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证券简称:上峰水泥公告编号:2025-01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4月22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将存续期延长1年至
2026年4月22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中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在延长期内,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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