

标准等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

激励对标准系数1.00.80.60

额度=165000×0.6=99000

象个人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股,有 3 人考核结果(S)为 S层面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70,其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绩效考核为不合格(D),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330000×0=0股。

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

(2)第二期未解锁额度由公

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

司于第二期解锁日之后以授者统一回购并注销。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

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和良好(B),则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共计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

528000股。

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3)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20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

(2)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章第二款规定不得参与

中第十三章第二款规定不被禁止参加激励计划的条件。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

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

一是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二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三是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1)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激励计划》约定:以2017-2019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计算过程:

根据《激励计划》中“(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净利润”

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公司本

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利润增加额的计算。”基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数据,剔除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计算如下:

项目序号金额(单位:元)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1253882101.56

加: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215457582.50

加: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32318637.38

调整后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4=1+2+3271658321.44经计算,公司2022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21.70%,不低于15%,且不低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同行业平均增长率(据万得查询得出同行业平均增长率为-9.73%)。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以2017-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计算过程:

根据《激励计划》中“(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净利润”

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

5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公司本

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利润增加额的计算。”基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剔除非公开发行及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计算如下:

单位:元、%项目序号金额

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1.004950061058.64

加: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加权平均)2.007728791.25

加: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

3.001159318.69影响(加权平均)

减:定增对净资产变动的影响(加权平均)4.000.00

用于计算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的加权平均净资产5=1+2+3-44958949168.58

经审计的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6.00253882101.56

加: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7.0015457582.50

加:股权激励递延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8.002318637.38

调整后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母扣非净利润9=6+7+8271658321.44

调整后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55.48经计算,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为670.85%,不低于50%,且不低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同行业平均增长率(据万得查询得出同行业平均增长率为30.01%)。

(3)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以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6918546904.12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

9997834858.99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3.06%,不低于10%。

4、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020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

公司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为64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7144500股,占

6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28.27%,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8%。根据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激励对象2020年获授的已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锁期可继续锁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限制性股票数解锁的限制性股限制性股票

姓名职位/人数(万股)(万股)票数(万股)数(万股)

张民副董事长6622.4421.7821.78

董事1人6622.4421.7821.78

党委委员、副

黄亚军5017.0016.5016.50总经理

党委委员、副

朱来锁4013.6013.2013.20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证券部部长、

袁青4013.6013.2013.20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高管3人13044.2042.9042.90

中层管理人员19人809275.06241.89266.97

业务骨干42人1280429.08394.68422.40

特殊奖励人才2人4013.6013.2013.20

合计67人2325784.38714.45767.25

注1:上述激励对象职务已根据公司最新情况进行更新,其中黄亚军先生、朱来锁先生于2022年12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再在中层管理人员中列示。

注2: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还须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公开承诺。

注3:上表中公司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为64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限制性激励股票

7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

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6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

第二个解锁期已届至,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限

制性股票解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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