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盈方微公告编号:2024-09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先生因公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韵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合计1393人,代表股份226071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36253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91人,代表股份
189817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第一大股东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0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1%;反对1242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8%;弃权3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9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34%;反对1242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4%;弃权3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51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4%;
反对32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5%;弃权
4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2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5%;反对32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0.7005%;弃权4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402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反对3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弃权
3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7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58%;反对3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745%;弃权3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以上通过。
议案4.00《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1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1%;反对742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9%;弃权6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05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18%;反对742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弃权6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5.00《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7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0%;
反对49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8%;弃权
3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53%;反对49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656%;弃权3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以上通过。
议案6.00《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225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6%;
反对140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8%;弃权
4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95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29%;反对140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043%;弃权4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4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泰元、张大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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