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所属各单位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重
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子公司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及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为目标,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2)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
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如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3)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1)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2)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0.5%≤错报<营
1%≤错报总额的0.5%
业收入总额的1%
利润总额的2%≤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的2%
的5%
资产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
错报的0.5%
额的1%所有者权益的
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0.5%≤错报<所
≤错报益的0.5%
有者权益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少兵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