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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09 00:00 查看全文

盈方微 --%

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简称:盈方微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括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八月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将不转让本企业/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企业/本人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本人同意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2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将不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目录

交易各方声明................................................2

一、上市公司声明..............................................2

二、交易对方声明..............................................2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3

目录....................................................4

释义....................................................8

一、普通术语................................................8

二、专业术语...............................................11

重大事项提示...............................................1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13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6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18

五、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以及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8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0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23

重大风险提示...............................................25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5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26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3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30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40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2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44

六、履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以及

相关备案手续的最新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以及对本次交易进程的影响............................................45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46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46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61

一、基本情况...............................................61

二、股本结构...............................................61

三、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62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62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62

4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62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63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63

九、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64

第三节交易对方情况..........................................6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65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86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89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89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90

三、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102

四、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102

五、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及终止原因..102

六、产权及控制关系...........................................104

七、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105

八、诉讼、仲裁及合规经营情况..................................109

九、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110

十、报告期员工情况...........................................147

十一、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149

十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相关会

计处理.................................................150

十三、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说明....................................164

十四、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165

十五、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情况....................................166

十六、其他情况.............................................174

第五节发行股份的情况.......................................176

一、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概况....................................176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176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79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分析............................182

第六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187

一、股权评估情况............................................187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242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

允性的意见...............................................247

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24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49

二、股份认购协议............................................254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257

5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257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60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60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的规定...........................................263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263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63七、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264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265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情形........................................265

十、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65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267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268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268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分析............................273

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288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91

五、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324

六、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352

七、上市公司拟实施维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整合管控的具体安排及

相关措施的有效性............................................358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

分析..................................................369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381

一、标的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381

二、华信科最近两年财务报表....................................384

三、World Style 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 387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财务报表..............................390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93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393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394

第十二节风险因素..........................................40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07

二、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409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413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413

6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413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以及与本次交易关系的说明....................................................41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414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的说明.................................................414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418七、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419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420

九、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安排....................................421

十、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422

十一、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持计划..422

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424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424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428

三、法律顾问意见............................................430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432

一、独立财务顾问............................................432

二、法律顾问..............................................432

三、审计机构..............................................432

四、评估机构..............................................433

第十六节声明与承诺.........................................434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434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436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37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438

五、法律顾问声明............................................439

六、审计机构声明............................................440

七、评估机构声明............................................441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442

一、备查文件目录............................................442

二、备查文件地点............................................442

三、查阅网址..............................................442

附件: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穿透披露情况.................444

一、上海文盛基本情况.........................................444

二、上海文盛穿透披露概况.....................................445

三、上海文盛具体穿透情况.....................................447

7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上海盈方微指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虞芯投资指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瑞嗔指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舜元企管指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证券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及 WORLD STYLE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指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49%股份

深 圳 市 华 信 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及 WORLD STYLE标的公司指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标World Style 指的公司之一

华信科指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之一绍兴华信科指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曾经的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指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联合无线深圳指联合无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春兴无线香港指春兴无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子公司香港华信科指香港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华信科指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春兴精工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钧兴指上海钧兴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文盛指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盛指杭州文盛祥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Xiaomi HK. Limited、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小米通

小米指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田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小米集团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闻泰通讯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上海闻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闻泰

闻泰科技 指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HONGKONG)LIMITED 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丘钛智行致远科技丘钛科技指

有限公司、昆山丘钛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KUNSHAN Q

8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LIMITED 等丘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欧菲光指(曾用名: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等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龙旗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龙旗电子指司等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同兴达指公司深天马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汉深国际指汉深国际有限公司际辉指際輝貿易有限公司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光电科技(汕尾)有限公司、

信利光电指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信利光电仁寿有限公司、信利光电有限公司华星光电指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汇顶科技指Co.Ltd.)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VANCHIP唯捷创芯 指 (TIANJIN) TECHNOLOGY CO.LTD)、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思特威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思特威(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微容电子指广东微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微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宏芯宇指宏芯宇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星电机 指 Samsung Electro-Mechanics(Shenzhen)Co. Ltd新声半导体指深圳新声半导体有限公司

集创北方(香港)有限公司、集创北方(珠海)科技有限公集创北方指

司、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世半导体 指 Nexperia B.V.艾为电子指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伏达半导体指伏达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好达电子指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KDS 指 大真空(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大真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前海国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前海国信电子科技有前海国信 指 限公司、金原贸易有限公司(GOLDLAND TRADINGLIMITED)华勤技术指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指 限公司 49% 股权及 WORLD STYLE TECHNOLOGY

重组/本次重组

HOLDINGS LIMITED 4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预案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9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报告书指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平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

天元/法律顾问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天健/审计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机构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盈方微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于2023年11月22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指购买资产协议》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方微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于2024年5月15日签署的《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指(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方微与舜元企管于2023年11月22日签署的《盈方微电《股份认购协议》指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盈方微与舜元企管于2024年5月15日签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指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协议议》之补充协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 WORLD STYLE

《资产评估报告》指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 WORLD STYLE

《资产评估说明》指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说明》(坤元评报〔2024〕405号)《深圳市华 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及 WORLD STYLE《审计报告》 指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模拟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5号)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指(天健审〔2024〕3513号)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10《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Canalys 指 Canalys(科纳仕),知名调研机构和市场研究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rategies Inc.,知名调研机构和市场研IBS 指究公司报告期指2022年和2023年评估基准日指2023年12月31日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原厂指电子元器件生产商

广义的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产品,包括集成电路芯片和其他电电子元器件指子元器件产品

电子产品部件制造商、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商及电子代工企业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指统称

具有原厂分销授权资质的分销商,通常服务于大中型客户,采分销商指取与上游原厂签订代理协议的方式获得分销授权,与原厂合作紧密,并能获得原厂在信息、技术、供货等方面的直接支持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把一类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阻容感集成电路、IC 指 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封装为一整体,具有电路功能的电子元器件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制造商。它可以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到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客户只需ODM 指

向 ODM 服务商提出产品的功能、性能甚至只需提供产品的构思,ODM 服务商就可以将产品从设想变为现实射频芯片指能够将射频信号和数字信号进行转化的芯片

内嵌指纹识别技术的芯片产品,能够片上实现指纹的图像采集、指纹芯片指

特征提取、特征比对的芯片

电子设备系统中担负起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电源芯片指管理的职责的芯片和器件

利用电能方式存储信息的半导体介质设备,因此也称为半导体存储芯片指存储器

主动件/主动元器件 指 Active Components,能够对通过的电流讯号执行运算、处理的

11电子元件或组件

Passive Components,无需能(电)源,不实施控制并且不要求被动件/被动元器件指任何输入器件就可完成自身功能的电子元件或组件

广义的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分销,包括集成电路芯片和其他电半导体分销指子元器件分销

集成某些特定功能的芯片和基本电路的集合,具有标准接口的模组指电子产品。如蓝牙模块、WiFi模块等System-on-Chip 的缩写,即系统级芯片,是在单个芯片上集成SoC 指多个具有特定功能的集成电路所形成的电子系统

World Semiconductor Trade Statistics 的缩写,世界半导体贸易统WSTS 指计组织

ICCAD 指 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年会

5G 指 第五代移动电话通信标准,也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能够储存电荷,由两个相互靠近的导体,中间夹一层不导电的电容指绝缘介质构成

注:正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此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12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如下: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虞芯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信科

39%股权和World Style 39%股份,拟向上海瑞嗔发行股份购买其持

交易方案简介 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 World Style 10%股份。

上市公司目前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资73304.00万元金金额)

名称华信科49%股权交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易

所属行业 批发业(F51)标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的

一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名称 World Style 49%股份交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易

所属行业 批发业(F51)标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的

二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交易性质√是?否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13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无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华信科与 World Style 均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其中华信科主要负责境内业务,World Style 主要负责境外业务,两者属于同一行业,业务相互协同,密不可分,构成紧密的业务整体。因此,本次交易将华信科与World Style视为同一资产组,将华信科与World Style进行模拟合并,假设该合并自2022年1月1日已完成,且该架构自2022年1月1日已存在并按此架构持续经营。本次评估亦基于上述模拟合并进行。

本次交易,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如下:

评估方评估结果本次拟交易交易价格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增值率法(万元)的权益比例(万元)华信科及

2023.12.31收益法149600.00138.73%49.00%73304.00

World Style

合计--149600.00--73304.00

(三)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交易序号交易标的股份数量对方支付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股)的总对价

虞芯华信科39%股权及

120000.0038344.007275901358344.00

投资 World Style 39%股份

上海华信科10%股权及

2-14960.002838709614960.00

瑞嗔 World Style 10%股份

合计-20000.0053304.0010114610973304.0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简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如下: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盈方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5.27元/股,不低于定定价基准日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11发行价格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月23日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

14易均价的80%101146109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4%(不考虑募发行数量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况)是否设置发行

?是√否价格调整方案

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因上市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

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转让和交易本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安排如下:

募集配套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2亿元资金金额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拟使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项目名称金额(万元)资金金额的比例(%)

募集配套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20000.0090.91资金用途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2000.009.09

及相关税费

合计220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询价发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80%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发行数量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发行的公司股份数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确定,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

是否设置发行?是√否

15价格调整方案

舜元企管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舜元企管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自本次认购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舜元企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

锁定期安排期届满后,舜元企管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同时,在舜元企管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期间,舜元企管将比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舜元企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分销和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其中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主要通过标的公司开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系收购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对标的公司实施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进一步整合,有助于公司夯实对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布局,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依托现有技术和资源,推动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整合,实现战略协同,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性发展。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849287360股,其中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持有公司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虞芯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39%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瑞嗔持有的标的公司

10%股权,同时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亿元。

16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标的资产的作价情况,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序号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原上市公司股东

1舜元企管12402298414.6012402298413.05

2东方证券690000008.12690000007.26

3其他股东65626437677.2765626437669.05

小计849287360100.0084928736089.36本次交易对方

4虞芯投资--727590137.66

5上海瑞嗔--283870962.99

小计--10114610910.64

合计849287360100.00950433469100.00

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以2024年一季报披露的股东信息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50433469股,舜元企管持有公司124022984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3.05%,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公司2023年1月1日完成对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的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3.12.31/2023年

项目

实际数(万元)备考数(万元)变动率(%)

总资产200107.2320010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17.2734423.30826.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0.04550.3751723.98

净资产(元/股)

营业收入346694.99346694.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005.75-3104.9248.30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33854.00

17注:1、由于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实际数及备考数均为负值,变动率计算公式为(备考数-实际数)/实际数的绝对值;

2、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和基本每股收益时已剔除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盈方微境外投资 World Style 尚需履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

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上述批准、注册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批准、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对本次重组的

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就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盈方微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盈方微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盈方微实施本次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就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18“本次交易的方案有利于促进盈方微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盈方微实施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对所持盈方微的股份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2、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出具说明:“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且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5478620股,即减持上限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減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自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所持盈方微的股份(如有)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19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和披露,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按程序报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审核。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见本节“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除现场投票外,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确保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四)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五)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作为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因上市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转让和交易本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

交所的规则办理。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公司预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公司2023年1月1日完成对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的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3.12.31/2023年

项目

实际数(万元)备考数(万元)变动率(%)

总资产200107.2320010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17.2734423.30826.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0.04550.3751723.98资产(元/股)

营业收入346694.99346694.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5.75-3104.9248.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33854.00

注:1、由于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实际数及备考数均为负值,变动率计算公式为(备考数-实际数)/实际数的绝对值;

2、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和基本每股收益时己剔除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由于标的公司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以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可能对生产经营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不排除未来实际经营结果低于预期,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摊薄的情况。

212、上市公司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进一步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紧密围绕推进重组的战略目标,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进一步充分发挥整合效应,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约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3、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控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越权干预盈方微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盈方微的利益。如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控人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越权干预盈方微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盈方微的利益。如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

实履行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未来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方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方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方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报告书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示投资者至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浏览本报告书全文及中

23介机构出具的文件。

2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内部决

策机构审议通过等程序,但本次方案的实施仍需履行包括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盈方微境外投资履行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等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从本报告书披露至最终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本次重组可能因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而发生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公司依据已制订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交易各方也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除此之外,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期间经济及市场环境可能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因素发生实质变化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整合风险

标的公司2020年9月开始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开始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等方面开始对标的公司进行管控,在上市公司的协同25发展下,标的公司产品线不断扩充,经营业绩得到了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拟进一步进行整合,如果双方业务、人员的整合未能达到预期,导致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流失,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运营,进而导致本次重组效果不及预期。

(四)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价格系交易双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友好协商确定。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以2023年

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合计的评估价值为149600.00万元,较基准日账面净资产62665.38万元增值86934.62万元,增值率为138.73%。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本次重组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符、实际经营情况不达收益法评估中预测业绩等情形。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及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投资者预期以及监管部门审核等事项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3.20%,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26(一)经济周期及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半导体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涵盖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工业控制、航空航天、军事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终端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行业周期与经济周期共振,叠加产品创新、技术升级等影响,半导体产业受经济周期影响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更为强烈,弹性也更大。

标的公司所处的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全球化产业,是实现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产品在各地域市场以及各应用领域市场间实现流通发挥有效配置的

重要角色,其经营情况与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上下游产业的经营状况存在强相关性。

根据 WSTS 数据,从 2022 年一季度开始,行业开始进入下行调整周期,在消费类电子需求放缓的影响下,叠加上游产能特别是国内半导体产能持续释放,导致行业供求关系发生反转,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整体呈现下滑趋势。

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2023年下半年在华为、小米等主要智能手机厂商新品的带动下,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呈现回暖趋势,其中第四季度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为8864.8万台,环比增长25.18%,同比增长17.49%。受此影响,2023年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6.48%至28911.50万台。

报告期内,在整个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下,标的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1.13亿元和34.66亿元,营业收入虽然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受行业周期的影

27响,标的公司整体销售毛利率从6.49%同比下滑至4.70%。虽然2023年下半年

消费电子行业出现回暖迹象,标的公司毛利率由2023年上半年4.09%提升至2023年下半年的5.12%,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导致下游终端需求进一步疲软、行业景气度得不到提升,而标的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趋势而未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无法持续在产业链中产生有效价值并获得回报,将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导致出现营业收入停滞或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格局变化风险近年来,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内半导体产业链逐渐完善,同时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优质半导体设计公司,如汇顶科技、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微容电子等。标的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半导体设计公司,通常半导体设计公司具有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主要负责半导体产品的设计与销售,而生产均通过外包方式委托晶圆厂及封测厂完成。

在轻资产运营的特性下,上游供应商对半导体周期性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市场推广的力度相对较弱,需要与半导体分销公司共同导入下游客户并共同承担市场波动及信用风险。在国产化替代的过程中,上游原厂、下游终端用户与半导体分销商共同助力实现了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

若未来市场格局发生变化,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竞争格局趋于稳定,上游供应商直接与客户进行合作,会使得半导体分销环节在半导体销售中的占比出现大幅下降,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境外采购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采购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72.56%和64.38%;以外币结算的销售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69.04%和60.19%,整体占比较高,汇率的波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462.87万元和-97.36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分别为2892.24万元和

725.85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

据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28(四)应收账款净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18764.50万元和106227.6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28%和70.84%。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整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结构良好,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9.86%。虽然标的公司已经制定了合理的坏账计提政策并有效执行,且下游客户大多为国内知名手机品牌商、ODM 厂商以及模组厂商,但应收账款仍有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净额较大的风险存货周转情况是影响半导体分销商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半导体分销商会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及预测情况储备部分库存,通常为1-2个月的销售量,也会针对上游产能情况相应调整库存结构及库存量。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622.36万元和39561.1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94%和26.38%。2023年下半年,下游智能手机市场开始呈现回暖迹象,各大智能手机厂商纷纷推出新机并积极备货,大幅提升了上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需求,标的公司加大了存货的储备,导致2023年底存货价值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由于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处于合理水平。未来如相关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产品更新迭代导致现有存货积压或价格低于可变现净值,则将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9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交易背景

1、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方积极履行承诺的重要举

2020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以现金方式收购了华信科51%股

权及 World Style 51%股份,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8月,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及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分别出具承诺,自2022年8月22日起2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和协助公司推进收购华信科 49%股权及 World Style 49%股份事宜。针对上述承诺,上市公司亦承诺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促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尽早完成。

本次交易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剩余股权,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及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资本市场承诺的重要举措。

2、加强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促进业务协同发展

标的公司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多年,与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龙旗电子、丘钛科技、汇顶科技、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三星电机、微容电

子等行业内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口碑及影响力,并形成了自身的品牌优势。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统计,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全球半导体分销商排名分别位列48名、42名;在2022年、2023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排名“TOP25”中分别排名第 18 位、第 16 位,并在《国际电子商情》2020 年、2021年评选的“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卓越表现奖”中分别获得了“十大最佳中国品牌分销商”、“优秀技术支持分销商”的奖项。标的公司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是上市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布局的重要环节。

30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加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

司的控制,提升公司对业务的控制力及影响力,促进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发展。

3、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前景广阔

电子元器件行业是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及国防安全的高科技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 5G、物联网、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元器件的需求也不断增长,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电子元器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型、规范行业管理以及促进和刺激区域经济发展和下游行业消费的政策及法规。工信部2021年1月印发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计划(2021-2023年)》明确提出“到2023年,优势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业链安全供应水平显著提升,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等重要行业,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实现突破,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总体目标,在关键技术和总体创新上得到突破和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电子元器件企业,进一步巩固我国作为全球电子元器件生产大国的地位,力争销售总额突破2.1万亿。

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旺盛也带动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随着跨端互联技术、AI 大模型技术、卫星通讯等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消费类电子行业正向智能化、高端化、精细化发展,高性能电子元器件市场持续快速成长,电子元器件的单机应用量和价值量大幅提升,市场规模整体持续扩张。

4、中国半导体原厂迅速崛起,本土分销商面临较好的行业发展机遇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下,中国半导体原厂迅速崛起。由于大部分原厂采用 Fabless 的轻资产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设计和销售。而我国电子产业发达,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群体数量庞大,产品方案众多且迭代较快。一方面,对于轻资产运营的原厂来说,建立一定规模的技术服务团队用于服务数量庞大、分布分散的客户的服务策略不具有经济效应,致使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无法及时

31从上游设计原厂获得技术应用所需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下游电子产品更新换

代速度较快,下游制造商的需求呈现多元化、碎片化的特征,使得电子元器件产业链呈现一个金字塔结构,其导致的供需错配带来的市场缺口催生了分销商行业的兴起和发展壮大,同时在分销商的助力下,电子产业上下游才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半导体分销行业在整个产业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在电子元器件领域,约44%的采购份额由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直接向原厂采购,而约56%的电子元器件采购份额依赖于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分销商是上游供给和下游多元化需求匹配的纽带,在为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分担了大部分市场开拓、产品导入和技术支持工作的同时,助力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降低采购成本,在原厂的指导下为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咨询、应用方案建议以及配送、售后等供应链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

自20世纪中期至今,伴随着欧美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的崛起诞生了一批体系成熟的欧美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如艾睿电子、安富利等。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台湾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如大联大、文晔等的发展壮大也与中国台湾强大的电

子产品制造能力密不可分。近年来,在国家对半导体行业的大力扶持下,中国大陆半导体设计公司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根据 ICCAD 的数据,2023 年国内涉及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数量为3451家,在行业下行周期的情况下仍同比增加了

208家。国内半导体设计公司的兴起,使得本土市场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匹配需求日益增长。

虽然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相较于海外头部竞争者存在资金实力不足、库存

产品数量低、信息化水平相对较弱的问题,但在国内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土分销商可通过本地化服务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通过自身技术实力和 IC解决方案提供能力更好地满足国内本土电子产品制造商技术需求复杂多样、品类

多、产量小、分散化的需求,填补海外分销商留下的市场空白,并凭借自身竞争优势迅速成长。除此之外,随着近年来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度不断提升,下游客户对国产芯片以及国产供应链的需求也不断提升,本土分销商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325、资本市场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3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明确提出“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合力度,将优质资产通过并购重组渠道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积极落实相关精神,采取并购重组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有利于公司实现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进一步巩固,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整合协同,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深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后续整合,促进业务发展

2020年9月,公司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后,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业务在原 SOC 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基础上增加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在公司的整合及推动下,标的公司陆续开拓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新声半导体、伏达半导体等国内原厂的产品线,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已向标的公司委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从资金、财务、法务以及业务审批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实现了对标的公司的有效管控。

当前,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公司持续看好国内半导体市场特别是标的公司所处的分销行业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拟进一步收购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继续扩大其在半导体分销领域的影响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整合,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

332、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控股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良好。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322.81万元和346643.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049.75万元和5920.07万元。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公司2023年1月1日完成对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的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均较

交易前有所增加,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将提高公司的核心价值,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

电子元器件分销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3.20%,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影响,公司财务费用逐年上升,分别为2557.32万元和4727.16万元。

为了满足本次交易各方的诉求,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提高本次交易效率,同时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亿元。

本次配套资金若顺利募集并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拟向虞芯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信科39%股权和

World Style 39%股份,拟向上海瑞嗔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World Style 10%股份。同时,公司拟采取询价方式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4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亿元(其中舜元企管拟认购1亿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信科、World Style 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49%股权和 World Style 49%股份。本次交易对方分别为虞芯投资、上海瑞嗔。

2、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以2023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值为149600.0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49%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73304.00万元。

3、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4、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定价基准日前120个定价区间易日易日交易日

交易均价6.866.596.72

交易均价的80%5.495.275.38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3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股价历史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兼顾上市公司、交易对

方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5.27元/股,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发行价格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

5、发行数量及支付方式本次交易,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交易价格-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5.27元/股。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额由交易对方赠送给公司。

按5.27元/股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股份对价以及股份发行数量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交易序号交易标的股份数量对方支付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股)的总对价

虞芯华信科39%股权及

120000.0038344.007275901358344.00

投资 World Style 39%股份

上海华信科10%股权及

2-14960.002838709614960.00

瑞嗔 World Style 10%股份

合计-20000.0053304.0010114610973304.0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基准日前已作出分红决议的除外)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367、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因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转让和交易本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过渡期损益安排

损益归属期间为:从基准日至交割日为计算损益归属的期间,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但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当日),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指交割日的当月月末之日)。

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按其各自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各方认可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

损益归属期间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如果标的公司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的,则相应调减标的资产交易定价。

9、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0、现金支付来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虞芯投资持有的华信科 39%股权及 World Style 39%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及 World Style 10%股份,其中现金对价合计为 2 亿元。本37次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

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方式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采取询价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舜元企管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报价格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

38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除舜元企管以外的具体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其中舜元企管拟认购1亿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额赠送给公司,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确定,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

5、锁定期安排

舜元企管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舜元企管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自本次认购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舜元企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舜元企管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办理;同时,在舜元企管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期间,舜元企管将比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舜元企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9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占比(%)

1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20000.0090.91

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2000.009.09

合计22000.00100.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配套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方式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购买、出售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事项如下:

2023年10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华信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华信科将持有的绍兴华信科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转让对价参考绍兴华信科截至2023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23033937.54元,2023年

10月31日,绍兴华信科完成该次交易的股东变更登记。

40上述交易前,绍兴华信科为华信科全资子公司,且主要从事芯片研发设计以

及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且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故绍兴华信科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属于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其他交易情况,不存在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2、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指标计算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A) 149956.33 62665.38 346643.03

标的公司 49%股权(B) 73478.60 30706.04 169855.08

绍兴华信科 100%股权(C) 5162.86 2279.28 4916.15

标的资产交易金额(D) 73304.00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B+C 和 D

孰高值(E=Max[B+CD]); 78641.46 73304.00 174771.23

营业收入:E=B+C

上市公司(F) 200107.23 3717.27 346694.99占比(G=E/F) 39.30% 1971.99% 50.41%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50%且金额大≥50%且金额大

≥50%产重组标准于5000万元于5000万元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是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2023年1-10月绍兴华信科属于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此绍兴华信科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已在标的公司当期财务数据中体现,由于占比较小,且不影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结果,不作剔除处理;绍兴华信科纳入累积计算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为2023年12月31日经审定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为2023年营业收入;

3、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取自公司2023年年报,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完成后,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虞芯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7275901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6%。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虞芯投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拟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舜元企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240229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持有公司1240229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舜元企管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分销和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其中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主要通过标的公司开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系收购标的公司的剩余49%股权,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

42本次交易有利于对标的公司实施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进一步整合,有

助于公司夯实对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布局,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依托现有技术和资源,推动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整合,实现战略协同,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性发展。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849287360股,其中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持有公司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虞芯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39%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瑞嗔持有的标的公司

10%股权,同时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亿元。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标的资产的作价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

序号股东名称(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原上市公司股东

1舜元企管12402298414.6012402298413.05

2东方证券690000008.12690000007.26

3其他股东65626437677.2765626437669.05

小计849287360100.0084928736089.36本次交易对方

4虞芯投资--727590137.66

5上海瑞嗔--283870962.99

小计--10114610910.64

合计849287360100.00950433469100.00

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以2024年一季报披露的股东信息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50433469股,舜元企管持有公司124022984股,占本次交易

43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3.05%,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公司2023年1月1日完成对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的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3.12.31/2023年

项目

实际数(万元)备考数(万元)变动率(%)

总资产200107.23200107.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717.2734423.30826.04

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0.04550.3751723.98

每股净资产(元/股)

营业收入346694.99346694.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6005.75-3104.9248.30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33854.00

注:1、由于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实际数及备考数均为负值,变动率计算公式为(备考数-实际数)/实际数的绝对值;

2、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和基本每股收益时己剔除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盈方微境外投资 World Style 尚需履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

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上述批准、注册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批准、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4六、履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以及

相关备案手续的最新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以及对本次交易进程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的规定,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其中,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及相关规定,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外,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盈方微需就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境外投资 World Style 向主管发改部门及商务部门办理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不是本次交易的前置程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4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行并联审批》规定:“不再将发改委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商务部实施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核准、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三项审批事项,作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并联式审批。其中,关于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两项行政许可的并联审批,立即实施。”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该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完成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 World Style 股份过户到上市公司名下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程序不属于本次交易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前置程序,但属于本次交易中 WorldStyle 股份过户实施的前提条件。

45(三)相关备案手续的最新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以及对本次交易进程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在准备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的申请材料。在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预计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境外投资 World Style 需在完成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程序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标的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重组,交易各方及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46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2、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

本次重大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资料真实性、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准确性和完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董事、

整性的承诺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监事、高级管理

函4、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人员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公

上市公司第一司在本次重大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大股东漏,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47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盈方微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盈方微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人在

本次重大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第一2、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大股东的实际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盈方微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控制人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盈方微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交易标的(华信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科 、 World 2、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Style)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虞芯1、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投资、上海瑞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嗔)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48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2、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将不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六条所列情形,即本人/本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人/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人/本公司承诺,并将促使本人/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上市公司、上市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关于合法合

公司董事、监2、本人/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十二规及诚信情

事、高级管理人条所列情形,即本人/本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况的承诺函

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人/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人/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3、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况、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9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5、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6、除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的〔2019〕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

有关要求公开披露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情况。

7、除上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的〔2019〕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交所于2021年2月10日出

具的《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与纪律处分的决定》、湖北证监局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鄂

证监公司字〔2022〕74号监管关注函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或被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

8、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

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六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上市公司第一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十二条所列

大股东情形,即本公司、本公司关联企业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除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的〔2019〕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

50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近五年内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六条所列情形,

即本人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人承诺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十二条所列情

上市公司第一形,即本人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人作出行政处罚大股东的实际或者司法机关对本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控制人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以来严格遵守我国工商、税务、土地、环保、知识产权、劳动用工、进出口、外汇、境外

投资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本公司及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3、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任何纠纷。

交易标的(华信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科 、 World交易监管(2023)》第六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Style)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51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5、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十

二条所列情形,即本公司、本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公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企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伙

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及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2023)》第六条所列情形,即本企业、本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管理层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本企业承诺,并将促使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管理层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交易对方(虞芯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投资、上海瑞3、本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第十二条所列

嗔)情形,即本企业、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管理层人员不涉及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亦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对本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本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管理层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关于无减持上市公司董事、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所持盈方微的股份(如有)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计划的承诺监事、高级管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52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函人员

上市公司第一舜元企管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对所持盈方微的股份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大股东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东方证券承诺: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且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披

露《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5478620股,即减持上限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持股5%以上股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上东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減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自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1、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为依据注册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根据注册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算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深圳华信科或 World Style 的任何接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本企业已经依法对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 履行出资义务,且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出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深圳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合法存续的情况。

关于标的资交易对方(虞芯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 不存在出资瑕疵,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深圳华信科及 World

产权属的承投资、上海瑞

Style 的历次股权/股份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历次股权/股份变动诺函嗔)

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本企业合法拥有可对抗第三人的深圳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各 39%/10%的股权/股份,股权/股份权属清晰,本企业有权将所持深圳华信科和World Style 的股权/股份按《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进行处置。

3、在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内,本企业承诺不存在且保证不就本企业所持深圳华信科及 World

53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Style 的股权/股份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相关股权/股份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4、就本次交易,深圳华信科及World Style 不存在限制交易的任何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

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任何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第一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承诺:

大股东及其实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不会越权干预盈方微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盈方微的利益。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际控制人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保证公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司填补被摊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薄即期回报4、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董事

措施切实履5、承诺如未来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和高级管理人行的承诺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方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方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方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本次重组完成日后,本企业基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购买资产交易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

对方(虞芯投的规则办理;定期的承诺资、上海瑞嗔)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在上海瑞嗔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中本人通过上海瑞嗔认购的

54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对方实际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若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人(徐非)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其他上海瑞嗔上层权益持有

人(上海悦嗔、予澄管理有限

在上海瑞嗔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公司/企业不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瑞嗔出资额公司、 Yuchen等方式间接转让本次交易中上海瑞嗔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Holding

Limited 、

YuchenLimited)

舜元企管:

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企业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自本次认购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制;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认购配套募集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同资金交易对方时,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期间,本企业将比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4、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关于避免同上市公司第一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承诺:

业竞争的承大股东及其实1、本公司/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55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诺函际控制人2、本公司/本人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承诺: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第一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大股东及其实

3、本公司/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

际控制人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

关于减少和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规范关联交责任。

易的承诺虞芯投资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完成后持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上市公司5%

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上股份的交

3、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

易对方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4、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承诺:

关于保持上上市公司第一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对盈方微实施市公司独立大股东及其实

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盈方微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性的承诺函际控制人

业务方面的独立,并具体承诺如下:

56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承诺方及其关联方。

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3、保证承诺方及其关联方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承诺方及其关联

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承诺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承诺方及关联方本次重组前没有、重组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方及其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方控制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正常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交易完成后持虞芯投资承诺:

57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有上市公司5%1、本企业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保持独立;

以上股份的交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

易对方3、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4、本次重组不会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带来不利影响。本次重组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将充分发挥股东的积极作用,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

6、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企业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上

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及时、足额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舜元企管承诺:

1、本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

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3、本公司自愿、真实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认购募集配套

4、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财

资金交易对方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关于认购资

如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金来源的承

本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除接受关联方陈炎表和/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诺

供的资金支持外,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如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舜元企管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舜元企管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除接受关联方陈炎表和/或其控制的其他

认购募集配套

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外,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资金交易对方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陈

2、若舜元企管本次认购存在资金差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为舜元企管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其足额认购上市

炎表)

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且提供资金支持的资金将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和/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所得,

58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其他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虞芯投资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企业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以上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最终出资

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参与上市

公司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

本企业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本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瑞嗔承诺:

关于与相关交易对方、认购

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第一

方不存在关配套募集资金

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参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联关系的承交易对方及其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本企业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诺函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上海

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

2、本企业/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第一 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华信科、World Style 承诺:

关于不存在

大股东及其实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交易的

际控制人、标的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承诺公司造成的损失。

59承诺事项承诺主体承诺的主要内容

虞芯投资、上海瑞嗔承诺:

购买资产交易1、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对方2、本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0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盈方微

股票代码 000670.SZ

成立日期1993.2.22法定代表人史浩樑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282号津谷大厦1102、1103室注册资本849287360元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数据收集、分析与数据服务;数据管理软件产

品以及数据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经营范围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活动(不含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联系电话86-21-58853066

传真86-21-58853100

电子邮箱 infotm@infotm.com

网址 www.infotm.com

二、股本结构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49287360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舜元企管12402298414.60

2东方证券690000008.12

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0934003.43

4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2304001.44

5张冰81404000.96

6王国军80000000.94

7徐非80000000.94

8史浩樑50000000.59

61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9陈森元44656000.53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4942640.41

合计27144704831.96

数据来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舜元企管,未发生过变更。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参见本节“二、股本结构”。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电子元器件分销。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业务现阶段主要产品为影像类 SoC 芯片,应用于智能家居、视频监控、运动相机、消费级无人机、教育机器人等领域,并根据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硬件设计和软件应用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

子公司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代理多家国内外知名的原厂产品,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电源芯片、存储芯片、被动元器件、综合类元器件等。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智能手机、网络通讯设备、智能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

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多年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与多家大型知名供应商、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如汇顶科技、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三星电机、微容电子等知名供应商;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龙旗

电子、丘钛科技等知名客户。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统计,标的公司在2022

62年、2023年全球半导体分销商排名分别位列48名、42名;在2022年、2023年

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排名“TOP25”中分别排名第18位、第 16位。2022年以来,面对宏观环境和半导体行业波动的复杂局面,公司新开拓了一批优质产品线,取得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新声半导体、安世半导体等原厂的代理权,丰富并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为分销业务增长贡献了新的增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20232022.12.31/20222021.12.31/2021

项目年年年

资产总计200107.23197742.36151433.83

负债合计166485.16162968.45127971.30

股东权益33622.0734773.912346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17.278234.433273.95

营业收入346694.99312420.42289002.79

营业利润-2076.069409.138486.45

利润总额-2057.349379.748467.09

净利润-3104.986414.825582.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5.751490.47323.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1830.0040

资产负债率(%)83.2082.4184.51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年度报告,已经天健审计。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63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九、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2023年6月27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73号)。

因公司就相关财务费用确认和前期成本转回事项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

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减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9232.87元、

3848054.79元、5338968.49元、8463416.58元,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其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64第三节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虞芯投资持有的华信科 39%股权和 World

Style 39%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 WorldStyle 1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一)虞芯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虞芯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5.29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 e 游小镇门户客厅 4 号楼 109 办公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1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MA2D9FRN2T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经营范围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0年5月,虞芯投资成立

2020年5月28日,上海星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良投资”)、浙江信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信龙”)、刘国扬、上海文盛共同签署《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决定出资设立虞芯投资,并由星良投资、刘国扬担任普通合伙人。

2020年5月29日,虞芯投资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65虞芯投资设立时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星良投资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刘国扬普通合伙人100.000.20

3上海文盛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合计50000.00100.00

(2)2020年9月,出资份额转让

2020年9月15日,虞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浙江信龙将其所持15.00%出资份额转让给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资本”);同意浙江信龙将其持有的15.00%出资份额转让给绍兴市上虞杭州湾

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建设”);同意浙江信龙将其持有的9.80%

出资份额转让给绍兴琰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琰仲”);

同意刘国扬将其持有的0.20%出资份额转让给绍兴琰仲并退伙;绍兴琰仲成为普

通合伙人,上虞资本和上虞建设成为有限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刘国扬退伙。上述相关方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入伙协议》及《合伙协议》等。

2020年10月19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

转让完成后,虞芯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占比(%)(万元)

1星良投资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绍兴琰仲普通合伙人5000.0010.00

3上海文盛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5000.0010.00

5上虞资本有限合伙人7500.0015.00

6上虞建设有限合伙人7500.0015.00

合计50000.00100.00

(3)2023年7月,出资份额转让

2023年7月17日,虞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上虞资本将其持有

的虞芯投资7500万元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15%)作价82434246.57元转让给浙江信龙;上虞建设将其持有的虞芯投资7500万元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

15%)作价82480767.12元转让给浙江信龙。

662023年7月19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转

让完成后,虞芯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星良投资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绍兴琰仲普通合伙人5000.0010.00

3上海文盛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20000.0040.00

合计50000.00100.00

根据上虞资本、上虞建设以及浙江信龙的确认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转让资金已足额给付,资产份额已交割,不存在代持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上虞资本、上虞建设与浙江信龙系按照投资成本加上一定利率的利息确定的转让价格。

虞芯投资除投资了标的公司外,还对外投资了烟台海策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芯绣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且上虞资本、上虞建设转让虞芯投资份额时,本次交易尚未启动,因此,上虞资本、上虞建设转让虞芯投资份额的价格与本次交易对价并不完全可比。即使与本次交易对价进行对比,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4.96亿元,虞芯投资持有标的公司39%的股权/股份,对应虞芯投资15%份额的价格为8751.6万元,与上虞资本、上虞建设转让虞芯投资份额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上虞资本、上虞建设上述转让虞芯投资份额的价格公允,不构成利益输送。

(4)2023年8月,出资份额转让

2023年8月22日,虞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星良投资将其持有

的虞芯投资100万元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0.2%)作价100万元转让给海南琰

伯并退伙,海南琰伯成为普通合伙人。上述相关方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入伙协议》及《合伙协议》等。

2023年8月22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转

让完成后,虞芯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海南琰伯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绍兴琰仲普通合伙人5000.0010.00

3上海文盛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67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20000.0040.00

合计50000.00100.00

根据星良投资、海南琰伯的确认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转让资金已足额给付,资产份额已交割,不存在代持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星良投资与海南琰伯系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鉴于虞芯投资除投资了标的公司外,还对外投资了其他企业,且星良投资转让虞芯投资份额时,本次交易尚未启动,因此,星良投资转让虞芯投资份额的价格与本次交易对价并不完全可比。根据虞芯投资的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6月底,虞芯投资实收资本为46800万元,净资产为

46108.2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0.99元。星良投资与海南琰伯经协商确定转让

单价为1元,与每股净资产接近,价格公允,不构成利益输送。

(5)2024年1月,出资份额转让

2024年1月3日,虞芯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上海文盛将其持有的49.80%出资份额转让给杭州文盛并退伙。上述相关方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入伙协议》及《合伙协议》等。

2024年1月3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转

让完成后,虞芯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海南琰伯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绍兴琰仲普通合伙人5000.0010.00

3杭州文盛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20000.0040.00

合计50000.00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

(1)虞芯投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虞芯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68如上图所示,虞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海南琰伯、绍兴琰仲,海南琰伯以

及绍兴琰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刘国扬,其中海南琰伯为虞芯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国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虞芯投资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根据《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

*虞芯投资设立的目的是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投资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获取投资收益。虞芯投资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投委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合伙协议或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审议批准有限合伙人需要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的要求。

*投委会的组成: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各委派一名委员,

第三名委员由杭州文盛委派。投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绍兴琰仲委派,投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主任对合伙企业投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决议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投委会的议事规则:投委会会议表决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否决。投委会投资议案须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方可

69通过。未经投委会以书面形式作出决议的,任何合伙人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进

行任何投资行为。

根据绍兴琰仲、海南琰伯以及杭州文盛出具的确认函,上述投委会的议事规则中提及的“投资议案”系指投委会职权范围中的“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该事项所涉议案须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方可通过。除该事项以外,投委会的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包括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协议、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本协议或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审议批准有限合伙人需要转让其持有的

合伙份额的要求等,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即可通过。截至确认函出具日,虞芯投资的投委会成员为刘国扬(海南琰伯委派)、钱辰瀚(绍兴琰仲委派)

以及傅松苗(杭州文盛委派),其中刘国扬为投委会主任。

杭州文盛作为持有虞芯投资出资比例最高的合伙人,其向投委会委派代表,虞芯投资的投资议案须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方可通过,该等安排系杭州文盛规避投资风险的考虑;刘国扬通过其控制的绍兴琰仲、海南琰伯在投委会层

面享有委派2名代表的权利且实际已委派2名代表,占全体委员人数的2/3,对投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具有重大影响,认定刘国扬为虞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4、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虞芯投资的《合伙协议》,海南琰伯、绍兴琰仲为虞芯投资普通合伙人,海南琰伯同时为虞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南琰伯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12.2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11区21-11-86号

主要办公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西区22-01-302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刘国扬代表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A96U4P8870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绍兴琰仲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绍兴琰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6.30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 e 游小镇门户客厅 4 号楼 109-1 办公注册地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12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威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MA2JPE8G4C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

(1)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虞芯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占比序号合伙人性质(万元)(%)

1海南琰伯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绍兴琰仲普通合伙人5000.0010.00

3杭州文盛有限合伙人24900.0049.80

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20000.0040.00

合计50000.00100.00

(2)穿透情况虞芯投资穿透披露至自然人或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其中,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应当同时满足:(1)成立时间及取得权益日期早于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即2023年5月8日);(2)除持有标的公司外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虞芯投资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为7人,具体如下:

71穿透后人数

序合伙人名取得权益日合伙人性质成立日期(扣除重复穿透说明号称期

主体)

2021.12.

1海南琰伯普通合伙人2023.8.222已穿透至自然人

2

已穿透至自然

2020.6.3人,其中,刘国

2绍兴琰仲普通合伙人2020.10.190

0扬系重复股东,

因此未计数已穿透至自然人

2017.4.1

3杭州文盛有限合伙人2024.1.32或非专为本次交

9

易设立的主体已穿透至自然人

2020.5.29、

4浙江信龙有限合伙人1999.4.13或非专为本次交

2023.7.19

易设立的主体合计7

*海南琰伯

海南琰伯取得虞芯投资权益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穿透至自然人后人数为2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层级各层权益持有者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计算人数

11刘国扬—1

22钱辰瀚—1

*绍兴琰仲

绍兴琰仲除虞芯投资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穿透至自然人后人数为1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层级各层权益持有者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计算人数

11上海威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穿透计算

21-1刘国扬—1

32刘国扬—重复

*杭州文盛

杭州文盛取得虞芯投资权益的时间为2024年1月3日,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穿透至自然人或非专为本次交易成立的法人后人数为2人,具体情况如下:

72是否专为本次交易

序号出资层级各层权益持有者穿透计算人数设立

11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否1

22诸暨市诚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计算

32-1边志远—1

上表中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9日,取得杭州文盛权益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除间接持有虞芯投资份额外,直接或间接对外投资了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美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康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家企业,系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无需穿透计算。

*浙江信龙

浙江信龙取得虞芯投资权益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2023年7月19日,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穿透至自然人或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后人数为3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层级各层权益持有者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计算人数

11丰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否1

22祝信标—1

33汪伟英—1

上表中丰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日,取得浙江信龙权益的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除间接持有虞芯投资份额外,直接或间接对外投资了无锡郦珑娱乐有限公司、上海宏功置业有限公司、无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

等多家企业,系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无需穿透计算。

如上所述,虞芯投资逐层穿透至自然人或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后,其穿透计算后总人数为7人,不存在超200人的情形,符合《证券法》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的相关规定。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股权外,虞芯投资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73持股比例注册资本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烟台海策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198.828450.00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经济贸易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

芯绣咨询管理(上海)有298.042295.00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限公司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虞芯投资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额57597.6651603.42

负债总额8389.655450.00

净资产49208.0146153.42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45.19-34.70

净利润-145.41-34.70

注:财务数据经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9、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虞芯投资系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LL474。

10、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虞芯投资。现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五条的规定,将虞芯投资穿透披露至自然人或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

其中,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应当同时满足:(1)成立时间及取得权益日期早于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即2023年5月8日);(2)除持有标

74的资产外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具体穿透情况如下:

出资层是否专为本各层权益持有人成立时间取得权益时间级次交易设立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1是2021.12.22023.8.22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琰伯”)

1-1刘国扬——2021.12.2

1-2钱辰瀚——2021.12.2绍兴琰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是2020.6.302020.10.19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琰仲”)

2020.6.30、

2-1刘国扬——

2020.12.2

2020.6.30、

2-2上海威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2016.5.19

2020.12.2

2-2-1刘国扬——2016.5.19

杭州文盛祥文资产管理有限公

3是2017.4.192024.1.3司(以下简称“杭州文盛”)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3-1否2006.9.292017.4.19

3-2诸暨市诚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7.10.232024.4.30

3-2-1边志远——2017.10.23浙江信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2020.5.29、

4是1999.4.1称“浙江信龙”)2023.7.19

4-1丰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否2005.8.12009.9.14

4-2祝信标——1999.4.1

1999.4.1、

4-3汪伟英——

2003.6.9

注1: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但谨慎起见,根据公开信息将其进行了穿透披露,具体见附件。

2:丰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其股权结构为祝信标持股80%,

汪伟英持股20%。

根据上表所示虞芯投资上层权益持有人的确认,虞芯投资的合伙人、最终出资人的出资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与虞芯投资以外的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虞芯投资及其全体合伙人的确认,截至确认函出具日,虞芯投资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内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等类似变动安排。

7511、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

协议安排

根据虞芯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其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安排如下:

(1)利润分配

投资期限届满或满足《合伙协议》本条款约定的分配条件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将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包括现金及非现金资产)在3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

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项目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

*其次,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使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在该项目中的基金实缴出资额;

*如有余额,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20%:80%分配。有限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2)亏损承担

对于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原则上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3)合伙事务的执行(含表决权行使)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拥有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在其权限内为执行

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善意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明知该等行为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第三人除外。

76*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以合伙企业之名义,本着勤勉尽责的善良管理人职责,

出于维护或实现合伙企业或合伙人利益之目的,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为合伙企业缔结及达成合同、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管理及处置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

虞芯投资的合伙协议中未将合伙人区分为优先级、劣后级等不同种类,未约定对某种种类的合伙人固定收益进行兜底、承诺回购、差额补足等,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杠杆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4)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投委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合伙协议或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审议批准有限合伙人需要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的要求。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各委派一名委员,第三名委员由杭州文盛委派。投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绍兴琰仲委派,投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主任对合伙企业投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决议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投委会的议事规则:投委会会议表决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委员一人一票;

表决意见为同意、否决。投委会投资议案须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未经投委会以书面形式作出决议的,任何合伙人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进行任何投资行为。

12、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

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于2023年11月9日停牌,2023年11月23日复牌公告重组预案,上市公司停牌前6个月内及停牌期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11月23日),虞芯投资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

77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7月,出资份额转让、合伙人退伙

2023年7月17日,虞芯投资有限合伙人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和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的7500万元出资额合计

1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有限合伙人浙江信龙。转让完成后,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退伙,本次变动不涉及新合伙人入伙及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

(2)2023年8月,出资份额转让、普通合伙人退伙、新合伙人入伙成为普通合伙人

2023年8月22日,虞芯投资普通合伙人星良投资将其持有的100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新合伙人海南琰伯。转让完成后,星良投资退伙,海南琰伯入伙成为普通合伙人。

13、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虞芯投资为2020年5月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最新合伙协议,其经营期限为长期。虞芯投资的存续期长于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

虞芯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亦不存在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虞芯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系于2020年9月取得,且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因此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虞芯投资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本次重组完成日后,本企业基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

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

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78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同意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虞芯投资上述锁定期安排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上海瑞嗔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瑞嗔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3.11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81号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大厦 C1603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徐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8WY7P

一般项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经营范围部件、半导体设备及其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6年3月,上海瑞嗔前身上海瑞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

2016年2月24日,王胜起、陈维丽签署合伙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出资设立

上海瑞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橙”)。其中,王胜起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陈维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

2016年3月11日,上海瑞橙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上海瑞橙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791王胜起普通合伙人500.005.88

2陈维丽有限合伙人8000.0094.12

合计8500.00100.00

(2)2016年4月,上海瑞橙合伙人变更

2016年3月16日,上海瑞橙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王胜起、陈维丽退出

合伙企业;同意上海品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翱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上

海瑞橙合伙人,其中上海品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上海翱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0万元。同日,上述各方签署《入伙协议》及《合伙协议》等。

2016年4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上海瑞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上海品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5.88

2上海翱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94.12

合计8500.00100.00

(3)2020年3月,上海瑞橙更名为上海瑞嗔,合伙人变更并减资

2020年3月26日,上海瑞橙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上海品起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上海翱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徐非、上海艺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艺饶”)成为合伙人,其中徐非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0万元,上海艺饶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80万元;同意合伙企业名称由上海瑞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为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为1000万元。

2020年3月3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上海瑞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徐非普通合伙人20.002.00

2上海艺饶有限合伙人980.0098.00

合计1000.00100.00

80(4)2024年5月,有限合伙企业增资,新增合伙人

2024年5月7日,上海瑞嗔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新增上海悦嗔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悦嗔”)为有限合伙人;新增出

资额9.90万元由上海悦嗔全额认缴。

2024年5月9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上海瑞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徐非普通合伙人20.001.98

2上海艺饶有限合伙人980.0097.04

3上海悦嗔有限合伙人9.900.98

合计1009.90100.00

上海悦嗔系徐非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企业,上海悦嗔入伙前后,上海瑞嗔均为徐非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合伙企业。因此,上海悦嗔入伙实质系在不改变徐非直接和间接持有上海瑞嗔100%股权的前提下进行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

根据上海悦嗔出具的确认函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其认缴上海瑞嗔出资额已交割,不存在代持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上海悦嗔认缴出资额的价格与本次交易对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不构成利益输送。

(5)2024年5月,有限合伙企业减资,合伙人退伙

2024年5月24日,上海瑞嗔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总出资额减少999.90

万元至10万元。其中徐非出资额减少19.90万元至0.1万元;上海艺饶出资额减少980万元至0万元并退出合伙企业。

2024年5月29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上海瑞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徐非普通合伙人0.101.00

2上海悦嗔有限合伙人9.9099.00

合计10.00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瑞嗔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814、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瑞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非,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非,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中兴通讯研发工程师、市场经理、成本总监;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长;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华信科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科通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春兴精工副总经理。现任华信科董事、总经理、World Style 总经理、联合无线深圳总经理。

5、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及穿透锁定安排

(1)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瑞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占比(%)

1徐非普通合伙人0.101.00

2上海悦嗔有限合伙人9.9099.00

82合计10.00100.00

(2)穿透情况

上海瑞嗔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为1人,具体情况如下:

穿透后人数合伙人姓名取得权益序号合伙人性质成立日期(扣除重复穿透说明或名称日期

主体)

2020.3.3

1徐非普通合伙人/1已穿透至自然人

已穿透至自然人徐非,

2024.4.2

2上海悦嗔有限合伙人2024.5.90系重复主体,因此未计

合计1/

上海悦嗔成立于2024年4月22日,取得上海瑞嗔权益时间为2024年5月9日,除上海瑞嗔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

其穿透至自然人后人数为1人,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层序号各层权益持有人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穿透计算人数级

11予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计算

2 1-1 Yuchen Holding Limited 是 穿透计算

3 1-1-1 Yuchen Limited 是 穿透计算

41-1-1-1徐非—1

52徐非—重复

如上所述,上海瑞嗔逐层穿透至自然人后,其穿透计算后总人数为1人,不存在超200人的情形,符合《证券法》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的相关规定。

(3)穿透锁定安排

基于谨慎性原则并参考市场案例,本报告书中,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重新定义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成立时间及取得权益日期早于本

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即2023年5月8日);(2)除持有标的资产外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上海瑞嗔于2016年3月11日设立,于2020年4月、2020年5月取得标的公司权益,除持有标的资产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自本次重组申报后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瑞嗔在不改变徐非直

83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的前提下在上层权益层面进行了内部股权结构调整。

内部股权结构调整后,上海瑞嗔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均已进行了穿透锁定安排,具体如下:

是否专为本次交出资层级各层权益持有人锁定安排易设立上海悦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1是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业(有限合伙)

1-1予澄管理有限公司是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

1-1-1 Yuchen Holding Limited 是 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

1-1-1-1 Yuchen Limited 是 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

1-1-1-1-1徐非/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

1-2徐非/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

2徐非/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

上海瑞嗔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本次重组完成日后,本企业基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

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

期届满后,本企业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同意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上层权益持有人上海悦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澄管理有限公司、Yuchen Holding Limited、Yuchen Limited 以及徐非均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载明在上海瑞嗔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瑞嗔出资额等方式间接转让本次交易中上海瑞嗔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84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股权外,上海瑞嗔无其他对外投资。

7、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上海瑞嗔除持有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股权外,未经营实体业务。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额9040.129040.19

负债总额4908.934307.63

净资产4131.194732.55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601.36-0.02

净利润-601.36-0.0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上海瑞嗔设立于2016年3月。根据上海瑞嗔最新合伙协议的约定,其存续期限为自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年,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的,经各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上海瑞嗔的存续期长于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安排。

上海瑞嗔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亦不存在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上海瑞嗔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系于2020年4月、2020年5月取得,因此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上海瑞嗔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上海瑞嗔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均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锁定期安排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85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标的公司股东穿透后不存在超200人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49%股权及 World Style 49%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股东为上海盈方微、虞芯投资及上海瑞嗔。现将上述股东穿透披露至自然人或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以穿透计算总人数。其中,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应当同时满足:(1)成立时间及取得权益日期早于

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即2023年5月8日);(2)除持有标的资产外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1、上海盈方微

(1)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盈方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盈方微42000.00100.00

合计42000.00100.00

(2)穿透情况

上海盈方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穿透后股东人数为1人,具体如下:

穿透后人数序号股东名称是否继续穿透穿透说明(扣除重复主体)穿透至上

1盈方微否1

市公司

2、虞芯投资虞芯投资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见本节“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一)虞芯投资/5、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

3、上海瑞嗔上海瑞嗔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见本节“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二)上海瑞嗔/5、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及穿透锁定安排”。

86综上,标的公司穿透后总人数为9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

交易对方计算后总人数符合《证券法》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情况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之间无关联关系。

虞芯投资及其合伙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刘国扬与上海瑞嗔及其实际控制人徐

非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在本次

交易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虞芯投资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之一舜元企管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之一舜元企管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及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已出具承诺声明,承诺其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87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前述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均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诺声明,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情况等不诚信的情况。

88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信科 49%股权和 World Style 49%股份,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华信科 51%股权和 World Style 51%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信科和 WorldStyle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华信科与 World Style 均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其中华信科主要负责境内业务,World Style 主要负责境外业务,两者属于同一行业,业务相互协同,密不可分,构成紧密的业务整体。因此,本次交易将华信科与 World Style 视为同一资产组,将华信科与 World Style 进行模拟合并,假设该合并自2022年1月1日已完成,且该架构自2022年1月1日已存在并按此架构持续经营,如无特殊情况,本报告书所述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系模拟合并财务数据。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华信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11.11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 16C02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大厦 C 座 1603 室法定代表人王国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2041693A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

(二)World Style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World Style 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WORLD STYLE TECHNOLOGYHOLDINGS LIMITED

企业类型 Limited Company

成立时间2014.9.17

地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

89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授权股本500美元发行股本100美元注册号1841506

World Style 为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经营,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华信科历史沿革华信科成立于2008年,曾用名“深圳市瀚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诚达”)、“深圳市联创东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东亚”),2012年更名为“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其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8年11月,瀚诚达成立

2008年11月10日,刘舒华签署《深圳市瀚诚达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决定

成立瀚诚达,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全部由刘舒华认缴。

2008年11月7日,深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深大信验字〔2008〕第161号),确认截至2008年11月7日,瀚诚达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8年11月11日,瀚诚达取得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刘舒华10.0010.00100.00

合计10.0010.00100.00

2、2011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11年1月27日,瀚诚达股东作出决定,同意瀚诚达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新增9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林惠前认缴,同时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联创东亚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深圳思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思杰验字〔2011〕第 C20044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1 月 27 日,瀚诚达已收到

90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同日,联创东亚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联创东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林惠前90.0090.0090.00

2刘舒华10.0010.0010.00

合计100.00100.00100.00

3、2012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0月28日,联创东亚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林惠前将其持有的联

创东亚40万元出资额以4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将其持有的联创东亚20万元出资额以20万元价格转让给李方奎;刘舒华将其持有的联创东亚10万元出资额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李方奎。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0月31日,上述交易各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2年11月2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

次股权转让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40.0040.0040.00

2林惠前30.0030.0030.00

3李方奎30.0030.0030.00

合计100.00100.00100.00

4、2013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5月15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林惠前将其持有的华信科

30万元出资额以30万元价格转让给刘舒华,李方奎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0万元

出资额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2013年5月21日,上述交易各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3年6月9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91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50.0050.0050.00

2刘舒华30.0030.0030.00

3李方奎20.0020.0020.00

合计100.00100.00100.00

5、2013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13年8月9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华信科注册资本从100万

元增加至1000万元,其中徐非认缴450万元,刘舒华认缴270万元,金键认缴

100万元,李方奎认缴80万元。

2013年8月13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

2013年8月27日,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博诚验字〔2013〕684号),确认截至2013年8月27日,华信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500.00500.0050.00

2刘舒华300.00300.0030.00

3李方奎100.00100.0010.00

4金键100.00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6、2014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2月27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刘舒华将其持有的华信科

100万元出资额以100万元价格转让给金键。同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3月3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500.00500.0050.00

2刘舒华200.00200.0020.00

3金键200.00200.0020.00

4李方奎100.00100.0010.00

92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7、2014年3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年3月5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刘舒华将其持有的华信科

35万元出资额以35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刘舒华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5万元出

资额以15万元价格转让给张丹。2014年3月6日,上述交易各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3月14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535.00535.0053.50

2金键200.00200.0020.00

3刘舒华150.00150.0015.00

4李方奎100.00100.0010.00

5张丹15.0015.001.5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8、2014年3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4年3月,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张丹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5万元

出资额以15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2014年3月26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3月28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550.00550.0055.00

2金键200.00200.0020.00

3刘舒华150.00150.0015.00

4李方奎100.00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9、2014年4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4月9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金键将其持有的华信科200

93万元出资额以20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2014年4月10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

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4月16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750.00750.0075.00

2刘舒华150.00150.0015.00

3李方奎100.00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10、2014年6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4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刘舒华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50万元出资额以15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同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6月12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变更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900.00900.0090.00

2李方奎100.00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11、2014年7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25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方奎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00万元出资额以10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同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7月2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变更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1000.00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9412、2016年2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3日,华信科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徐非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000

万元出资额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恒博达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博达”)。2016年1月29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6年2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股

权变更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恒博达1000.00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13、2017年7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7年7月10日,华信科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恒博达将其持有的华信科1000万元出资额以210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同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017年7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变更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徐非1000.00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14、2017年8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7月28日,春兴精工和徐非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4.4

亿元的价格收购 World Style 和华信科各 80%的股权。

2017年8月28日,华信科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徐非将其持有的华信科800

万元出资额以21360万元价格转让给春兴精工。同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年8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变更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春兴精工800.00800.0080.00

952徐非200.00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15、2019年4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3月14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徐非将其持有的华信科200

万元出资额以16460万元价格转让给春兴精工。2019年2月26日,春兴精工和徐非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28540万元的价格收购华信科20%的股权和 World Style20%的股份。同日,双方就华信科 2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9年4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变更后,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春兴精工1000.00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16、2019年5月,第三次增资

2019年4月23日,华信科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华信科注册资本由1000

万元增至10000万元,增资部分9000万元由春兴精工认缴。

2019年5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增

资完成后,华信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春兴精工10000.001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100.00

17、2020年4月,第十三次股权转让2020年3月24日,春兴精工与徐非签署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徐非关于股权收购项目之解除和终止协议》约定春兴精工不再收购徐非持有的华

信科及 World Style各 20%股权,双方对该交易中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不再履行;

对该交易中已经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恢复原状。

同日,华信科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春兴精工将持有的华信科2000万元出资额以16460万元价格转让给徐非,并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双方就华信科20%股

96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0年4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股

权变动后,华信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春兴精工8000.00800.0080.00

2徐非2000.00200.0020.00

合计10000.001000.00100.00

18、2020年5月,第十四次股权转让

2020年5月8日,华信科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徐非将其持有的华信科2000

万元出资额以1048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瑞嗔。同日,徐非与上海瑞嗔就以上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0年5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后,华信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春兴精工8000.00800.0080.00

2上海瑞嗔2000.00200.0020.00

合计10000.001000.00100.00

19、2020年9月,第十五次股权转让

2020年6月4日,盈方微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徐非和上海瑞嗔签署《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上海盈方微以60066.67万元的对价购买春兴精工、上海瑞嗔分别持有的华信科45.33%、5.67%的股权以及上海钧兴、

上海瑞嗔分别持有的 World Style 45.33%、5.67%的股权。

2020年8月19日,虞芯投资、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徐非和上海瑞嗔签署

了《经修订并重述的资产购买协议》,约定虞芯投资以45933.33万元的对价购买春兴精工、上海瑞嗔分别持有的华信科34.67%、4.33%的股权以及上海钧兴、上

海瑞嗔分别持有的 World Style 34.67%、4.33%的股份。

2020年6月4日、2020年9月22日,华信科分别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972020年9月25日,华信科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0年10月27日,虞芯投资实缴了其认购的华信科2000万元注册资本;

2020年10月30日,上海盈方微、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分别实缴了其认购的华

信科4590万元、1510万元、900万元注册资本。2021年1月19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1〕173号),确认截至2020年10月30日,华信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9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及上述注册资本实缴后,华信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盈方微5100.005100.0051.00

2虞芯投资3900.003900.0039.00

3上海瑞嗔1000.00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二)World Style 历史沿革

1、2014 年 9 月,World Style 成立

World Style 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成立时出资额 1美元,董事为徐非,股东为 Magical Horizon Global Limited。

World Style 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Magical Horizon

11.001.001100.00

Global Limited

合计1.001.001100.00

2、2014年10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4 年 10 月 27 日,World Style 向 Magical Horizon Global Limited 增发 99美元,本次增发后,World Style 已发行股份变更为 100 股,每股面值 1 美元,World Style 股本变更为 100 美元;同日,Magical Horizon Global Limited 将所持World Style 51%股份转让给 Cogobuy Group Inc.。

本次增资及股份变动后 World Style 股权结构如下:

98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Cogobuy Group

151.0051.005151.00

Inc.Magical Horizon

249.0049.004949.00

Global Limited

合计100.00100.00100100.00

3、2017年7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7 月 20 日,Cogobuy Group Inc 将其持有的 World Style 51%股份转

让给 Magical Horizon Global Limited。

本次股份转让后,World Style 的股本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Magical Horizon

1100.00100.00100100.00

Global Limited

合计100.00100.00100100.00

4、2017年7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7年7月 24日,Magical Horizon Global Limited将其持有的 World Style 100%

股份转让给徐非。

本次股份转让后,World Style 的股本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1徐非100.00100.00100100.00

合计100.00100.00100100.00

5、2017年8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7年7月28日,春兴精工与徐非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春兴精

工以 4.4 亿元的价格收购徐非持有的 World Style 和华信科各自 80%的股份。

2017 年 8 月 29 日,春兴精工在 World Style 的股东名册上被登记为持有 80%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World Style 股本结构如下:

99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1春兴精工80.0080.008080.00

2徐非20.0020.002020.00

合计100.00100.00100100.00

6、2019年4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9年2月26日,春兴精工和徐非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28540

万元的价格收购 World Style 20%的股份和华信科 20%的股权。

2019 年 4 月 9 日,春兴精工在 World Style 的股东名册上被登记为持有 100%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World Style 的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1春兴精工100.00100.00100100.00

合计100.00100.00100100.00

7、2020年4月,第六次股份转让2020年3月24日,春兴精工与徐非签署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徐非关于股权收购项目之解除和终止协议》约定双方对该交易中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不再履行;对该交易中已经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恢复原状。

2020年3月24日,春兴精工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钧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春兴精工将其持有的 World Style 80%的股份以 389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上海钧兴。

2020年4月9日,春兴精工根据上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徐非关于股权收购项目之解除和终止协议》的约定将持有的 World Style 20%的股份

变更至徐非100%控股的特殊目的公司上海瑞嗔名下。

2020 年 4 月 9 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在 World Style 的股东名册上分别被

登记为持有80%、20%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份变动后,World Style 的股本结构如下:

100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1上海钧兴80.0080.008080.00

2上海瑞嗔20.0020.002020.00

合计100.00100.00100100.00

8、2020年6月,股份拆细及增发

2020 年 6 月 12 日,World Style 唯一董事徐非作出董事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将 World Style 每股面值由 1 美元变更为 0.01 美元。

2020 年 6 月 17 日,World Style 唯一董事徐非作出董事决定,向上海钧兴增

发 7920 股,向上海瑞嗔增发 1980 股,World Style 已发行股份由 100 股变更为

10000股。

2020 年 6 月 17 日,上海钧兴和上海瑞嗔在 World Style 的股东名册上分别被

登记为持有 World Style 80%、20%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份拆细及增发股份后,World Style 的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美元)(美元)(股)(%)

1上海钧兴80.0080.00800080.00

2上海瑞嗔20.0020.00200020.00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9、2020年9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20年6月4日,上海盈方微、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徐非和上海瑞嗔签

署《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上海盈方微以60066.67万元的对价购买春兴精工、上海瑞嗔分别持有的华信科45.33%、5.67%的股权以及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分别持

有的 World Style 45.33%、5.67%的股份。

2020年8月19日,虞芯投资、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徐非和上海瑞嗔签署

了《经修订并重述的资产购买协议》,约定虞芯投资以45933.33万元的对价购买春兴精工、上海瑞嗔分别持有的华信科34.67%、4.33%的股权以及上海钧兴、上

海瑞嗔分别持有的 World Style 34.67%、4.33%的股份。

2020 年 9 月 22 日,上海盈方微、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在 World Style 的股东

101名册上分别被登记为持有51%、39%和10%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World Style 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数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美元)(美元)(股)

1上海盈方微51.0051.00510051.00

2虞芯投资39.0039.00390039.00

3上海瑞嗔10.0010.00100010.00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

三、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根据境外律师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出具的法律意见,World Style 是一家依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正当设立并正常存续的有限公司,当地注册机构没有收到 World Style 需要终止、解散的清盘呈请记录,World Style 在注册地并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程序。

四、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一)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情况。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情况。

五、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及终止原因

2021 年 4 月,公司曾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本次交易标的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49%股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前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及重要事项如下:

102序号日期事项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

12021.4.26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

22021.12.1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

32021.12.27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等议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新本次重大

42022.2.14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

52022.5.30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

62022.10.18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8次并购重组

72022.11.2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

获得审核通过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82022.11.21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2835号)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发行

92022.11.23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

102022.12.26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

112023.2.24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122023.7.28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前次交易从2021年筹划到2023年7月终止,历时较长,主要系2022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2835号)。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未能充分说明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虽然被否决后公司决定继续推进前次重组事项,但由于国内外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较前次交易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经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并认真研究论证,认为前次交易方案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继续推进前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决定于2023年7月终止前次交易事项。

103六、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和控制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上海盈方微5100.0051.00

2虞芯投资3900.0039.00

3上海瑞嗔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World Style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美元)股权比例(%)

1上海盈方微51.0051.00

2虞芯投资39.0039.00

3上海瑞嗔10.0010.00

合计1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持有华信科51%股权和World Style 51%股份,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均无实际控制人。

104(三)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管

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

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投资协议。

2、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由上市公司委派,在资金、财务、法务以及业务审批等方面全部由上市公司管控,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

本次交易不会对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安排,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调整。

3、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七、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模拟合并口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590.520.39

应收票据621.060.41

应收账款106227.6570.84

应收款项融资263.060.18

预付款项719.780.48

其他应收款108.390.07

存货39561.1626.38

其他流动资产808.850.54

流动资产合计148900.4999.30

固定资产79.320.05

使用权资产573.760.38

105项目金额(万元)占总资产比例(%)

长期待摊费用34.05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720.25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5.840.70

资产合计149956.33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9.30%,主要由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构成。

1、经营与办公房屋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与办公用房均为租赁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屋坐落租赁期限(m2)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上海富盛经济

申路 921弄 2号X区 266

1华信科开发区开发有2018.3.2-2028.3.1120.00

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限公司

区)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苏州华苏州豪城建屋

2788号丰隆城市生活广2023.1.16-2026.1.15132.07

信科置业有限公司场4幢1910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无深圳栢达物业

3北深业泰然大厦2023.1.21-2025.1.201190.05

线深圳管理有限公司

16C01-04

深圳市科宇盛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4华信科达科技有限公北深业泰然大厦(工业2023.3.1-2025.2.28292.57司 区)C 栋 5 层 04B 号深圳美凯龙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5 华信科 业服务有限公 凯诚高新园 B区 2层单 2023.9.1-2026.8.31 1046.67

司位深圳美凯龙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联合无

6 业服务有限公 凯诚高新园 B区 2层单 2023.9.1-2026.8.31 1586.66

线深圳司位

2、知识产权情况

(1)商标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拥有4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分类号注册号权利人专用权期限

106序号商标分类号注册号权利人专用权期限

1417440486华信科2010.12.7-2030.12.6

2167440484华信科2010.10.7-2030.10.6

3939052973华信科2020.3.21-2030.3.20

4966680152华信科2023.6.7-2033.6.6

(2)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9项专利权,具体如下:

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类别专利号申请日方式一种具有抗震性固态实用原始

1华信科201921206080.02019.7.29

铝电解电容新型取得一种具有高耐热低阻实用原始

2华信科201921184023.72019.7.26

抗电容新型取得一种指纹识别的压力实用原始

3华信科201921184372.92019.7.26

检测装置新型取得一种电容微流量可自实用原始

4华信科201921180989.32019.7.25

动控制装置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5 华信科 一种 SMD 超级电容 201921180873.X 2019.7.25

新型取得一种基于背景亮度光实用原始

6华信科201921181063.62019.7.25

学指纹组块新型取得联合无基于集成电路的屏下实用原始

7201921164344.02019.7.24

线深圳指纹识别装置新型取得

联合无 一种采用 KN 脚型引 实用 原始

8201921164463.62019.7.24

线深圳出线的电容新型取得联合无实用原始

9一种指纹感测模块201921164478.22019.7.24

线深圳新型取得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11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著作权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取得权利登记号软件名称号人期日期方式范围基于移动通信技

2019SR10 原始 全部

1华信科术的指纹锁控制2019.5.92019.6.12

36263取得权利

管理系统 V1.0

2 华信科 2019SR10 基于活体检测的 2019.5.3 2019.6.6 原始 全部

107序著作权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取得权利

登记号软件名称号人期日期方式范围

31232指纹智能识别软取得权利

件 V1.0

2019SR10 电容智能放电控 原始 全部

3华信科2019.6.142019.7.16

28837 制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2019SR10 指纹图像高清采 原始 全部

4华信科2019.7.22019.8.6

32851 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联合无 2019SR10 用于指纹对比识 原始 全部

52019.7.62019.8.11

线深圳 32854 别分析系统 V1.0 取得 权利用于电容组块的

联合无 2019SR10 原始 全部

6故障分析与报警2019.7.22019.8.5

线深圳31245取得权利

系统 V1.0用于确定手指移

联合无 2019SR10 原始 全部

7动的指纹感应测2019.6.42019.7.10

线深圳30540取得权利

试系统 V1.0

联合无 2019SR10 电容工作状态监 原始 全部

82019.6.172019.7.19

线深圳 28621 测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联合无 2019SR10 指纹触控灵敏度 原始 全部

92019.5.82019.6.11

线深圳 28698 检测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联合无 2016SR36 基于物联网的数 原始 全部

102016.11.72016.11.9

线深圳 0834 据采集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联合无 2016SR36 物联网综合应用 原始 全部

112016.11.232016.11.24

线深圳 0837 管理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3、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共拥有1项域名,具体如下:

序号域名域名所有权人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 huaxinke.cn 华信科 2017.10.12 2027.10.12

4、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负债(模拟合并口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

短期借款35680.2640.88

应付账款36922.6642.30

合同负债184.650.21

应付职工薪酬820.130.94

108项目金额(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

应交税费1680.511.93

其他应付款11395.9713.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7.620.44

其他流动负债16.820.02

流动负债合计87088.6199.77

非流动负债合计202.340.23

负债合计87290.94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9.77%,标的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三)标的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的说明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受限资产为已保理尚未到期的26710.65万元应收账款。

除此之外,标的资产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或其他或有事项情况。

八、诉讼、仲裁及合规经营情况

(一)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中的华信科存在一项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原告华信科因被告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拖延支付采购合同项下

货款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48.11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19年4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4民初2975号),判决被告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应当支付华信科货款48.11万元并支付利息。由于被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华信科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20年4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19)粤0304执18626号之一),载明因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处分,本

109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

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华信科已申报债权72.94万元,尚未有破产清算结果。

除上述诉讼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

(二)标的公司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九、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为国内知名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等一体化服务。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统计,标的公司在2022年、

2023年全球半导体分销商排名分别位列48名、42名;在2022年、2023年中国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排名“TOP25”中分别排名第 18 位、第 16 位。

电子元器件分销是半导体产业链中连接上游设计公司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标的公司在充分了解原厂产品参数、性能以及应用方向的情况下,结合下游客户终端产品方案的需求,将原厂的产品介绍给下游客户,并为不同客户在产品匹配度、调试、售后等环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客户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110上游产品线资源方面,标的公司是国内外多家著名原厂在中国区域重要的合作伙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代理了十余条产品线,产品包含存储芯片、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综合类芯片等主动元器件以及电容等被动元器件。标的公司合作的主要供应商包括汇顶科技、宏芯宇、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三星电机、

微容电子、安世半导体等细分领域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制造商。

下游客户资源方面,标的公司代理的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手机、网通通讯设备、智能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服务于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龙旗电子、丘钛科技、深天马、华勤技术等多家大型优质客户。

标的公司扩充优质原厂产品线一方面为其开拓下游客户提供了有力的切入点,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同时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条产品线,能够提升与下游客户合作的紧密度,提升客户黏性。同时,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开拓也提升了其与上游原厂的议价能力,为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提供助力。

2、主要产品及用途

电子元器件主要包括主动元器件和被动元器件两大类。

(1)主动元器件

主动元器件也称有源元器件,指在基板上集合多种电子元器件实现某种特定

111功能的电路模块,是电子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运算、存储和信号调整等功能,被广泛应用于工业、汽车、通讯、消费、军工等领域。主动元器件主要包括微处理器、存储器件、逻辑器件、模拟器件、传感器件、功放和分立器件等。

(2)被动元器件

被动元器件也称为无源元器件,是指本身不需要电源而只消耗输入信号电能就可以进行信号处理和传输的元器件,具备不影响信号基本特征,仅令信号通过而不加以改变的特性。常见的被动元器件包括电容、电阻、电感等。电容应用于电路中的隔直流通交流、耦合、滤波、协调回路、能量转换等领域,电阻主要作用是限制电流,电感在电路中主要用来调节和稳定电流与电压,均是电路的基础组件。

标的公司目前代理的产品主要包括指纹/触控芯片、射频芯片、电感、电容、

连接器/开关、二三极管、晶体振荡器、滤波器、双工器、传感器、物联网蜂窝

通信模组、图像传感器、触控与显示驱动集成芯片、静电保护器件、MOSFET等,涵盖了主动元器件和被动元器件,能满足细分行业客户需求。

标的公司代理销售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类型主要原厂产品图示

1射频芯片唯捷创芯

2指纹/触控芯片汇顶科技

触控与显示驱动集

3集创北方

成芯片

4图像传感器思特威

5存储芯片宏芯宇

112序号产品类型主要原厂产品图示

6电容/电感三星电机

7电源管理芯片艾为电子、伏达半导体

8电容微容电子

静电保护器件、

9安世半导体

MOSFET

10滤波器、双工器好达电子

11滤波器新声半导体

12 晶体振荡器 KDS

13连接器松下

标的公司代理的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手机、网通通讯设备、智能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

3、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标的公司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等一体化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业”(行业代码 F51)。

(2)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

113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

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等。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和中

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中国半导体协会(CSIA)的主要任务为:(一)提供决策支撑服务。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承担半导体行业咨询研究课题或开展服务。深入研究半导体行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跟踪行业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二)根据授权开展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采集会员单位经济运行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调查、研究、预测本行业产业与市场发展状况,及时定期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等提供参考,并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和市场导向工作;(三)广泛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举办国内外半导体行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研讨会和展览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交流,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等。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的主要业务范围为:(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协助政府部门对电子元器件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二)开展行业研究,提供决策支撑服务。研究电子元器件行业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加强国家和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及时准确掌握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供需、原材料供应等各项行业发展信息为政府决策和引导行业发展服务;(三)加强行业自律。

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倡导和推动电子元器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

114(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文件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将“二十八、信息产业,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

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

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分子固体电容器、超《产业结构调整级电容器、无源集成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指导目录(20242023.12发改委单层、双层及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年本)》

装载板、高密度高细线路(线宽/线距≤0.05mm)柔

性电路板、太阳能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化学与物理电池等”列入鼓励类产业。

《电子信息制造梳理基础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业2023-2024年工信部、电子材料、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慧家庭、虚

2023.8

稳增长行动方财政部拟现实等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标准制定和已发布案》标准落地实施。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

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鼓励外商投资发改委、高分子固体电容器、超级电容器、无源集成元件、产业目录(20222022.10商务部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单层、双层及多层挠性板、年版)》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高密度高细线路(线宽/线距≤0.05mm)柔性电路板等”列为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十四五”数字

2022.1国务院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经济发展规划》给保障能力。

瞄准 5G 通信设备、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充《中国电子元器电桩、海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机器人、中国电子

件行业“十四五”医疗电子用高端领域的应用需求,推动我国光电

2021.9元件行业

发展规划接插元件向微型化、轻量化、高可靠、智能化、协会

(2021-2025)》高频、高速方向发展,加快光电接插元件行业的转型升级。

《关于加快推动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培育共享制造、制造服务业高质2021.3发改委共享设计和共享数据平台,推动制造业实现资源量发展的意见》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115文件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中华人民共和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国国民经济和社 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 5G中共中

会发展第十四个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

2021.3央、国务

五年规划和2035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年远景目标纲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要》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到2023年,中国优势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基础电子元器业链安全供应水平显著提升,面向智能终端、5G、件产业发展行动

2021.1工信部工业互联网等重要行业,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实

计划(2021-2023现突破,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年)》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面向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能源、《工业互联网创医疗医药、建筑等重点行业及产业集聚区,支持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12工信部建设50家行业和区域特色平台,支持建设云仿真、

(2021-2023)》 数字孪生、数据加工、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等技术专业型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提出加快 5G 网络建设部署;丰富 5G 技术应用场《关于推动 5G 景,促进 5G 终端消费,加快用户向 5G迁移,推加快发 展的通 2020.3 工信部 动“5G+医疗健康”创新发展,实施“5G+工业互联知》 网”512 工程,促进“5G+车联网”协同发展,构建

5G 应用生态系统。

《关于推动先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制造业和现代服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

2019.11发改委

务业深度融合发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4、主要业务流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国外的原厂,下游客户主要为电子产品终端或模组厂商。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货物的采购、仓储、运输等环节,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116(1)境外销售

由于电子元器件产品流通所表现出的高度全球化特征,导致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供求双方通常会选择在贸易便捷、结算便利和物流高效的地区进行交易。中国香港作为全球重要的自由贸易枢纽,具有物流便捷、税负低等商业优势,是亚太地区电子元器件的集散地。因此上游原厂、下游客户以及分销商通常都会选择在中国香港设立主体以满足电子元器件的交易需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主要由联合无线香港、春兴无线香港开展,World Style 为控股型公司,香港华信科自成立以来未从事实际经营。当境外客户向标的公司提出采购需求时,标的公司通过中国香港公司在中国香港采购货物向境外客户销售,或者通过境内公司在境内采购后再通过报关运至中国香港,由中国香港公司销售。

(2)境内销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内销售主要由华信科、联合无线深圳和苏州华信科开展。当境内客户向标的公司提出采购需求时,标的公司通过境内公司在境内采购货物向境内客户销售,或者通过境外公司在境外采购后再通过报关运至境内,由境内公司销售。

标的公司市场部设有 FAE 工程师(Field Application Engineer),可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平台,配合客户的选型设计、应用解决方案以及技术问题定位、生产

117工艺优化,负责协助原厂解决客户出现的品质问题。由于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

为境内电子产品终端或模组厂商,境外主体主要用于货物交付,生产经营主体主要位于境内,因此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境内主体向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情况见本节“(五)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1、境外销售情况”。

5、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由于标的公司从事的分销行业向上承接原厂的生产计划,向下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因此标的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供求现状等因素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标的公司在下发采购订单时,会结合公司库存状况、产品品质情况以及价格等因素签订供货合同。由于半导体产品的迭代速度较快,且大部分产品属于定制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因此标的公司通常在保障下游客户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库存水位,一方面减少了资金占用,另一方面尽量避免库存积压导致的存货减值风险。在上游产能不足与下游需求呈现错配时,公司也会及时调整自身的库存水平,避免供货紧张或库存滞销的情况发生。

通常标的公司在取得上游原厂代理时会与原厂签订长期的采购框架协议,协议中通常不会约定采购数量及价格,而是在日常的业务中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约定。

标的公司负责采购的主要部门为市场部。市场部的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分析市场行情,了解市场动态,给业务部门进行产品知识培训,引导业务部门销售以及备货;*负责编制采购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以及获取具有竞争力价格,签订供货合同,负责产品的采购;*对库存进行风险防控,降低呆滞物料产生的风险;*协调仓储部执行采购行为、验收入库。

(2)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的年度销售计划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行业发展趋势以及产品线的开拓情况制定。

118标的公司属于半导体分销公司,下游客户的开拓离不开产品线的支持。标的

公司在开拓客户时,需要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送样推广,在选型通过后建立供应商代码,同时结合客户的需求,经营状况和付款能力等因素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双方在确定合作关系后一般会签署长期的框架协议,协议中通常不会约定采购数量及价格,而是在日常的业务中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约定。

由于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电子产品终端或模组厂商,终端产品的组装需由众多电子元器件和模组组装完成,因此对供应链的及时性要求较高,物料若不能及时供应将影响下游客户的整个生产计划,且电子元器件的售价通常也会在其产品生命周期内呈现下降趋势,因此下游客户的采购订单也呈现少量多次的现象。

在确定合作关系后,公司会定期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及经营状况,以备随时调整库存。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境内外的出货需求,标的公司在境内、外均设置了仓库,并在深圳、北京、苏州、上海等电子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设立了稳定高效的专业销售网络并配备了多名经验丰富的现场应用工程师,对客户研发、采购、品质等方面持续跟踪服务。

标的公司负责销售的部门为销售部,其主要职责包括:*推广公司产品、积极开发新客户,确定潜在产品应用领域,收集潜在客户名单;*制定个人年度销售目标并努力完成公司计划的销售任务;*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告包括客户拜

访报告、销售周报等;*在客户处建立供应商代码,确立供销关系,并与客户就交货日期、付款、质量保障等贸易条件进行协商,签订销售订单;*了解产品货期,跟进客户项目生产需求,做好备货计划;*督促销售助理及时发货,全程跟进订单的执行情况,并且在交货之后负责对账、开票和回款完成订单销售;*跟进销售回款,按月与客户进行书面对账,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呆滞物料以及坏账产生的风险;*受理产品售后事宜,了解客户需求并提出改善措施。

(3)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向上游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双方确认后,标的公司根据采购订单的约定,在确认收货后与供应商按月进行对账,并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发票、支付货款,结算方式一般为银行转账和票据结算。上游供应商给予标的公司

119的账期一般为月结30天,对于部分产品上游供应商也会要求标的公司预付货款。

标的公司收到下游客户的采购订单,双方确认后,标的公司根据订单、发货情况与下游客户按月进行对账,并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发票、收取货款。

支付方式一般为银行转账和票据结算。标的公司会结合向下游客户销售的产品及客户的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至90天不等。

(二)标的公司各产品线取得代理授权情况、续签情况、产品线变化及稳

定性、向上下游传导机制及与其他授权代理商对比情况

1、标的公司各产品线取得代理授权的具体情况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产品分销方式可分为授权分销和未授权分销,其中授权分销为行业的主要分销方式。通常情况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获取上游原厂的授权代理资格,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产品通常来源于原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代理产品线以授权代理为主,授权代理的产品线实现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0%,各产品线取得授权的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上游原是否通过其他代理商/贸序号产品线品牌或原厂名称厂授权易商向原厂购买产品

1指纹芯片汇顶科技是是

宏芯宇是是三星否是

2存储芯片

海力士否是长鑫否是

3射频芯片唯捷创芯是是

思特威是是集创北方是是

4 综合类 TY 否 是

WM 否 是

Qualcomm 否 是三星电机是是微容电子是是安世半导体是是

5被动元器件新声半导体是是

大真空是是好达电子是是松下是是

120是否取得上游原是否通过其他代理商/贸

序号产品线品牌或原厂名称厂授权易商向原厂购买产品

TAIYO 否 是村田否是

Rakon 否 是

TDK 否 是

YAGEO 否 是

MEW Relay 否 是

WALSIN 否 是

TXC 否 是

EYANG 否 是

Rubycon 否 是艾为电子是是伏达半导体是是

6电源芯片

TI 否 是

Amazing IC 否 是

标的公司主要从授权代理原厂采购相关产品,但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临时性需求,标的公司亦通过其他代理商/贸易商采购少量产品以保障供货及时,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产品线获得上游原厂授权代理的数量共计14家,均为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原厂,授权代理类型均为非独家授权代理,级别均为一级代理商,具体情况如下:

121授权类是否限制是否为占授权品授权有效期(合同/代理证序号供应商名称型和级地域限制代理其他行业主牌的销售调价约定及价格补偿或返利安排

期限)别品牌流份额(甲方:汇顶科技;乙方:标的公司)非独家,2022.1.1-2023.7.12;4.1乙方所经销的甲方产品的采购价格(即

1汇顶科技一级代未限制2023.7.13开始两年,双方是是17%甲方卖给乙方时的卖价)由甲方决定。根据

理商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市场竞争等实际情况,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乙方经销产品的采购价格,并提前通知乙方。

非独家,(甲方:宏芯宇)

2宏芯宇一级代未限制2023.1.1-2024.12.31否是较小甲方拥有宏芯宇芯片代理价格、销售政策等

理商的制定及调整权。

9.唯捷创芯提供标准价格表作为经销商销

售给终端客户的建议零售价格,该建议零售非独家,2020.10.10-2022.10.09;

约价格系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建议范围。如经销

3唯捷创芯一级代中国2023.10.10开始一年,双是是

20%-25%商销售价格不在建议零售价格范围内的,当

理商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

提前与唯捷创芯协商确认,充分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

(公司/原厂:集创北方;经销商:标的公司)

8.1公司每个季度更新经销商牌价和销售指非独家,

2022.6.27-2023.6.26,双导价,经销商需依据销售指导价销售给终端

4集创北方一级代中国是是约30%

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客户;

理商

8.2经销商需遵守原厂对于终端客户价格策略,不允许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影响原厂在客户端率(原厂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授权类是否限制是否为占授权品授权有效期(合同/代理证序号供应商名称型和级地域限制代理其他行业主牌的销售调价约定及价格补偿或返利安排

期限)别品牌流份额(甲方:思特威;乙方:标的公司)

2.1乙方应遵守和服从甲方不时变化的所有

的定价和销售政策以及日常设立的其他的

运营政策,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体系规定销售产品,不得窜货或低价倾销。

5.3如遇降价(包括甲方共同参与制定的促

销政策)时,乙方可享受价格保护政策。具体为:对甲方宣布降价之日前30天内的订非独家,货,甲方按降价日乙方的剩余库存实存,以思特威指2022.1.10-2025.1.10,双

5思特威一级代是是约20%降价后的价格计算货款,并将原价与降价后

定区域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

理商的差价部分,在乙方支付下一笔或数笔货款时予以扣除。价格保护政策下,乙方出售经销产品实际所获毛利率应当等于产品价格表中约定的经销商点数。附件一是本协议签署时的产品价格表,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更新产品价格表,并于更新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此确认,即使双方之前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未做约定或约定不够明确,在双方过去的合作中始终都按本条所述在实际执行价格保护政策。

6三星电机非独家,中国2018.1.1-2018.12.31,双否是较小三星电机保留随时自行更改约定产品的规

123授权类是否限制是否为占授权品授权有效期(合同/代理证序号供应商名称型和级地域限制代理其他行业主牌的销售调价约定及价格补偿或返利安排

期限)别品牌流份额

一级代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长期定价格的权利。三星电机将通过向代理商提理商有效供修订版或其他书面通知的方式,向代理商提供任何此类价格变更及其生效日期的通知。任何此类通知应在价格变更生效日期前

7天内发出,价格变更将适用于在该生效日

期或之后发货的所有产品和/或下达的采购订单。

(甲方:艾为电子;乙方:标的公司)

2.1.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动,单方面调整

产品的供货价格。合同期内调整供货价格的,甲方应提前30天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2020.7.13-2022.7.12;

非独家,并告知乙方调整后的价格以艾为经销商平

2022.7.13-2023.7.12;

7艾为电子一级代未限制否是较小台系统价格为准,双方按照通知中载明的时

2023.7.14-2024.7.13;

理商间执行通知中载明的新的供货价格。

2023.7.15-2025.12.31

2.1.4当乙方在一定时间内的销售量达到甲

方标准时,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金额给予一定的折让,具体的折让内容与金额见双方每月确认的折扣折让单。

与联合无线香港:

非独家,2021.10.19-2022.12.31,

8微容电子一级代未限制是是约3%-5%未约定

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理商年,以此类推;

124授权类是否限制是否为占授权品授权有效期(合同/代理证序号供应商名称型和级地域限制代理其他行业主牌的销售调价约定及价格补偿或返利安排

期限)别品牌流份额

与联合无线深圳:

2021.10.08-2022.12.31,

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非独家,

9安世半导体一级代中国大陆2022.8.1开始,长期有效否是较小未约定

理商非独家,

2022.3.1-2023.2.28;

10新声半导体一级代未限制是是约30%未约定

2023.3.1-2024.1.31

理商家非独家,

11大真空一级代未限制2018年起,长期有效是是较小未约定

理商(甲方:伏达半导体;乙方:标的公司)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价格由甲方提供供应非独家,中国(不约商价格及参考指导售价,乙方因市场或促销

12伏达半导体一级代含港澳2023.10.18-2025.10.17是是

15%-20%因素有权更改甲方产品指导售价,并书面邮理商台)

件向甲方报备,已经生效且还未交货的订单按照新的价格执行。

非独家,好达电子与联合无线香港:

13好达电子一级代授权代理2022.1.1-2022.12.31是是约14%未约定

理商区域与联合无线深圳:

125授权类是否限制是否为占授权品授权有效期(合同/代理证序号供应商名称型和级地域限制代理其他行业主牌的销售调价约定及价格补偿或返利安排

期限)别品牌流份额

2022.1.1-2023.12.31

与华信科:

2022.4.1-2022.12.31(甲方:标的公司;乙方:松下)

3.1甲方从乙方购入“产品”的价格应参考

市场上同等产品的价格,并经甲乙双方友好非独家,协商后,最终由乙方决定。

14松下一级代中国2022.4.1-2023.3.31否是较小

3.2由于市场变化、不可抗力影响或其他情

理商况,有必要变更乙方的“产品”的价格时,乙方可以在合理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后变更。

注:1、根据公开信息,2023年三星电机收入为89094亿韩元,标的公司从三星电机采购额为15635.15万元,占比较小;

2、根据公开信息,2023年艾为电子电源管理芯片收入为253092.15万元,标的公司从艾为电子采购额为9403.13万元,占比较小;

3、根据公开信息,安世半导体为闻泰科技全资子公司,闻泰科技半导体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安世半导体,2023年闻泰科技半导体产品收入为1467801.39万元,标的公司从安世半导体采购额为6107.18万元,占比较小;

4、根据公开信息,大真空2023.4.1-2024.3.31财年收入为393.44亿日元,标的公司2023年从大真空采购额为370.49万元,占比较小;

5、根据公开信息,松下2022.4.1-2023.3.31财年收入为8.38万亿日元,标的公司2022年从松下采购额为202.22万元,占比较小。

1262、代理产品线授权续签情况

(1)各产品线授权续签无新增条件,报告期内不存在中断或未及时续签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与主要代理的产品线原厂如汇顶科技、宏芯宇、唯捷创芯、集创北方、思特威、三星电机、微容电子、安世半导体均签

订了长期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协议双方无异议则期满自动续期,且无续签新增条件,故无特殊情况外,标的公司与上述原厂的协议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除标的公司因代理产品线调整及优化等因素主动放弃代理松下及好达电子的产品线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已代理的产品线中断或未及时续签的情形。

(2)预计后续续签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销售的产品线中,已与大部分上游原厂签订了框架协议。标的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具备自身的竞争优势,包括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较完善的供应链管理制度、优质的下游客户资源以及具备为下游客户提供完备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和丰富的产品应用方案设计经验等,上游原厂对标的公司的整体服务评价良好,报告期内双方合作未出现过重大违约情况,预计后续续签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标的公司代理产品线变化情况及其稳定性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持续开拓及优化产品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积极开拓并布局新产品线,取得了多条国产细分领域头部原厂代理,报告期内开拓了宏芯宇、思特威、集创北方、安世半导体和新声半导体以及伏达半导体等产品线,2024年取得了圣邦微、佳邦等产品线的代理权,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除此之外,针对部分销量小的品牌厂商及产品线,标的公司也会不断优化产品线,综合考虑原厂的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下游客户需求等因素,不断优化产品线。2023年,标的公司与好达电子、松下电器代理框架协议到期后不

127再续约,且报告期内上述两条产品线收入占标的公司收入的比例较小,均不超过2%,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上游原厂合作稳定

上游原厂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有着严格的评价体系,对分销商在市场开拓能力、客户资源、市场信誉及财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原厂在与分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出于维护业务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考虑,除原厂发生重大经营变化、分销商发生重大违约等特殊情况下,原厂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分销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合作的主要原厂均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与汇顶科技和唯捷创芯合作时长分别为11年和8年。此外,标的公司不断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优势以加强与合作方的粘性,随着标的公司市场地位的不断增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其与原厂的合作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合作稳定且具有可持续性。

4、标的公司向上下游传导价格机制安排

(1)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上下游价格传导较强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在产业链中上承上游原厂下接下游客户,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虽然下游客户在采购商品时,会综合考量产品的价格、性能、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商务条款等,但下游客户采购的商品为分销商代理的原厂产品,并非分销商自产的产品,其向分销商支付的主要对价仍为电子元器件的价款,因此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上下游价格的传导性较强。上游价格的波动通常会经过分销商传导到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分销商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总体而言呈现同涨同跌的规律,分销商的采购价格取决于与上游原厂协商的订单价格,而分销商销售价格则受采购成本、上游原厂指导价格调整、议价能力以及当时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

(2)同一型号产品的售价在其生命周期内通常呈现下降趋势

通常电子元器件更新换代较快且受行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每一代的产品较上一代均有较大提升,因此除存储芯片、被动元器件等标准化程度较高

128的产品外,同一型号的电子元器件随着良率的提升、供应渠道稳定、下游需求

放量等因素影响,在不出现重大供求关系变化时,产品价格在其生命周期内通常呈现下降趋势。

因此,当上游原厂推出新产品时,由于尚未获得下游市场客户的大规模认证及应用,通常需要分销商花费较大的人力进行产品性能介绍、技术服务和产品导入,因此分销商在新产品导入时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但后续随着销量的稳步提升,在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销售价格逐渐下降。

(3)产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而变化

电子元器件作为流通商品,其产品销售亦受供求关系影响,当市场需求下行时,下游会向原厂和分销商提出降价需求,分销商会在结合库存及未来订单量以及原厂的降价空间,综合决定是否接受价格调整。同理,在下游需求上行时候,分销商亦可在产品导入阶段获取更高的议价权,进而提高销售价格。

5、与其他授权代理商对比以及标的公司分销业务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为了避免恶性竞争,各上游原厂向下游客户销售同一产品通常仅通过一家代理商完成,且上游原厂与代理商签署的代理协议均为其制式合同,对标的公司在授权级别、品牌与区域限制、授权续签条件、调价及价格补偿或返利安排等条件上与其他授权代理商不存在重大差异。

标的公司分销业务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对国内行业及市场的理

解、代理产品线的优势、优质的客户资源、上下游较高集中度、高效的运营能力及供应链能力等,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五、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2、毛利率分析/(3)标的公司在产业链所处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三)报告期销售情况

1、报告期销售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型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

129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万元)(%)(万元)(%)

主动元器件302436.6587.25273217.3987.76

其中:-综合类94991.2527.4066389.0821.32

-指纹芯片83814.7124.1853228.1417.10

-存储芯片73421.7221.1844138.8614.18

-射频芯片39754.4011.4797914.5331.45

-电源芯片10454.573.0211546.793.71

被动元器件44157.7612.7438055.4412.22

主营业务收入346594.4199.99311272.8499.98

其他业务收入48.620.0149.980.02

营业收入合计346643.03100.00311322.81100.00

2、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额占营是否与标的销售额是否签署长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业收入的比公司存在关(万元)期框架协议例(%)联关系

2023年

射频芯片、电源芯片、

1小米50722.8314.63否是

综合类、被动件

射频芯片、电源芯片、

2闻泰科技47248.6513.63否是

综合类、被动件

3欧菲光指纹芯片、综合类45940.2913.25否是

4际辉存储芯片34234.029.88否是

指纹芯片、综合类、被

5信利光电28814.628.31否是

动件

合计206960.4059.70--

2022年

指纹芯片、射频芯片、

1小米92516.0129.72否是

被动件

射频芯片、电源芯片、

2闻泰科技42358.6413.61否是

综合类、被动件

3汉深国际存储芯片35051.4811.26否否

4欧菲光指纹芯片、综合类27139.308.72否是

射频芯片、电源芯片、

5龙旗电子存储芯片、综合类、被15209.114.89否是

动件

合计212274.5468.18--

注:上述前五大客户销售数据中,对客户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数据进行了合并。其中:

1301、小米包括Xiaomi HK. Limited、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田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小米集团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2、闻泰科技包括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闻泰通讯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

公司、上海闻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WINGTECH GROUP(HONGKONG)LIMITED 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3、欧菲光包括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等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4、信利光电包括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光电科技(汕尾)有限公司、信利半导体有

限公司、信利光电仁寿有限公司、信利光电有限公司;

5、龙旗电子包括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龙旗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等上海龙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3、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长期框架协议的具体情况

除汉深国际外,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签署了长期框架协议。汉深国际系贸易商客户,以订单方式进行交易,未签署长期框架协议。标的公司与除汉深国际外的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均签署了长期框架协议,协议相关条款及客户情况如下:

131是否为是否为客

序客户涉及产品能否续期条客户主户同类产主要条款合作期限

号名称类型续期件力机型品唯一/主供货要供应商(甲方:小米;乙方:标的公司)

3.1.1.合同产品的价格由双方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生效的采购订单确定,

乙方在报价时需明确合同产品价格构成的因素。

3.3.合同产品的价格将在采购订单中规定,如采购订单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前,因市场行情出现变化导致合同产品实际价格低于采购订单价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低价格。如果双方均同意变更价格,则新价格射频芯2021.1.25应适用于采购订单未执行部分、嗣后交货之所有采购订单。片、电源开始一年,

6.1.交付方式:合同产品和/或服务应根据采购订单的要求约定交付,未芯片、综双方若无异自动续

1小米是是是

经甲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乙方不得提前交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合类、被议期满自动期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除非采购订单中另有规定,动件、指续一年,以否则所有交付均为 DAP。 纹芯片 此类推

6.2.所有权及风险转移: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及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根据第6.1条约定的交付条件交付给甲方或甲方

指定第三方时起转移给甲方。

10.1.乙方依约完成合同产品和/或服务的交付,且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

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货款。

(需方:闻泰科技;供方:标的公司)射频芯2020.4.23

6.1定价方式:根据招标结果或双方议定结果确定采购价格,价格需要片、电源开始两年,

闻泰自动续

2双方书面形式确定方可生效,并在订单中体现。芯片、综双方若无异是是是

科技期

6.7在订单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前,因市场行情出现变化而导致产品实合类、被议期满自动

际价格比订单价格低时,需方有权要求且供方必须调低价格;如果双方动件续一年,以

132协议变更价格或者供方降低价格时,供方同意该新的降低价格适用于从此类推

变更当天起的交货。

9.3运输:供方需将货物交至需方指定地点,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和验收

合格前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

9.10.2需方有权要求退货,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协议产品

对应的等值金额。

10.1供方同意需方对协议产品验收合格后按照需方订单中所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11.1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交付时转移。货至需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的

货物灭失或损坏等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

(欧菲:欧菲光;供方:标的公司)

3.1供方应当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价格向欧菲提供产品。产品价格应当

每季度进行审核,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产品价格不得上涨。

6.1如无其它约定,本协议的交货是指由供方或供方委托的人员或机构

将产品依照相关生效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交到欧菲指定地点,并与欧菲或

2019.1.28

欧菲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指纹芯开始一年,欧菲料,承担相应费用。自动续

3片、综合双方若无异是是是

光7.2产品交付前产品所有权由供方保留,产品灭失与损坏风险由供方承期类议期满自动担。产品交付后产品所有权由欧菲享有,产品发生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续一年

由欧菲承担,但所有权和风险责任转移并不免除供方对由于其自身原因或产品固有缺陷导致的产品故障、损坏或灭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8供方交付的产品经欧菲检验合格后,供方应当在每月十五(15)日前

开立发票,欧菲应在收到供方发票的次月起三十(30)日内,以九十(90)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

4际辉(甲方:际辉;乙方:标的公司)存储芯片2023.3.1-2是自动续是是

1331.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乙方处购买约定产品,具体采购产品名称、024.2.29,期

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双双方若无异

方不时签订的《产品采购订单》为准,《产品采购订单》与本协议约定议期满自动不一致的,以《产品采购订单》为准。《产品采购订单》未约定的,以续一年本协议约定为准。

5.收货及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产品送达约定地点后合理期限内核对产

名称、数量、包装等,办理收货确认手续。产品交付前产品所有权由乙方留,产品灭失与损坏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享有,产品发生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货款支付: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之货款,由甲方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情况,

按照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所规定的付款条件进行支付。

(甲方:信利光电,乙方:标的公司)

4.1本协议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具体以双方采购订单中列明的为准。乙方承诺自签订本协议后至少为甲方提供10年的稳定供货期限;

6.1标的货物价格应当在订单中予以确定或者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021.11.5

6.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相同或相类似的标的货物的价格不高于乙方提

指纹芯开始一年,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价格。如乙方违反该承诺,乙方应将高出的差额返还信利片、综合双方若无异自动续

5甲方。是是是

光电类、被动议期满自动期

9.1标的货物按照约定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货物的所有权由

件续一年,以乙方转移给甲方。

此类推

8.1所有在甲方进货验收过程中被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甲方将在验收结

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三日内提供经甲方验收质量合格的产品予以替换,否则甲方有权就不合格产品做退货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龙旗(买方:龙旗电子;卖方:标的公司)射频芯2017.10.12是自动续是是134电子7.1卖方保证其提供给买方产品的价格是最优的(即卖方保证其协议产片、电源-2022.9.30期品价格不高于卖方给予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不得泄露芯片、存;

给任何第三方。储芯片、2022.10.31

8.2交货前产品所有权由卖方保留,产品灭失与损坏风险由其承担。交综合类、起生效,至

货后产品所有权由买方享有,产品发生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被动件本协议买卖但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并不免除卖方对由于其自身原因或产品固有缺陷导双方的权利

致的产品故障、损坏或灭失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

8.3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3日内,买方对数量进行验收,基于部件包完毕之日止装特性,买方做批次货物总数量

8.4买方应当自卖方交付产品之日起10日内根据订单、本合同、双方确

认的验收标准等,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9.2自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所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invoice后买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双方约定的订单金额。

12.2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或要求卖方于买方

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产品,若验收仍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取消相应订单。

135(四)报告期采购情况

1、前五名供应商采购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当年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采购额占总是否与标的采购金额(万是否签署长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品类采购额的比公司存在关

元)期框架协议例(%)联关系

2023年

1汇顶科技指纹芯片80739.1923.14否是

2宏芯宇存储芯片72213.0920.69否是

3唯捷创芯射频芯片48403.3313.87否是

4集创北方综合类45576.3613.06否是

5思特威综合类42895.1512.29否是

合计289827.1283.05--

2022年

1唯捷创芯射频芯片90197.3531.29否是

2汇顶科技指纹芯片42581.0714.77否是

3思特威综合类33818.7211.73否是

4集创北方综合类31556.2810.95否是

存储芯片、综合类、

5前海国信20576.307.14否是

代理报关费

合计218729.7275.87--

注:上述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中,对供应商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数据进行了合并。其中:

1、宏芯宇包括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宏芯宇电子有限公司;

2、汇顶科技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Ltd);

3、集创北方包括集创北方(香港)有限公司、集创北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集创

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唯捷创芯包括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VANCHIP (TIANJIN)TECHNOLOGY CO.LTD)、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思特威包括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特威(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前海国信包括江西前海国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前海国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金原

贸易有限公司(GOLDLAND TRADING LIMITED)。

2、标的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长期框架协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均签署了长期框架协议,协议相关条款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136序供应商名涉及产品能否续续期

主要条款合作期限号称类型期条件(甲方:汇顶科技;乙方:标的公司)

(1)代理产品:电容触控、电容指纹、屏下光学指纹产品;(2)代理区域:未限制;

(3)客户范围:由甲方建议,并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4)分销商采购价格及销售2022.1.1-202价格:1)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采购价格由甲方决定。根据市场竞争等实际情况,甲方3.7.12;

有权适当调整乙方经销产品的采购价格,并提前通知乙方。2)标的公司应当按照甲方2023.7.13开自动

1汇顶科技指纹芯片是

建议的价格销售产品;(5)分销商采购数量:由共同确认的订单确定;(6)运费承担始两年,双方无续期方式:标的公司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及保险费。(7)退换货方式:1)甲异议则自动续方产品质量保证责任自标的公司交付客户后1年或甲方交付标的公司起18个月,以先期一年到期者为准;2)在上述期限内,若因甲方产品质量产生的问题,甲方可予以换货或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宏芯宇;乙方:标的公司)

(1)代理产品:嵌入式产品;(2)代理区域:未限制;(3)客户范围:乙方开发新客户时,必须遵守“先报备注册,再跟进”的原则。未得到宏芯宇许可报备注册的客户乙方不得跟进及报价。(4)分销商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1)甲方拥有宏芯宇芯片代理价格、销售政策等的制定及调整权,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价格政策,未经

2023.1.1-202未约

2宏芯宇甲方同意,严禁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出货。(5)分销商采购数量:乙方在订存储芯片是

4.12.31定

单中应指明订购的产品数量;若因产品性质原因导致产品数量无法事先明确,则可按双方都接受的方式进行订单数量确认;(6)运费承担方式:由乙方到甲方指定仓库地址提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另有需求或者乙方对货物运输有特殊要求,由双方协商确认并在订单上注明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运输费用以及发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代理产品:唯捷创芯全部产品线产品;(2)代理区域:中国;(3)客户范围:2020.10.10-2自动

3唯捷创芯射频芯片是

经销商不得将产品销售给黑名单客户;(4)分销商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1)采购价格,022.10.09;续期

137序供应商名涉及产品能否续续期

主要条款合作期限号称类型期条件以采购订单最终确定;2)销售价格,唯捷创芯提供标准价格表作为经销商销售给终端2023.10.10开客户的建议零售价格,该建议零售价格系经销商销售的建议范围。如经销商销售价格不始一年,双方无在建议零售价格范围内的,应当提前与唯捷创芯确认;(5)分销商采购数量:以采购异议则自动续订单最终确定;(6)运费承担方式:1)国内销售,经销商承担货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期一年用和保险费用;2)出口销售,唯捷创芯应当承担运到香港港口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

(7)退换货方式:货物接收后,非因货物质量问题,唯捷创芯不接受经销商退货。

(原厂:集创北方;乙方:标的公司)

(1)代理产品:原厂指定的产品;(2)代理区域:中国;(3)客户范围:未约定;

(4)分销商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1)采购价格,乙方以订单形式向原厂订购产品,订2022.6.27-20单须写明产品、数量、价格、付款时间、交货日期、交货地点;2)销售价格,未约定;23.6.26,双方自动

4集创北方综合类是

(5)分销商采购数量:同上;(6)运费承担方式:除非另有声明,产品的运费、运输无异议则自动续期

保险费由乙方承担;(7)退换货方式:非原厂产品品质原因,一律不予退换货;乙方续期一年不得随意取消已下的订单或更改交期,如需取消或更改订单,必须向原厂提出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才能取消或修改订单。

(甲方:思特威;乙方:标的公司)

(1)代理产品:甲方授权产品;(2)代理区域:甲方指定区域;(3)客户范围:未约定;(4)分销商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乙方应遵循和服从甲方不时变化的所有的定2022.01.10-2

价和销售政策以及日常设立的其他运营政策,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定的价格025.1.10,双自动

5思特威综合类是

体系规定销售产品,不得窜货或低价倾销;(5)分销商采购数量:以乙方发出的订货方无异议则自续期单为准;(6)运费承担方式:未约定;(7)退换货方式:乙方若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动续期一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后视具体情况可采取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

6 前海国信 (甲方:金原贸易有限公司(GOLDLAND TRADING LIMITED);乙方:标的公司) 存储芯 2022.9.16-20 是 自动

138序供应商名涉及产品能否续续期

主要条款合作期限号称类型期条件

1.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盖章的每笔《销售订单》为准。片、被动23.9.15,双方续期

1.4乙方从甲方处采购的商品均为买断式购买,甲方销售给乙方。元器件若无异议期满

2.3交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甲方交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即完成货自动续期一年物交付,并转移风险。

2.5交货所发生的费用承担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1甲方协助乙方向原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或与破碎、有

损坏现象等)、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注:1、宏芯宇在框架协议生效前,以制式订单形式约定交易;

2、标的公司与前海国信的框架协议系与其子公司金原贸易有限公司(GOLDLAND TRADING LIMITED)的框架协议。

139(五)标的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及可持续经营能力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无明显变化,客户结构相对稳定

2023年,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为206960.40万元,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59.70%,上述客户2022年销售额合计为174978.7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6.21%。报告期内,客户结构整体相对稳定,客户集中度无明显变化。

2023年2022年

客户名称销售额销售额占比合作年限号占比(%)(万元)(万元)(%)

1小米50722.8314.6392516.0129.728年

2闻泰科技47248.6513.6342358.6413.618年

3欧菲光45940.2913.2527139.308.726年

4際輝34234.029.88——2年

5信利光电28814.628.3112964.844.164年

合计206960.4059.70174978.7956.21-

注:上述前五大客户销售数据中,对客户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及关联主体数据进行了合并。其中:

1、小米包括 Xiaomi HK. Limited、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田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小米集团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2、闻泰科技包括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闻泰通讯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

公司、上海闻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WINGTECH GROUP(HONGKONG)LIMITED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3、欧菲光包括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等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4、信利光电包括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光电科技(汕尾)有限公司、信利半导体有

限公司、信利光电仁寿有限公司、信利光电有限公司;

5、合作期限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情况。

*存储芯片、指纹芯片等产品线需求上升导致供应商集中度提升

2023年,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广及应用,存储芯片市场需

求快速提升,公司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市场供求情况加大了存储芯片的采购金额,导致2023年向宏芯宇的采购量增长较快,同时为了满足客户临时性需求,标的公司也向峰泰贸易采购了少量存储芯片。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无重大变化。

1402023年,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为289827.12万元,占当期

总采购额的83.05%,上述供应商2022年采购额合计为207507.94万元,占当期总采购额的71.98%,供应商集中同比上升,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向汇顶科技、宏芯宇等供应商采购量增加所致。

2023 年受人工智能及柔性AMLOD面板技术的推广及应用,下游市场对存储及

指纹芯片的需求量明显增加,在此市场环境下,标的公司加大了对存储芯片和指纹芯片的采购额,宏芯宇及汇顶科技分别作为标的公司存储芯片和指纹芯片的主要供应商,标的公司2023年加大了对上述两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2023年标的公司向宏芯宇及汇顶科技采购额合计为152952.28万元,同比上升

101016.69万元,占比当期采购额的比例同比上升25.82个百分点,在此影响

下标的公司供应商集中度上升。

2023年2022年

供应商名序号称采购额(万合作年限占比(%)采购额(万元)占比(%)

元)

1汇顶科技80739.1923.1442581.0714.7711年

2宏芯宇72213.0920.699354.523.242年

3唯捷创芯48403.3313.8790197.3531.298年

4集创北方45576.3613.0631556.2810.952年

5思特威42895.1512.2933818.7211.732年

合计289827.1283.05207507.9471.98-

注:上述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中,对供应商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及关联主体的数据进行了合并。其中:

1、宏芯宇包括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宏芯宇电子有限公司;

2、汇顶科技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Ltd);

3、集创北方包括集创北方(香港)有限公司、集创北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集创

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唯捷创芯包括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VANCHIP (TIANJIN) TECHNOLOGYCO.LTD)、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思特威包括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特威(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同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

*下游客户稳定性

14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小米、闻泰科技、龙旗电子、欧菲光、信

利光电等智能手机品牌商/ODM厂商/模组厂商以及际辉、汉深国际等电子元器件贸易商,主要客户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从整体来看,2023年,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70%,上述客户2022年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21%,客户集中度基本稳定。

*上游供应商稳定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供应商主要为汇顶科技、宏芯宇、唯捷创芯、集创北方、思特威、三星、艾为电子、微容电子、安世半导体等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原厂,主要供应商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023年,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广及应用,存储芯片市场需

求快速提升,公司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市场供求情况加大了存储芯片的采购金额,导致2023年向宏芯宇的采购量增长较快,导致供应商集中度同比上升,整体合作基本稳定。

(2)标的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可持续性

*超过半数的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交易通过分销商完成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在电子元器件领域,约44%的采购份额由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直接向原厂采购,而约56%的电子元器件采购份额依赖于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分销商是上游供给和下游多元化需求匹配的纽带,在为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分担了大部分市场开拓、产品导入和技术支持工作的同时,助力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降低采购成本,在原厂的指导下为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咨询、应用方案建议以及配送、售后等供应链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

因此,分销模式是半导体行业发展多年形成的交易模式,半导体分销商将持续会在半导体行业中扮演重要角色,行业具有可持续性。

*半导体国产化程度提升,助力本土半导体分销商业务持续

142在国内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土分销商可通过本地化服务快速

地响应客户需求,通过自身技术实力和IC解决方案提供能力更好地满足国内本土电子产品制造商技术需求复杂多样、品类多、产量小、分散化的需求,填补海外分销商留下的市场空白,并凭借自身竞争优势迅速成长。

随着近年来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度不断提升,下游客户对国产芯片以及国产供应链的需求也不断提升,本土分销商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标的公司下游客户和上游供应商均为知名企业,业务可持续性强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小米、闻泰科技、龙旗电子、欧菲光、信利光电

等智能手机品牌商/ODM厂商/模组厂商,供应商主要为汇顶科技、宏芯宇、唯捷创芯、集创北方、思特威、三星、艾为电子、微容电子、安世半导体等国内外

知名半导体原厂,其中超过半数为国内A股或港股上市公司,供应商客户行业地位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

根据ICCAD的数据,2023 年国内涉及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数量为 3451 家,随着未来半导体产业的马太效应加剧,龙头芯片原厂的优势越来越明显,而标的公司作为上游原厂的分销商,其代理的优质产品线未来竞争力也将逐步增强,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同时,根据前五大供应商合作框架协议情况,标的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客户合作年限较长,与汇顶科技、唯捷创芯合作年限为8-11年,与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的合作年限为3-7年。除际辉外,标的公司新增合作的供应商客户均为细分行业头部企业,如宏芯宇、集创北方和思特威,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标的公司对客户及供应商、原厂不存在重大依赖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客户及供应商、原厂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于半导体分销业务,其作为承接上游供应商、原厂以及下游客户的主要桥梁,主要经营依赖于既有产品线及客户群体。

14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及对单一供

应商、原厂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未超过50%,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或供应商、原厂的重大依赖。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线扩充,产品和客户结构持续优化,第一大客户供应商占比下降

2022年以来,面对宏观环境和半导体行业波动的复杂局面,公司新开拓了

一批优质产品线,取得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新声半导体、安世半导体等原厂的代理权,丰富并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2023年标的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经从2022年的29.72%下降至14.63%,对第一大供应商采购的比例从2022年的31.29%下降至23.14%,标的公司对单一客户或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已大幅下降。

综上,标的公司对客户及供应商、原厂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线的进一步扩充,对单一客户或供应商的销售或采购占比将进一步降低。

4、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标的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产品线的扩充,代理产品种类增加,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同时,产品线的扩充也降低了标的公司向对第一大客户或供应商的销售或采购的比例,抗风险能力提升。

(2)标的公司供应商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无明显变化,在存储芯片等产品线市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标的公司供应商集中度有所上升,整体相对稳定;2023年标的公司对小米收入下滑主要系受下游消费类电子需求放缓的影响,小米更多的将原材料的采购及备货外包给ODM厂商,叠加下游产品价格下降的因素导致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的射频芯片收入大幅降低所致。2024年上半年,随着标的公司直接向小米销售产品线品类增加以及小米手机出货量的恢复性增长,标的公司对小米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144(3)标的公司供应商客户均为细分领域头部企业,合作具有持续性,标的

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客户的依赖。

综上,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六)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总经理徐非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67%股份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七)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1、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境内、境外销售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地区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万元)(%)(万元)(%)

境内137940.4639.8096321.0130.94

境外208653.9560.20214951.8369.06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46594.41100.00311272.84100.00

2、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有 World Style、联合无线香港、春兴无线香港和香港华信科四个境外主体,其中 World Style 是控股型公司,未从事实际经营,香港华信科自成立以来未从事实际经营,联合无线香港、春兴无线香港近三年来均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模式、流程与境内销售模式、流程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九、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一)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

1453、境外经营主体资产情况

World Style、香港华信科未从事实际业务,无境外资产。标的公司主要境外经营实体为联合无线香港和春兴无线香港。报告期末,联合无线香港和春兴无线香港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和存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联合无线香港春兴无线香港

应收账款62246.6410757.86

存货32958.62328.20

应收账款及存货合计95205.2611086.06

资产总额97092.6017349.03

应收账款及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98.06%63.90%

(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不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标的公司代理的电子元器件,都经原厂制造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包装,产品的来源保证了其质量和安全环保。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九)质量控制情况

1、采购环节的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根据现有市场及潜在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品牌知名度和信誉度高的头部原厂供应商合作,所代理的产品均经过相关标准检验和认证。

2、库存环节的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仓储系统;整个库存管理体系中,管理人员职责分明,在物流人员配送货物并知会仓库人员后,由仓库人员检查外包装完好性、批次与送货单是否一致,并在质检员判定符合后才按照规格型号进行陈列存放,并做系统入库处理,完成入库的质量控制。对于判定不符合的产品,则与原厂协商退换货。

库存存储方面,标的公司对境内的货物仓库做了严格的标准要求,建立了适合电子元器件保管要求的专门仓库。在境外,标的公司与专业的仓储机构签署了

146库存管理合同,标的公司定期对境外仓储机构开展盘点核对工作,并根据境外仓

储机构对货物存储与收发货的及时性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3、销售环节出现质量纠纷的处理措施

标的公司代理产品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由于电子元器件体积小而精密,原厂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严格的生产管控,并且出厂会进行良率检测,电子元器件出现非人为损坏或故障的可能性较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标的公司会与原厂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通常有退换货或委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使用,标的公司在客户退货的问题上风险较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因质量问题而退货的情况较少。

十、报告期员工情况

(一)人员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员工人数共86人,人员具体构成如下:

1、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类别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及以下2225.58

31-40岁4855.81

41-50岁1416.28

50岁以上22.33

合计86100.00

2、员工学历构成情况

类别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2832.56

大专3743.02

大专以下2124.42

合计86100.00

3、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类别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1011.63

销售人员4956.98

147技术人员2225.58

财务人员55.81

合计86100.00

(二)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专业分销商,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在客户设计电子产品时,提供专业意见,以求在保证电子元器件技术性能符合电子产品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为客户筛选出性价比最优,且供应稳定的电子元器件组合方案。这要求技术人员既熟悉各类电子元器件性能参数,又熟悉各家上游原厂的报价与稳定供应能力,需要长期的市场摸索与技术沉淀。因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均同时具备了专业技术背景和丰富销售管理经验。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为徐非、曹晨、孔小飞、杨世方4人,除杨世方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8月离职外,其余核心团队成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徐非,简历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二)上海瑞嗔/4、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晨,本科学历,2007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昆山恒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雅拓莱金属制品(苏州)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

2015年6月在苏州元狩电子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工程师,2015年7月入职苏州华信

科任销售总监,现任华信科华东地区销售总监,负责开发与服务地区客户群。

孔小飞,硕士学历,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于江苏凯尔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9年10月入职苏州华信科任市场总监,现任华信科华北地区市场总监,负责服务重要产品线的原厂与客户。

杨世方,本科学历,2007年9至2013年8月任职于村田电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职于三星电机,2018年11月入职联合无线深圳,任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重要产品线的销售与客户服务。2023年9月,因个人决定出境学习深造,从联合无线深圳离职。

148杨世方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其负责的产品线和客户群体标的公司已安排经验

丰富的人员妥善交接。

综上,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动。

十一、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3年2022.12.31/2022年资产总计149956.33147943.42

负债合计87290.9492146.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665.3855797.26

所有者权益合计62665.3855797.26

营业收入346643.03311322.81

营业成本330352.36291111.68

营业利润6977.0913022.84

利润总额6967.7113014.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0.0710049.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5932.129971.7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4.77-11047.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2.25-18.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9.865420.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37-317.83

(二)主要财务比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3.12.31/2023年2022.12.31/2022年毛利率(%)4.706.49

资产负债率(%)58.2162.28

流动比率(倍)1.711.59

速动比率(倍)1.261.37

注: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49十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此外,标的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标的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将苏州华信科、绍兴华信科、香港华信科、World Style及其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春兴无线香港、联合无线深圳等7家公司纳入合并报告范围。

2、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转让子公司股权股权处置价款股权转让比年度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万元)例(%)

2023年绍兴华信科协议转让2023.10.312303.39100.00

150(2)新设子公司

出资额出资比例年度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港币)(%)

2023年香港华信科设立2023.5.17100.00100.00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

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标的公司履

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标的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

151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标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代理及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一般销售模式下,产品销售时,标的公司将产品运送或寄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收并将签收单寄回给标的公司,根据合同的交付条款,当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签收后,产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故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根据客户签收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具体依据为客户签收单。

VMI 销售模式下,标的公司将产品运送或寄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收并将签收单寄回给标的公司,根据合同的交付条款,当产品经客户领用对账后,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故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根据客户领用对账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具体依据为客户领用对账单。

*总额法或净额法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A. 总额法选取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

152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

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业务性质,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主要责任人条件,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判断情况如下:

a. 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根据标的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其直接负责向客户提供商品,而非通过安排他人交付商品。标的公司通过自身采购销售团队,根据在手订单、市场行情自主决定采购时间,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后再进行出售。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导致标的公司缺货,造成标的公司对客户违约,则由标的公司承担违约风险。故标的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b. 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根据标的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签订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条款以及实际的

交易过程,采购一般约定供货方完成货物交付,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销售一般约定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货物交付时转移。由此可见,标的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订单后交付商品前,承担了存货管理风险、价格波动风险、积压灭失风险、货物质量风险等相关的全部责任。故标的公司在交易中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c. 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标的公司以供应商指导价格为基础,参考市场价格、商品数量、产品品质、供求关系等条件下与客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署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价格条款,约定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故标的资产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153d. 承担资金风险

标的公司向客户交付商品后,客户可能存在拖欠货款的情况,而标的公司仍然存在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义务,故标的公司需独立承担付款义务及销售回款风险。

e. 提供配套仓储物流服务和技术服务

标的公司采购商品后,在销售时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等服务,并按照仓储物流合同约定条款定期与仓储物流公司进行结算。标的公司配备有专业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和产品经理(PM)团队,团队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可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平台,配合客户的选型设计、应用解决方案以及技术问题定位、生产工艺优化。同时,标的公司负责协助原厂解决客户出现的品质问题。

综上,标的公司负有向客户交付商品的首要责任,同时承担了交易商品的存货风险,在开展业务时与客户签署合同时有自主定价权,相关商品销售前已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判断原则,收入应按照总额法确认合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B.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方法的表述基本一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披露文件中对收入确认方法的描述如下:

同行业可收入确收入确认具体政策比公司认方法

公司销售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提供餐饮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深圳华强总额法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本集团销售电子元器件、生活电器智能控制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

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经英唐智控总额法

双方确认对账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至润欣科技总额法

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

154同行业可收入确

收入确认具体政策比公司认方法

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1)大陆境内公司大陆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公司已将商品邮寄、托运或上门送给客户,同时收货反馈情况为客户已收到货物,对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无异议进行确认;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商品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大陆境内公司对大陆境外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公司已将商品

交由客户指定快递公司代为报关,并获取快递公司签收单和代为报关的报关单;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力源信息总额法货款;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商品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香港子公司对香港本地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客户已上门自行

提取货物,或者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并签验;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商品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香港子公司对香港境外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公司已将商品交

由物流公司代为报关,并获取物流公司签收单和代为报关的报关单;

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商品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国内销售商品收入:VMI销售模式:公司按合同约定或根据客

户要求将商品送达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客户签收后,经领用并与客户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非 VMI 销售模式:公司按合同约定或商络电子总额法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送达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国外销售商品收入:公司按合同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送

达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雅创电子总额法入;技术方案提供以公司将相关方案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以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方式进行交易的,在客户领好上好总额法用本公司产品且双方核对后确认销售收入;除此之外,本公司在客户(或其指定的公司)签收货物后确认销售收入

一般销售模式下,按合同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送达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VMI 寄售中电港总额法模式下,将产品运送至寄售仓库,客户从寄售仓库领用并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一般模式下在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收入,VMI模式下在客户领用对账后确认收入,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155综上,标的公司负有向客户交付商品的首要责任,同时承担了交易商品的

存货风险,在开展业务时与客户签署合同时有自主定价权,相关商品销售前已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判断原则,收入应按照总额法确认合理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2、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

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上述*或*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156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 不属于上述 A 或 B 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A 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157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158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

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

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159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6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3、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组合类别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票据类型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

盈方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联往来组合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盈方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关联往来组合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61单位:%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6个月以内(含,下同)0.005.00

7-12个月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162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情况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六)报告期内资产剥离转移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7日,上海盈方微与华信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信科将

持有的绍兴华信科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转让对价参考绍兴华信科截至2023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23033937.54元。2023年10月31日,

绍兴华信科完成此次交易的股东变更登记。

报告期内,剥离绍兴华信科对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2023年1-10月2022年度

绍兴华信科(万元)4499.604761.73

资产标的公司(万元)147396.50147943.42占比(%)3.053.22

绍兴华信科(万元)2198.282161.22

负债标的公司(万元)86005.9892146.15占比(%)2.562.35

绍兴华信科(万元)3958.017079.94

营业收入标的公司(万元)259413.79311322.81占比(%)1.532.27

绍兴华信科(万元)-299.20-1683.33净利润

标的公司(万元)4177.8810049.75

注:绍兴华信科剥离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为假设绍兴华信科尚未剥离的未经审计数据。

1632022年末和2023年10月末,绍兴华信科占华信科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均较小,其资产除往来款外主要为少量固定资产及 IP 使用权,资产完整独立。绍兴华信科从标的公司剥离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绍兴华信科系上市公司用于开展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 系列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从事芯片研发设计以及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整体规模较小。受到资金紧张、对外融资渠道有限的影响,公司上述研发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终止;2023年10月,标的公司为聚焦主业,将绍兴华信科剥离,剥离前绍兴华信科半导体分销业务由苏州华信科承接。因此,剥离绍兴华信科不会对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标的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不存在对绍兴华信科的业务、技术和盈利等方面的依赖,剥离绍兴华信科不会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不会在交易完成后成为持股型公司的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不会成为持股型公司。

(二)本次交易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符合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相关协议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条款或者其他安排。因此,标的资产符合转让条件。

164十四、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标的公司未进行股权转让、增减资、改制。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与交易相关的评估共2次,具体情况如下:

1、前次交易首次评估

2021年4月,公司曾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标的公司49%股权,前次交易的情况及终止原因参见本节“五、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及终止原因”。

该次拟进行的股权转让中,中联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

第1102号),对标的公司100%股权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2948.85万元,评估值128949.22万元,评估增值率

291.36%。

2、前次交易补充评估

中联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补充评估。

根据中联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207号),以2021年12月31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9520.00万元。

除上述情况所涉资产评估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之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

(二)本次交易作价与最近三年评估作价差异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与最近三年评估作价的差异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本次交易评估值2021年评估值2020年评估值选用评估方法收益法收益法收益法

评估基准日2023.12.312021.12.312020.12.31

165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62665.3842836.1732948.85

所有者权益评估值149600.00129520.00128949.22

评估增值86934.6286683.8396000.37

增值率(%)138.73202.36291.36

本次评估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值为149600.00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增值20080.00万元,增值率为15.50%。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起标的公司主动开拓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等

多家国内头部 IC 设计企业产品线,公司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升,经营性资产组规模增加,市场地位及竞争力得到提升。

十五、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情况

(一)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情况华信科下属企业

1苏州华信科华信科直接持股100.00%

2香港华信科华信科直接持股100.00%

World Style 下属企业

3 联合无线香港 World Style 直接持股 100.00%

4联合无线深圳通过联合无线香港持股100.00%

5春兴无线香港通过联合无线香港持股100.00%

(二)重要下属企业情况

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下属企业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标的资产相应项目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其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10.6

3 FLOOR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3

地址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董事李嘉玮

166注册资本 1 HKD

企业编号2152532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主要负责境外的采购、产品推广和销售

2、历史沿革

联合无线香港成立于2014年,系2015年3月12日更名而来,其曾用名科通无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Cogobuy Wireless Technology (HK) Limited)。

联合无线香港自成立以来已发行股本总额为港币1.00元,作为1股普通股,由 World Style 注册并持有。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港币)普通股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1 World Style 1.00 1 100.00

合计1.001100.00联合无线香港股权结构自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变化。

3、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中国香港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根据境外律师刘永雄·严颖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联合无线香港的商业登记文件符合中国香港法律的要求且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其没有任何强制性清盘呈请。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联合无线香港有效存续。

4、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股权转让的情况。

5、产权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为 World Style 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港币)普通股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1671 World Style 1.00 1 100.00

合计1.001100.00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内容,也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本次重组后,联合无线香港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4)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联合无线香港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

(1)股权权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所持联合无线香港100%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2)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合无线香港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货币资金314.570.32

应收账款62246.6464.11

预付款项445.900.46

其他应收款724.570.75

存货32958.6233.95

其他流动资产277.280.29

流动资产合计96967.5799.87

1682023.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30.13

非流动资产合计125.030.13

资产总计97092.60100.00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合无线香港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短期借款32676.2649.63

应付账款18523.1628.13

合同负债53.490.08

应付职工薪酬337.840.51

应交税费56.110.09

其他应付款14197.4021.56

流动负债合计65844.27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65844.27100.00

(4)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7、合法合规情况联合无线香港合法合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八、诉讼、仲裁和合法合规情况”。

8、主营业务情况

联合无线香港主营业务为境外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等一体化服务。

1699、主要财务数据

联合无线香港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3年2022.12.31/2022年资产总计97092.60100686.19

负债合计65844.2776055.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248.3424630.97

所有者权益合计31248.3424630.97

营业收入216277.77217481.87

营业成本205654.60204031.89

营业利润7429.8012472.55

利润总额7429.741247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8.7010431.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6217.4310420.3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13.54-455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81580.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21.202923.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7.46-51.25

10、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无线香港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11、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联合无线香港未进行股权转让、增减资、改制。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外,联合无线香港作为标的公司子公司最近三年与交易相关的评估共两次,均采用收益法。因标的公司各下属公司难以从标的公司的整体业务中割裂出来,也难以单独预测其未来的预期收益额,所以均未对联合无线香港采用收益法单独进行评估。具体情况详见“十四、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170(三)其他下属企业情况

1、苏州华信科

名称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7.16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钟园路788号丰隆城市生注册地活广场4幢1910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市工业园区丰隆城市中心T4-1910 室法定代表人王国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YQ51X1A

电子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经营范围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香港华信科

名称香港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5.17

RM 2113 21/F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地址

183 QUEEN'S R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 HKD企业编号3279816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主要负责境外的采购、产品推广和销售

(1)标的公司设立香港华信科的原因,是否存在具体的生产经营计划

标的公司2023年5月设立香港华信科,解决部分客户供应商代码认证问题。

标的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华信科主要负责境内业务,World Style 主要负责境外业务。为方便外币结算、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标的公司在进行新客户、供应商认证时通常分别提供境内、境外两个主体以供新客户、供应商在其内部建立认证代码。2022年华信科新增产品线安世半导体,其要求标的公司境内、境外结算主体需为直接控股关系,World Style 及其下属企业不符合安世半导体建立认证代码要求。标的公司根据上述要求,设立香港华信科。

标的公司后续计划将其作为境外结算主体以满足部分客户、供应商的代码

171认证要求。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无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2)香港华信科未从事实际业务、无境外资产的原因,是否符合经营计划,香港华信科开展业务、开拓市场是否存在障碍

报告期内,香港华信科未从事实际业务系安世半导体代码正在认证过程中,尚无法作为境外结算主体。在认证完成前,标的公司仍使用华信科作为结算主体,符合标的公司经营计划。标的公司设立香港华信科仅为满足部分客户、供应商建立认证代码要求,以方便进行外币结算、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信科已通过信利光电代码认证并顺利出货。因此其在开展业务、开拓市场方面不存在障碍。

3、联合无线深圳

名称联合无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5.7.2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 16C01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大厦 C 座 1603 室法定代表人王国军注册资本3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6381695K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电子通信产品及软件的技术开发、批发、

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家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经营范围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子商务软件、芯片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通信产品及软件的生产

4、春兴无线香港

名称春兴无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4.15

3 FLOOR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3

地址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HKD企业编号2224274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主要负责境外的采购

172(1)春兴无线香港同春兴精工是否存在共同使用的品牌、商标等,是否存在纠纷,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春兴无线香港品牌、商标使用情况

春兴无线香港主要负责标的公司境外采购及销售,主要职能为采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春兴无线香港未持有任何品牌、商标。由于电子元器件分销公司在业务链条中作为代理方,销售的商品品牌和商标均为上游原厂的品牌和商标,且春兴无线香港无自有商标,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会也无需使用相关品牌。

春兴无线香港2023年已不再对外销售,2022年对外分销收入为568.02万元,仅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31%,销售的产品为射频及电源芯片,均非春兴精工相关产品,分销过程中未使用任何涉及春兴精工品牌、商标。

*春兴精工半导体分销业务品牌、商标使用情况

根据春兴精工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春兴精工于2017年通过收购华信科进入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后因行业及自身战略调整,逐步退出与其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业务。春兴精工已于2020年9月通过出售华信科剥离半导体分销业务。

根据春兴精工 2022、2023 年报,春兴精工(002547.SZ)目前主要从事通信系统设备、汽车零部件等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春兴精工2022-2023年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23年2022年

产品名称销售额占比营业收入销售额占比营业收入(万元)(%)(万元)(%)

汽车件80469.4534.5656767.8021.94

精密铝合金结构件66659.8428.6384272.3932.57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61177.4126.2888692.5234.28

玻璃业务--7939.683.07

其他24505.4010.5321083.328.15

合计232812.10100.00258755.72100.00

注:1、数据来源为春兴精工年度报告;

2、春兴精工其他业务为资产租赁及相关服务、材料废料销售、模具销售等。

173报告期内,春兴精工主营业务已不包含半导体分销业务,不存在使用品牌、商标从事半导体分销业务的情况。

综上,标的公司孙公司春兴无线香港与春兴精工不存在共同使用的品牌、商标的情况。

*是否存在纠纷,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网络核查,报告期内春兴无线香港不存在任何纠纷。

综上,鉴于春兴无线香港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经营不会使用春兴精工的品牌、商标,且不存在任何纠纷,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其他情况

(一)标的公司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1、标的公司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编号下发单位下发日期有效期《海关进出 4403160Q5E(海口货物收发关注册编码)中华人民共

1华信科2020.11.9长期货人备案回4700657703(检和国海关执》验检疫备案号)《海关进出4403144118(海联合无线口货物收发关编码)中华人民共

22020.5.19长期深圳货人备案回4701601360(检和国海关执》验检疫备案号)

2、生产项目的立项、环保及行业准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与 World Style 及其下属公司均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不存在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174(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资产或作为被许可人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三)标的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拟购买标的为华信科 49%股权及 World Style49%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信科与 World Style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

175第五节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概况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向虞芯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信科39%股权和World

Style 39%股份,向上海瑞嗔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和 World Style

10%股份。同时公司拟采取竞价方式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其中舜元企管拟认购1亿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49%股权和 World Style 49%股份。本次交易对方为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

(二)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以2023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值为149600.0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49%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73304.00万元。

(三)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176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

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定价基准日前120个定价区间易日易日交易日

交易均价6.866.596.72

交易均价的80%5.495.275.38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盈方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股价历史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兼顾上市公司、交易对

方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5.27元/股,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发行价格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

(五)发行数量及支付方式本次交易,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交易价格-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5.27元/股。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交易对方赠送给公司。

按照5.27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股份对价以及股份发行数量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交易序号交易标的股份数量对方支付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股)的总对价

虞芯华信科39%股权及

120000.0038344.007275901358344.00

投资 World Style 39%股份

2上海华信科10%股权及-14960.002838709614960.00

177支付方式向该交易

交易序号交易标的股份数量对方支付对方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股)的总对价

瑞嗔 World Style 10%股份

合计-20000.0053304.0010114610973304.0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股数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基准日前已作出分红决议的除外)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因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虞芯投资、上海瑞嗔转让和交易本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

损益归属期间为:从基准日至交割日为计算损益归属的期间,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但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当日),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指交割日的当月月末之日)。

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按其各自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各方认可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178确认。

损益归属期间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如果标的公司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的,则相应调减标的资产交易定价。

(九)决议有效期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现金支付来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虞芯投资持有的华信科 39%股权及 World Style 39%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 10%股权及 World Style 10%股份,其中现金对价合计为 2 亿元。本次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方式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舜元企管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

179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报价格的情况,与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公司拟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同意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除舜元企管以外的具体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其中舜元企管拟认购1亿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发行的公司股份数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确定,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

180(五)锁定期安排

舜元企管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舜元企管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自本次认购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舜元企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舜元企管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办理;同时,在舜元企管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期间,舜元企管将比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舜元企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序号项目名称(万元)(%)

1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20000.0090.91

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2000.009.09

合计22000.00100.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配套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方式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81(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亿元,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项目名称占比(%)(万元)

1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20000.0090.91

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2000.009.09

合计22000.00100.00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的中介机

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有利于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缓解上市公司资金支付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合效应,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2022年和2023年,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分别

为99.65%和99.99%。由于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业务分销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也面临着较高的资金需求。

2022年末和2023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41%和83.20%,资

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支出,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制度对于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

182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三)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为保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上市公司拟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舜元企管拟认购金额为1亿元,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同意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

需求总量,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自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不足,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舜元企管拟以1亿元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资金将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和/或陈炎表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

就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舜元企管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除接受关联方陈炎表和/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外,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为进一步保证舜元企管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支付能力,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舜元企管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舜元企管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除接受本人和/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外,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若舜元企管本次认购存在资金差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为舜元企管提供资金支持以确保足额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且提供资金支持的资金将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和/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所得,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其他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183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控制的企业舜元建设、舜元控股已出具《关于提供资金支持的声明》,承诺已知悉舜元企管拟以现金1亿元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舜元建设、舜元控股及舜元企管同为陈炎表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若舜元企管本次认购存在资金差额,舜元建设、舜元控股将依据实际控制人的统一调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为舜元企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确保其能足额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舜元建设、舜元控股提供资金支持的资金将来源于其经营所得,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其他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根据舜元建设以及舜元控股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其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舜元建设舜元控股

资产总额517994.18327778.11

负债总额414281.88229673.18

所有者权益103712.3098104.93

货币资金16770.45784.09

营业收入182183.5211422.37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1300.6211949.55

注:舜元建设2023年财务数据经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舜元控股2023年财务数据经上海信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舜元建设、舜元控股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较大,具备向舜元企管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

综上,舜元企管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和/或陈炎表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除接受陈炎表和/或陈炎表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外,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报告期内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资产负债以及各期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3.12.312022年/2022.12.31

184项目2023年/2023.12.312022年/2022.12.31

货币资金222.0213.04

资产总额198732.32190211.50

负债总额77612.7165392.46

资产负债率(%)39.0534.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25.00-1040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33.9810300.00

2022年及2023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3.04万元和222.02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4.38%和39.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00.45万元和-9525.00万元,整体支付能力较弱。

上市公司拟采取竞价方式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其中舜元企管拟认购1亿元),用于支付标的公司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比序号项目名称(万元)(%)

1支付标的公司的现金对价20000.0090.91

2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2000.009.09

合计22000.00100.00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

需求总量,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自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不足,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出具的为本次重组事项提供合计4亿元的贷款意向函,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意向函编号授信额度(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708240701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长宁支行意编号(2024年)第1号20000.00

合计40000.00

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可通过银行借款

185方式补足。

此外,陈炎表、舜元企管、舜元建设和舜元控股已共同出具《关于提供资金支持的声明》,声明已知悉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2.2亿元,拟用于支付标的公司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且上市公司未能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补足的,同意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进行补足,从而确保上市公司能够如期支付标的公司的现金对价。因此,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且上市公司未能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补足的,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获取关联方陈炎表、舜元企管、舜元建设和舜元控股资金支持的方式补足。

186第六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股权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1、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中,坤元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49600.00 万元,较账面价值62665.38万元增值86934.62万元,增值率为138.73%。

2、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结果的选取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62610.46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49600.00万元,两者相差86989.54万元,差异率138.94%。

以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采用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人力资本、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

售网络等,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由此导致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149600.00万元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3、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较账面价值62665.38万元增值

86934.62万元,增值率为138.73%,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如下:

(1)我国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处于发展阶段;

187(2)标的公司运营经验、管理能力、客户关系等无形资源没有在账面完全体现;

(3)标的公司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对企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

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

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内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

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建立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

188(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其所有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改造等的支出,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

2、收益法的模型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的合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收益法按照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的模拟合并口径预测收益。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模拟合并主体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189确定模拟合并主体的整体价值,并扣除付息债务确定模拟合并主体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

值-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模拟合并主体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模拟合并主体的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n

CFFt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1+????)

???

(1+????)

t=1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t——第 t 年的企业现金流

r——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t——未来的第 t 年

Pn——第 n 年以后的连续价值

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模拟合并主体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那么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模拟合并主体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模拟合并主体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产品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2028年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

4、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预期收益口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额+股份支付费用

190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

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5、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计算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1—??)×??+????+??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企业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 Kd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191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资本结构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相关上市公司至 2023 年 9月30日的资本结构。

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Beta

本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

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确定深圳华强、力源信息、英唐智控等作为可比公司。考虑到上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月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254周的贝塔数据。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

的 Beta 系数后,通过公式????=??1÷[1+(1-T)×(D÷E)](公式中:T 为税率,??1为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 beta 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 Beta 系数。

通过公式β1 = βu × [1 +(1 ? T) ×(D÷ E)],计算委估资产组组合所在企业带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 系数。

* 计算市场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 ERP

评估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2014年到2023年。经计算得到各年的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后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ERP。由于几何平均收

192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而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

*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被评估单位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综合考虑模拟合并主体的企业经营规模、市场知名度、竞争优劣势、资产负债情况等,分析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 权益资本成本 Ke的计算

????=????+????????×??????+????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 债务资本成本 Kd 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 Kd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

????????=????×+????×(1—??)×??+????+??

6、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那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多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等。

193对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

7、评估过程

(1)未来收益的确定

*生产经营模式与收益主体、口径的相关性

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代理分销,华信科合并报表范围内共有 2 家全资子公司,World Style 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 3 家子公司(含一级、二级子公司),其经营业务均相同。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的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务相同,且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故本次不再单独对各家公司分别预测收益,以上述两家公司模拟合并后的主体作为收益主体,预测时参考的相关历史数据采用两家公司模拟合并报表数据。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标的公司模拟合并的2021年至2023年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产品大类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销售收入62400.9638055.4444157.76

业务成本49321.2130753.9138658.07被动元器件

占收入比例21.64%12.22%12.74%

毛利率20.96%19.19%12.45%

销售收入225924.71273217.39302436.65

业务成本218094.31260357.77291694.28主动元器件

占收入比例75.62%83.63%84.15%

毛利率3.47%4.71%3.55%

销售收入95.7749.9848.62

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

占收入比例0.03%0.02%0.01%

毛利率100.00%100.00%100.00%

销售收入288421.44311322.81346643.03

合计收入业务成本267415.51291111.68330352.36

毛利率7.28%6.49%4.70%

194A.营业收入预测

未来年度营业收入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及永续期

被动元器件52989.3160937.7067031.4770383.0571790.71

主动元器件327530.93353672.68368157.76378033.01382180.61

其他61.9256.9654.1254.1254.12

合计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a.报告期内各类品线销售情况、单价水平及变化趋势

标的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由于分销的电子元器件种类繁多,且随着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产品迭代速度快,报告期内各型号产品销售量波动大且无连续性,难以按具体产品进行统计分析。按产品线类别划分,主要产品线分为主动元器件(具体细分为综合类芯片、指纹芯片、存储芯片、射频芯片、电源芯片五类)和被动元器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产品线销售情况统计如下:

2023年2022年

产品类型销售金额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数量销售单价(万元)(万颗)(元/颗)(万元)(万颗)(元/颗)

主动元器件302436.65106556.222.8383273217.3977654.433.5184

其中:综合类芯片94991.2520780.054.571366389.0812197.355.4429

指纹芯片83814.7126925.253.112953228.149514.155.5946

存储芯片73421.725420.1313.546144138.862578.9617.1150

射频芯片39754.4018964.702.096297914.5327225.483.5964

电源芯片10454.5734466.090.303311546.7926138.480.4418

4722301.6

被动元器件44157.760.009438055.442684528.170.0142

6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各产品线下产品类型众多,即使是同类产品也因参数不同细分不同型号,加之因技术更新导致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同时受行业周期性、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客户信用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故各产品线历史年度销售均价波动较大,难以对未来各产品线的平均单价进行合理预测。

b. 市场竞争格局、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议价能力、主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1951)市场竞争格局:

市场竞争格局参见“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分析/(二)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发展概况”

2)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参见“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五、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2、毛利率分析/(3)标的公司在产业链所处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3)标的公司的议价能力:

标的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链接电子元器件产业上下游的桥梁,标的公司的议价能力与会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市场供过于时,标的公司对上游原厂的议价能力增强,而在市场供不应求时,标的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增强,其议价能力均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而向上下游进行价格传导。

4)主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主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参见“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九、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五)标的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及可持续经营能力/2、标的公司同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c. 下游客户特点及主要应用场景

1)下游客户产品情况及主要应用场景:

标的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为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龙旗电子等,其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如下:

客户

序号主要产品/业务下游客户名称

小米 MIX系列、小米系列、红米系列、智能电视、笔

记本电脑、路由器、AI 音箱、移动电源、手环、空

1小米气净化器、净水器、扫地机器人、智能平衡车、箱包、终端消费者

床垫、家具、出行工具、玩具、小米应用商店、小米

浏览器、小米视频、小米音乐

196半导体业务和产品集成业务,其中产品集成业务从事 高通、MTK、Intel、闻泰

2 各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涵盖手机、平板、 AMD、三星、联想、科技

笔电、IoT、家电、汽车电子等。 OPPO、小米、荣耀等光学摄像头模组、光学镜头、指纹识别模组、3D ToF、

欧菲 华为、小米、OPPO、

3智能驾驶、车身电子、智能座舱和智能门锁等相关产

光 vivo、三星和联想等品。

制造及销售液晶体显示器产品(包括触控屏产品)及信利

4电子消费产品,包括微型相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及主要智能手机客户

光电电子设备。

小米、三星、华为、

龙旗 智能产品 ODM行业,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

5 联想、荣耀、OPPO、电子 手表/手环、AI PC、汽车电子、TWS耳机和 XR产品。

vivo、中国电信等

标的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小米为全球知名的智能手机品牌商;闻泰科技、欧

菲光、信利光电、龙旗电子等主要从事智能手机 ODM 业务或相关模组的设计生

产及销售,下游客户其下游亦为国内外智能手机品牌厂商,由此可见标的公司代理的主要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领域。

2)下游客户特点:

a)智能手机厂商集中度高

2024年第二季度,国内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厂商2024年第二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

1 VIVO 18.50% 17.20%

2华为18.10%13.10%

3 OPPO 15.70% 17.60%

4荣耀14.50%16.40%

5小米14.00%13.10%

前五合计80.80%77.40%

6其他19.20%22.60%

合计100.00%100.00%

数据来源:IDC

根据 IDC 的最新数据显示,2024 年第二季度国内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市场份额占比超过80%,且市场集中度相较2023年第二季度有所提升,整体呈现出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马太效应明显。

b)对上游原厂的技术实力存在一定的依赖

197在智能手机兴起之初,用户需求相对较为简单,下游智能手机厂商往往通

过整合、调校上游产业链提供的现成零部件或增加特色功能即可,对研发实力的要求较低,同质化较为明显。随着智能手机行业的发展,上述发展模式逐渐体现出弊端,当前智能手机厂商更倾向于寻求技术实力较为领先的上游原厂及分销商通过联合调校、定制、联合研发以及自研并行的方式进行合作以增强自

身的技术实力,原厂将其自身产品或分销商将原厂产品导入下游客户通过测试验证通常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因此智能手机厂商对于上游原厂的技术实力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c)国产替代需求日趋强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强化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及半导体类出口的管制的影响下,我国半导体产业链自主可控意识不断提高,国产替代趋势越来越明显,国内原厂技术逐步增强,下游客户方案中国产芯片的占比要求也不断提升。

d. 同行业可比公司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销产品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分销产品结构深圳华强未披露具体产品英唐智控未披露具体产品力源信息未披露具体产品

数字通讯芯片及系统级应用产品、射频及功率放大器件、音频及功率放大器润欣科技

件、电容及其他

商络电子电容、电感、分立器件

雅创电子光电器件、存储芯片、被动件、分立半导体、非存储芯片、其他分销产品

存储器、处理器、模拟器件、射频与无线连接、晶圆、电子成品、板卡、传中电港

感器件、可编辑逻辑器件、分立器件、显示屏等

SOC芯片、无线芯片及模块、电源及功率器件、模拟/数字器件、存储器、LED好上好

器件、结构件及被动器件、处理器、光电器件

标的公司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电源芯片、存储芯片、综合类、被动件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由于电子元器件产品种类繁多、迭代频繁,不同种类产品之间单价差异较大,即便同一种类不同代际的产品也会因为生产成本、上市时间、技术差异等原因导致价格差异较大,且同行业不同可

198比上市公司之间分销产品结构亦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产品单价和数量均不具备可比性。

e.标的公司产品单价及数量进行测算原因

由于标的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由于分销的电子元器件种类繁多,且随着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产品迭代速度快,报告期内各类型号产品销售量波动大且无连续性,难以按具体产品进行统计分析。同时由于各产品线下产品类型众多,即使是同类产品也因参数不同细分不同型号,加之因技术更新导致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同时受行业周期性、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客户信用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故各产品线历史年度销售均价波动也较大。因此难以合理预测预测期内各具体产品的销售单价或产品线同类产品的平均单价。

另外,从标的公司下游企业看,其主要为国内知名的手机品牌商、ODM 厂商和模组厂商,由于智能手机行业产品迭代速度快,下游厂商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随着自身产品的变化而变化,标的公司历年销售的各类型号产品销售量波动大且无连续性,因此也难以合理预测标的公司分销产品线的具体销售数量。

综上,本次评估难以采用单价*销量的模型来对标的公司未来收入进行合理预测。本次预测根据标的公司报告期各产品线收入规模、增长情况、客户拓展、新增产品线、在手订单规模等,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了预测期各产品线的销售收入,这符合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f. 新客户拓展

标的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凭借覆盖性广、稳定、高效的专业销售网络,并依托原厂的技术、产品质量、品牌、规模等优势,与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等大型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积极开拓宏芯宇、思特威、集创北方、安世半导体等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原厂产品线,随着原厂产品线的扩充,开拓了际辉、同兴达等下游客户。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收入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新增客户数量及新增客户当年产生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199新增客户数量新增客户当年产生全年收入

项目占全年收入比例

(家)的收入(万元)(万元)

2022年5075447.80311322.8124.23%

2023年5859448.21346643.0317.15%

随着标的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借助其专业销售网络,标的公司管理层及 FAE 销售团队持续开拓新客户,持续扩大各类产品的销售,构建从新产品到新客户、新客户到新订单的转化,实现标的公司以产品线扩充带动收入增长的驱动模式。

g. 现有客户关系维护及未来需求增长情况

1)现有客户关系维护

标的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与小米、闻泰等智能手机品牌商、ODM及模组厂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借助现有的合作契机,不断深入和挖掘客户需求,通过跟踪客户在研项目,结合行业信息,将代理的产品精准导入到客户方案中,缩短客户研发和选型时间,提高效率。

此外,标的公司产品线的不断扩充,也增强了其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为下游客户提供多产品服务,多产品线切入拓宽了双方的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客户粘性。以主要客户小米为例,标的公司2023年在射频芯片(唯捷创芯)产品线的基础上,新增被动元器件(安世半导体)以及综合类芯片(集创北方)等多条产品线,提升了客户黏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重点产品线和客户的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在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行业总体下行的环境下,部分客户销售额还实现了逆势增长,其中包括闻泰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

2023年销售额2022年销售额

客户名称同比变动(万元)(万元)

闻泰科技47248.6542358.6411.54%

欧菲光45940.2927139.3069.28%

信利光电28814.6212964.84122.25%

得益于标的公司所代理产品线的竞争力,标的公司与消费电子、物联网、汽车电子等行业等领域的部分客户合作规模持续扩大,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2)现有客户未来需求增长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受科技创新周期交替、宏观经济压力和行业

全面去库存等因素叠加影响,电子元器件行业总体需求疲软,各类电子元器件的价格普遍大幅下降,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2023年下半年开始,半导体应用领域占比最大的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有一定的回暖,同时行业库存去化进入尾声,部分下游应用领域已经开始主动补库存,各类电子元器件的价格总体趋稳,行业景气度已有触底回升迹象。展望2024年,全球电子元器件市场有望重回增长轨道。

本次以标的公司客户小米集团为例,根据 Canalys 数据,2023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跌4.3%。2023年小米集团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排名稳居

第三。2023年第四季度、2024第一季度小米手机出货量持续增长,同比增长22.7%、

33.8%,远高于同期全球智能手机出货同比8.5%、7.8%的总体增速水平。小米连

续3年稳居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前三,2024第一季度全球份额达14.1%。在国内市场,小米手机亦长年位居销量前列。由此可见,在全球半导体逐步回暖的大环境下,作为小米集团的部分元器件供应商,为其销量增长带来机遇。

h. 现有合同订单签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现有合同订单签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产品类型在手订单金额

主动元器件47043.03

其中:综合类20920.90

指纹芯片15874.29

存储芯片—

射频芯片7427.39

电源芯片2820.46

被动元器件7735.04

合计54778.08

截至2024年6月末,标的公司各产品线在手订单合计为54778.08万元,加上2024年1-6月已实现收入181453.64万元,两者合计已占2024年全年预测收入的62.08%。

201i. 标的公司 2024 年收入预测增幅高于报告期且后续保持较为稳定增长的

合理性

标的公司2024年各产品线预测收入和报告期收入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产品类型2022年收入2023年收入2024年预测收入2024年同比变动

主动元器件273217.39302436.65327530.938.30%

其中:综合类66389.0894991.25123488.6330.00%

指纹芯片53228.1483814.7175433.24-10.00%

存储芯片44138.8673421.7267547.99-8.00%

射频芯片97914.5339754.4040151.941.00%

电源芯片11546.7910454.5720909.13100.00%

被动元器件38055.4444157.7652989.3120.00%

合计311272.84346594.41380520.249.79%

1)下游智能手机消费市场复苏并持续增长带动了标的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

在下游智能手机市场及行业回暖的带动下,标的公司的收入预计可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参见“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五、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2、毛利率分析/(1)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行业变化趋势/*消费电子整体复苏带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回升”。

2)各产品线增长的具体原因

a) 主动元器件

标的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中间环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凭借覆盖性广、稳定、高效的专业销售网络,并依托原厂的技术、产品质量、品牌、规模等优势,与大型优质客户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宏芯宇、思特威、集创北方等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原厂产品线,拓展了新的客户群体。在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在行业总体下行的环境下,部分客户销售额还实现了逆势上涨。

2023年下半年,半导体行业逐步复苏,下游需求将逐步转暖,加上伏达等

新增产品线的导入,除指纹芯片和存储芯片略有下降外,其它主动元器件预计预测期收入将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

202其中:对指纹芯片,考虑其 2023 年销售额增长主要受益于 AMOLED 智能手

机面板需求的暂时性增长,后期随着相关面板需求的逐步回落和标的公司对未来经营的规划,标的公司指纹芯片销售收入将会出现一定程度下降,故预测时对指纹芯片预测期收入在2023年的基础上考虑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对存储芯片,考虑其下游客户目前较为单一,且前期增长较快,本次从谨慎性角度考虑预测其未来收入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b)被动元器件

标的公司2022年下半年开始代理安世半导体产品线,随着被动元器件产品线的拓展,给标的公司被动元器件收入的增加带来了一定的助力。2024年标的公司又新增代理了佳邦的电感产品,目前正在产品导入过程中。因此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回暖,被动元器件预计将保持一定增长。

综上所述,2024年收入增长率为9.79%,略高于2022年和2023年平均增长率,主要系一方面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了代理产品线和已取得代理权尚未出货的部分产品线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步放量从而带动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半导体行业周期性复苏也将带动部分原有产品线实现增长,因此2024年收入预测增幅高于报告期且后续保持较为稳定增长符合标的公司经营

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B.营业成本预测

未来年度营业成本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毛利率6.20%6.47%6.63%6.70%6.72%

营业成本357001.52387839.48406384.65418437.61423499.85

a. 标的公司预测期内成本预测的方法及成本预测表

标的公司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无生产加工过程,其成本构成相对简单,主要为向原厂采购的电子元器件成本。鉴于电子元器件产品技术迭代速度快,平均生命周期短,采购价格波动范围较大,此次评估未单独对标的公司营业成

203本进行预测,本次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毛利率的波动趋势、在手订单预测实

现的毛利率、影响毛利率波动的因素等,对预测期各大类业务的毛利率进行预测,然后通过毛利率计算确定各大类业务的营业成本。计算结果如下:

204单位:万元

产品大类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52989.3160937.7067031.4770383.0571790.7171790.71

被动元器件毛利率16.50%17.50%17.50%17.50%17.50%17.50%

营业成本44246.0750273.6155300.9758066.0159227.3359227.33

营业收入40151.9440553.4640553.4640553.4640553.4640553.46

射频芯片毛利率3.20%3.20%3.20%3.20%3.20%3.20%

营业成本38867.0839255.7539255.7539255.7539255.7539255.75

营业收入75433.2469398.5865928.6565928.6565928.6565928.65

指纹芯片毛利率2.90%2.90%2.90%2.90%2.90%2.90%

营业成本73245.6767386.0264016.7264016.7264016.7264016.72

营业收入20909.1331363.7034500.0736225.0736949.5736949.57

电源芯片毛利率5.70%5.70%5.70%5.70%5.70%5.70%

营业成本19717.3129575.9732533.5634160.2434843.4534843.45

营业收入67547.9964170.5964170.5964170.5964170.5964170.59

存储芯片毛利率4.00%3.30%3.30%3.30%3.30%3.30%

营业成本64846.0762052.9662052.9662052.9662052.9662052.96

营业收入123488.63148186.35163004.99171155.24174578.34174578.34

综合类毛利率6.00%6.00%6.00%6.00%6.00%6.00%

营业成本116079.31139295.17153224.69160885.92164103.64164103.64

205b. 预测期内各类型产品线毛利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未来年度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受半导体整体行业不景气的影响,标的公司的毛利率从2022年的6.49%下滑至2023年的4.70%;但随着全球半导体行业复苏,智能手机出货量的提升,上游原厂库存消化,市场供求情况得到缓解,行业整体盈利情况将得到回升。

2)各类型产品线毛利率的确定依据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主动元器件、被动元器件的销售,由于主动元器件金额较大,品类繁多,不同类型之间的产品线毛利率差异较大,因此本次评估将主动元器件细分为指纹芯片、存储芯片、射频芯片、电源芯片及综合

类产品共五类,在考虑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各类产品前几年的毛利率水平,本次评估预测以剔除异常后的前三年平均水平为基础进行预测。

标的公司历史期及预测期各产品线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206单位:%

基准日前三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年平均值

主动元器件3.474.713.553.914.534.574.654.694.70

其中:综合类1.696.875.226.056.006.006.006.006.00

指纹芯片3.183.312.172.892.902.902.902.902.90

存储芯片-2.823.833.334.003.303.303.303.30

射频芯片3.454.651.653.253.203.203.203.203.20

电源芯片5.946.374.735.685.705.705.705.705.70

被动元器件20.9619.1912.4517.5316.5017.5017.5017.5017.50

综合毛利率7.286.494.706.166.206.476.636.706.72

注:2021年综合类主要代理的为移远的产品线,毛利率较低,目前已停止合作,故综合类2021年毛利率不具参考性,预测时剔除。

207a) 以基准日前三年各产品线毛利率的平均值为依据来预测预测期毛利率

的原因

全球半导体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通常一个半导体周期约为3-4年,符合库存周期(基钦周期)的运行规律。若将“谷-峰-谷”定义为一个周期,2008年以来,全球半导体市场已经历了4轮周期,目前正处于第5轮周期的上行区间。

资料来源:WSTS、SEAJ、Omdia、Wind、五矿证券研究所

2021-2023年,受半导体行业周期整体处于第4轮达峰后下行阶段的影响,

标的公司被动元器件毛利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由2021年的20.96%逐步下滑至

2023年的12.45%;主动元器件毛利率自2022年的4.71%回落至2023年的3.55%。

由于半导体周期性波动对于标的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预测期包含未来五年及永续期的时间周期又远长于一个正常的半导体波动周期,考虑行业周期不长,基准日前三年(2021-2023年)基本覆盖了半导体第4轮周期的大部分时段,且从2023年底已触底回升,结合2024年一季度毛利率水平,评估采用基准日前三年各产品线毛利率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分析确定预测期毛利率,从而消除未来行业周期性波动对未来预测的影响。

b)存储类芯片预测毛利率高于过往三年水平的原因

2082023年,受消费电子市场全面遇冷的影响,存储芯片出现了供过于求现象,

导致DRAM和NAND Flash两大类存储芯片滞销,市场价格大幅下滑。2023 年下半年开始,存储厂商采取了主动减产、去库存、调高合约价格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存储芯片价格的反弹。

受益于AI需求强劲增长,服务器eSSD、DDR5 及HBM需求旺盛,加之NAND制程切换及DDR5 产品迭代,服务器存储芯片未来一段时间将会供需紧张。根据Gartner预测,2024 年NAND全球市场营收将达到 530 亿美元,市场增长约 49.6%;

DRAM全球营收会增加多达 88%,总计 874 亿美元。

2024年1-6月,标的公司存储芯片实现收入36894.92亿元,毛利率为7.52%,

较2023年度的3.83%上升了3.69个百分点,考虑到2023年底存储芯片的强势反弹,存储芯片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存在较大幅度上涨的基础,故综合考虑预测

2024年存储芯片毛利率为4.00%,后续年度回归历史期平均3.30%并保持稳定。

c)被动元器件预测毛利率低于过往三年水平的原因

由于被动元器件具有单价较低、产品需求量大、客户及应用领域相对广泛

且通用性较强,产品周期性较长,分销商通常会储备一定量的存货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其毛利率的恢复也相对缓慢,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预测2024年其为恢复期,故毛利率略低于平均水平,后恢复至平均水平。

综上,考虑到行业周期性波动的特点,除存储类芯片和被动元器件2024年预测毛利率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阶段,在过往三年平均毛利率基础上作了相应的调整外,其他产品线预测期毛利率以前三年毛利率平均水平为依据进行预测,消除了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本次预测时,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应税收入以及适用的税率进行测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材料采购成本等计税项目以及适用税率进行测算,从而得出应交增值税。在预测的应交增值税基础上,测算未来各年附加税。对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则按占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

209故未来各年的税金及附加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综合税率0.05%0.05%0.05%0.05%0.05%

税金及附加192.59216.99230.67241.17243.95

*期间费用的预测

A、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折旧摊销等构成。

对于职工薪酬,结合标的公司的未来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同时考虑未来工资水平按一定比例增长进行测算。

折旧和摊销费由标的公司现有的需计入销售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

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组成,根据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现状计算得出。

对于业务招待费、仓储物流、办公差旅等,与收入的关系较为密切,以营业收入为参照系数,按占收入的一定比重进行预测。对于股份支付,主要根据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计划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销售费用4216.364464.664464.424532.994585.37

占比1.11%1.08%1.03%1.01%1.01%

B、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租赁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等构成。

对于职工薪酬,结合标的公司未来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同时考虑未来工资水平按一定比例增长进行测算。

折旧和摊销费由标的公司现有的需计入管理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

210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组成,根据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现状计算得出。

对于业务招待费、仓储物流、办公差旅等,与收入的关系较为密切,以营业收入为参照系数,按占收入的一定比重进行预测。对于租赁费,主要结合现有租赁情况进行预测。对于股份支付,主要根据标的公司股份支付计划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管理费用2527.492498.522093.891854.871887.76

占比0.66%0.60%0.48%0.41%0.42%

C、研发费用的预测研发费用主要由技术服务费和折旧摊销构成。

由于历史年度研发费用的发生主体为绍兴华信科,该主体于2023年10月

31日已完成股权转让,且相关研发费用与预测期产品不相关,故本次评估预测时不作预测。

D、财务费用的预测

历史年度的财务费用包括手续费、存款利息收入等。

对于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未来预计的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以及基准日时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出。

银行手续费,其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根据历史年度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对于保理支出,本次预测中结合保理规模以及历史年度保理费用占保理规模的比例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财务费用2033.392078.662038.171952.121826.47

*信用减值损失的预测

211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导致的损失。由于历史年度发生坏账

损失较少,且不确定性强,故预测时不予考虑。

*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对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非实际的现金流出。对存货跌价损失,由于标的公司销售情况较好,故预测时不予预测。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预测

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确定性强,无法预计,故预测时不予考虑。

*投资收益的预测

投资收益主要为票据贴现利息等,按其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投资收益-424.12-462.10-485.03-499.77-505.97

*资产处置收益的预测

历史的资产处置收益为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其不确定性较强,无法预计,故预测时不予考虑。

*其他收益的预测

历史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等,其不确定性较强,无法预计,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营业外收入、支出

营业外收入、支出不确定性较强,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所得税费用

对所得税的预测考虑纳税调整因素,其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

212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

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本次评估根据标的公司的利润情况结合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预测并汇总确定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企业所得税3093.943782.724163.044386.034493.08

?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

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一、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减:营业成本357001.52387839.48406384.65418437.61423499.85

税金及附加192.59216.99230.67241.17243.95

销售费用4216.364464.664464.424532.994585.37

管理费用2527.492498.522093.891854.871887.76

财务费用2033.392078.662038.171952.121826.47资产(信用)

-----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投资收益-424.12-462.10-485.03-499.77-505.97资产处置收

-----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14186.6917106.9419546.5120951.6321476.0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4186.6917106.9419546.5120951.6321476.07

减:企业所得税3093.943782.724163.044386.034493.08

213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四、息前税后利

11092.7513324.2215383.4716565.6016982.99

?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固定资产(存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同时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增量资产)的折旧额也按规定进行计算。

对预测期最后一年和永续期的折旧及摊销以年金化金额确定。

折旧及摊销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8年及永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续期

折旧及摊销39.7732.0229.2049.0760.14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其主要资产为存货、应收账款等,长期资产占总资产不到0.1%,属于“轻资产”企业,其长期资产规模和业务发展关联性较弱。

标的公司长期资产有:固定资产包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车辆等;

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外购的软件系统;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办公室装修费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增长情况与长期资产金额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346643.03311322.81

长期资产金额113.37103.82

长期资产/营业收入0.03%0.03%

注:2022年长期资产金额扣除绍兴华信科金额。

资本性支出包括追加投资和更新支出。追加投资主要为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发生的资本性支出。经现场了解,标的公司目前拥有的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长期待摊等能满足预测期的经营需求,无需追加投资,另外相关的办公费用支出已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按收入规模进行了考虑。故本次预测只考虑

214更新支出,以标的公司现有资产为基础确定预测期内现有资产账面未摊销的折

旧摊销和更新支出产生的折旧摊销具有合理性。

?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营运资金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去不含有息负债的流动负债。

随着标的公司生产规模的变化,标的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应付、预收款项的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

评估人员根据标的公司历史资金使用情况,对标的公司未来各年经营所需的最低现金保有量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了测算。

对于其他营运资金项目,评估人员在分析标的公司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经综合分析后对标的公司确定适当的指标比率关系,并考虑了基准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以此计算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并汇总得到标的公司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

综上,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营运资金增加-9405.056161.353722.922386.611002.38-

A. 2023 年下半年增加主要产品备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及在手订单情况如下所示:

2023.12.312022.12.31

在手订单金在手订单覆在手订单金在手订单覆产品类型账面余额账面余额额盖率额盖率(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主动元器件32777.7456772.92173.2113720.5226601.92193.88

其中:综合类8874.9315083.36161.088064.433846.6544.42

指纹芯片773.3123213.162936.641222.649907.18783.51

存储芯片10092.901.040.011324.48--

射频芯片11285.4516253.64141.651795.8311096.32589.15

电源芯片1751.152221.72120.871313.141751.77124.90

被动元器件7726.599011.44102.117367.746509.2471.40

215合计40504.3365784.36154.8021088.2633111.16146.84

注:在手订单覆盖率=在手订单金额*(1-毛利率)/存货余额,毛利率根据各年度各产品毛利率测算

2023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2年同比增加18938.80万元,增

幅91.84%,主要原因为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华为、小米等国内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新机型推出的带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呈现复苏迹象,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量大幅上涨,为满足下游客户快速上升的采购需求,避免供求失衡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根据对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的预判,标的公司及时增加了存储芯片、射频芯片等的备货。

由于前述的备货情况具有偶发性,导致2023年末存货时点金额具有特殊性,相当于提前预付了2024年销售货物所需的营运资金,随着超备存货的销售,其占用的该部分营运资金将在2024年流回,和若没有备货形成的溢余现金相比对估值影响主要体现在考虑折现的影响,故本次评估值略有下降。

B. 期末向原厂制造商及时支付货款的安排

标的公司2023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同比减少13878.03万元,主要系第四季度部分芯片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供不应求,公司为备货和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及时向原厂制造商支付了货款。

由于2023年末及时向原厂制造商支付货款具有特殊性,相当于提前支付了

2024年的营运资金,该部分营运资金在2024年流回,对估值影响主要也体现在

考虑折现的影响。

C. 2024 年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根据标的公司历史资金使用情况,对未来各年经营所需的最低现金保有量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了测算。

对于其他营运资金项目,分析标的公司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适当的指标比率关系,并考虑了基准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以此计算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确定2024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

216则2024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基准日2024年备注

营业收入346643.03380582.15-

可做保理营业收入110113.72125592.11-

营业成本330352.36357001.52-

最低现金保有量590.521902.91-

应收项目107066.04121786.29-

应收保理项目32166.0237677.63-

存货/营业成本40504.3332130.142023年下半年提前备货

流动资产合计115994.88118141.70-

应付项目39237.1949980.212023年下半年及时支付

流动负债合计39237.1949980.21-

营运资金76757.6968161.49-

预缴所得税-808.85-

营运资金增加额--9405.05-综上,标的公司因针对市场波动预判提前超额备货和及时支付货款,形成

2023年底实际营运资产超正常经营规模所需,进而形成评估预测的2024年营运

资金增加额增加,其具有合理性。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资本性支出系更新支出。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和无形资产更新支出等。

对于预测年度需要更新的相关设备,按照企业现有设备状况和能力对以后可预知的年度进行了设备更新测算,形成各年资本性支出。

对预测期最后一年和永续期的资本性支出以年金化金额确定。

各年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新增支出------

更新支出14.1911.20104.892.9964.8964.89

资本性支出合计14.1911.20104.892.9964.8964.89

?股份支付

217对于股份支付费用根据股份支付方案进行测算。因股份支付费用非实际现金流出,故本次在现金流预测中加回。

?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

出+股份支付费用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企业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评估假设预测期后年份企业自由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故预测期后年份的收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保持稳定且与2028年的金额基本相当,考虑到2028年后经营稳定,营运资金变动金额为零。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并预计2024年后每年的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息前税后利润11092.7513324.2215383.4716565.6016982.9916982.99

加:折旧及摊销39.7732.0229.2049.0760.1460.14

加:股份支付费用1025.30895.03316.67---

减:资本性支出14.1911.20104.892.9964.8964.89

减:营运资金增加-9405.056161.353722.922386.611002.38-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21548.688078.7211901.5314225.0615975.8616978.23

(2)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计算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 = ???? × + ?? ×(1 ? T) × ?? +?? ?? ?? +??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218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企业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 Kd 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华信科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均为国内企业,且终端市场均面向于国内,故本次折现率的相关参数取自国内资本市场。

World Style 母公司本级为控股型公司,主要业务通过下属各子公司开展。截至评估基准日,World Style 下属 3 家被投资单位,World Style 主要的客户为闻泰科技、小米、欧菲光等,上述公司终端市场主要面向于国内,故本次折现率的相关参数取自国内资本市场。

A.无风险报酬率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取值

2.70%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

219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B.资本结构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至

2023年9月30日资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D/E

1 000062.SZ 深圳华强 58.95%

2 300184.SZ 力源信息 13.74%

3 300131.SZ 英唐智控 18.11%

4 300493.SZ 润欣科技 2.27%

平均23.27%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标的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

*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Beta

本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类型、

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确定深圳华强、力源信息等作为可比公司。考虑到上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254周的贝塔数据。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

的 Beta 系数后,通过公式βu = β1 ÷ [1 + (1—T)×(D ÷ E)](公式中,T 为税率,β1为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βu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资本结构)对各项 beta 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 Beta 系数,具体计算见下表: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BETA T 修正 BETA

1 000062.SZ 深圳华强 58.95% 0.9605 25% 0.6660

2 300184.SZ 力源信息 13.74% 1.0129 25% 0.9183

3 300131.SZ 英唐智控 18.11% 0.9326 25% 0.8211

4 300493.SZ 润欣科技 2.27% 0.8485 15% 0.8324

平均23.27%--0.8095

220通过公式β1 = βu × [1 +(1—T)×(D ÷ E)],计算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

系数的 Beta 系数。

其中:βu取同类上市公司平均数 0.8095;资本结构 D/E 按前述确定的目标

资本结构23.27%计算。

标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按照其各年实际税率确定,则各年 Beta 系数具体计算如下: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所得税税率21.81%22.11%21.30%20.93%20.92%20.92%

修正 Beta 0.8095 0.8095 0.8095 0.8095 0.8095 0.8095

Beta 系数 0.9567 0.9561 0.9577 0.9584 0.9584 0.9584

*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

A.衡量股市 ERP 指数的选取: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14 年到 2023 年。

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

300指数的成分股。

为简化本次测算过程,借助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选择每年末成分股的各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由于成分股收益中应该包括每年分红、派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因此选用的成分股年末收盘价是包含了每年分红、派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的复权年末收盘价格,以全面反映各成分股各年的收益状况。

D.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数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E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本次评估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样本的选择标准是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的剩余年限超过10年的国债,最后以选取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无风险

221收益率 Rfi。

F.评估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ERP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59%。

*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相关企业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

本次测算企业风险系数 Beta 时选取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而标的公司为非上市企业,因此,通过分析标的公司在风险特征、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内控管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度、融资能力等方面

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以评估师的专业经验判断量化确定标的公司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3.00%。

*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A.权益资本成本 Ke的计算

????=????+????????×??????+????

结合前述无风险报酬率、各年 BETA 系数、市场风险溢价 ERP 及企业特定

风险的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无风险报酬率2.70%2.70%2.70%2.70%2.70%2.70%

Beta 系数 0.9567 0.9561 0.9577 0.9584 0.9584 0.9584

市场风险溢价 ERP 6.59% 6.59% 6.59% 6.59% 6.59% 6.59%

企业特定风险3.00%3.00%3.00%3.00%3.00%3.00%

权益资本成本 Ke 12.00% 12.00% 12.01% 12.01% 12.01% 12.01%

B.债务资本成本 Kd 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 Kd 采用基准日适用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

C.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222????

???????? = ???? × + ???? ×(1 ? T) × ?? +?? ?? +??

结合前述 Ke、Kd 的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权益资本成本 Ke 12.00% 12.00% 12.01% 12.01% 12.01% 12.01%

负债成本 Kd 3.45% 3.45% 3.45% 3.45% 3.45% 3.45%股东权益占投资资

81.12%81.12%81.12%81.12%81.12%81.12%

本的比重有息负债占投资资

18.88%18.88%18.88%18.88%18.88%18.88%

本的比重

所得税税率21.81%22.11%21.30%20.93%20.92%20.92%

加权资本成本10.24%10.24%10.25%10.26%10.26%10.26%

8、评估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述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企业自由现金流21548.688078.7211901.5314225.0615975.8616978.23

折现率10.24%10.24%10.25%10.26%10.26%10.26%

折现期(年)0.501.502.503.504.504.50

折现系数0.95240.86400.78350.71050.64446.2814

现金流现值20523.006980.009324.8010106.9010294.80106647.10企业自由现金流

163900.00

价值

(2)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价值标的公司无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系其他应收款中关联方往来款;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负债系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中的关联方往来款。对上述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1-1其他应收款55.8055.80

1非经营性资产合计55.8055.80

2-1应付股利6300.006300.00

223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2-2其他应付款5072.545072.54

2非经营性负债合计11372.5411372.54

(3)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付息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上述付息债务合计为3004.00万元。

(4)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资产价值-非经营负债价值

=163900.00+55.80-11372.54

=152583.27万元

*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152583.27-3004.00

=149600.00万元(已圆整)

在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时,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合计为

149600.00万元。

(5)标的公司实际实现业绩情况,与预测数据是否存在差异

*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实际数2024年全年预测数实现率

营业收入181453.64380520.2447.69%

净利润4646.6110984.7542.30%

注:2024年全年收入预测数为息前税后利润,本次换算成净利润。

*业绩实现情况与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标的公司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行业,消费类电子行业受节假日和新品推出时间影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趋势,一般而言主要电子产品厂商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发布旗舰级新品,且叠加“双十一”、224圣诞节等传统促销季的影响,消费电子终端产品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受此影响,

标的公司下半年的经营业绩一般会好于上半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同期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3年全年占比

营业收入142745.39346643.0341.18%

净利润1889.165920.0731.91%

项目2022年1-6月2022年全年占比

营业收入125408.91311322.8140.28%

净利润4262.6410049.7542.42%

项目报告期1-6月平均报告期全年平均占比

营业收入134077.15328982.9240.76%

净利润3075.907984.9138.52%

从上表可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每期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当期的平均完成率分别为40.76%和38.52%,而2024年标的公司上半年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当年预测收入的完成率为47.69%,净利润完成率为42.30%,完成率已经超过标的公司报告期整体水平,总体业绩实现情况良好,也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业绩实现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综上,标的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整体完成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完成率47.69%,净利润完成率42.30%,整体业绩完成率均好于报告期同期平均水平,

与2024年的预测数不存在重大差异,未出现对评估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6)本次评估较前次估值保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与交易相关的评估共两次,分别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

估和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补充评估,评估值分别为128949.22万元和129520万元,评估增值率分别为291.36%和202.36%。

225本次交易,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以2023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评

估值为14960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38.73%,以上三次评估的情况汇总如下:

评估评估方评估值(万评估增值率序号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机构法元)(%)盈方微以发行股份方

12020.12.31式收购标的公司49%中联收益法128949.22291.36

股权盈方微以发行股份方

22021.12.31式收购标的公司49%中联收益法129520.00202.36

股权补充评估盈方微以发行股份及

32023.12.31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坤元收益法149600.00138.73

的公司49%股权鉴于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系对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评估的补充评估,两次评估机构均为中联,评估值差异较小,且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与2021年12月31日相距更近,因此以下关于前次评估的描述,均以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进行分析。

本次评估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9600万元;前次评估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9520万元,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差异为20080万元。

*本次评估较前次评估增值的原因

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62665.38万元,2021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42836.17万元,较前次评估增加19829.21万元。

本次评估增值的金额与本次评估基准日相较于前次评估基准日净资产增加

额基本一致,净资产的增加提升企业规模和获利能力。若剔除净资产增加对估值的影响,本次评估较上次评估差异仅为250.79万元。

*本次评估相关指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国内A股上市公司中与标的公司可比的上市公司包括:深圳华强、力源信息、英唐智控、润欣科技、雅创电子、商

226络电子、好上好、中电港。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12月

31日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序号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1 000062.SZ 深圳华强 25.22 1.64

2 300184.SZ 力源信息 103.48 1.90

3 300131.SZ 英唐智控 124.59 4.00

4 300493.SZ 润欣科技 120.51 4.05

5 301099.SZ 雅创电子 76.38 4.09

6 300975.SZ 商络电子 153.37 3.07

7 001298.SZ 好上好 75.40 2.73

8 001287.SZ 中电港 66.89 3.13

平均值93.233.08

中位数89.933.10

标的公司25.272.39

注:1、数据来源:iFinD金融终端;

2、标的公司市盈率 P/E=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标的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标的公司的市净率 P/B=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标的公司 2023 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从上表可知,本次评估标的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即使考虑到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缺乏流动性的因素,标的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也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较前次评估增值主要系本次评估时标的公司的账面净资产较前次评估有较大增加,增加的金额与评估增值额基本一致,净资产的增加提升了企业规模、抗风险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本次评估较前次估值保持增长具有合理性。另外本次评估标的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价公允。

*本次评估较前次评估主要参数比较

A. 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预测比较

本次评估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基准日预测期项目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营业收入346643.03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

227基准日预测期

项目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毛利率4.70%6.20%6.47%6.63%6.70%6.72%

前次评估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基准日预测期项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359800.5380545.5400028.2

营业收入288421.44328550.50393115.00

003

毛利率7.28%7.24%7.46%7.65%7.93%8.08%

由上表可见,本次评估收入预测较前次评估收入预测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2022年以来,标的公司积极主动开拓了宏芯宇、思特威、集创北方和安世半导体等产品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代理产品主要为存储芯片、图像传感器、显示驱动芯片和被动元器件,原厂均为国内细分领域龙头/领先企业,产品线的丰富及优化使得标的公司产品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较2021年评估基准日有较大提升。

由上表可见,本次评估毛利率预测较前次评估毛利率预测低,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拓展了新的产品线,导致当前产品线结构与前次评估有所差异,各新增产品线毛利率有所不同,本次评估基于标的公司当前的产品结构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

B. 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折现率比较

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10.24%~10.26%,上次评估的折现率为11.05%,两者差异-0.79%~-0.81%。

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均折现率均采用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228T——所得税率;

D/E——企业资本结构。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 R f + Beta*ERP + Rc

K

式中: 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020年以来,因市场变化,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溢价、债务资本成本

等参数有所下降;BETA系数本次评估选取深圳华强、力源信息、英唐智控、润

欣科技4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计算,较前次评估高;企业特定风险因考虑标的公司的规模、市场地位等有所提升而有所下降,故本次评估折现率较前次评估低,具有合理性。

(7)本次评估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预测参数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预测数据情况

本次评估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454025.44

减:营业成本357001.52387839.48406384.65418437.61423499.85423499.85

税金及附加192.59216.99230.67241.17243.95243.95

销售费用4216.364464.664464.424532.994585.374585.37

管理费用2527.492498.522093.891854.871887.761887.76

财务费用2033.392078.662038.171952.121826.471826.47

投资收益-424.12-462.10-485.03-499.77-505.97-505.97

二、营业利润14186.6917106.9419546.5120951.6321476.0721476.07

商誉减值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380582.15414667.35435243.35448470.17454025.44454025.44

229减:营业成本357001.52387839.48406384.65418437.61423499.85423499.85

税金及附加192.59216.99230.67241.17243.95243.95

销售费用4216.364464.664464.424532.994585.374585.37

管理费用2477.492448.522043.891804.871837.761837.76

财务费用2033.392078.662038.171952.121826.471826.47

投资收益-424.12-462.10-485.03-499.77-505.97-505.97

二、营业利润14236.6917156.9419596.5121001.6321526.0721526.07

由上表比较可知,本次评估和商誉减值测试盈利预测数据差异为管理费用,该差异原因主要系商誉评估资产组主要关注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而股权评估相关资产组包括含经营性资产组在内的标的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公司全部资产既包括经营性资产亦包括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与经营性资产无关的相关活动可能产生相应的费用(如标的公司所分摊的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费用、派驻的相关人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虽然与上市公司特定管理目的相关,但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其次,标的公司日常与上市公司之间沟通交流及接待产生的费用亦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不相关)。

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于与标的公司可能发生但与日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费用进行预测并计入管理费用考虑,符合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实质,具有合理性。

9、对下属重要子公司未采用收益法单独进行评估的原因

标的公司各下属公司均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围绕着为更好地分销产品的宗旨,服务国内外客户,降低业务运营成本,各下属公司间业务相互配合,存货和资金相互调配,相互间存在较大金额的内部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从而达到资产的整体最佳效益。标的公司各下属公司难以从标的公司的整体业务中割裂出来,也难以单独预测其未来的预期收益额。因此,本次评估未对标的公司重要下属公司采用收益法单独进行评估。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华信科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0货币资金系银行存款,账面价值1488160.44元。银行存款评估值

1488160.44元。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6210632.47元,其中账面余额6210632.47元,坏账准备0元,均为无息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评估价值为6210632.47元。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28568744.52元,其中账面余额429126297.57元,坏账准备557553.05元,均为货款。坏账准备557553.05元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428568744.52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557553.05元,减值率0.13%。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43425.00元,系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价值为43425.00元。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24505076.01元,主要为预付的货款。预付款项评估值为24505076.01元。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76774397.85元,其中账面余额76789996.42元,坏账准备15598.57元。主要为押金、关联方往来款等。坏账准备15598.57元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76789996.42元,与其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增值

15598.57元,增值率为0.02%。

*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为53562750.76元,其中账面余额55120186.62元,存货跌

231价准备1557435.86元,包括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A.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44489004.04元,其中账面余额46018972.60元,存货跌价准备1529968.56元,主要为电容、电阻、晶体管等电子元器件产品。存货跌价准备1529968.56元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库存商品评估价值为44489004.04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1529968.56元,减值率为3.32%。

B.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价值9073746.72元,其中账面余额9101214.02元,存货跌价准备27467.30元,主要为已发出但尚未结算的指纹芯片等产品。存货跌价准备27467.30元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发出商品评估价值为9073746.72元,与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27467.30元,减值率0.30%。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907187.50元,主要为预缴所得税款。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907187.50元。

(2)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2项,分别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华信科和香港华信科。账面价值为0元。

单位:万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1苏州华信科2019年7月100.00%0.000.00

2香港华信科2023年5月100.00%0.000.00

合计--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0元,评估价值-6939902.31元,评估减值

6939902.31元,主要系华信科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未反映子公司近年经营亏损所致。

232(3)固定资产

华信科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车辆、电子设备,合计账面原值

2250689.06元,账面净值650625.05元,评估价值1229560.00元,评估增值

88.98%,主要原因系部分设备经济耐用年限高于折旧年限所致。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0.00元,其中账面余额0.00元,减值准备0.00元,评估价值604424.79元。

(5)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619959.45元,其中账面余额1619959.45元,减值准备0.00元。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的仓库和办公室,基本情况如下:

序租金支出租方项目租赁期限含税租金号付方式

深圳美凯龙企第一二年38790元/月;第三

1业服务有限公仓库2023.9.1-2026.8.31年42669元/月;第四年按市月付

司场租金上涨幅度另签订合同。

深圳市科盛宇办公

2达科技有限公2023.3.1-2025.2.2843007.58元/月月付

室司

经核实仓库和办公室的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19959.45元。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255203.05元,系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255203.05元。

(7)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1618185.75元,主要系企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弥补亏损、股份支付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

233经核实,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

准备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评估值;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值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1614391.11元,评估减值3899.64元,减值率

0.23%。

(8)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30040000.00元,主要为保证借款,短期借款评估值

30040000.00元。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315830358.62元,主要为应付各供应商货款等。应付账款评估值为315830358.62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98233.80元,主要为预收的购货款,合同负债评估值

98233.80元。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2858105.31元,为应付职工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2858105.31元。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14059750.79元,包括应交的增值税11810282.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6885.14元、教育费附加167420.15元、地方教育附加

112866.16元、印花税311273.55元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81023.24元。

234应交税费评估值为14059750.79元。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66626511.16元,主要包括应付关联方往来款、借款及利息等。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66626511.16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922327.13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赁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922327.13元。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12770.39元,主要为预收货款的待转销项税额。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2770.39元。

*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771414.86元,包括租赁付款额863158.92元和未确认融资费用91744.06元,为应付租赁仓库及办公室租赁费中一年以上的部分。租赁负债评估价值为771414.86元。

2、World Style 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系库存现金。库存现金账面价值708.27元,均为美元现金。库存现金评估价值为708.27元。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系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64000000.00元,系应收联合无线香港分配的2020年度股利。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64000000.00元。

235(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0.00元,其中账面余额0.00元,减值准备0.00元。

World Style 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1 项,为全资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股权比例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联合无线香港2014年10月100.00%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465102171.56元,与其账面净值相比评估增值

465102171.56 元,主要原因系 World Style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未反映子公司近年经营盈利所致。

(3)负债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负债为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

应付股利账面价值63000000.00元,为应付虞芯投资、上海盈方微的2020年度股利。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238383.85元,主要为企业与股东的应付股利、关联方代付款等。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238383.85元。

3、World Style 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评估结果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系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账面价值3145665.43元,由港币存款和美金存款组成。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3145665.43元。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22466356.35元,其中账面余额622483037.88元,坏账准备16681.53元,均系货款。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622466356.35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16681.53元,减值率为0.003%。

236*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4458973.84元,均系货款。预付款项评估价值为

4458973.84元。

*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7245705.58元,其中账面余额7348826.54元,坏账准备103120.96元。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103120.96元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7348826.54元,与其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增值

103120.96元,增值率为1.42%。

*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329586237.06元,其中账面余额337044150.96元,存货跌价准备7457913.90元,包括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A.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255886964.05元,其中账面余额263212550.84元,存货跌价准备7325586.79元,主要包括集成电路、电容等。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32327.11元评估为零。库存商品评估价值为255886964.05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7325586.79元,减值率为

2.78%。

B.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价值73699273.01元,其中账面余额73831600.12元,存货跌价准备132327.11元,系已发出但尚未结算的射频开关、射频功率放大器等产品。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32327.11元评估为零。发出商品评估价值为73699273.01元,与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132327.11元,减值率0.18%。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772779.54元,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流动资产

237评估价值为2772779.54元。

(2)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2项,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春兴无线香港和联合无线深圳。账面价值为0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1春兴无线香港2015年5月100.00%0.000.00

2联合无线深圳2015年7月100.00%0.000.00

合计--0.000.00

A.投资春兴无线香港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春兴无线香港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73490345.15元,113527023.02元和

59963322.13元;2023年营业收入162818982.03元,净利润为1850936.64元。

春兴无线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9963322.13元。按100.00%的股权比例计算,联合无线香港对春兴无线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59963322.13元。

B.投资联合无线深圳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该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2950850.53元,50705136.37元和92245714.16元;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246035610.19元,净利润为-2634870.65元。

联合无线深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2569366.26元。按100.00%的股权比例计算,联合无线香港对春兴无线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

92569366.26元。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合计为152532688.39元,与其账面净

额相比评估增值152532688.39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250323.21元,包括被评估单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

238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1233308.25元,评估减值17014.96元,减值率为1.36%。

(3)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326762587.90元,系质押借款321660157.64元和借款利息5102430.26元。短期借款评估值为326762587.90元。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185231589.01元,均系应付的货款,其中关联方往来为应付深圳市源合恒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5395321.44元。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185231589.01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534911.82元,均系预收的货款。预收款项评估值为

534911.82元。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3378442.53元,系应付的年终奖。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3378442.53元。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561146.06元,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评估值为561146.06元。

*其他应付款

A.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账面价值 64000000.00 元,为应付 World Style 的 2020年度股利。

应付股利评估值为64000000.00元。

239B.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77973986.52元,主要系关联方款项。其他应付款评估价值为77973986.52元。

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华信科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华信科资产账面价值59720.43万元,评估值59145.96万元,评估减值574.47万元,减值率0.96%。负债账面价值43121.95万元,评估值43121.95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6598.49万元,评估值16024.01万元,评估减值574.47万元,减值率3.46%。

单位:万元增值率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项目(%)号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59306.0459307.601.560.003

2非流动资产414.40-161.64-576.03-139.01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693.99-693.99-

4固定资产65.06122.9657.8988.98

5使用权资产162.00162.00--

6无形资产-60.4460.44-

7长期待摊费用25.5225.52--

8递延所得税资产161.82161.44-0.38-0.23

9资产总计59720.4359145.96-574.47-0.96

10流动负债43044.8143044.81--

11非流动负债77.1477.14--

12负债合计43121.9543121.95--

13股东权益16598.4916024.01-574.47-3.46

(2)World Style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World Style 资产账面价值 6400.07 万元,评估值 52910.29 万元,评估增值

46510.22万元,增值率726.71%。负债账面价值6323.84万元,评估值6323.84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76.23万元,评估值46586.45万元,评估增值46510.22万元,增值率61011.06%。

240单位:万元

增值率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项目(%)号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6400.076400.07--

2非流动资产-46510.2246510.22-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6510.2246510.22-

4资产总计6400.0752910.2946510.22726.71

5流动负债6323.846323.84--

6非流动负债----

7负债合计6323.846323.84--

8股东权益76.2346586.4546510.2261011.06

(3)联合无线香港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资产账面价值970926041.01元,评估价值1123544835.40元,评估增值

152618794.39元,增值率为15.72%;负债账面价值658442663.84元,评估价

值658442663.84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12483377.17元,评估价值

465102171.56元,评估增值152618794.39元,增值率为48.8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序号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96967.5796977.8810.310.01

2非流动资产125.0315376.6015251.5712198.10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5253.2715253.27-

4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3123.33-1.70-1.36

5资产总计97092.60112354.4815261.8815.72

6流动负债65844.2765844.27--

7非流动负债----

8负债合计65844.2765844.27--

9股东权益31248.3446510.2215261.8848.84

(五)是否引用其他评估或估值机构的内容情况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天健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5 号)、World Style《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6号)、华信科《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7)审计结果。

241(六)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亦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对价的重大变化。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一)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制度、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发表如下意见:“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

242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作价是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评估价值分析原理、利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测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对收入、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计主要根据标的公司所

处行业的发展趋势、自身竞争优势及历史经营数据等,评估机构选取的相关参数合理,评估测算结果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明显不利影响。

同时,董事会未来会根据产业政策、宏观环境、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稳定。

(四)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1、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对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用,营业收入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率营业收入变动(万元)(万元)(%)

10%165800.0016200.0010.83

5%157700.008100.005.41

243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率

营业收入变动(万元)(万元)(%)

0%149600.00--

-5%141500.00-8100.00-5.41

-10%133400.00-16200.00-10.83

2、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率折现率变动(万元)(万元)(%)

10%134800.00-14800.00-9.89

5%141800.00-7800.00-5.21

0%149600.00--

-5%158200.008600.005.75

-10%167700.0018100.0012.10

3、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毛利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评估值变动金额变动率毛利率变动(万元)(万元)(%)

10%173300.0023700.0015.84

5%161400.0011800.007.89

0%149600.00--

-5%137700.00-11900.00-7.95

-10%125800.00-23800.00-15.91

基于上述敏感性分析假设测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对于毛利率的变动较为敏感。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深化和标的公司在现有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

标的公司是上市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领域的重要布局,与上市公司现

244有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但本次评估及交易定价未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

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本次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与标的公司相对可比的上市公司包括:深圳华强、力源信息、英唐智控、润欣科技、雅创

电子、商络电子、好上好、中电港。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市盈率、市净率

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市盈率(倍)市净率(倍)序号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P/E) (P/B)

1 000062.SZ 深圳华强 25.22 1.64

2 300184.SZ 力源信息 103.48 1.90

3 300131.SZ 英唐智控 124.59 4.00

4 300493.SZ 润欣科技 120.51 4.05

5 301099.SZ 雅创电子 76.38 4.09

6 300975.SZ 商络电子 153.37 3.07

7 001298.SZ 好上好 75.40 2.73

8 001287.SZ 中电港 66.89 3.13

平均值93.233.08

中位数89.933.10

拟购买标的公司25.272.39

注:1、标的资产市盈率 P/E=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价/该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标的资产的市净率 P/B=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价/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来源于 iFinD 金融终端市盈率(PE,LYR)、市净率(PB,最新)。

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标的公司市盈率为25.27,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市盈率平均值和中位数。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标的公司市净率为2.39,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值和中位数。

2452、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比较

从业务和交易相似性的角度,选取近年交易标的属于相关行业的收购案例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交易案例,其作价及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序上市公司评估增值静态市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市净率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率盈率联合创泰

1 英唐智控 300131.SZ 2019.3.31 1080.60% 18.81 11.19

20%股权

芯斐电子

2 深圳华强 000062.SZ 2018.2.28 849.71% 13.31 9.48

50%股权

博思达、芯

3 太龙股份 300650.SZ 星 电 子 2019.12.31 267.49% 11.83 3.66

100%股权

联合创泰

4 香农芯创 300475.SZ 2020.8.31 402.87% 13.36 4.75

100%股权

平均数650.17%14.337.27

中位数626.29%13.347.12

本次交易138.73%25.272.39

注:1、静态市盈率=标的资产100%股权交易作价/评估基准日当年或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净利润(当评估基准日非年末时,选取的是前一年标的公司净利润);

2、市净率=标的资产100%股权交易作价/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标的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5.27,略高于上表同行业可比

交易案例中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主要原因是可比交易案例均发生在2018-2020年,

2022-2023年半导体行业周期性下滑背景下,没有半导体分销行业可比交易案例。

2023年下半年,在华为、小米等主要智能手机厂商带动下,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呈现回暖趋势,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出现明显回升,预计2024年标的公司利润水平将回归正常水平。本次交易作价对应标的公司2024年评估预测净利润的市盈率约为13.66倍,与前述可比交易案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标的公司市净率为2.39,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

中的市净率平均值和中位数。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亦不存在影

246响本次交易对价的重大变化。

(八)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制度、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发表如下意见:“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247标的资产作价是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测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48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

甲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以202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三)支付方式

盈方微应按以下方式向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支付对价:

1、盈方微以向虞芯投资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虞芯投资支付对价,以向上海瑞嗔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向上海瑞嗔支付对价(以下合称“本次发行股份”)。

2、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盈方微向虞芯投资、上海瑞嗔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虞芯投资、上海瑞嗔认购价格为5.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

249易日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6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上述发行价格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

(3)本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的期间,盈方微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4)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交易价格-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5.27元/股。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盈方微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额赠送给上市公司,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定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以及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计算,经各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并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3、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的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各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着手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手续,具体包括:

(1)本协议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虞芯投资、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

科的股权过户到盈方微名下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及涉及的章程修改、董监高人员变更(如有)等的工商备案手续;

250(2)本协议生效且盈方微完成收购 World Style 股份事宜所涉及的境内企业

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虞芯投资、上海瑞嗔持有的 WorldStyle 的股份过户到盈方微名下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及涉及的章程修改、董监高人员变更(如有)等的登记机关备案手续;

(3)如办理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前需先完税的,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应先自行完税;

(4)盈方微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股

份的登记手续,将发行的股份登记至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名下。

2、标的资产应被视为在交割日由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交付给盈方微(无论标的资产应当办理的变更登记手续在何时完成),即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交割日起,盈方微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标的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如标的资产项下的任何资产、权益或负债转让给盈方微应取得或完成相

关政府主管部门或第三方的批准、同意、许可、确认、豁免、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应尽快取得或完成该等手续。如该等手续在交割日未能完成的,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应代表盈方微并为盈方微利益继续持有该等资产、权益和负债,直至该等资产、权益和负债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合法有效、完全地转移至盈方微。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1、标的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盈方微享有,运营所产生

的亏损由虞芯投资、上海瑞嗔按其各自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盈方微补偿。各方认可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

2、各方约定,在损益归属期间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如果标的公司对截至

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的,则相应调减标的资产交易定价。

251(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标的公司相关人员的重新安排,标的公司的人员现有劳动关系主体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根据法律、法规及盈方微和虞芯投资、上海瑞嗔的相关约定进行的相应调整除外)。

2、本次交易完成后,盈方微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标的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程序,行使并享有各项股东权利,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应予以配合。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

(2)盈方微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3、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

(八)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2024年5月15日,各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对价支付事项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关于对价及支付1.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基准日(即为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而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资产审计、评估所确定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1.2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基准

日的评估值为149600万元。据此,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73304252万元,其中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39%的股权/股份的交易价格为58344万元(以下简称“乙方交易对价”),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的股权/股份的交易价格为

14960万元(以下简称“丙方交易对价”)

1.3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对价:

1.3.1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为38344万元,占乙方交易对价的65.72%,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为20000万元,占乙方交易对价的

34.28%。

1.3.2甲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丙方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方

式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为14960万元,占丙方交易对价的100%。

1.3.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交易价格-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5.27元/股。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甲方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额赠送给上市公司,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根据该等计算方式,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5.27元/股,则甲方本次向乙方、丙方发行的总股份数量为101146109股。

1.3.4根据前述约定,甲方向乙方、丙方具体发行的股份数以及支付的现金

对价情况如下:

交易对价金额现金支付金额发行股份支付金发行股份数序号交易对方(万元)(万元)额(万元)量(股)

1乙方58344.0020000.0038344.0072759013

2丙方14960.00-14960.0028387096

1.3.5若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足额募集,甲方应在配套募集资金全部缴

至甲方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由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出具验资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但应晚于标的资产交割日),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若本次交易实际配套募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上述现金对价(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则甲方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之后9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4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的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

25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九)违约责任条款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其他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股份认购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

甲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二)舜元企管认购方案

认购价格:本次发行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盈方微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舜元企管拟认购盈方微本次发行股票的总认购金额

经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确定,认购数量根据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确定。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254将对认购数量按照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方式:舜元企管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协议所约定的股票。

股份锁定期安排:舜元企管承诺其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所认购的盈方微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舜元企管本次认购取得的股份因盈方微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舜元企管转让和交易盈方微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同时,在舜元企管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期间,舜元企管将比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遵守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舜元企管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舜元企管承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

舜元企管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且收到盈方微发出的书面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盈方微本次发行主承

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盈方微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盈方微应指定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价款进行验资

并出具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盈方微应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出具后,尽快为舜元企管所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确保舜元企管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四)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盈方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

255(2)盈方微本次发行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合同附带的任何形式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2024年5月15日,盈方微、舜元企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舜元企管拟认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等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舜元企管认购方案

1.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盈方微股票交易均价的80%。舜元企管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舜元企管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认购。

1.2舜元企管拟认购盈方微本次发行股票的总认购金额为1亿元,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盈方微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额赠送给盈方微,计入盈方微的资本公积。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认购数量按照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56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49%股权和 World Style 49%股份。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业”(行业代码F51),该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不涉及生产,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业务活动开展所需及所使用的房屋均为租赁取得,无自有土地。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

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

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本次交易前盈方微已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前后,盈方微及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相关事项

257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相关事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外

商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6、本次交易符合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之一World Style是一家依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正当设立并正常存续的有限公司,因此盈方微收购World Style 49%股份需履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备案手续。本次交易将在履行前述境外投资手续后实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坤元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所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且由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上市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确认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全体独立董事

已发表独立意见对坤元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予以认可,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信科 49%的股权和 World Style 49%的股份。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交易对方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258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该等资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亦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重组前,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深化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的整合,公司可以进一步夯实对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布局。同时,公司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水平等方面均能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259(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舜元企管持有公司1240229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舜元企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13.05%,仍为第一大股东,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6005.75万元和-0.0735元/股。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提高至-3104.92万元、-0.0338元/股。

260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更顺利地从

治理结构、管理制度、业务经营、人员安排等多方面实施整合,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能够为未来长期稳健发展建立保障,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舜元企管,舜元企管主要经营投资管理业务,舜元企管、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保持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除本次交易中虞芯投资以资产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导致交易后虞芯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作为特定对象之一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交易完成后,预期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分销和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其中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主要通过标的公司开展。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舜元企管、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

26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虞芯投资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对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事项作出了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017号),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冻结、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262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1号》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亿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费用及相关税费,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超过交易作价25%,或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0%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上述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5.27元/股。

综上,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虞芯投资、上海瑞嗔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无关联关系,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经超过12个月,本次交易亦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其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综上,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虞芯投资、上海瑞嗔的股份锁定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263七、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9号》”)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为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49%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符合《监管指引

第9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2、公司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股权,华

信科及 World Style 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华信科及 World Style 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公司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资产完整,生产经营

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均为标的公司所有,此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其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舜元企管、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虞芯投资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对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事项作出了承诺。此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第

(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264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的要求。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未曾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情形。

十、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1、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

可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经天健审计,并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653、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用途为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不属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属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

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对象、锁定期等安排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

定投资者,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2662、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3、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符合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舜元企管不参与竞价且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5、舜元企管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之一,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267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经天健审计的公司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公司最近两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如下(除特别说明外,下述分析中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主要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万元)(%)(万元)(%)

货币资金1664.710.831387.250.70

交易性金融资产--2976.991.51

应收票据621.060.313954.182.00

应收账款107326.0953.63118769.9260.06

应收款项融资263.060.13235.610.12

预付款项2296.791.151514.140.77

其他应收款184.380.09215.070.11

存货39564.7619.7720808.7610.52

其他流动资产991.410.50444.160.22

流动资产合计152912.2876.42150306.0976.01

固定资产339.090.17379.120.19

使用权资产616.680.31464.570.23

无形资产1165.950.58968.590.49

商誉44658.4022.3245456.4122.99

长期待摊费用46.120.0263.74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720.18103.850.05

非流动资产合计47194.9623.5847436.2823.99

资产总计200107.23100.00197742.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7742.36万元和200107.2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资产总额整体有所增长。

流动资产为公司的主要资产,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01%和

26876.42%,其中存货及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90%;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商誉,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90%,系公司2020年9月收购标的公司

51%股权形成。

2、负债结构及主要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万元)(%)(万元)(%)

短期借款36680.3722.0323454.6514.39

应付账款38912.9023.3751967.2831.89

合同负债1262.620.76325.960.20

应付职工薪酬1149.330.691316.180.81

应交税费1804.891.082077.861.28

其他应付款75927.3545.6183273.6551.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26.111.82354.120.22

其他流动负债3.550.0041.570.03

流动负债合计158767.1295.36162811.2799.90

长期借款7509.284.51--

租赁负债208.770.13125.330.08

预计负债--31.84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7718.054.64157.170.10

负债合计166485.16100.00162968.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2968.45万元和166485.16万元,呈现上升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导致公司负债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分别为162811.27万元和

158767.1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90%和95.36%。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资产负债率(%)83.2082.41

流动比率(倍)0.960.92

速动比率(倍)0.710.80

269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总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41%和83.20%,相对平稳且处于较高水平。由于公司业务处于快速扩张期,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导致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品销售回款情况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2和0.96,呈上升趋势,主要系2023年末存储芯片应付货款支付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减少,流动负债同步减少所致;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80和0.71,在流动比率上升的同时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

2023年末流动负债减少的同时,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增加了存储芯片、射频芯片以及综合类芯片的备货,导致占用流动资金较大,速动资产下降幅度大于流动负债,因此速动比率下降。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3年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73.23

存货周转率(次)10.9413.35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3和3.07,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标的公司新开拓了宏芯宇、集创北方、思特威等产品线,2023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而消费类电子产品通常第四季度较高,期末应收账款呈现上升趋势,标的公司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从2022年的9.68亿元上升至2023年的11.30亿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35和10.94,2023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22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原因2023年下半年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市场呈现回暖迹象,年底公司预期未来市场需求上升,增加存储芯片、射频芯片、综合类

270等存货储备,使得存货余额大幅增长,存货周转率下降。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营业总收入346694.99312420.42

其中:营业收入346694.99312420.42

二、营业总成本346823.15305331.40

其中:营业成本330388.73291158.32

税金及附加154.02119.56

销售费用3720.823250.70

管理费用6126.325449.82

研发费用1706.092795.67

财务费用4727.162557.32

其中:利息费用4773.103207.33

利息收入7.4925.57

加:其他收益33.0998.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7.65-265.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76.9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52-34.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68.62-455.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76.069409.13

加:营业外收入31.843.40

减:营业外支出13.1232.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57.349379.74

减:所得税费用1047.642964.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4.986414.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4.986414.8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6005.751490.47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900.774924.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51.162681.32

七、综合收益总额-2353.829096.1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183

271项目2023年2022年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330.0183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2420.42万元和346694.99万元。2022年面对国内消费类电子终端客户需求的下降,公司充分借助国产化替代的趋势,新开拓了一批优质产品线,如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等,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2023年,随着新增产品线品类丰富,公司积极开拓下游客户,出货量明显提高,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346694.99312420.42

营业利润-2076.069409.13

净利润-3104.986414.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5.751490.47

毛利率(%)4.70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183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6.81%和4.7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90.47万元和-6005.75万元,公司综合毛利率及整体盈利能力均有所下滑。

2022-2023年上半年,受下游消费类电子周期性下滑影响,原厂产品价格和

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代理商利润率水平亦被压缩。在此背景下,公司2022年起陆续积极开拓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等细分领域头部原厂,以应对行业周期性下滑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2023年下半年以来,各大智能手机厂商开始推出新机型,人工智能等概念带动消费类电子需求回升,行业开始回暖呈现上涨趋势,受供求关系影响,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进入上行区间,公司毛利率有所提升。

272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分析

(一)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概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分销业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重要一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由上游的原厂、中游的元器件分销商及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三个环节构成,分别承担生产、销售、使用的角色,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特点决定了分销商在整个产业链中扮演着连接上下游的重要角色,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资料来源:东吴证券研究所

由于国内上游原厂较多,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也相对分散,且电子元器件品类众多,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起到了协助上游原厂进行市场开拓和技术支持工作,向上游及时反馈客户需求信息,为下游提供包含产品介绍、选型建议、供应链服务等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集中采购帮助下游降低产品成本等作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的具体作用如下表所示:

作用主要内容

上游原厂受限于有限的销售能力和产品开发意愿,只能集中服务于少数全市场开拓球性客户。众多型号的元器件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涉及的绝大部分市场开拓和技术支持工作需要依赖分销商完成

电子产品制造商采购过程中往往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支持、物流、仓储、

供应链支持结算等环节,仅凭其自身的采购部门很难完成面向每家原厂逐一完成所有电子元器件的采购任务,客户需依赖分销商为其提供整合性的供应链服务上游供应和下游需求会产生一定的剪刀差,而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可以在一平滑供求关系

定程度上平滑供应链上下游冲击,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273作用主要内容

平滑上下游结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可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起到平滑上、下游客户结算方算方式和信用式和信用政策上的差异性需求的作用政策差异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可以根据自身上下游的信息优势,为电子产品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其从种类繁多、技术复杂的电子元器件中挑选合适技术服务的物料,从而缩短产品的开发周期,提升产品竞争力;对原厂提供技术及方案设计的服务支持,并在原厂集中的区域设立服务网点,更加贴近客户,为其提供本地化服务综上,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整个产业链中扮演着连接上下游的重要角色。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复杂程度和规模的日益增加,分销商业务规模也整体呈现增长态势。近年来,在国家对半导体行业的大力扶持下,中国大陆半导体设计公司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根据 ICCAD 的数据,2023 年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数量为

3451家,在行业下行周期的情况下仍同比增加了208家。国内半导体设计公司的兴起,使得本土市场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匹配需求日益增长。

(二)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发展概况

1、国际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从海外市场来看,欧美分销商的壮大与欧美电子元器件崛起高度相关。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和终端客户电子产品生产商之间存在较强的认同和合作关系,因此造成了终端客户更加偏好本国的分销商。自20世纪30年代至今,欧美电子元器件制造产业的崛起酝酿了一批历史悠久、体系成熟的欧美分销商,中国台湾地区分销商的发展壮大也与其强大的电子产品制造能力密不可分。

近年来,产业分工精细化、复杂化程度日益提升,分销商在产业链条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集中度不断提升。从国际三大元器件分销商艾睿电子、大联大、安富利对外披露的营收情况来看,2023年三家公司收入规模巨大,合计收入规模超800亿美元,份额达到全球营业收入前五十名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合计的46%,头部效应明显。

2742023年度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TOP50份额情况(亿美元)

331.0719%艾睿电子

安富利大联大

256.1115%其他

949.3654%

216.0012%

数据来源:国际电子商情

2、中国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工业控制等产业发展迅猛,伴随着国际制造业向中国转移,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了全行业的飞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产业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一环,产业规模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我国上游原厂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均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实力强大的企业,如华为海思、韦尔股份、闻泰科技、兆易创新、思特威、唯捷创芯、中兴通讯等。

中国本土电子产品市场属于快速增长的新兴市场,本土电子产品制造商表现出个性化要求多、技术需求复杂多变、要求供应商快速响应等特点,这些需求特点难以与全球分销商基于全球架构的业务支持体系相衔接,因此全球分销商难以满足众多本土客户的研发配合、弹性供给、快速反应等多样化、全流程需求。相比之下,本土分销商基于对境内电子产品制造业的深刻洞察,能更好地理解境内客户对分销商的业务需求,在业务机构布局、人力配备、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我国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具有一定业务规模和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已初步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行业的进入壁垒开始显现,主要体现在代理资质壁垒、客户资源壁垒、供应链管理能力壁垒、资金规模壁垒、人才壁垒等方

275面。取得知名原厂代理权是影响分销企业业绩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分销

商长时间市场耕耘和积累,短期内难以被追赶甚至超越。

中国本土分销行业目前还基本处于小而散的状态,尚缺乏在体量上与这些企业相匹配的公司。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中国本土最大的25家分销商2017年的销售金额合计仅约1200亿元,2023年,中国本土最大的25家分销商的销售总额为1821.42亿元,其中销售额超过百亿的分销商从2017年的2家上升至5家,前三名分别是中电港、深圳华强、泰科源,其合计收入为714.42亿元,

仅为全球前三大分销商营业收入的12.60%。2023年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和排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营业收入(万元)2023年国内排名

中电港3450370.501

深圳华强2059372.202

力源信息594385.3910

好上好577568.8011

商络电子510288.4113

英唐智控495821.3814

标的公司346643.0316

雅创电子247022.3320

润欣科技216027.6623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 Wind;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排名数据来源于国际电子商情。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

根据行业内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国际电子商情》对2022年度中

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统计排名情况,行业内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境外公司

(1)Arrow Electronics(艾睿电子)

Arrow Electronics Inc(. 股票代码:ARW.N)成立于 1946 年,总部位于美国,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Arrow Electronics(艾睿电子)是全球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面向包括通信电子、信息系统、运输、医疗电子、工业和消费电子的市场。2023年营业收入为331.07亿美元,行业排名全球第一。

276(2)Avnet(安富利)

AvnetInc.(股票代码:AVT.O)成立于 1955 年,总部位于美国,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Avnet(安富利)是一家提供全球技术解决方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为客户提供设计、产品、营销和供应链专业支持。

Avnet(安富利)将提供智能解决方案,减少将电子产品推向全球市场的时间、成本和复杂性。2023年营业收入为265.37亿元,行业排名全球第二。

(3)大联大

大联大(股票代码:3702.TW)成立于 2005 年,总部位于中国台北,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联大是全球领先、亚太地区最大的半导体元器件分销商,旗下拥有世平集团、品佳集团、诠鼎集团及友尚集团等分销品牌,员工人数约5000人,代理产品供应商超250家,全球约76个分销据点。2023年营业收入为6721.8亿元新台币。

2、境内公司

(1)中电港

中电港(股票代码:001287.SZ)成立于 2014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提供设计链、元器件分销、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引擎等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解决方案。2023年营业收入为345.04亿元,国内行业排名第一。

(2)深圳华强

深圳华强(股票代码:000062.SZ)成立于 1979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华强的主营业务为面向电子信息产业链的现代高端服务业,为产业链上的各环节提供线上线下交易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交易信息服务和创新创业配套服务,打造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交易服务和创新创业服务双平台。2023年营业收入为205.94亿元。

277(3)力源信息

力源信息(股票代码:300184.SZ)成立于 2001 年,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力源信息主营业务包括上游电子元器件的代理分销业务及自研芯片业务、下游解决方案和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泛在电力物联网终端

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3年营业收入为59.44亿元。

(4)好上好

好上好(股票代码:001298.SZ)成立于 2014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好上好是国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主要向消费电子、物联网、照明等应用领域的电子产品制造商销售电子元器件。2023年营业收入为57.76亿元。

(5)商络电子

商络电子(股票代码:300975.SZ)成立于 1999 年,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商络电子是国内领先的被动元器件分销商,主要面向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应用领域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为其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代理的产品包括电容、电感、电阻及射频器件等被动电子元器件及 IC、分立器件、功率器件、存储器件及连接器等其他电子元器件,其中以被动电子元器件为主。2023年营业收入为51.03亿元。

(6)英唐智控

英唐智控(股票代码:300131.SZ)成立于 2001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英唐智控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电子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2023年营业收入为49.58亿元。

(7)雅创电子

雅创电子(股票代码:301099.SZ)成立于 2008 年,总部位于上海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雅创电子是国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主要分销东芝、首尔半导体、村田、松下、LG 等国际著名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的产品。具体产品包括光电器件、存储芯片、被动元器件和分立半导体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

278车电子领域。2023年营业收入为24.70亿元。

(8)润欣科技

润欣科技(股票代码:300493.SZ)成立于 2000 年,总部位于上海市,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润欣科技是国内领先的 IC 产品授权分销商,分销的 IC 产品以通讯连接芯片、射频和功率放大芯片和传感器芯片为主,主要代理高通、AVX/京瓷、思佳讯、AAC 等全球著名 IC 设计制造公司的 IC 产品。2023 年营业收入为

21.60亿元。

(四)市场供求情况

从产业周期来看,电子元器件存在周期性循环,产业的利润随供给、需求的周期性变动而循环调整,中小型分销商随周期循环而生灭,而大型分销商可以凭借自身不断提升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在循环中不断成长,维持长期的均衡利润水平。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电子元器件产业不断面向新经济进行调整,社会新产业、新技术和新应用也将为分销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目前,新兴产业方兴未艾,人工智能、物联网、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区块链等产业正处在产业扩张前期,5G 下游应用进一步扩展;传统产业也面临更新和升级,如家电变频化、智能化等升级需求持续创造新的市场空间,从而为整个电子行业以及分销商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空间。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率如下:

单位:%净利率2023年2022年中电港0.690.93

深圳华强2.694.51

力源信息1.122.80

好上好0.971.55

商络电子0.652.34

英唐智控0.930.91

279净利率2023年2022年

雅创电子2.457.43

润欣科技1.552.56

行业平均1.382.88

注: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半导体行业处于周期性下行区间,导致大多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率呈现下滑趋势。而受经营规模、产品线丰富程度及客户数量等因素影响,中电港等行业内经营规模大的企业净利润率相比其他中小规模企业净利润率较低。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和 5G 等下游领域需求的不断回暖,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通过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服务能力,行业利润水平预计将会触底反弹。

2、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

影响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利润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

(1)供需状况变化

上游原厂产品供应是否充足、下游客户需求是否旺盛、客户与供应商的议价

能力等因素均对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采购成本、销售毛利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

(2)汇率波动

由于电子元器件境外交易主要使用外币进行结算,行业内企业在开展电子元器件境外分销业务时,将面临国际汇率波动,较大的汇率波动将对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3)产品类型与结构、附加服务

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的利润水平还受其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类型、客户结构与提供的附加服务等因素影响。

从技术服务角度看,对于同类产品,提供配套技术服务的分销商利润通常高于仅销售产品的分销商,提供系统级解决方案的分销商利润水平通常高于提供产品级技术支持的分销商。

280从下游应用领域来看,由于消费类电子行业对电子需求量较大且价格敏感程度较高,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分销商利润水平通常会低于主要服务于工业、汽车等领域的分销商。

从下游客户规模来看,由于大客户需求较大且稳定,对于同类市场和产品,向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利润水平通常低于向中小客户销售产品的利润水平。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信息技术产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安全和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世界主要国家高度重视、全力布局的竞争高地。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近年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发布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的政策。

2019年11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1月,工信部发布《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9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2023年10月工信部、财政部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3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上述政策文件从各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产业发展路径、明确了具体操作细则,将对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电子元器件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下游市场涵盖智能手机、汽车电子、物联网、人工智能等蓬勃发

展的行业领域,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中国半导体原厂迅速崛起,本土分销商面临较好的行业发展机遇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下,中国半导体原厂迅速崛起。由于大部分原厂采用 Fabless 的轻资产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设计和销售。而我国电子产业发达,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群体数量庞大,产品方案众多且迭代较快。一方面,对于轻资产运营的半导体原厂来说,建立一定规模的技术服务团队用于服务数量

281庞大、分布分散的客户的服务策略不具有经济效应,致使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无

法及时从上游设计原厂获得技术应用所需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下游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下游制造商的需求呈现多元化、碎片化的特征,使得电子元器件产业链呈现一个金字塔结构,其导致的供需错配带来的市场缺口催生了分销商行业的兴起和发展壮大,同时在分销商的助力下,电子产业上下游才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半导体分销行业在整个产业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在电子元器件领域,约44%的采购份额由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直接向原厂采购,而约56%的电子元器件采购份额依赖于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分销商是上游供给和下游多元化需求匹配的纽带,在为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分担了大部分市场开拓、产品导入和技术支持工作的同时,助力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降低采购成本,在原厂的指导下为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咨询、应用方案建议以及配送、售后等供应链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

根据 IBS 的预测,2020-2030 年本土企业在国内市场的供应比例将逐渐上升,到2030年将达到39.8%。国内半导体原厂的兴起和快速发展,使得本土市场对本土授权分销商的匹配需求日益增长。虽然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相较于海外头部竞争者存在资金实力不足、库存产品数量低、信息化水平相对较弱的问题,但在国内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土分销商可通过本地化服务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通过自身技术实力和 IC 解决方案提供能力更好地满足国内本土电子产品制造商技术需求复杂多样、品类多、产量小、分散化的需求,填补海外分销商留下的市场空白,并凭借自身竞争优势迅速成长。除此之外,随着近年来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度不断提升,下游客户对国产芯片以及国产供应链的需求也不断提升,本土分销商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不利因素

(1)上游原厂制造商及下游客户的集中度增加近年来,上游原厂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品利润空间逐渐压缩,产品工艺持续提升,一些规模较小、技术实力不强的原厂生存困难,而规模较大、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原厂则凭借成本和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张。行业

282集中度因此持续提升。

同时,下游客户的集中度也在持续提升。随着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的普及,人们青睐于品牌知名度更高、产品附加值更高、性价比更高的电子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优秀的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化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才能不断做强做大,抢占市场份额。

上下游集中度持续加强,使得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分销商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进行代理分销的空间逐渐减小,迫使分销商的市场格局也进一步趋于集中化。

(2)本土分销商规模较小,难以在全球范围内与海外分销商竞争

分销商的实力主要体现在拥有的产品线代理权及客户群体,能否获得优质产品的代理权与能否获得最优质的客户群两者相辅相成。经过长期发展,国际一流原厂的代理权及国际最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已被大型海外分销商覆盖,作为后来者的中国本土分销商较难撼动海外分销商的地位,因此也较难获取最优质的代理权及超大型客户资源。

(七)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1、代理资质壁垒

原厂的产品线授权是分销商开展业务的基础,代理产品线的数量和质量是分销商稳定经营、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通过取得原厂的分销授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取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保证供货的稳定性,这是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原厂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有着严格的评价体系,对分销商在市场开拓能力、客户资源、市场信誉及财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为了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和价格,原厂也严格控制分销商的数量。对于已经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分销商,原厂不会轻易更换。因此,原厂的代理授权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2、客户资源壁垒

拥有丰富稳定且规模较大的客户群体是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能够持续获得销

售订单、分散销售风险的关键,这需要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细分市场长期的积累。

283一旦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为了保证稳定的供货渠道,下游客户一般不会轻易

更换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同时,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也能凭借客户资源优势在行业内获得良好的口碑,有助于进一步开发新的客户资源。国内的电子元器件产业链已逐渐步入成熟阶段,细分行业内的主要客户基本已与现存代理分销商建立了较为长期的合作关系,若无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出现导致下游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新进入者较难追赶和超越。

3、供应链管理能力壁垒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供应链管理,已形成完善的“采、销、存”供应链体系,通过对从供应链到客户的产品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集成管理,在保障客户供应的情况下,降低供应链成本,实现自身收益。

4、资金规模壁垒

电子元器件分销是一个规模效应显著的行业,过去几年在分销行业,主要参与者通过并购、投资和增值开始形成大的平台优势。一方面,大型分销商从成本控制、经营效率、风险管控、资金融通等方面都要优于中小型分销商,在原厂和客户面前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另一方面,在规模化优势下,公司资源壁垒及高运营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的运营投入,从而实现高速发展,长期以往马太效应逐渐凸显,也进一步促进整个电子元器件产业链集约化发展。

5、人才壁垒

随着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竞争,对分销商的要求不仅仅是提供产品,技术支持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现,电子产品制造商对分销商在产品参数、选型以及方案设计方面的要求也逐渐提升。从原厂的角度而言,其对分销商的要求也不再仅仅是简单的销售渠道,而是希望分销商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从而缩短客户的开发周期,这一切都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产业背景、行业经验及强大信息整合和管理能力的 FAE 和管理团队作为基础,因此拥有足够数量、专业的人才是进入该行业的另一壁垒。

284(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以及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重要桥梁,由于并不从事具体产品的生产,其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对上下游的技术服务能力。

对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而言,分销商的技术能力主要体现在向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现场技术支持,包括产品选型、软硬件应用开发、系统调试等技术服务;软件功能扩展、硬件平台优化等维护服务;软硬件应用中的注意事项等培训服务。加快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研发进程,帮助其产品快速落地抢占市场。

对于上游原厂而言,分销商可以向其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协助其进行产品定位、新产品测试、方案设计,从而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将新产品所承载的技术快速导入市场,并合理进行产能规划。

2、经营模式及行业在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是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模式是将上游原厂的产品传递到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并提供技术支持和供应链服务,并将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需求反馈给上游原厂,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主要收益是来自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所带来的收入。

根据是否获得上游原厂授权,可以分为授权分销商和独立分销商两类。授权分销商通过获取原厂的授权,采购货物及时付款并及时反馈下游客户及市场供求情况;同时,分销商还通过自身的技术服务和供应链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货物和技术支持,与上下游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独立分销商偏向于提供小批量产品供应和供应链支持服务,但是技术支持及服务能力相对较弱。

客户黏分类业务专注性供应商情况客户情况技术能力性专注于细分领域技术实施团队规模专注于某些领具有一定规

授权分的领先企业和部较大,解决方案丰域应用及相应模的电子制较强

销分大型半导体厂富,能够对客户提的核心产品线造企业为主商供深入技术支持

285供应链支持力度较

独立分产品系列齐全,原厂实力参差不以中小客户较弱强,技术支持能力销但无原厂授权齐为主较弱

3、未来发展趋势

(1)并购

从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产业并购整合是大趋势。自

2010年以来,国际三大分销商通过资本市场持续加快并购步伐:艾睿电子收购

了 Converge、Vertical、Richardson Electronics 的无线与电源部门、Nu Horizons

Electronics、日本的 Chip One Stop;安富利收购了裕能达(Eurotone)部分资产、

Bell Microproducts、北京合众达(Seed International Ltd)分销业务、台湾得毅及

其子公司上海立良贸易、台湾合讯科技;大联大并购了友尚、全润、大传,并财务投资了文晔科技等。国际分销商龙头通过优质的服务能力及持续并购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形成长期的竞争优势,预计本土分销商也将重复国际市场的发展历程。

国际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都是通过多年以来的高频并购来完成规模和

覆盖范围的扩张,收购整合的优势在于可以迅速以完整模式切入市场,节省大量时间成本,且收购后的企业仍可以利用其强大的品牌优势,扩充整体分销实力,形成协同效应。借鉴国际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国内分销商同样有望通过收购达到业务规模扩张、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的目的。

(2)国产替代

经过多年经验的积累,头部分销商对行业内的主流产品及方案有深刻的了解和技术积累。在面对客户的国产替代需求时,分销商可以快速给出国内产品的最优替代方案。在国产替代成为大势所趋的情况下,头部分销商开始代理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国内原厂产品,为其产品质量、技术和服务保障等提供有力的背书,并将其产品进行推广,获得客户的认可,从而实现业务推广和规模扩张。

(九)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受半导体产业周期性波动及技术发展的影响而存在一

定的周期性特征。一方面,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会造成电子元器件消费市场的供需变化,2019年以来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叠加中

286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加剧了芯片短缺问题,巨大的市场需求导致半导体产业链产能紧张,芯片价格随之水涨船高;2022年开始至2023年,随着供应链产能恢复及行业调整周期,电子元器件的供求情况发生改变,部分电子元器件产品呈现供过于求的情况。另一方面,技术的推动亦会给行业带来增长。随着全球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带来的需求增加,叠加智能手机、个人电脑、服务器、汽车等市场需求回稳,电子元器件预期将迎来新一轮增长浪潮。

在区域性方面,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主要集中于中国香港、珠三角、长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为电子产品制造商的聚集区域,靠近下游客户更有利于分销商开展业务;中国香港地区作为传统的国际电子元器件集散地和自由贸易港,具有成熟快捷的仓储和物流条件以及优越的贸易环境,有利于分销商货物和资金的流转。

在季节性方面,虽然部分消费类电子产品受节假日影响较大,但近年来受下游终端厂商新产品推出叠加电商促销活动等因素影响,整体上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分销行业未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十)与上下游行业的联系

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分销商是上游供给和下游多元化需求匹配的纽带,在为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分担了大部分市场开拓、产品导入和技术支持工作的同时,助力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降低采购成本,在原厂的指导下为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咨询、应用方案建议以及配送、售后等供应链服务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

受益于半导体制造工艺和材料的不断突破和创新,电子元器件的性能不断提升,下游应用如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也呈现多元化发展,在上下游的产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下,分销商作为重要的流通主体,其业务也会与整个上下游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287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一)行业地位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2022年国内5家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过百亿,前10名分销商共实现销售收入1528.53亿元。从全球来看,2022年全球前三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艾睿电子、安富利和大联大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1.24亿美元、263.30

亿美元、260.86亿美元。相较于国际龙头分销商,国内分销商在收入规模方面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统计,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全球半导体分销商排名分别位列48名、42名;在2022年、2023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排名“TOP25”中分别排名第 18 位、第 16 位。标的公司在《国际电子商情》2020年度、2021年度评选的“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卓越表现奖”中分别获得了“十大最佳中国品牌分销商”、“优秀技术支持分销商”的奖项

(二)核心竞争力

1、以国内市场为主,聚焦国内优质资源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推动下,国内市场国产化替代的进程将进一步加速,而国产芯片作为具有硬科技的战略新兴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之一。在国产替代不断深化,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的驱动下,行业将得到快速发展。

标的公司作为本土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从成立之初便坚持以国产芯片作为主要的经营方向,深耕国产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与多家大型知名国产供应商、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如汇顶科技、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龙旗电子、丘钛科技等。标的公司长期的战略方向使得其在国产化替代的过程中不断聚焦国内优质资源,在市场的竞争中能够更好的理解国内上下游市场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对国内行业及市场的理解,为上下游供需提供专业化服务,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882、标的公司代理的产品线均为行业知名,产品竞争力较强

标的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公司,原厂和产品线的竞争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标的公司开拓下游客户以及获取订单的能力,因此上游原厂产品的性能、价格及持续供货能力亦是下游客户综合考量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作的上游原厂主要为汇顶科技、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三星电机、

微容电子等知名供应商,其中汇顶科技是国内指纹识别芯片的龙头企业,唯捷创芯是国内首批实现 Wi-Fi7 射频前端模组量产的厂商之一,思特威为国产高性能 CIS 头部企业。与上游优质原厂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是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优质的客户资源,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作为半导体分销公司,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是标的公司持续获取订单的来源。根据 IDC 统计全球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占当年总出货量的比例从2022年的68.7%提升至2023年的69%,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市场马太效应的加剧,下游客户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电子元器件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龙旗电子、丘钛科技等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ODM 方案商和模组厂商,优质的头部客户资源能够及时了解并获取客户信息,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以及及时的市场信息,从而使得标的公司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4、人均产值及存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线不断优化,形成了综合类芯片、存储芯片、射频芯片、指纹芯片、电源芯片及被动元器件六大类产品线,供应商集中度和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一方面能够对上游原厂库存、生产周期及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合理预测,降低公司库存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标的公司的工作效率,提升人均产值,使得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体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

2023年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供应商、客户集中度、存货周转率以

及人均收入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前五大客户员工人数人均收入存货周转率

名称采购集中度销售集中度(人)(万元)

289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前五大客户员工人数人均收入

存货周转率

名称采购集中度销售集中度(人)(万元)

深圳华强51.52%23.62%2400858.076.74

英唐智控53.16%21.50%588843.235.59

力源信息54.75%16.43%1164510.643.36

润欣科技71.42%25.07%2001080.145.34

商络电子49.89%23.83%828616.295.10

雅创电子64.27%19.54%538459.155.70

好上好64.07%37.56%5011152.839.29

中电港48.79%30.71%13322590.373.63

平均值57.23%24.78%9431080.445.60

中位数53.96%23.73%708850.655.47

标的公司83.05%59.70%844126.7010.98

注1:统计区间为2023年;

注2:员工人数=(期初员工人数+期末员工人数)/2,向下取整;

注3:人均收入=营业总收入/员工人数。

由于标的公司上下游集中度较高,销售、支持等人员配置较为精简,人均产值及存货周转率相比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边际效益。

5、高效的整体运营能力及供应链能力

半导体行业是一个高度分工的行业,产业链环环相扣,终端产品若要按计划推向市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整个链条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单一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供货出现问题即有可能直接影响整条产业链的正常运转,因此供应链管理能力对于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而言至关重要。多年来,标的公司不断丰富供应链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积累了灵活的柔性供应链管理和结合市场情况提前预判客户需求的能力,一方面能够协助上游原厂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化产品备货策略提升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亦能满足下游客户的临时性产品需求。因此,标的公司在订单预测、订单管理、库存监控、物流服务等方面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是标的公司长期与上游原厂及下游客户合作的基础,也是标的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

除本部在深圳外,标的公司在中国香港、上海、北京、苏州等我国电子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均设有销售服务网络,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稳定、高效的专业销售网。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把握客户需求,标的公司在各主要

290销售网络均配备具有一定技术基础的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和产品经理(PM)团队,负责对客户研发、采购、品质等相关人员进行跟踪服务,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平台,配合客户的选型设计、应用解决方案以及技术问题定位、生产工艺优化,有效降低客户研发成本。与此同时,这支 FAE 和 PM团队能够精准捕捉市场动态,深度理解客户需求,确保标的公司自身产品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目前,标的公司的 FAE 和 PM 团队已凭借其卓越的技术支持能力,赢得了众多知名原厂和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为下游客户的开拓奠定了良好基础。

标的公司建立了系统的管理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拥有优秀的管理和业务团队。分销业务的核心管理人员拥有超过10年的行业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业务资源,对行业的发展亦有着深刻的理解。标的公司的业务团队成员大多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对项目流程、任务分工等方面能够团结协作、相互促进,打造出了强韧的凝聚力和高效的执行力。标的公司稳定、高效、专业的核心团队,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流动资产148900.4999.30146451.1198.99

非流动资产1055.840.701492.311.01

资产总计149956.33100.00147943.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7943.42万元和149956.33万元,主要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98%。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存货规模迅速上升,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呈持续增长趋势。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货币资金590.520.40999.900.68

291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应收票据621.060.423954.182.70

应收账款106227.6571.34118764.5081.09

应收款项融资263.060.18235.610.16

预付款项719.780.481452.040.99

其他应收款108.390.0762.680.04

存货39561.1626.5720622.3614.08

其他流动资产808.850.54359.830.25

合计148900.49100.00146451.1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46451.11万元和148900.49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存货,二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9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库存现金0.070.010.070.01

银行存款590.4599.99999.8399.99

合计590.52100.00999.9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99.90万元和590.5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8%和0.40%。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为4189.79万元和884.1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6%和0.60%,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应收票据621.063954.18

坏账准备--

小计621.063954.18

应收款项融资263.06235.61

坏账准备--

小计263.06235.61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884.124189.79

292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为小米、龙旗等下游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上述客户均为行业内大型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且上述票据按照连续计算的账龄均在6个月以内,未计提坏账准备;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3年2022.12.31/2022年应收账款余额106285.08118830.61

坏账准备57.4366.11

应收账款净额106227.65118764.50

营业收入346643.03311322.81

——其中第四季度110913.83105899.46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0.6638.17

应收账款余额占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比例(%)95.83112.2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8830.61万元和106285.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7%和30.66%,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3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2545.53万元,同比

下降10.56%,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7.5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23年第四季度标的公司指纹芯片收入较同比大幅增长,指纹芯片客户如欧菲光、华星光电、信利光电的信用期为30-60天,而标的公司其他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90天,因此第四季度客户回款相对较多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A.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34.02%和32.00%,而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至90天,第四季度形成的营业收入于报告期期末部分尚未回款,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293a.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上游原厂及下游客户的结算政策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政策:

序报告期内是供应商名称结算政策号否发生变化

信用账期:月结30天,月结日:每月27日,月结日遇节假日提前;甲乙双方应在每月月结日的下一日完成对

1汇顶科技否

上月月结日的下一日至当月月结日之间的出货金额的对账,对账完成日遇节假日提前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款到发货的付款原则,意即在甲乙双

2宏芯宇否

方共同确认的订单下,甲方全额收悉乙方货款后发货经销商应在每月26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经双方

3唯捷创芯否

确认的月结账期货款

集创北方是,2023年4

4-1(香港)有月结30天月前为预付

限公司款集创北方

4-2(珠海)科预付款否

技有限公司

1、思特威(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应在甲方

发货前把全额货款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

5思特威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依照订单中确认的交货否

条件安排发货;

2、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月结30天

6前海国信预付款否

注:1、宏芯宇包括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宏芯宇电子有限公司;

2、汇顶科技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Goodix Technology Co. Ltd);

3、唯捷创芯包括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VANCHIP (TIANJIN) TECHNOLOGYCO.LTD)、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思特威包括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特威(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前海国信包括江西前海国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前海国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金原

贸易有限公司(GOLDLAND TRADING LIMITED)。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客户名称境外销售信用政策境内销售信用政策

一般销售模式:月结90天,本月内交一般销售模式:月结90天,本月内交付并验收合格入库的合同产品货款,付并验收合格入库的合同产品货款,在到期日后的首个星期三起七天内支在到期日后的首个星期三起七天内支

小米 付;VMI销售模式:如货款以人民币结 付;VMI销售模式:如货款以人民币结算的,则供方就经确认的每一个对账算的,则供方就经确认的每一个对账单开具的最后一个发票上传至买方单开具的最后一个发票上传至买方

SRM 系统且买方收到该最后一个发票 SRM 系统且买方收到该最后一个发票

294客户名称境外销售信用政策境内销售信用政策原件(如供方未经买方确认对账单提原件(如供方未经买方确认对账单提前开具发票的,则自买方确认对账单前开具发票的,则自买方确认对账单后)后90日届满为款项到期日;货款后)后90日届满为款项到期日;货款

以美金结算的,则买方确认对账单且以美金结算的,则买方确认对账单且供方在买方 SRM系统上传发票后 90日 供方在买方 SRM系统上传发票后 90日届满为款项到期日。买方将在款项到届满为款项到期日。买方将在款项到期日后的首个星期三起七日内完成支期日后的首个星期三起七日内完成支付,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其后付,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其后

第一个星期三第一个星期三

一般销售模式:月结60天,本月内供方交付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入库的产品

一般销售模式:月结60天或月结90货款,自次月1日开始计算结算周期天,本月内供方交付并经需方验收合

第60或90天为到期日,到期日后1

闻泰科技格入库的产品货款,自次月1日开始个月内支付;VMI 销售模式:月结 60计算结算周期第60或90天为到期天,自产品从货出库的次月1日起60日,到期日后1个月内支付天内,支付汇票期限为90天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电汇

月结60天,到货后次月1日起60天华星光电/后电汇

买方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情况,按照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所规定的付款条件

际辉贸易/

进行支付,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为:

货到90天付款方式和条件以采购订单的约定为付款方式和条件以采购订单的约定为

信利光电准,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为:月结60准,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为:月结30天或120天

汉深国际货到90天付款/自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所开具的相应自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所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买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金额的发票后买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

龙旗电子内支付双方约定的订单金额,订单约内支付双方约定的订单金额,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为:货到付款或月结90

定的付款期限为:月结60天天

欧菲光/订单约定的付款期限为月结30天

报告期内,上游供应商给予标的公司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天,对于部分产品上游供应商也会要求标的公司预付货款;标的公司会结合向下游客户销售

的产品及客户的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至90天不等。标的公司上下游结算周期通常存在1-3个月的差异。

b.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295根据公开资料,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具体如

下:

公司名称供应商给予公司的结算政策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深圳华强未披露未披露英唐智控未披露未披露

对于客户信用账期,会评估客户财根据原厂的不同,给予公司的账期务及信用状况后,根据销售产品线力源信息

在0天-月结30天的范围类型,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在0天-月结90天的范围

(1)对于新客户或规模较小的客

户:

一般要求款到发货;

上游 IC 设计制造商为授权分销商 (2)对于长期合作、信用记录良好润欣科技

提供30天账期的大型客户:

*2022年:一般会给予30天到120

天的账期;*2023年:一般会给予

60天到120天的账期

上游原厂对公司的账期一般不超过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账期一般为3到4商络电子

2个月个月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账期一般长于供通常有1-6个月的付款信用期或采

雅创电子应商为公司提供的账期,上下游结取票据结算,结算回款期限平均在算存在2-3个月的信用账期差异3-4个月好上好未披露未披露

中电港未披露30-60天标的公司预付款至月结30天月结30至90天

2022-2023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28.2919.08

英唐智控20.5616.95

力源信息29.3720.76

润欣科技34.6829.58

商络电子35.0529.34

雅创电子36.0336.48

好上好18.1815.47

中电港23.1513.09

平均值28.1622.59

标的公司30.6638.17

2962022-2023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分别

为22.59%和28.16%,整体占比较高;其中润欣科技、商络电子与雅创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标的公司较为接近。

从信用政策看,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至90天不等,根据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润欣科技给予主要客户60-120天的信用期,商络电子给予主要电子产品制造商90-120天的信用期,雅创电子回款期限平均在3-4个月左右,与标的公司较为接近;力源信息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从现款现货到月结90天不等,中电港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为30-60天,回款周期相对较短,期末应收账款相对其销售规模较低。

综上,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系第四季度收入较高,且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由于未到期尚未回款所致,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具有重大差异。

B.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2和3.08,略有下降,主要系2022年标的公司新开拓了宏芯宇、集创北方、思特威等产品线,营业收入随之增长,而消费类电子产品通常第四季度较高,导致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

受到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影响,标的公司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从2022年的9.68亿元上升至2023年的11.30亿元,2023年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较2022年增加16.73%;而2023年营业收入为346643.03万元,较

2022年营业收入上涨11.35%,略低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幅度,导致2023年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2022年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4.065.19

英唐智控5.526.17

力源信息3.594.82

297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

润欣科技3.353.92

商络电子3.143.51

雅创电子2.953.33

好上好5.846.37

中电港5.178.69

平均值4.205.25

标的公司3.083.22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呈现下降趋势,与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不存在重大差异。

*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

A. 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2023.12.312022.12.31

账龄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6个月以内(含,下同)106136.2199.86118468.6999.70

7-12个月34.560.03303.740.26

1-2年56.080.051.030.00

2-3年1.030.009.040.01

3-4年9.090.01--

4-5年--48.110.04

5年以上48.110.05--

合计106285.08100.00118830.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均为应收下游客户货款,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小米、闻泰等国内知名手机品牌商、ODM 厂商以及模组厂商,且账龄在 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账面余额的比例超过99%,应收账款整体情况良好。

B.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坏账准备比例金额坏账准备比例(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8.1148.11100.0048.1148.11100.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106236.979.320.01118782.5118.000.02

298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坏账准备比例金额坏账准备比例(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其中:账龄组合105691.329.320.01118782.5118.000.02

关联方组合545.66-----

合计106285.0857.430.05118830.6166.110.06

标的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为应收上海浦歌电子有限公司货款,金额总计

48.11万元,上述款项预计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提比例2023.12.312022.12.31账龄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6个月以内-105619.93-118468.69-

7-12个月533.251.66303.7415.19

1-2年1028.012.801.030.10

2-3年301.030.319.042.71

3-4年509.094.55--

合计105691.329.32118782.5118.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a. 2023 年:

单位:%标的公深圳华英唐智力源信润欣科商络电雅创电账龄好上好中电港司强控息技子子

6个月以内//0.010.160.085.000.060.500.50

7-12个月5.005.000.496.864.105.004.525.005.00

1-2年10.0010.003.6932.1735.2420.0049.9250.0030.00

2-3年30.0020.00/64.09100.0050.00100.0070.0050.00

3-4年50.0050.00/84.26100.00100.00100.00100.0080.00

4-5年80.0080.00/94.39100.00100.00100.00100.009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2、英唐智控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电子分销类按组合计提坏账中,仅包含1-6个月、7-12

个月、1-2年及5年以上的账龄区间,未披露2-5年账龄的计提比例。

b. 2022 年:

单位:%

299标的公深圳华英唐智力源信润欣科商络电雅创电

账龄好上好中电港司强控息技子子

6个月以内//0.010.160.085.000.045.000.50

7-12个月5.005.000.426.864.105.002.615.005.00

1-2年10.0010.003.6932.1735.2420.0037.0920.0030.00

2-3年30.0020.00/64.09100.0050.00100.0050.0050.00

3-4年50.0050.00/84.26100.00100.00100.00100.0080.00

4-5年80.0080.0084.0094.39100.00100.00100.00100.009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2、英唐智控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电子分销类按组合计提坏账中,仅包含1-6个月、7-12

个月、1-2年及5年以上的账龄区间,未披露2-5年账龄的计提比例;

3、润欣科技账龄为1年至1年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5.24%,账龄为1年半以上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为1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深圳华强基本一致,账龄为1年以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近,标的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及回款比例具体如下:

应收款项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期间期后回款比例(%)(万元)(万元)

2023年106285.08106110.7099.84

2022年118830.61118744.4299.93

注:2023年应收款项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4年7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9.93%和99.84%。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

*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2023.12.31

序号名称金额(万元)占比(%)是否是关联方

1闻泰科技20591.7419.37否

2际辉16464.8515.49否

3小米14819.2813.94否

4华星光电12073.4511.36否

5信利光电11711.4111.02否

合计75660.7371.18

3002022.12.31

序号名称金额(万元)占比(%)是否是关联方

1汉深国际28939.6824.35否

2小米22868.8919.24否

3闻泰科技19414.8816.34否

4信利光电8433.347.10否

5龙旗电子7410.866.24否

合计87067.6673.27

注:上述前五大应收账款数据中,对客户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数据进行了合并。其中:

1、闻泰科技包括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闻泰通讯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无锡)有限

公司、上海闻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

(HONGKONG) LIMITED 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2、小米包括Xiaomi H.K. Limited、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3、信利光电包括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光电科技(汕尾)有限公司、信利光电仁寿

有限公司、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信利光電有限公司;

4、龙旗电子包括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龙旗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南昌龙旗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在99%以上,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大额应收账款。标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手机品牌商、ODM 厂商以及模组厂商,客户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坏账风险较小。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开展情况

A.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开展情况

保理融资为标的公司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为加快资金周转、减轻短期资金压力、提高资金营运效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小米集团控制的金融类平台公司 Xiaomi Finance H.K. Limited(小米金融)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保理的应收账款为与小米等客户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保理均附追索权。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标的公司将应收账款质押给小米金融,获取相应的融资额度;申请融资时,标的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填写融资业务申请书,申请书中已约定保理融资款金额、利息及付款日和到期日等信息。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满后,由客户将该款项支付汇入小米金融指定账户,款项到账后,相关保理融资业务结清。

30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a.2023 年:

1)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及到期日情况:

保理交易对手方应收账款转让金额(万美元)到期日

142.432023.4.12

834.52023.5.4

1562023.5.19

459.472023.5.31

758.522023.7.5

806.472023.8.2

1090.002023.8.14

378.062023.8.28

1096.902023.8.30

394.542023.9.26

437.52023.10.8

Xiaomi Finance H.K.

325.012023.10.10

Limited

563.712023.11.1

447.192023.11.7

710.752023.12.6

557.682023.12.25

508.292024.1.10

570.372024.1.25

5382024.1.31

563.312024.2.25

323.492024.3.13

548.412024.3.26

719.382024.3.30

合计12929.98

2)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情况:保理交易保理融资金融资期限利息费用(保理协保理业务追到期日

对手方额(万美元)(天)议利率)(%)索权安排

2002023.10.161518.1附追索权

Xiaomi 618.08 2023.10.26 99 8.32 附追索权

Finance 280 2023.10.7 152 8.04 附追索权

H.K. 350 2023.10.8 72 8.37 附追索权

Limited 450 2023.11.23 150 8.21 附追索权

862023.11.271518.24附追索权302保理交易保理融资金融资期限利息费用(保理协保理业务追到期日

对手方额(万美元)(天)议利率)(%)索权安排

1152023.12.141508.31附追索权

230.42023.5.31638.1附追索权

448.592023.7.2888.32附追索权

3002023.7.311517.95附追索权

6902023.7.71507.8附追索权

1002023.8.141518.14附追索权

6002023.8.14768.17附追索权

2722023.8.14468.23附追索权

3502023.8.211528附追索权

1502023.8.241508.08附追索权

1502023.8.31507.97附追索权

1502023.9.181518.05附追索权

2902023.9.221508.05附追索权

1252023.9.251518.08附追索权

1502023.9.81508.22附追索权

4002024.1.251508.39附追索权

2002024.1.291528.4附追索权

1502024.2.161578.41附追索权

1302024.2.21508.4附追索权

7602024.2.241808.39附追索权

5002024.2.261528.4附追索权

3002024.3.231808.4附追索权

3002024.3.281508.39附追索权

1002024.4.151508.37附追索权

1002024.4.181508.37附追索权

1002024.4.221508.37附追索权

293.082024.4.231808.38附追索权

5002024.5.201508.37附追索权

4002024.5.201808.37附追索权

2502024.5.271528.36附追索权

277.682024.5.271518.36附追索权

合计10865.83

b.2022 年:

1)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及到期日情况:

保理交易对手方应收账款金额(万美元)到期日

Xiaomi Finance H.K. 374.18 2022.10.12

303Limited 651.75 2022.11.2

684.542022.11.30

1579.802022.4.2

1247.772022.5.30

1178.922022.5.8

3017.352022.6.30

1673.562022.8.3

1411.792022.8.31

842.42023.1.11

843.252023.2.1

577.112023.3.8

合计14082.42

2)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情况:保理交易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利息费用(保理保理业务追到期日

对手方(万美元)(天)协议利率)(%)索权安排

3002022.10.221504.46附追索权

2002022.11.121504.69附追索权

5002022.11.191505.03附追索权

9002022.12.221505.42附追索权

3002022.12.251505.73附追索权

2502022.12.251505.76附追索权

2002022.12.31505.23附追索权

656.832022.4.6833.2附追索权

922.972022.4.6773.2附追索权

480.062022.5.11853.4附追索权

Xiaomi 698.86 2022.5.11 77 3.5 附追索权

Finance 290.41 2022.7.24 150 3.5 附追索权

H.K. 191.64 2022.7.25 150 3.5 附追索权

Limited 300 2022.8.1 150 3.5 附追索权

1231.912022.8.201503.9附追索权

2000.002022.9.191504附追索权

531.852022.9.221504.1附追索权

5002023.1.161505.92附追索权

6002023.1.301505.96附追索权

2992023.1.301506.04附追索权

2502023.2.171506.48附追索权

2472023.2.231506.6附追索权

2502023.2.61506.16附追索权

2502023.3.101506.64附追索权304保理交易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利息费用(保理保理业务追到期日

对手方(万美元)(天)协议利率)(%)索权安排

1502023.3.161506.92附追索权

1902023.3.231507.23附追索权

2282023.3.271507.36附追索权

1782023.3.311507.37附追索权

1402023.4.101507.46附追索权

2002023.4.101507.51附追索权

1102023.4.241507.69附追索权

3802023.5.271507.75附追索权

1202023.5.81507.73附追索权

1602023.5.81507.76附追索权

3002023.5.81507.73附追索权

5002023.5.81507.72附追索权

合计15006.53

B. 相关会计处理和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因保理附追索权安排,标的公司未终止应收账款的确认,而是将收到的融资款项作为短期借款处理,并按照原有账龄对保理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标的公司后续在融资期限内按已占用融资期限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确认财务费用,同时增加短期借款。至融资期限到期,客户支付小米金融货款后,标的公司核销应收账款与短期借款。

综上,因应收账款保理均附追索权,标的公司在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款时,未终止应收账款的确认,而是将收到的融资款项作为短期借款处理,并按照原有账龄对保理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三方回款情况

A. 第三方回款的对象、形成的原因及真实性,对应的具体客户和交易情况

305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应收账款保理回款82447.51100857.26

供应链公司回款10932.281447.15

其他1779.82231.56

合计95159.61102535.9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公司回款以及集团内关联公司代付等其他第三方回款。

应收账款保理为标的公司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为加快资金周转、减轻短期资金压力、提高资金营运效率,标的公司与小米金融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中供应链公司回款金额较大,主要系中国香港作为全球电子产品重要集散地,具有物流发达、外汇结算便利、资金成本较低、自由港进出口便利等优势,部分境内客户基于物流、资金安排、交易习惯、外币结算等因素,委托中国香港供应链公司代为收货并支付相关货款,之后中国香港供应链公司再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内客户基于自身需求,向标的公司中国香港子公司采购产品后,出具相关《代付协议》或《委托付款协议书》,由中国香港供应链公司代为支付相关货款并收货,具有合理性。

a.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链公司回款情况如下:

1)2023年主要供应链公司回款方:

回款金额交易总额第三方回款交易

第三方回款方客户名称(万元)(万元)额占比(%)南昌同兴达精密

5769.858910.5964.75

光电有限公司盐城易快来科技

WELLSIDE 77.50 163.80 47.32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四川雄富蕊能科

LIMITED 44.61 44.69 99.81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智欣科

13.7783.1216.57

技有限公司

HUAKE SUPPLY CHINA 深圳金新世通科

3756.075058.6274.25

(HK) LIMITED 技有限公司

306回款金额交易总额第三方回款交易

第三方回款方客户名称(万元)(万元)额占比(%)拓潮实业有限公

221.58788.0828.12

司盐城易快来科技

136.10163.8083.09

有限公司深圳市晶泰液晶

显示技术有限公124.93124.93100.00司深圳市海菲光电

49.68151.4732.80

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菲创新

15.6615.6999.81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卡百特科

1.841.84100.00

技有限公司

DAOSTORE香港鑫德科技有

INTENATIONAL 373.93 373.93 100.00限公司

LIMITED ADD

小计10585.5415880.2266.66

第三方回款总额12712.10

占第三方回款比例83.27%

注:上表中列示的主要第三方回款方为回款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比例达到第三方回款总额(除应收账款保理外)80%的第三方回款方。

2)2022年主要供应链公司回款方:

回款金额交易总额第三方回款交

第三方回款方客户名称(万元)(万元)易额占比(%)

ZHONGZHENG GROUP 深圳市瑞勤泰格

978.21649.70150.56

CORPORATION LIMITED ADD 科技有限公司

HAIFEI TECHNOLOGY 深圳市海菲光电

164.95314.0452.52

DEVELOPMENT LTD 发展有限公司

SHENZHEN EASYQUICK 盐城易快来科技

118.33118.5799.80

TECHNOLOGYHKCO. LIMITED 有限公司江西拓迈科技有

28.9228.9999.77

HUAKE SUPPLYCHAIN (HK) 限公司

LIMITED 深圳市海菲光电

73.20314.0423.31

发展有限公司

WELLSIDE INTERNATIONAL 南昌黑鲨科技有

76.0040.51187.60

LIMITED 限公司

小计1439.621465.8698.21

第三方回款总额1678.71

占第三方回款比例85.76%

307注:上表中列示的主要第三方回款方为回款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比例达到第三方回款总额(除应收账款保理外)80%的第三方回款方。

b. 第三方回款客户与相关合同、订单出库单及物流单的匹配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针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进行核查,检查了第三方回款对应的订单、签收单、发票、代付协议/委托付款协议书等资料,核查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检查的第三方回款金额(万元)9927.591275.27

第三方回款金额(万元)12712.101678.71

检查比例(%)78.1075.97

注:上表列示的第三方回款金额不含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经核查,第三方回款对应形成收入具有真实性,与相关合同、订单出库单、物流单匹配。

B. 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及关联方同第三方回款支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核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内客户基于物流、资金安排、交易习惯、外币结算等需求,向标的公司中国香港子公司采购产品,由中国香港的供应链服务公司代为支付相关货款并收货。报告期内主要的供应链服务公司系中国香港地区专门从事供应链物流的公司,已通过工商资料等核查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及关联方同第三方回款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并通过对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客户、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及关联方访谈确认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452.04万元和719.7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小,主要为采购预付款。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账龄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1年以内708.2698.401389.3495.68

1至2年0.020.0059.944.13

2-3年8.701.21--

3082023.12.312022.12.31

账龄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3年以上2.810.392.770.19

合计719.78100.001452.0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占全部预付款项的比例超过95%。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99.95万元和154.11万元,具体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押金保证金98.2163.7399.8799.92

往来款55.8036.21--

其他0.100.060.0750.08

合计154.11100.0099.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9.95万元和154.1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小,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往来款。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622.36万元和39561.1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08%和26.5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2022.12.31

存货类别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库存商品31042.7478.4718850.4091.60

发出商品8518.4321.531771.958.40

合计39561.16100.0020622.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由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发出商品

2023年末账面价值同比增加6746.47万元,主要系2023年标的公司根据小米、闻泰供货需求新设寄售仓所致。

*存货变动分析

3092023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增加18938.80万元,增幅91.84%,

主要原因为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华为、小米等国内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新机型推出的带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呈现复苏迹象。标的公司为满足下游客户快速上升的采购需求,避免供求失衡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及时增加了存储芯片、射频芯片以及综合类芯片的备货。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各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存货类别跌价准备占账面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余额比例

库存商品31969.45926.7231042.742.90%

发出商品8534.8816.458518.430.19%

合计40504.33943.1739561.162.33%

2022.12.31

存货类别跌价准备占账面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余额比例

库存商品19316.30465.9018850.402.41%

发出商品1771.95-1771.95-

合计21088.26465.9020622.362.2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65.90万元和943.17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21%和2.33%,占比相对稳定。

标的公司在半导体分销领域深耕多年,具备了良好的上下游客户资源,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讯息,对下游市场的变化能够及时作出预判,因此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各产品线库存及市场供求情况,通常会储备1-2个月的存货,低库存运营方式一方面能够提高公司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呆滞库存的产生,减少存货跌价的风险。

*标的公司存储芯片、射频芯片以及综合类芯片提前备货量水平及其合理性

2023年末,标的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310账面余额在手订单金额

产品类型在手订单覆盖率(%)(万元)(万元)

射频芯片11285.4516253.64141.65

存储芯片10092.901.040.01

综合类8874.9315083.36161.08

被动元器件7726.599011.44102.11

电源芯片1751.152221.72120.87

指纹芯片773.3123213.162936.64

合计40504.3365784.36154.80

注:在手订单覆盖率=在手订单金额*(1-毛利率)/存货余额,毛利率根据各年度各产品毛利率测算

标的公司根据存货的库存、在手订单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备货。2023年末,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金额65784.36万元,在手订单覆盖率为154.80%,订单覆盖率较高。其中,存储芯片期末在手订单较少,主要原因是存储芯片单价较高,资金占成本较大,销售周期较短,标的公司主要基于对市场行情预判进行战略性备货。截至本期后已全部销售,未形成积压,标的公司备货合理。

*标的公司周转率和备货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比较

A.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比较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6.747.30

英唐智控5.595.42

力源信息3.364.69

润欣科技5.345.51

商络电子5.106.44

雅创电子5.706.10

好上好9.298.91

中电港3.634.17

平均值5.606.07

标的公司10.9813.44

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的供应商集中度和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能够对上游原厂库存、生产周期及下游客

311户的需求进行合理预测,降低公司库存水平,在综合考虑在手订单情况、下游

客户需求和市场行情前提下,执行低库存的存货管理政策,使得在手订单对库存有较高的覆盖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33111.16万元和65784.36万元,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146.84%和154.80%,在手订单金额覆盖存货期末金额的比例较高,库存维持较低水平。

B.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备货量的比较

与同行可比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对比如下:

2023.12.312022.12.31

公司名称库存商品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库存商品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万元)(%)(万元)(%)

深圳华强270955.6114.55266631.6112.48

英唐智控57063.1512.4668470.8614.73

力源信息163313.3530.35160202.5822.09

润欣科技34254.8917.5443884.1423.33

商络电子91452.0820.3486482.4117.35

雅创电子27391.1813.5031086.4717.73

好上好61921.1811.2456069.529.23

中电港776368.7023.45758937.0618.19

平均值185340.0217.93183970.5816.89

标的公司31969.459.6819316.306.6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能够通过灵活的柔性供应链管理,并结合市场情况提前预判客户需求,维持较低的库存水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增加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性下滑的环境下,消费电子需求持续低迷,维持相对谨慎的备货水平具有行业共性,而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华为、小米等国内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新机型推出的带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呈现复苏迹象,尤其在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下,存储市场于2023年四季度开始进入价格上行区间,标的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预判下游客户需求,并及时上调了存储芯片的备货水平,使得年末存储芯片存货余额明显增加;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小米的生产的安全性以及供货需求,标

312的公司增加了射频芯片备货量。在此背景下,标的公司提前超额备货导致2023年末存货余额临时性增加,具备合理性。

*结合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库龄、市场

价格及波动情况、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进一步披露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A. 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此外,标的公司结合本期及期后转销率及客户需求、在手订单情况,判断存货是否存在积压,对积压的存货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B.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库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a.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合计占比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万元)(%)

射频芯片10898.6559.85326.9411285.4527.86

存储芯片10092.90--10092.9024.92

综合类8874.93--8874.9321.91

被动件6425.821263.8336.957726.5919.08

电源芯片1539.86116.3294.971751.154.32

指纹芯片752.662.6917.96773.311.91

合计38584.821442.69476.8240504.33100.00

库龄占比(%)95.263.561.18100.00-

b.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占比(%)(万元)

综合类8064.43--8064.4338.24

被动件6436.83929.911.007367.7434.94

射频芯片1467.41328.210.211795.838.52

313账面余额

项目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占比(%)(万元)

存储芯片1324.48--1324.486.28

电源芯片1139.69162.8010.651313.146.23

指纹芯片1188.5534.020.071222.645.80

合计19621.401454.9411.9221088.26100.00

库龄占比(%)93.046.900.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3.04%和95.26%,库龄1-2年的存货占比分别为6.90%和3.56%,库龄2年以上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0.06%和1.18%,整体而言,标的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分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库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年以内38584.82167.750.4319621.4027.990.14

1-2年1442.68324.3822.481454.94425.9929.28

2年以上476.83451.0394.5911.9211.92100.00

合计40504.33943.172.3321088.26465.902.2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0.14%和0.43%,计提比例较低,主要系该类存货周转较快,不存在大额呆滞库存风险。

库龄1-2年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29.28%和22.48%,库龄1-2年的存货主要为被动元器件,被动元器件具备“大米”属性,是电子行业各个领域的基础,价廉而必需,品种繁多,对接产业数量和客户数量极其广泛,且功能较为稳定,迭代速度相对较慢,产品周期较长,积压或滞销风险相对较小,标的公司结合该类存货部分客户项目进度放缓以及转销率或订单覆盖率较低的情况,根据可变现净值对该类存货进行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库龄2年以上的积压存货,因后续销售的可能性极低,单项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部分产品未全额计提,系部分产品稳定出货且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 市场价格及波动情况、销售情况

a. 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31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系从上游原厂采购的电子元器件,在

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于有在手订单的存货,以在手订单价格作为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无在手订单的存货,通常以近期对外销售价格作为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此外,对于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标的公司进一步结合下游客户需求、期后转销情况等确认其可变现净值。

b. 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

除存储芯片和部分被动元器件产品外,标的公司通常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向上游原厂采购,采购成本低于下游订单价格,下游订单价格依据产品当时市场价格、分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情况等有所溢价。因此,对于有在手订单覆盖且持续销售的产品一般不存在减值风险。

对于无在手订单的存储芯片和部分被动元器件,2022年末至2023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和半导体周期性下滑影响,存储芯片和被动元器件价格均呈现下滑趋势,其中存储芯片存货周转率较高,市场价格波动对其跌价准备的计提影响相对较小,同时标的公司结合产品历史毛利率情况、下游客户需求情况估计近期销售价格,2022年末标的公司存储芯片不存在重大存货减值风险;被动元器件受市场价格下滑及下游客户项目进度放缓影响,2022年末被动元器件存在一定存货减值迹象,标的公司已根据可变现净值与期末存货余额差额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3 年下半年,随着消费电子需求恢复以及 AI浪潮的带动,存储芯片价格

进入上行周期,根据 CFM 闪存市场,NAND 价格指数自 2023 年 8 月上旬低点至

2024 年 4 月高点上涨 95%,DRAM 价格指数自 2023 年 9 月上旬低点至 2024 年 3月中旬高点上涨35%,因此,标的公司2023年末存储芯片库存不存在重大跌价风险。被动元器件下游需求有一定程度恢复,但2023年末,部分被动元器件仍处于去库存化阶段且价格处于较低位,标的公司根据产品近期销售价格,结合存货积压情况、期后转销情况确认可变现净值,对被动元器件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 标的公司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

315标的公司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期后转销率分别为

90.90%和90.41%,不存在大量存货积压的情况,存货减值风险较小。

D.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8.156.17

英唐智控7.554.96

雅创电子9.512.44

商络电子12.399.31

力源信息6.905.82

润欣科技10.673.03

好上好3.963.17

中电港3.463.36

行业平均数7.824.78

标的公司2.332.21

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注重供应链管理,存货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存货库龄主要系6个月以内,且标的公司高毛利率的被动件存货占比较大,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综上,标的公司已结合期末存货的库龄、市场价格及波动情况、销售情况,已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预缴企业所得税808.80178.58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141.54

预缴个人所得税-38.25

其他0.051.47

合计808.85359.8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2023年,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增加449.02万元,主

316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固定资产79.327.51104.827.02

使用权资产573.7654.34298.0519.97

无形资产-0.00966.0064.73

长期待摊费用34.053.2219.601.31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7234.92103.856.96

合计1055.84100.001492.3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492.31万元和1055.84万元,主要由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66%和89.26%。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4.82万元和79.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2%和7.51%,主要为通用设备、运输工具。

(2)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98.05万元和573.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97%和54.34%,主要为租入的办公楼及仓库。

(3)无形资产

2022年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66.00万元,主要为曾经子

公司绍兴华信科的软件和 IP 使用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4.73%。

绍兴华信科成立于 2020 年,主要从事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 系列芯片研发业务。2023年10月,标的公司为聚焦主业,将绍兴华信科剥离,剥离前绍兴华信科半导体分销业务由苏州华信科承接。因此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0。

317(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03.85万元和368.7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6%和34.92%。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2022.12.31

项目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资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资差异产差异产

资产减值准备1044.36194.07566.76103.85

可抵扣亏损468.42117.10--

股份支付230.1557.54--

合计1742.93368.72566.76103.8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股份支付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形成。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体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流动负债87088.6199.7792020.8299.86

非流动负债202.340.23125.330.14

负债合计87290.94100.0092146.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2146.15万元和87290.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超过99%。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短期借款35680.2640.9722955.0624.95

应付账款36922.6642.4050800.6955.21

合同负债184.650.21325.960.35

应付职工薪酬820.130.94518.240.56

应交税费1680.511.931980.192.15

其他应付款11395.9713.0915219.5716.54

3182023.12.312022.12.31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7.620.45179.540.20

其他流动负债16.820.0241.570.05

合计87088.61100.0092020.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92020.82万元和87088.61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6.69%和96.46%。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2955.06万元和35680.26万元,主要为银行借款和保理借款。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导致2023年末短期借款同比增加12725.20万元。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货款36594.2049193.94

费用款328.46873.79

IP 授权费 - 732.96

合计36922.6650800.6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50800.69万元和36922.66万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货款,占比超过96%。标的公司2023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同比减少13878.03万元,主要系第四季度部分芯片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供不应求,公司为备货和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及时向原厂制造商支付了货款。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应付股利6300.006300.00

其他应付款5095.978919.57

其中:往来款5067.288765.04

319项目2023.12.312022.12.31

其他28.69154.53

合计11395.9715219.5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5219.57万元和11395.97万元,主要为应付股东上海盈方微、虞芯投资的股利及应付上海盈方微往来款。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25.33万元和202.34万元,全部为办公楼和仓库尚未支付的租赁费用形成的租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218.34136.95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6.0111.62

合计202.34125.33

(三)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711.59

速动比率(倍)1.261.37

资产负债率(%)58.2162.28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品销售回款情况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9和1.71,呈上升趋势,主要系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芯片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供不应求,公司为备货和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及时向原厂制造商支付了货款,应付账款相应减少,流动负债同步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37和1.26,在流动比率上升的

320同时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华为、小米等国内主要智能

手机生产厂商新机型推出的带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呈现复苏迹象。标的公司为满足下游客户快速上升的采购需求,避免供求失衡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及时增加了存储芯片、射频芯片以及综合类芯片的备货,导致占用流动资金较大,速动资产下降幅度大于流动负债,因此速动比率下降。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28%和58.21%,资产负债率整体较为稳定且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加,陆续开拓了新的龙头原厂产品的代理线,资金需求较大,标的公司通过获取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导致期末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2023.12.312022.12.31

深圳华强54.8052.19

英唐智控53.6147.20

力源信息34.9433.64

润欣科技34.5635.70

商络电子57.6159.48

雅创电子52.8745.89

好上好42.0640.72

中电港77.7385.97

平均值51.0250.10

标的公司58.2162.2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2020年成为上海盈方微控股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且之后没有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标的公司融资渠道以债务融资为主,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几年均通过 IPO 或再融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资金相对充裕,故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321项目2023年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83.22

存货周转率(次)10.9813.44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2和3.08,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标的公司新开拓了宏芯宇、集创北方、思特威等产品线,2023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而消费类电子产品通常第四季度较高,期末应收账款呈现上升趋势,标的公司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从2022年的9.68亿元上升至2023年的11.25亿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4.065.19

英唐智控5.526.17

力源信息3.594.82

润欣科技3.353.92

商络电子3.143.51

雅创电子2.953.33

好上好5.846.37

中电港5.178.69

平均值4.205.25

标的公司3.083.22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商络电子、雅创电子相近,但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受销售季节性及信用政策差异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1)从信用政策看,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至90天不等,根据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商络电子给予主要电子产品制造商

90-120天的信用期,雅创电子回款期限平均在3-4个月左右,与标的公司较为接近;力源信息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从现款现货到月结90天不等,润欣科技通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为1-3个月,回款周期较短,期末应收账款相对其销售规模

322较低。

(2)标的公司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智能手机、汽车电子等消费类电子行业,下半年通常为电子产品销售旺季,因此标的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0%和32.00%,导致标的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降低了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综上,受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及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长影响,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率逐年下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趋势一致。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44和10.98,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严格执行低库存的经营理念,在保障下游客户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库存水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持续关注下游客户的需求,及时获取客户方案的预测数据、上游原厂产能以及市场供求情况,针对不同产品线,标的公司一般会储备1-2个月的库存,保障客户产品供应。

2023年下半年,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市场呈现回暖迹象,标的公司为满足下

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增加了存储芯片、射频芯片、综合类等存货储备,使得期末存货大幅增长,存货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6.747.30

英唐智控5.595.42

力源信息3.364.69

润欣科技5.345.51

商络电子5.106.44

雅创电子5.706.10

好上好9.298.91

中电港3.634.17

平均值5.606.07

标的公司10.9813.44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32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标的公

司供应商/客户相对集中,产品以主动件为主,定制化程度较高,公司为降低存货风险减少备货,导致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此外标的公司敏锐的市场嗅觉以及良好的上下游客户关系,使得标的公司能够及时获取上游供应及下游需求情况,在维持低库存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存货管理能力突出。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财务性投资。

五、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营业总收入346643.03311322.81

其中:营业收入346643.03311322.81

二、营业总成本338675.99297658.41

其中:营业成本330352.36291111.68

税金及附加137.00109.89

销售费用3605.113085.96

管理费用2413.12864.20

研发费用99.791962.55

财务费用2068.61524.13

加:其他收益3.8891.95

投资收益-484.03-265.14

信用减值损失0.81-21.17

资产减值损失-503.36-447.21

资产处置收益-7.24-

三、营业利润6977.0913022.84

加:营业外收入-2.74

减:营业外支出9.3810.90

四、利润总额6967.7113014.68

减:所得税费用1047.642964.93

五、净利润5920.0710049.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0.0710049.75

32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46594.4199.99311272.8499.98

其他业务收入48.620.0149.980.02

合计346643.03100.00311322.8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子元器件分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保持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322.81万元和346643.03万元,呈现增长趋势。2022年,在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性下滑的环境下,标的公司积极开拓新产品线,丰富产品结构,陆续新增签约并代理了思特威、安世半导体、宏芯宇、集创北方、新声半导体等各类国内龙头原厂的产品线,并陆续达成了与华星光电、同兴达等知名客户的合作,拓展了综合类芯片和存储芯片的分销业务,

2023年,随着新增产品线品类丰富,标的公司积极开拓下游客户,出货量明显提高,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主动元器件302436.6587.26273217.3987.77

其中:综合类94991.2527.4166389.0821.33

指纹芯片83814.7124.1853228.1417.10

存储芯片73421.7221.1844138.8614.18

射频芯片39754.4011.4797914.5331.46

电源芯片10454.573.0211546.793.71

被动元器件44157.7612.7438055.4412.23

主营业务收入346594.41100.00311272.8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可分为主动元器件和被动元器件,主动元器件包括

325综合类芯片、指纹芯片、存储芯片等,被动元器件主要为电容和二、三极管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动/被动元器件收入结构整体相对稳定。

2022年,在下游消费类电子市场需求放缓的情况下,标的公司新开拓了宏

芯宇、思特威、集创北方等多条产品线,一方面丰富了公司代理的产品线,优化了产品结构,提升了综合服务客户的能力,增强了客户黏性;另一方面降低了对指纹芯片、射频芯片等原有产品线的依赖,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在2023年面对下游市场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新增产品线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代理的存储芯片、综合类芯片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弥补了射频芯片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给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带来了新的助力。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产品线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1)射频芯片、电源芯片

标的公司代理的射频芯片主要为唯捷创芯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下游客户为智能手机品牌商。经过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多年的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唯捷创芯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集成度不断提高,已稳步迈入高端领域,产品结构亦转向以高集成度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如 L-PAMiD、 L-PAMiF 等)为主。

2023 年,唯捷创芯实现了 5G L-PAMiD 模组大批量出货,产能主要集中于其头

部手机品牌商的旗舰产品,导致其他手机品牌商的供货量相应减少。受此影响,标的公司射频芯片出货量亦大幅下降,销售额同比减少58160.13万元,降幅为

59.40%。

2023年,标的公司电源芯片销售额同比下降了1092.22万元,降幅为9.46%,

主要系上游原厂为提升市场份额以及去库存化使得存量产品价格下降,标的公司代理的电源芯片销售额因此呈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2)综合类、存储芯片

报告期内,在半导体国产替代的浪潮下,标的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探索与半导体设计领域细分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机会,持续扩充及优化产品线,代理的产品线类别新增综合类芯片和存储芯片,其中综合类主要为集创北方的显示驱动芯片和思特威的图像传感器芯片,存储类主要为宏芯宇的存储器。报告期

326内新增代理产品线给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了助力。

2023年,标的公司综合类芯片收入同比增加28602.17万元,增幅为43.08%,

存储芯片收入同比增加29282.86万元,增幅为66.34%。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取得图像传感器芯片、显示驱动芯片以及存储芯片的代理后,均于2022年下半年才开始批量出货,导致2023年综合类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2年7-12月2023年综合类-图像传感器芯片4788.7629389.0643263.58

综合类-显示驱动芯片-32209.9351643.75

小计4788.7661598.9994907.33

存储芯片675.8343463.0273421.72

合计5464.59105062.01168329.05

(3)指纹芯片

2023年,指纹芯片销售额为83814.71万元,同比增加30586.57万元,增

幅为57.46%,销售占比从17.10%上升至24.18%,报告期内产品线呈现快速上升趋势。由于指纹芯片主要用于屏下指纹识别方案,因此下游客户一般为欧菲光、华星光电、信利光电等模组厂商,得益于国内屏厂产能持续释放以及柔性AMOLED 面板逐渐普及的带动,AMOLED 智能手机面板需求明显增长,为指纹芯片带来了更多的市场需求。根据 CINNO Research 统计,2023 年全球 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6.9亿片,同比增长16.1%,下游客户需求的增加带动了相应产品出货量的提升。

(4)被动元器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的被动元器件主要为三星、微容、安世等品牌的电容和二、三极管等。由于被动元器件在终端产品方案中起到连接、分配、限制和

保护等重要功能,与主动元器件一起共同构成电子产品方案,因此下游客户在产品方案设计时,会参考主动元器件的整体方案选取相应数量和参数的被动件作为其整体方案的备选物料。

2023年,标的公司被动元器件收入为44157.76万元,同比增加6102.32万元,增幅为16.0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随着下游消费类电子产业逐步

327回暖,终端需求逐渐增加,导致标的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对应被动

件收入也呈现上升趋势。标的公司2022年下半年开始代理安世半导体产品线,被动元器件产品线的丰富,给标的公司被动元器件收入的增加带来了一定的助力。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构成分析

2023年2022年

销售地区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境内137940.4639.8096321.0130.94

境外208653.9560.20214951.8369.06

合计346594.41100.00311272.8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境外销售占比较大,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9.06%和60.20%。由于中国香港作为全球重要的自由贸易港,具有贸易自由、物流便捷、税负低等商业优势,是亚太地区电子元器件的重要贸易集散地,大部分下游终端客户均在中国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用于电子元器件采购,标的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电子元器件形成境外销售。

2023年,标的公司境外收入及占比均同比下降,原因为主要在香港交货的

射频芯片销售额下降。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3年2022年

期间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第一季度62218.2817.9570328.4822.59

第二季度80511.0523.2355038.1617.68

第三季度92951.2426.8280006.7425.70

第四季度110913.8332.00105899.4634.02

合计346594.41100.00311272.8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分别为34.02%和32.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半年,标的公司积极开拓产品线,新增产品线类别为综合类芯片和存储芯片,并主要于第四季度开始批量出货,导致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2023年下半年,随着消费类电子产业逐步回暖,终端需求增加带动了标的公司第四季度销售增长。

3285、小米收入下滑的原因

(1)射频芯片收入的下降是小米直接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小米作为标的公司第一大客户,2023年标的公司向其销售额为

50722.83万元,较2022年的92516.01万元下滑45.17%,标的公司向其销售

的各类产品线金额如下所示:

产品类型2023年销售额(万元)2022年销售额(万元)变动比率(%)

射频芯片38229.3390897.65-57.94

综合类芯片6481.59-/

被动元器件6010.961602.74275.04

其他0.9615.62-93.85

合计50722.8392516.01-45.17

2023年,标的公司对小米同比收入下降41793.18万元,主要是由于标的

公司代理的唯捷创芯射频芯片向小米销售下降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的射频芯片收入、数量及单价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销售额(万元)38229.3390897.65-57.94%

销售数量(万颗)18367.5625023.19-26.60%

销售单价(元/颗)2.083.63-42.70%

2023年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的射频芯片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分

别同比下降57.94%、26.60%和42.70%,导致量价齐跌的主要原因如下:

* 智能手机品牌商将更多的份额外包给ODM厂商

根据Counterpoint的统计,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出货量下降了 4%,根据小米集团(1810.HK)年度报告,小米 2023 年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4.56 亿部,同比下降 3.3%。在此情况下,智能手机品牌方提高ODM厂商的外包比例,将设计、生产、核心零部件的备货及采购交给ODM厂商负责,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竞争力,其中三星、小米、荣耀、OPPO、vivo等正将部分产品线外包给ODM/IDH厂商。在此影响下,2023 年小米向标的公司直接采购的射频芯片呈现下降趋势。

*唯捷创芯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向小米供应减少

329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的射频产品主要以MMMB和TxM等中集成度的

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为主,占比超过70%,而根据唯捷创芯2023年年度报告,经过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唯捷创芯多年的研发投入及产品迭代,其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集成度不断提高,已稳步迈入高端领域,产品结构从以MMMB和TxM为主的中集成度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转向以L-PAMiD、L-PAMiF为主的高集成度的

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受上游原厂产品结构的变化影响,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射频芯片收入同比下滑。

*面对市场需求放缓,小米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下调销售价格根据小米集团年度报告,小米2023年智能手机分部毛利率由2022年的9%提升至2023年的14.6%,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改善、核心零部件成本下降所致。

2023年,标的公司向小米射频芯片的销售单价从2022年的3.63元/颗下降至

2.08元/颗,销售单价的下降也进一步导致了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射频芯片收入的下降。

(2)公司主要客户中ODM及模组厂商的终端客户亦为小米等手机品牌商

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中,闻泰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龙旗电子、华星光电、同兴达均为国内智能手机ODM厂商和模组厂商,上述客户的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产品/业务下游客户

半导体业务和产品集成业务,其中产品集成高通、MTK、Intel、AMD、

业务包括各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制造,

1 闻泰科技 三星、联想、OPPO、小

业务涵盖手机、平板、笔电、IoT、家电、汽米、荣耀等。

车电子等。

光学摄像头模组、光学镜头、指纹识别模组、

华为、小米、OPPO、vivo、

2 欧菲光 3D ToF、智能驾驶、车身电子、智能座舱和三星和联想等。

智能门锁等相关产品。

制造及销售液晶体显示器产品(包括触控屏

3信利光电产品)及电子消费产品,包括微型相机模组、主要智能手机客户。

指纹识别模组及电子设备。

智能产品ODM行业,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小米、三星电子、华为、

4 龙旗电子 智能手表/手环、AI PC、汽车电子、TWS耳机 联想、荣耀、OPPO、vivo、和XR产品。 中国电信等。

半导体显示业务,主要包括半导体显示面板

5华星光电及半导体显示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显一线智能手机品牌

示器整机加工

330序号客户名称主要产品/业务下游客户

华为、OPPO、vivo、传

音、荣耀、联想、TCL、

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

6同兴达小米、三星、亚马逊、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MOTO、海康威视、伟易达等

上述客户均主要从事智能手机ODM业务或相关模组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下游客户亦主要为国内外智能手机品牌商,而小米作为全球知名的智能手机品牌商,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销售的产品亦间接进入小米的供应链。

在 2023 年智能手机品牌商提高对ODM厂商外包比例的影响下,其核心电子元器件的采购也会逐步转移给上述ODM厂商。标的公司作为国内知名半导体分销商,代理的产品线均为国内主流原厂产品,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小米直接收入下降,但整体收入呈上升趋势。

(3)2024年标的公司对小米的收入已回升,产品结构更加多元化

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得益于2024年上半年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的提升,2024年1-6月标的公司已经实现收入181772.40万元,其中对小米收入30460.61万元,同比增长33.67%,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6.76%。

此外,2022年开始标的公司直接向小米销售的产品线已从原有的射频芯片一个品类提升至射频芯片、综合类芯片、被动件、电源芯片四个品类,与小米的客户黏性大幅提升。2023年,标的公司向小米销售的综合类芯片和被动件同比上升1.09亿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射频芯片导致的销售额下降。

根据Counterpoint统计,2024 年上半年小米集团智能手机全球出货量连续两个季度保持高额增长,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同比增长8.6%和22%,小米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大幅提升,带动了标的公司对小米销售业绩的增长。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331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330352.36100.00291111.68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330352.36100.00291111.6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91111.68万元和330352.36万元,全部为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万元)(%)(万元)(%)

主动元器件291694.2988.30260357.7789.44

其中:综合类90033.2027.2561825.2521.24

指纹芯片81994.8424.8251467.4717.68

存储芯片70607.6221.3742894.3114.73

射频芯片39098.7611.8493359.5832.07

电源芯片9959.863.0110811.163.71

被动元器件38658.0711.7030753.9110.56

主营业务成本330352.36100.00291111.6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向原厂采购的电子元器件成本,由于标的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系采购各型号芯片后进行销售,且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各类产品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毛利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万元)占比(%)毛利(万元)占比(%)

主动元器件10742.3665.9412859.6263.63

其中:综合类4958.0530.434563.8322.58

存储芯片2814.1017.271244.556.16

指纹芯片1819.8611.171760.678.71

332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万元)占比(%)毛利(万元)占比(%)

射频芯片655.644.024554.9522.54

电源芯片494.703.04735.633.64

被动元器件5499.6933.767301.5336.13

主营业务毛利16242.0499.7020161.1699.75

其他业务毛利48.620.3049.980.25

合计16290.66100.0020211.13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分别为20211.13万元和16290.66万元,主要来源于主动元器件的毛利贡献,毛利占比分别为63.63%和65.94%;2023年标的公司整体毛利较2022年减少了392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消费类电子周期性下滑影响,各产品线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主动元器件3.5587.254.7187.76

其中:综合类5.2227.406.8721.32

指纹芯片2.1724.183.3117.10

存储芯片3.8321.182.8214.18

射频芯片1.6511.474.6531.45

电源芯片4.733.026.373.71

被动元器件12.4512.7419.1912.22

主营业务毛利率4.6999.996.4899.98

其他业务毛利率100.000.01100.000.02

综合毛利率4.70100.006.49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48%和4.69%,其中主动元器件毛利率分别为4.71%和3.55%,被动元器件毛利率分别为19.19%和12.45%,被动元器件毛利率整体高于主动元器件毛利率。由于主动元器件单价高、专用性强,需要原厂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整个产业链对原厂的依赖度较高,故毛利率较低;而被动元器件单价较低、通用性和替代性较强,应用范围广,下游客户对被动器件的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故毛利率较高。

333(1)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行业变化趋势

*消费电子需求下滑是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

标的公司所处的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全球化行业,是实现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产品在各地域市场以及各应用领域市场间实现流通发挥有效配置

的重要角色,其经营情况与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上下游产业的经营状况存在强相关性。

A. 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下滑

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数据,从 2022 年一季度开始,行业逐步进入下行调整周期,在消费类电子需求放缓的影响下,叠加上游产能的持续释放,导致行业供求关系发生反转,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整体呈现下滑趋势。

数据来源:SIA、WIND

B. 中国手机出货量下滑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在半导体行业整体下行的大趋势下,下游消费类

电子需求亦受到不利影响。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2021年中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3.51亿部,2022年同比下降22.59%至2.72亿部,2023年上半年中国手机出货量在2022年上半年较低的基数下仍继续同比下滑。

334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

C. 上游原厂盈利能力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八大产品线供应商(除三星电机外)共有 5 家 A 股上市公司,分别为汇顶科技、思特威、唯捷创芯、艾为电子以及安世半导体(闻泰科技子公司),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上游原厂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销售毛利率产品线供应商

2023年2022年同比变动

汇顶科技40.4646.20下降5.74个百分点

思特威19.9622.14下降2.18个百分点

唯捷创芯24.7630.68下降5.92个百分点

艾为电子24.8538.08下降13.23个百分点

平均值27.5134.28下降6.7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在全球半导体行业周期性下行、中国手机出货量下滑市场导致的下游市场需求放缓的背景下,上游原厂主动去库存导致各类产品市场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主动元器件3.5587.254.7187.76

其中:综合类5.2227.406.8721.32

3352023年2022年

项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指纹芯片2.1724.183.3117.10

存储芯片3.8321.182.8214.18

射频芯片1.6511.474.6531.45

电源芯片4.733.026.373.71

被动元器件12.4512.7419.1912.22

主营业务毛利率4.6999.996.4899.98

其他业务毛利率100.000.01100.000.02

综合毛利率4.70100.006.49100.00

2023年标的公司除存储芯片外的各类产品线毛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综合

毛利率从6.49%下滑至4.70%,标的公司代理的被动元器件、射频芯片对应的主要下游客户小米、闻泰科技价格下调幅度较大,挤压分销商盈利空间。

*消费电子整体复苏带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回升

A. 全球半导体行业逐步复苏

2023年下半年,随着半导体产品库存去化,行业格局整合,人工智能、消

费电子拉动下游需求回暖,全球半导体销售金额逐步触底回升。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球半导体收入达到了1377亿美元,同比增长15.20%,2024年5月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达到491亿美元,同比增长19.3%,创下2022年4月以来的最大增幅,市场整体已呈现初步复苏态势。

B. 手机市场出货量触底回升当前,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持续回暖,智能手机作为消费电子核心组成,也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根据 IDC 数据,2024 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6.5%至2.85亿部,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已连续四个季度实现增长,下游市场的增长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增长;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2024年上半年国内市场手机出货量为1.47亿部,同比增长13.2%,手机市场出货量的触底回升带动了下游需求的增长。

C. 上游原厂业绩回暖

根据 Wind 统计数据,2023 年第一季度 79 家 A 股半导体设计公司营业收入

336中位数同比下滑20.90%,扣非净利润中位数同比下滑97.49%;而2024年第一

季度上述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5.52%,扣非净利润中位数同比增长33.63%,标的公司上游产业链呈现回升趋势。

营业收入(亿元)归母净利润(亿元)产品线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增长率

供应商增长率(%)

一季度一季度一季度一季度(%)

汇顶科技12.18478.439144.381.624-1.3884216.97

思特威8.37404.543484.310.1403-0.2568154.63

唯捷创芯4.61323.180145.06-0.0537-0.825993.50

艾为电子7.75693.8448101.750.3582-0.706150.74

平均值8.23225.001964.580.5172-0.7943165.11

标的公司上游上市供应商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平均增幅64.58%,归母净利润平均增幅165.11%,已由全面亏损转为逐步盈利。上游原厂业绩回升为下游分销企业盈利水平提升提供了空间。

D. 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提高

在半导体行业复苏的带动下,标的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15亿元和0.46亿元,同比增长27.13%和145.96%。

2023年以来标的公司收入、毛利、毛利率及净利润提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23年

项目上半年同比变动下半年上半年

收入181468.0727.13%203897.64142745.39

毛利10347.6977.04%10445.895844.77

毛利率5.70%增长1.61个百分点5.12%4.09%

净利润4646.61145.96%4030.901889.16

注: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逐渐回升,同时在标的公司

开拓并布局的产品线的全面带动下,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快速提升。标的公司毛利、毛利率、净利润均呈现回升趋势。

(2)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337单位:%

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同比变动

深圳华强9.5710.76同比下降1.19百分点

英唐智控7.6010.10同比下降2.50百分点

力源信息9.479.81同比下降0.34百分点

润欣科技9.5710.48同比下降0.91百分点

商络电子11.9111.62同比上升0.29百分点

雅创电子17.8720.43同比下降2.56百分点

好上好4.625.02同比下降0.40百分点

中电港4.073.65同比上升0.42百分点

平均值9.3410.23同比下降0.89百分点

标的公司4.706.49同比下降1.79百分点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见,除商络电子、中电港外,标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至

2023年毛利率均有一定程度下降,与标的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商络电子2023年毛利率有所增长主要系其下游应用除了消费电子行业还有

网络通信行业及综合行业等,但其消费电子行业毛利率同比下滑0.81个百分点,与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中电港2023年毛利率有所增长主要系其所代理存储器、处理器产品线毛利率上升所致,与标的公司存储芯片产品线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3)标的公司在产业链所处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在产业链所处地位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突出的技术服务能力、销售服务能力及品牌影响力与多家大型知名供应商、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如汇顶科技、唯捷创芯、思特威、集创北方、三星电机、微容电子等知名供应商;

小米、闻泰科技、欧菲光、龙旗电子、丘钛科技等知名客户。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统计,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全球半导体分销商排名中分别位列 48 名、42 名;在 2022 年、2023 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排名“TOP25”中

分别排名第18位、第16位。标的公司在《国际电子商情》2020年度、2021年度评选的“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卓越表现奖”中分别获得了“十大最佳中国品牌分销商”、“优秀技术支持分销商”的奖项。标的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排

338名逐年稳步提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

*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参见“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二)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主要系下游消费电子需求下滑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考虑到标的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排名逐年稳步提升、核心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市场竞争情况相对温和、

下游客户较为稳定,叠加全球及中国半导体市场复苏态势明显、手机出货量逐渐回升、标的公司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毛利率水平已经稳步上升,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346643.03311322.81

减:营业成本330352.36291111.68

二、营业毛利16290.6620211.13

三、营业利润6977.0913022.84

加:营业外收入-2.74

减:营业外支出9.3810.90

四、利润总额6967.7113014.68

减:所得税费用1047.642964.93

五、净利润5920.0710049.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0.0710049.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32.129971.7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339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性影响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其作为承接上游原厂和下游客户的重要枢纽,受上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影响较大。此外,由于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智能手机为主的消费类电子生产厂商,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也较大。

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性对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分析见“重大事项提示/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一)经济周期及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2)代理产品线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凭借其敏锐的市场嗅觉以及强大的产品推广能力,在行业下行的环境下,通过不断获取优质产品线的产品线的代理权,实现了营业收入的逆势增长,产品线的丰富不仅降低了标的公司对原有产品线的依赖,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同时提高了综合服务客户的能力,降低了经营风险。

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也会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原厂产品技术路径、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空间等因素,结合自身资金以及现有产品结构等因素后,持续优化代理的产品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稳定良好的客户关系

稳定良好的客户关系,有助于分销商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将需求反馈给原厂,有助于形成良性健康的产业互动,同时也有助于标的公司及时调整库存,减低存货风险。标的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与小米、闻泰等智能手机品牌商、ODM 及模组厂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稳定良好的客户关系也是影响标的公司经营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五)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利润6977.0913022.84

利润总额6967.7113014.68

340项目2023年2022年

净利润5920.0710049.75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100.13100.0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6%和100.13%。

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有可持续性。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驱动要素如下:

1、外部驱动因素

(1)国家对产业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国产替代需求上升,促进行业长期发展

电子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程度是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及法规,从产业定位、战略目标等发方面提出了要求,鼓励产业发展。

近年来,下游客户对国产替代的需求急剧提升,一方面由于国际贸易摩擦、全球地缘政治加剧的背景下,下游客户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国内原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品不断升级,性能不断优化,与国外主流原厂的差距逐渐缩小,甚至有所超越。在此背景下,下游客户国产替代需求的提升也促进了产业链、供应链国产化的发展。标的公司上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原厂和生产厂商,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有益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2)行业需求持续上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 WSTS 数据统计,2013-2023 年半导体市场规模从 3056 亿美元上升至

515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36%,虽然2023年受行业周期性影响,市场规

模同比有所下降,但整体呈上升趋势。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总规模将达到5883.6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在行业逐步回暖的带动下,行业需求持续上升,

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2、内部驱动因素

(1)纳入上市公司整体管控,助力标的公司业绩提升

3412020年9月,公司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后,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在公司的整合和推动下,标的公司陆续开拓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新声半导体、伏达半导体等国内原厂的产品线,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已向标的公司委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从资金、财务、法务以及业务审批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实现了对标的公司的有效管控。在上市公司的助力下,标的公司营业规模逐年上升,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此外,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对包括标的公司在内的核心员工及业务骨干实施了股权激励,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助力标的公司业绩提升。

(2)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标的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从事半导体分销行业,已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响应迅速的分销服务团队,分销业务的核心管理人员拥有超过10年的行业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业务资源,对行业的发展亦有着深刻的理解。标的公司凭借强大的客户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客户关系,在原厂的支持及共同努力下,与下游客户进一步深化合作,不断导入新方案以提高市场份额,助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六)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万元)费用率(%)金额(万元)费用率(%)

销售费用3605.111.043085.960.99

管理费用2413.120.70864.200.28

财务费用2068.610.60524.130.17

研发费用99.790.031962.550.63

合计8186.632.366436.842.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436.84万元和8186.6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7%和2.36%,期间费用率整体较为稳定。具体来看,

2023年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均较上年增加,研发费用率大幅减少。

342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3085.96万元和3605.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99%和1.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工资及附加费用1583.511701.23

业务费及业务招待费1503.39980.59

仓储物流、汽车、报关费等支出330.52319.33

办公、差旅、交通、通讯费等支出138.2975.88

股份支付44.10-

折旧及摊销5.288.93

合计3605.113085.96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工资及附加费用、业务费及业务招待费构成,2023年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业务费及业务招待费同步增长所致。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1.902.29

英唐智控2.243.26

力源信息3.992.84

润欣科技2.982.89

商络电子6.124.79

雅创电子4.294.13

好上好1.360.91

中电港0.750.65

平均值2.952.72

标的公司1.040.99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好上好接近,高于中电港,但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上下游集中度高,人员规模较小所致,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高,客户开发和维护成本较低,导致业务招

343待费相对较少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0.390.32

英唐智控0.771.28

力源信息0.650.42

润欣科技0.920.90

商络电子0.690.59

雅创电子0.500.38

好上好0.180.12

中电港0.070.06

行业平均0.520.51

标的公司0.430.31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由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31%和

0.4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受到下游客户集中度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23.6225.85

英唐智控21.4920.42

力源信息16.4328.62

润欣科技25.0726.82

商络电子23.8329.98

雅创电子19.5424.70

好上好37.5639.12

中电港30.7119.80

行业平均24.7826.91

标的公司59.7068.1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由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18%和59.70%,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6.91%和

34424.78%。标的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核心客户销售金额的增长,客户

开发和维护成本较低,业务招待费相对较低。

(2)标的公司人均产值高,销售团队规模较小,导致销售人员薪酬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1.261.78

英唐智控0.921.04

力源信息2.912.10

润欣科技1.281.11

商络电子4.213.36

雅创电子2.802.74

好上好1.040.70

中电港0.570.53

行业平均1.871.67

标的公司0.460.5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55%和

0.46%,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1.67%和1.87%。进一步区分销售

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2023年2022年

公司名称薪酬总额人均薪酬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数(人)人数(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深圳华强25911.6096826.7542533.87100542.32

英唐智控4537.6614132.075369.4214636.78

力源信息17285.1435848.2816919.9832552.14

润欣科技2765.776840.672340.847232.51

商络电子21463.8259136.2918968.4653535.42

雅创电子6911.7629123.716029.6020529.41

好上好5995.5219530.754493.5518424.42

中电港19623.0374126.4822971.5777729.56

行业平均13061.7941931.1714953.4140636.83

标的公司1583.515628.281701.235431.50

345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31.50万元和28.28万元,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同时,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标的公司销售人员较少,报告期各期分别为54人和56人,主要系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销售人员配置较为精简,人均产值相比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边际效益。标的公司市场竞争力及业务优势参见“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五、交易标的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2、毛利率分析/(3)标的公司在产业链所处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综上,由于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高,客户开发和维护成本较低,人均产值相对同行业水平较高,导致其薪酬及业务招待费相对较低,销售费用率较低。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864.20万元和2413.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8%和0.70%,主要由工资及附加费用、折旧及摊销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工资及附加费用1424.92220.73

折旧及摊销617.05453.39

办公、差旅、水电费等134.1796.05

股份支付169.50-

仓储物流、汽车、报关费等15.1336.84

租赁、物业费等30.0839.84

中介机构费17.036.57

业务招待费5.2310.77

合计2413.12864.20

2023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548.92万元,主要系工资及附加费用

同比增加1204.19万元所致。公司2020年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时,对标的公司主要经营者给予了超额业绩奖励的激励措施,2020-2021年期间,标的公司基于业绩实现情况计提了部分业绩奖励款,但由于业绩承诺最终未完成,导致2022年冲减以前年度计提的超额业绩奖励款541.84万元,剔除该影响后2022年实际

346工资及附加费用为762.57万元。此外,2023年在行业周期性下行的情况下,标

的公司收入实现持续增长,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标的公司当年计提管理费用奖金550.29万元,导致工资及附加费用于2023年同比上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率(%)

工资及附加费1424.92220.73545.55

其中:以前年度超额业绩奖励--541.84-

奖金550.29117.06370.10%

扣除业绩奖励冲减和奖金后金额874.63645.5135.49

若不考虑冲减以前年度超额业绩奖励和当期奖金影响,标的公司工资及附加费整体相对平稳。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1.671.74

英唐智控2.122.20

力源信息2.031.41

润欣科技1.561.33

商络电子1.521.01

雅创电子4.073.16

好上好1.200.89

中电港0.430.37

平均值1.831.51

标的公司0.700.2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0.28%和0.70%,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上下游集中度较高,人员配置较为精简,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五、交易标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六)期间费用”/“1、销售费用”。

此外,标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

347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

深圳华强1.191.38

英唐智控1.001.13

力源信息1.100.78

润欣科技0.890.76

商络电子0.780.55

雅创电子1.761.51

好上好0.760.56

中电港0.320.25

行业平均0.980.87

标的公司0.410.0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年报。

由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7%和

0.41%,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进一步对比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管理人员人数和平均薪酬,具体如下:

2023年2022年

公司名称薪酬总额人员人数人均薪酬薪酬总额人员人数人均薪酬(万元)(人)(万元)(万元)(人)(万元)

深圳华强24581.42103023.8733004.1387337.81

英唐智控4975.1823521.175842.2926122.38

力源信息6515.56362186235.7336517.08

润欣科技1930.434641.971586.994336.48

商络电子3992.2712232.723125.2810629.48

雅创电子4341.4112235.593336.909535.13

好上好4402.3814630.153583.2914125.41

中电港11105.2326442.0710968.3730136.44

行业平均7730.4929126.578460.3727330.99

标的公司1424.922850.89220.73326.9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标的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6.90万元和50.89万元,其中

2022年标的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均薪酬较低,主要系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冲回超额业绩奖励541.84万元所致,剔除该影响后2022年管理人员薪酬实际为762.57万元,人均薪酬23.83万元,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在行业周期性下行的情况下,标的公司收入实现持续增长,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调增了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使得标的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均薪酬

348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综上,标的公司上下游集中度较高带来的边际效益显著,导致其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962.55万元和99.79万元,全部为曾经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产生。

绍兴华信科成立于2020年10月,主要从事浙江地区及周边的产品推广,同时作为研发项目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 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主体。由于芯片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及资金支持,该项目于2023年终止,研发费用大幅减少。2023年10月,根据公司业务整体布局,为使标的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标的公司向上海盈方微转让了绍兴华信科100%的股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0.650.77

英唐智控0.340.35

力源信息0.960.68

润欣科技1.582.04

商络电子0.360.34

雅创电子2.562.27

好上好0.710.67

中电港0.250.23

行业平均0.930.92

标的公司0.030.63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由上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63%和0.03%,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中2023年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当年标的公司曾经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的研发项目终止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均由曾经子公司绍兴华信科产生。2023年7

349月,由于芯片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及资金支持,绍兴华信科“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 系列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导致当年研发费用大幅减少。此外,同年10月,根据公司业务整体布局,为使标的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标的公司向上海盈方微转让了绍兴华信科100%的股权;

两者综合导致2023年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大幅下降。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24.13万元和2068.10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利息支出2142.81999.51

减:利息收入2.0924.20

汇兑净损益-97.36-462.87

其他25.2511.69

合计2068.61524.1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999.51万元和2142.81万元,2023年利息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银行借款增加,支付借款利息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汇兑净损益分别为-462.87万元和-97.36万元,2023年标的公司汇兑收益较上年减少,主要系2023年美元兑港币汇率涨幅同比减少。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深圳华强1.120.93

英唐智控1.252.21

力源信息0.780.77

润欣科技0.220.99

商络电子0.721.32

雅创电子1.321.59

好上好0.720.75

中电港1.701.47

行业平均0.981.25

350公司名称2023年2022年

标的公司0.600.1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年报由上表,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17%和0.6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受到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影响。

标的公司利息支出主要系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利息。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采用美元结算,保理利率与美元拆借利率相关,由于2022年度美元拆借利率较低,且标的公司借款规模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使得标的公司利息支出相对较低。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借款以境内人民币借款为主,利率相对较高,且借款规模占营业收入较大,综合导致利息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

2023年度,随着美元持续加息,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保理利率逐渐上升,同时借

款规模上涨,导致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增加,接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此外,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境外美元采购的产品在境内以人民币销售结算的情形,受汇率变动影响较大,由于人民币逐步贬值,产生的汇兑损失较大;而标的公司大部分境外销售系在境外以美元釆购的货物在境外直接以

美元计价销售,该部分交易不受汇率波动影响,故标的公司汇兑损失较小。

(七)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其他收益分别为91.95万元和3.88万元,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八)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支整体较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外收入-2.74

营业外支出9.3810.90

(九)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

351项目2023年2022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8-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2.4885.38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55-8.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5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2.0683.80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0.015.8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12.0578.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0578.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78.00万元和-12.05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六、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4.77-11047.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2.25-18.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9.865420.3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33.295328.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37-317.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0.52999.9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17.83万元和-409.37万元。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7340.28250762.37

收到的税费返还-217.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169.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7356.28251149.84

352项目2023年2022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7863.87253666.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14.702216.65

支付的各项税费3944.202885.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8.273429.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6781.0526219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4.77-11047.8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47.83万元和-9424.7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值,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整体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净利润5920.0710049.75

加:资产减值准备502.56468.3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3.3551.80

使用权资产折旧403.85376.72

无形资产摊销143.9348.0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5.7328.8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7.24-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820.3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071.57588.8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64.8743.6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450.681603.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450.23-46318.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510.7022014.45

其他222.20-3.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4.77-11047.83

2022年,标的公司新开拓了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等产品线,且在下

半年批量出货,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导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3年下半年,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市场呈现回暖迹象,标的公司为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增加了存储芯片、射频芯片、综合类等存货储备,使得期末存货大幅增长,导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53(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03.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0.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9.4018.9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241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2.25-18.9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9万元和1902.25万元,其中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为收到绍兴华信科股权转让款项。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9602.32104767.2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600.001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202.32116767.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594.98103975.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57.15817.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70.326553.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322.46111346.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9.865420.3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20.33万元和

5879.86万元。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融机构借款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到期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以及向股东支付股利。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为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和营业收入的增长提供了资金基础。

(四)标的公司现金保有量与营运规模的匹配性及对持续经营影响的分析

1、标的公司现金需求情况受到业务规模大小影响

354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需要为客户提前备货、提供信用账期,现金需求情况主要与存货备货、采购销售存在账期差、上下游支付方式等因素有关。

具体而言,标的公司备货水平越高,存货占标的公司资产的比例越高,对标的公司资金占用越大;在上下游账期差方面,标的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账期一般长于供应商为标的公司提供的账期,上下游结算一般存在2-3个月的信用账期差异,对标的公司的现金流亦产生一定程度占用;在支付方式方面,标的公司部分下游客户采用票据支付,而上游供应商基本不接受票据结算,导致现金流出通常高于现金流入。

在2023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半导体市场开始呈现复苏的大背景下,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导致现金需求的进一步增加。

2、资金不足以支撑标的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较低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账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90.52万元,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不存在其他大额资金使用计划。考虑到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健、融资渠道顺畅、资产流动性较好,未来资金不足以支撑标的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较低,不会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分析如下:

(1)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能够为标的公司流动性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346643.03311322.81

净利润5920.0710049.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0.0710049.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4.77-11047.8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1322.81万元和346643.03万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049.75万元和5920.07万元。

2022年面对国内消费类电子终端客户需求的下降,标的公司充分借助国产化替

355代的趋势,新开拓了一批优质产品线,如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等,丰富

了公司产品结构,实现了营业收入的逆势增长,虽然受到库存周期的影响盈利能力有所下降,随着2023年下半年产业链库存逐步出清见底,行业开始回暖呈现上涨趋势,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2)2023年标的公司存货增加是对行业复苏的临时性策略

2023年下半年开始,随着华为、小米等国内主要智能手机生产厂商新机型的推出,消费电子行业呈现复苏迹象,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量大幅上涨,为满足下游客户快速上升的采购需求,避免供求失衡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标的公司及时增加了射频芯片以及综合类芯片的备货;同时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客

户需求以及对存储市场发展的预判,标的公司对通用性较高、应用领域较广的存储晶圆进行了提前备货。

2024年,随着在手订单的消化,标的公司的存货水平已逐渐下降,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公司存货余额为22704.06万元,较2023年年末水平下降

42.61%;随着库存变现,存货对资金占用的压力有所降低,标的公司的现金流

状况有所改善,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559.50万元,较2023年年末大幅上升。

(3)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合理范围,流动性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3.12.312022.12.31

项目占总资产比例占总资产比例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

应收账款106227.6570.84118764.5080.28

存货39561.1626.3820622.3613.94

流动资产合计148900.4999.30146451.1198.99

资产总计149956.33100.00147943.42100.00

资产负债率(%)58.2162.28

流动比率1.711.59

速动比率1.261.37

*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

3562022年末、2023年末,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28%和58.21%,

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参见本节“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三)偿债能力指标分析”/“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与同行业情况相比,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整体处于合理区间,与商络电子基本一致,低于中电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标的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低标的公司的资产以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性资产为主,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转化为公司的现金流入。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9和1.71,速动比率分别为1.37和1.26,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好。

(4)标的公司融资渠道通畅,公司可通过保理融资方式补充流动性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借款32676.26

银行保证借款3004.00

合计35680.26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累计余额为3.57亿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机构借款,借款期限全部在一年以内。针对上述借款,标的公司主要采取原借款渠道续期、提升授信额度或开拓新融资渠道等方式进行信贷管理。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授信额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机构类型机构名称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尚未使用额度

保理机构 Xiaomi Finance H.K. Limited 60154.50 32676.26 27478.24

银行浦发银行3000.003000.00-

合计63154.5035676.2627478.24

357注:小米金融保理融资授信额度为8500万美元,美元额度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3年

12月2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0770换算,授信额度为60154.5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浦发银行人民币授信额3000万元,其中已使用300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标的公司小米金融保理融资授信额度为8500万,

折算为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约为60154.50万元,已使用32676.26万元,未使用的保理融资授信额度约为27478.24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各项短期借款均按时偿还或得到原机构续贷,不存在借款到期违约的情形。因此,标的公司融资渠道畅通,授信额度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

综上,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稳定,资产负债水平处于合理区间,资产流动性较好,融资渠道通畅,能够保障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性。因此,标的公司不存在自有现金不足支撑其持续经营的风险。

七、上市公司拟实施维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整合管控的具体安排及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2020年9月,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股份,标的公司开始成为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采取了有效的整合措施,包括委派董事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控,通过委派财务管理人员、统一制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对标的公司财务实行全面管理。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相关整合与协同工作有效进行,标的公司整体发展稳健,运营状况良好。

(一)上市公司拟实施维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的具体安排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徐非、曹晨、孔小飞、杨世方4人除杨世方个人原因于2023年8月离职外,其余核心团队成员未发生变动,核心人员整体较为稳定。此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拟实施维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的具体安排如下:

1、标的公司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是保障团队稳定的最有效措施

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是保障核心团队稳定的最有效措施。2020年9月,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股份后,标的公司开始成为上市公司合并

358报表范围内的核心资产。在上市公司的持续赋能支持业务发展下,标的公司成

功开拓了包括宏芯宇、思特威、集创北方和安世半导体等产品线,标的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及市场排名得到了提升,产品线扩充提升了整体业务质量,同时经营业绩及行业地位提升也增加了核心团队的认同感。

此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坚持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及芯片设计业务双轮驱动战略,通过上市公司的行业资源持续赋能标的公司的业务开展,让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协同发展中,提升核心团队的认同感。

2、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团队的稳定性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向包括标的公司员工在内的62名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

股票期权,其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66万股,授予价格为3.16元/股,授予人数共计23人;股票期权共1633万份,行权价格为6.32元,授予人数共54人,其中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徐非、曹晨、孔小飞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期权数量(万限制性股票占上市公司期序号姓名(万股)份)末总股本的比例(%)

1徐非800.00—0.94%

2孔小飞30.0030.000.04%

3曹晨30.0030.000.04%

合计860.0060.001.01%

注:限制性股票占上市公司期末总股本的比例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尾差导致。

截至2024年3月末,此次股权激励完成后,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占上市公司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1.01%,同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此次股权激励对公司及个人的考核要求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的先行条件,因此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够大幅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团队的稳定性。

3593、此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核心人员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形成利益共

同体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非通过上海瑞嗔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徐非控制的上海瑞嗔将持有上市公司28387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其与上市公司利益将充分绑定。

此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瑞嗔作为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一定程度上可对标的公司人员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4、推荐核心团队成员对上市公司进行整体管理目前,上市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于标的公司,且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与原芯片设计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择机提拔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从上市公司层面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并向董事会举荐其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双方的整合及管控。

5、提供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制度

在上市公司的整合及管理下,标的公司设置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激励体制,以吸引人才保障标的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具体内容包括:标的公司与核心团队及销售团队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对核心团队及销售团队的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约定,并向上述人员提供市场中上水平的薪酬,根据年度考核设置较为丰厚的年终奖金;将核心团队及销售团队的薪酬跟销售额、毛利额挂钩等,以此实现核心团队及销售团队薪酬与标的公司业绩正相关。

6、其他保障核心团队和销售团队稳定性的措施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将持续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核心团队和销售团队稳定性,具体如下:(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通过不定期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和为员工提供节假日礼品等举措,增强员工对上市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2)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实施在职员工持续的专业培训和晋升制度,以不断提升团队的业务能力

360与专业能力,保证各类人才均可以发挥才能,有充分的晋升空间;(3)上市公

司及标的公司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增强员工凝聚力,并将进一步依托资本市场的平台优势,持续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激励及保障体系,加强人员储备,进而保证标的公司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自2020年收购标的公司以来,标的公司核心团队除杨世芳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人员均未发生离职等不利变动。上市公司通过业务、资金等多方面持续赋能标的公司,助力标的公司协同发展,标的公司产品线已新增存储、综合类两条产品线,产品结构更加多元化。同时,上市公司还通过股权激励以及合理的薪酬等多种方式保障了核心团队的稳定,未来随着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的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将择机提拔核心团队成员,从上市公司层面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并向董事会举荐其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双方的整合及管控。

(二)上市公司拟实施的整合管控的具体安排

2020年9月,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股份后,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已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了整合管控,促进双方协同发展;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对标的公司实施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整合与提升,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具体如下:

1、业务方面

前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在原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和销售基础上增加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两块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互补性强,体现了较高的协同性。上市公司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业务中,主要产品为影像类 SoC 芯片以及嵌入式软件应用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在上市公司的积极推荐并引入下,标的公司开拓了与图像处理有关的上游原厂及产品线机会,顺利获得了国产图像传感器头部企业思特威、屏幕显示驱动头部企业集创北方的代理权。同时,上海盈方微将借助其在芯片设计领域积累的技术及经验,通过人员交流等方式,协助标的公司提升在产品导入及客户服务方面的能力。

36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依托标的公司在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

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资源,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并快速接收消费类市场的前沿信息,在智能图像 SoC 领域精准产品定位和市场定位,提高研发效率,形成技术竞争力。

2、财务整合

前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派驻了包括财务总监在内的多名财务人员,标的公司财务核算、贷款及资金使用、担保等相关事项,均由上市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一方面通过完善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提升了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核算准确性的提升进而为标的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的帮助下,标的公司持续提升融资能力和业务端口的资金支持,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的借款余额约为8600万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为标的公司采购框架协议

的履行以及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关联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担保余额超过3亿元。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信用等级提高,整体融资成本将会有效降低;在标的公司层面,上市公司在保障其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将加强与标的公司在资金审批、使用以及信贷授信等方面的联动,强化公司整体营运资金统筹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在上市公司的持续支持下,标的公司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展,有助于其分销业务扩张增长。

3、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资产方面均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整体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此外,上市公司将拥有对标的公司各类资产的统一调配权,特别是在资金归集及使用上,提升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率,双方形成完整、统一的整体。

4、人员整合

362本次交易前,除委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半数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

上市公司亦保持了标的公司原有核心管理团队的相对稳定。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成功运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团队成员,标的公司长期培养的专业化销售团队是其竞争优势的核心,是标的公司能够持续、快速发展的保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团队占标的公司员工人数始终维持在50%以上,其中,包括销售经理团队、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团队和产品经理团队。核心人才的稳定为标的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2023年9月,上市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标的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同时,上市公司也统一对包括标的公司员工在内的员工进行培训和交流,有效补充了双方人员在知识储备、行业经验上的短板,能有效发挥双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择机提拔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从上市公司层面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举荐其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整合及管控。同时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效应,适时为标的公司从外部引进优质人才,以丰富和完善标的公司的业务团队和管理团队,为标的公司的业务开拓提供足够的支持,并利用上市公司成熟的人员管理体系,将标的公司的考勤、招聘、考评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以实现降本增效。

5、机构整合

为了保障业务的延续性,上市公司保持了标的公司原有组织机构的稳定运行。通过对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改选或改聘,采取委派董事、控股股东投票权等方式实现了对标的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经营决策、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指导;通过上市公司财务部及风控部对标的公司的协同

监督管理,提升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同时,上市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定期参加标的公司经营会议,听取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督促并指导其战略定位和落地执行,提高整体决策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实现在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层面的绝对控制,增强其在标的公司日常经营重大

363决策事项上的控制力。在具体管控上,上市公司仍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部门及

机构设置不变,整体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均按照现有设置运转。

6、内部控制整合

前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以《子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托,从制度搭建、流程管控、审批权限等方面健全内控制度,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保证合法合规运营,具体措施如下:

(1)上市公司从制度建设方面,对标的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形成了标的公司专项内控手册。其内控手册中包含印章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日常公司运营所需全套制度,并成为上市公司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依据内控制度,上市公司建立了标的公司的 OA 系统,该 OA 系统将印

章审批、合同订单审批、资金审批、人事审批等重要流程电子化,纳入上市公司 OA 系统,并在各项流程中设计了分类、分级别的审核流程,兼顾了上市公司总部管控和子公司经营效率。

(3)审批权限方面,标的公司已明确各类事项审批权限归属,标的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亦需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治理制度的要求实施分级审批模式,全面纳入上市公司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进一步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健全标的公司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整合措施如下:

(1)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的拓展,上市公司根据标的公司业务的需要,及时

优化业务运转密切相关的 OA 流程。

(2)上市公司拟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继续委任标的公司境内、境

外主体公司的法人。上市公司将按照全资子公司管理方式,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高管层人事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实行战略决策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运营监控管理、产权事务管理和经营者绩效考核等。

364(3)上市公司将更加深度参与标的公司管理,与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和业

务团队形成更加深入的磨合和沟通,积极参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流转、供应链建设和管理,在经营战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资产处置等方面强化有效管理与控制。随着标的公司的资产和规模的逐渐增长,上市公司还将建立和完善适应其各个发展阶段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标的公司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进一步有效整合,从而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标的公司占上市公司资产及收入的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模拟合并报告》(天健审〔2024〕3515号)以及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总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科目

2023.12.312022.12.312023年2022年

标的公司149956.33147943.42346643.03311322.81

上市公司200107.23197742.36346694.99312420.42

占比74.94%74.82%99.99%99.6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82%和

74.9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总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65%和99.99%。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主体,

占上市公司资产及收入的比例较高。

(四)交易前后徐非等核心团队成员持有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变动

1、交易前后徐非等核心团队成员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的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徐非等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交易前交易后姓名

持股数(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持股数(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365本的比例(%)本的比例(%)

徐非80000000.94363870963.83

孔小飞3000000.043000000.03

曹晨3000000.043000000.03

合计86000001.01369870963.89

注:徐非持股数包含其通过上海瑞嗔间接持有的数量。

本次交易前,徐非等核心团队成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86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三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将为3698.7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9%,合计持股比例提升2.88个百分点。

2、交易前后徐非等核心团队成员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的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在不考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下,徐非等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仅徐非通过上海瑞嗔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股份,核心团队其他成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徐非不再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五)徐非等核心团队成员持股变动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标的公司重要经营和财务事项的决策机制

1、徐非等核心团队成员持股变动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持股变动有利于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深度绑定

徐非、孔小飞和曹晨在半导体分销行业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本次交易后仍继续负责或参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本次交易前,徐非等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仅徐非通过上海瑞嗔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股份,核心团队其他成员未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徐非不再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但由于接受股份对价后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股份将达到3.83%,公司核心团队合计持股为3.89%,持股比例上升2.88个百分点。本次持股变动加强了公司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的利益绑定,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对日常经营呈积极影响。

366*核心团队对日常经营影响力有限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已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主要职责范围为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方面,标的公司的多数董事、财务负责人均由上市公司提名,并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聘任,核心团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亦无法对标的公司的重大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进行支配和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所有董事会席位,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会进一步加强。

此外,随着国内下游客户集约化采购的需求不断提升、加上上游原厂对分销商产品导入、备货、回款以等综合供应能力的要求不断提升,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强,对分销商从资质、信用、综合供应等方面的能力也越来越高,标的公司在2020年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后,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业务,产品线的扩充和业务的开展得到了快速提升,对单一产品线的依赖程度也逐步下降,标的公司已逐步形成具有较强商业信誉及行业口碑的平台型公司。

综上,本次持股变动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标的公司重要经营和财务事项的决策机制

核心团队主要成员均为电子行业背景的从业人员,其丰富的行业背景能够助力标的公司迅速获取行业信息,提供商业机会,并根据其专业判断,助力标的公司与上下游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具体而言主要负责市场开拓及销售。自2020年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以来,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等方面实施了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在重要经营及财务决策事项的机制如下:

*标的公司重要经营事项的决策机制

标的公司重要经营决策事项包括业务合作的确定以及产品线代理权的获取、下游客户产品导入以及交易合同的签订。

367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具有多年的电子元器件分销经验,在产品线代理权

及下游客户需求等方面能够及时提供商机及专业判断,在形成专业意见后经标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商讨审议后,形成初步的合作意向,经标的公司董事长及上市公司管理层集体决策后,与供应商/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并开始进行正式合作;在合同的签署方面,所有业务合同均需提交上市公司法务及风控部门审批,并经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后方可用印。

在确定业务合作关系后,上游原厂及下游客户的日常维护以及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均由公司的现场应用工程师根据公司制定的战略规划下开展。

因此,核心团队主要负责市场信息及商机的获取,并对公司经营决策事项提供专业的建议,是否合作以及后续商务条款的确定均需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沟通后共同决定,无法对业务的开展起决定性作用。

*标的公司重要财务事项的决策机制

标的公司重要财务事项主要包括资金使用、投融资等。由于标的公司的所有资金使用审批以及投融资均需履行包含董事长在内的审批流程方可实施,核心团队仅负责将供应商及客户的资金需求提交至标的公司的资金部门,由资金部门结合在手订单、应收账款、金融机构信贷头寸等因素,决定资金的使用。

此外,标的公司的对外借款、担保等事项均由资金及财务部门负责。

综上,前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已多方面对标的公司实施有效管控整合,标的公司已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体系,重大事项由上市公司决策,日常经营主要由其管理层具体执行,上市公司实施的相关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持有上市公司3.89%,为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与上市公司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核心团队持股变化不会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68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

状况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标的公司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多年,在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持续开拓细分行业龙头原厂产品代理权,标的公司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深化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的整合,进一步夯实对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布局。同时,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水平等方面均能得到一定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2023.12.31

项目

交易前(万元)交易后(万元)变动率(%)

货币资金1664.711664.71-

应收票据621.06621.06-

应收账款107326.09107326.09-

应收款项融资263.06263.06-

预付款项2296.792296.79-

其他应收款184.38184.38-

存货39564.7639564.76-

其他流动资产991.41991.41-

流动资产合计152912.28152912.28-

固定资产339.09339.09-

使用权资产616.68616.68-

无形资产1165.951165.95-

商誉44658.4044658.40-

长期待摊费用46.1246.12-

3692023.12.31

项目

交易前(万元)交易后(万元)变动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72368.72-

非流动资产合计47194.9647194.96-

资产总计200107.23200107.23-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负债项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2023.12.31

项目

交易前(万元)交易后(万元)变动率(%)

短期借款36680.3736680.37-

应付账款38912.9038912.90-

合同负债1262.621262.62-

应付职工薪酬1149.331149.33-

应交税费1804.891804.89-

其他应付款75927.3575927.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26.113026.11-

其他流动负债3.553.55-

流动负债合计158767.12158767.12-

长期借款7509.287509.28-

租赁负债208.77208.77-

预计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718.057718.05-

负债合计166485.16166485.16-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均较交易前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备考数均较实际数大幅增长,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将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价值并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2023年末,上市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为39.05%;

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假设上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方

370式补足全部款项,将会导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至44.63%,对其流动

性造成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2023.12.31(通过银行借款补足项目2023.12.31募集配套资金)

资产总额218732.32198732.32

负债总额97612.7177612.71

资产负债率44.63%39.05%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及其实控人陈炎表、以及陈炎表控制的企业

舜元建设、舜元控股已出具《关于提供资金支持的声明》,承诺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且上市公司未能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补足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进行补足,从而确保上市公司能够如期支付标的公司的现金对价。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手方虞芯投资已出具《关于现金对价支付时间的承诺函》,承诺若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本企业愿意与上市公司就现金对价支付时间延长事项进行友好协商。

综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均做出相关承诺以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商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不存在商誉。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不会新增确认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七条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

371(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此,本次收

购子公司少数股权不会新增确认商誉,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金额及与净利润、净资产额、资产总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12.31/2023年商誉(万元)44658.40

占净利润比例(%)-1438.28

占净资产额比例(%)132.82

占资产总额比例(%)22.32

(3)上市公司应对后续商誉减值的措施

本次交易为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不会新增商誉,上市公司未来不存在由于本次收购产生商誉减值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对于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产生的商誉,上市公司将持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保持业务规范性并提升盈利水平,同时对商誉价值进行持续跟踪评价,防范商誉减值风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保持其作为独立的法人经营实体存续,保持原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双方的业务整合,加强双方的协同效应,保持标的公司核心优势,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3.12.31/2023年

项目

实际数(万元)备考数(万元)变动率(%)

总资产200107.23200107.23-

3722023.12.31/2023年

项目

实际数(万元)备考数(万元)变动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3717.2734423.30826.04

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0.04550.3751723.98产(元/股)

营业收入346694.9934669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5.75-3104.9248.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5-0.033854.00

注:1、由于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实际数及备考数均为负值,变动率计算公式为(备考数-实际数)/实际数的绝对值;

2、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基本每股收益时己剔除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3年末,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均较交易前增加;因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3年总资产、营业收入备考数较实际数无变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和每股收益备考数均较实际数大幅增长。

总体来看,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除拟定募投项目外,上市公司暂无其他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的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制定资本性支出计划,根据后续实际资本性支出需求情况有效制定融资计划。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项,本次交易不改变标的公司员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职工安置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上市公司将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并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含中介机构费)等,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

373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构成管理层控制或标的公司管理层控制,上市公司能对标的公司实施控制

1、交易后上市公司不构成管理层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5.1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史浩樑董事、董事长50000000.59

张韵董事、总经理20000000.24

顾昕董事10000000.12

王芳董事、董事会秘书22000000.26

李嘉玮董事、副总经理20000000.24

李明财务总监8000000.09

合计130000001.53

注:上表所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该等限制性股票的30%将被回购注销,因前述回购注销尚未完成,列示及后续计算持股比例暂不考虑回购注销的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00万股,持股比例合计仅为1.53%,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会被进一步稀释,公司不会构成管理层控制。

2、交易后上市公司不构成标的公司管理层控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65%、

99.99%,标的公司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较高。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

会构成标的公司管理层控制,具体如下:

374(1)董事会层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为徐非、曹晨、孔小飞,均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无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股东大会层面

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获授期权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期权数(份)

华信科董事、总经理;联

徐非80000000.940合无线深圳总经理

曹晨华信科华东地区销售总监3000000.04300000

孔小飞华信科华北地区市场总监3000000.04300000

合计86000001.01600000

注:上表所示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持有的公司股票以及期权均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根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等标的公司核心团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将被回购注销,获授期权的50%将被注销,因前述注销尚未完成,列示及后续计算持股比例暂不考虑注销的情况。

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份总数为860万股,持股比例合计仅为1.01%;获授期权数为60万份,仅占公司目前股本的0.07%,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与获授期权情况,徐非控制的上海瑞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9%,徐非、曹晨、孔小飞的合计持股比例为0.90%,即上海瑞嗔以及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合计持股比例为3.89%,持股比例仍较低,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上市公司不会构成标的公司管理层控制。

3、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对标的公司实施控制

(1)董事会层面

根据华信科章程的规定,华信科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375中,盈方微有权提名三名董事、虞芯投资有权提名一名董事、上海瑞嗔有权提名一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科的董事共5名,为王国军、徐非、李明、李嘉玮、刘国扬,其中王国军(董事长)、李明、李嘉玮共计3名董事系上市公司提名。上市公司能够对华信科的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World Style 设董事一名,为李嘉玮,系上市公司提名,上市公司能够对World Style 的董事决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的 100%股权,对其董事会/董事人选的选任/委派权进一步加强。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加强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或董事决定的重大影响。

(2)股东会层面

根据华信科章程的规定,除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决议事项,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表决通过外,股东会审议其他事项,须经代表全体股东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方可表决通过。

根据 World Style 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或者经代表全体股东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书面同意后可表决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股份,能够对标的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华信科和 World Style 的 100%股权,能够决定标的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3)重大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方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为徐非、曹晨、孔小飞,其中徐非担任标的公司的总经理,负责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曹晨任华信科华东地区销售总监,负责开发与服务地区客户群;孔小飞任华信科华北地区市场总监,负责服务重要产品线的原厂与客户。标的公司核

376心团队中除徐非担任华信科的董事兼总经理且通过上海瑞嗔持有标的公司10%

的股权/股份外,其余核心团队未担任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未直接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股份,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范围为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方面。

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系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聘任,上市公司可通过其在标的公司董事会层面的影响力促使其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聘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上市公司提名,并由标的公司董事会聘任;标的公司财务系统已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其财务核算及资金使用已由上市公司管控。因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无法对标的公司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支配或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华信科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计划、采购计划)和投资方案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标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系由董事会集体决策,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主要负责日常业务经营。同时,上市公司2020年9月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股份后即建立了标的公司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该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印章使用、合同订单、资金及人事审批等关键流程的电子化管理,且被整合进上市公司的办公自动化平台。标的公司印章的使用、重大合同的签订由上市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管控。因此,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无法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决策进行支配或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上市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依照该制度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高管层人事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实行战略决策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运营监控管理和经营者绩效考核等。

综上,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亦无法对标的公司的重大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进行支配和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通过在董事会、股东会层面的重大影响以及在重大财务和生产经营决

策方面的管控,对标的公司实施了控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保持和加强上述管控措施,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会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能够对标的公司实施控制。

377(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动及上市公司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

稳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舜元企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仍为舜元企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为保证治理结构稳定,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包括职工代表监事),并聘请了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由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还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制度,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均能依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得到科学决策和贯彻落实。

自2019年9月以来,盈方微一直处于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但法人治理结构稳定,不存在因无实际控制人导致经营方针和决策、组织机构运作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有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及监事按照各自的意愿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均能正常履行并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治理有效。

本次交易完成后,盈方微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

2、制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保障管理团队的持续稳定,公司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378期权激励计划。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此次股权激励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2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54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史浩樑董事、董事长50000000.59%

张韵董事、总经理20000000.24%

顾昕董事10000000.12%

王芳董事、董事会秘书22000000.26%

李嘉玮董事、副总经理20000000.24%

李明财务总监8000000.09%

合计130000001.53%

公司向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期权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期权数(份)

华信科董事、总经理;联

徐非80000000.94-合无线深圳总经理

曹晨华信科华东地区销售总监3000000.04300000

孔小飞华信科华北地区市场总监3000000.04300000

合计86000001.01600000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到期不续签等原因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此,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高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3、股东出具的锁定承诺有利于股权结构的稳定

379根据舜元企管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舜元企管在本次重组前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舜元企管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自本次认购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制。

根据虞芯投资及上海瑞嗔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虞芯投资、上海瑞嗔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重组后,舜元企管仍为第一大股东,虞芯投资将成为第二大股东,上海瑞嗔亦将成为前十大股东之一。该等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有利于稳定公司股权结构、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综上,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稳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动,上市公司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已采取相关措施且该等措施有效。

380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天健对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5号),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货币资金5905248.429998972.27

应收票据6210632.4739541787.41

应收账款1062276534.301187645049.26

应收款项融资2630628.222356139.70

预付款项7197804.3414520417.69

其他应收款1083901.61626786.19

存货395611625.81206223578.70

其他流动资产8088475.463598331.03

流动资产合计1489004850.631464511062.25

固定资产793169.381048168.95

使用权资产5737552.332980497.47

无形资产-9660003.37

长期待摊费用340521.5519597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7160.641038485.67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58403.9014923129.25

资产总计1499563254.531479434191.50

短期借款356802587.90229550581.21

应付账款369226645.92508006930.87

合同负债1846457.443259624.62

应付职工薪酬8201250.015182361.41

应交税费16805092.7919801928.74

其他应付款113959674.35152195658.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876155.981795431.47

其他流动负债168205.97415709.31

流动负债合计870886070.36920208225.82

租赁负债2023358.481253319.55

非流动负债合计2023358.481253319.55

负债合计872909428.84921461545.37

381项目2023.12.312022.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6653825.69557972646.1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626653825.69557972646.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99563254.531479434191.5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3466430271.603113228144.83

减:营业成本3303523643.742911116816.90

税金及附加1369997.561098897.42

销售费用36051137.9930859624.86

管理费用24131151.808641981.05

研发费用997859.5619625520.16

财务费用20686144.225241256.73

其中:利息费用21428060.089995147.63

利息收入20866.76242041.90

加:其他收益38836.75919524.6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40301.29-2651405.9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055.01-211726.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33632.33-4472088.3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406.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9770888.87130228352.00

加:营业外收入-27427.37

减:营业外支出93780.52108972.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9677108.35130146806.64

减:所得税费用10476441.0929649268.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200667.26100497538.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200667.26100497538.0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59200667.26100497538.02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258466.1728922443.5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82项目2023年2022年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258466.1728922443.55

六、综合收益总额66459133.43129419981.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6459133.43129419981.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73402823.532507623682.05

收到的税费返还-2177609.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960.861697089.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73562784.392511498380.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78638697.942536661076.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146985.5022166494.97

支付的各项税费39442026.1628855315.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82749.173429377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67810458.772621976665.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247674.38-110478284.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033937.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000.00-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4937.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994013.74189857.0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08.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2421.84189857.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22515.70-189857.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96023190.361047672049.7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6000000.0012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2023190.361167672049.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5949841.251039759885.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571540.668177716.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703234.7365531173.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3224616.641113468775.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98573.7254203273.94

383项目2023年2022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332861.1153286615.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3723.85-3178252.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98972.2713177224.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05248.429998972.27

二、华信科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天健对华信科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7号),华信科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货币资金1603147.523206635.72

应收票据6210632.4729500328.29

应收账款431720818.85271793828.07

应收款项融资43425.001424039.41

预付款项24505076.0127992821.19

其他应收款70166881.9570291241.39

存货53586317.5082594932.80

其他流动资产1907187.501460059.91

流动资产合计589743486.80488263886.78

固定资产695587.391014354.18

使用权资产1934121.542647816.32

无形资产-9660003.37

长期待摊费用255203.0519597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1612294.06295588.59

非流动资产合计4497206.0413813736.25

资产总计594240692.84502077623.03

短期借款30040000.00-

应付账款315816396.52220077618.45

合同负债2648581.556407948.35

应付职工薪酬3539753.023388416.87

应交税费14073680.292705504.71

其他应付款66757428.20105515142.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43421.521616978.82

其他流动负债344315.60833033.29

流动负债合计434263576.70340544642.96

384项目2023.12.312022.12.31

租赁负债929265.071091631.29

非流动负债合计929265.071091631.29

负债合计435192841.77341636274.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9047851.07160441348.7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59047851.07160441348.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94240692.84502077623.0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1273958157.39841298566.31

减:营业成本1230584615.29800740035.58

税金及附加1140466.68776551.69

销售费用26495024.2522130642.95

管理费用8803489.013060230.96

研发费用997859.5619625520.16

财务费用3586437.022441446.20

其中:利息费用2322550.63502722.53

利息收入17047.03237470.17

加:其他收益34636.88811990.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57998.20-2061081.0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669.57-10249.4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59705.33-618959.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5049.6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026520.31-9354160.5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90873.55105523.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17393.86-9459684.51

减:所得税费用-1283045.754436048.0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4348.11-13895732.5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34348.11-13895732.5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1834348.11-13895732.59“-”号填列)

385项目2023年2022年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1834348.11-1389573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834348.11-13895732.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07275551.56647381181.01

收到的税费返还-2177609.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4512.511349460.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07390064.07650908250.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76910058.58669484616.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143267.0014047259.34

支付的各项税费6065822.5510605296.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530748.0729402164.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15649896.2072353933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59832.13-72631085.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033937.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00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367710.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34937.5418367710.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755944.55189857.0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08.1025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74352.652739857.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60584.8915627853.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6045010.00120278780.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045010.00120278780.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58666.67-

386项目2023年2022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8237486.4062900935.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8796153.076290093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51143.0757377845.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6902.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03488.20374612.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06635.722832023.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03147.523206635.72

三、World Style 最近两年财务报表

天健对 World Style 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6 号),World Style 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

货币资金4302100.906792336.55

应收票据-10041459.12

应收账款782331176.64966967195.23

应收款项融资2587203.22932100.29

预付款项6264281.5812079747.17

其他应收款16995133.0616850385.44

存货341554199.18125259452.69

其他流动资产6181287.962138271.12

流动资产合计1160215382.541141060947.61

固定资产97581.9933814.77

使用权资产3803430.79332681.15

长期待摊费用85318.50-

递延所得税资产2070432.35839993.79

非流动资产合计6056763.631206489.71

资产总计1166272146.171142267437.32

短期借款326762587.90229550581.21

应付账款204629869.42338974667.12

合同负债24755340.4523739998.28

应付职工薪酬4661496.991793944.54

应交税费2731412.5017096424.03

其他应付款133354008.27133297003.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32734.46178452.65

387项目2023.12.312022.12.31

其他流动负债22757.35-

流动负债合计699750207.34744631071.53

租赁负债1094093.41161688.26

非流动负债合计1094093.41161688.26

负债合计700844300.75744792759.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5427845.42397474677.5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465427845.4239747467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66272146.171142267437.3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营业收入2430834756.812393689021.74

减:营业成本2312116042.662231608934.27

税金及附加229530.88322345.73

销售费用9556113.748728981.91

管理费用15298190.565581750.0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6690249.19262936.98

其中:利息费用19105509.4513856481.28

利息收入3819.734571.73

加:其他收益4199.87107534.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2303.09-590324.8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034.06-299222.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788130.23-4174428.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643.6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2503074.06142227631.35

加:营业外收入-27427.37

减:营业外支出2906.973448.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2500167.09142251609.96

减:所得税费用11876614.9825129539.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623552.11117122070.3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623552.11117122070.3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388项目2023年2022年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60623552.11121486126.55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48659.9520311703.4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48659.9520311703.42

六、综合收益总额66172212.06137433773.7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44553543.891796539209.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448.35347628.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44598992.241796886838.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78852197.071801760432.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003718.508119235.63

支付的各项税费33376203.6118250019.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52001.10489161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9284120.281833021301.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85128.04-36134463.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38069.1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010.00278780.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3079.1927878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079.19-278780.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66023190.361047672049.7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6023190.361050222049.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5949841.251039759885.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012873.998177716.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5748.3320997948.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4428463.57106893555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94726.79-18713501.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883244.7951573879.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90235.65-3552865.14

389项目2023年2022年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92336.5510345201.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02100.906792336.55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天健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

货币资金16647142.74

应收票据6210632.47

应收账款1073260944.57

应收款项融资2630628.22

预付款项22967925.16

其他应收款1843824.46

存货395647601.81

其他流动资产9914069.86

流动资产合计1529122769.29

固定资产3390885.66

使用权资产6166781.29

无形资产11659543.65

商誉446584029.19

长期待摊费用46116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7160.64

非流动资产合计471949560.78

资产总计2001072330.07

短期借款366803729.52

应付账款389128967.77

合同负债12626155.16

应付职工薪酬11493323.04

应交税费18048871.37

其他应付款759273467.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261123.91

其他流动负债35527.74

流动负债合计1587671165.77

长期借款75092812.50

390项目2023.12.31

租赁负债2087670.35

非流动负债合计77180482.85

负债合计1664851648.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33622068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4233036.53

少数股东权益-801235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336220681.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01072330.07

(二)合并备考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3年一、营业总收入3466949892.09

其中:营业收入3466949892.09

二、营业总成本3468231536.02

其中:营业成本3303887325.49

税金及附加1540231.62

销售费用37208215.66

管理费用61263244.25

研发费用17060918.78

财务费用47271600.22

其中:利息费用47730957.52

利息收入74945.45

加:其他收益330946.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76493.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5230.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686179.1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1987.5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0760588.30

加:营业外收入318423.84

减:营业外支出131222.9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573387.36

减:所得税费用10476441.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49828.4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49828.4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391项目2023年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49214.9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613.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511625.5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511625.50

七、综合收益总额-2353820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3537589.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13.52

392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和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陈炎表未通过盈方微以外的主体投资、经营与盈方微及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与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已出具承诺:

“1、本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本公司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依

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已出具承诺:

“1、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本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

393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虞芯投资预计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标的公司母公司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对标的公司持股或表决权比例

上海盈方微上海市42000万元51.00%

注:上海盈方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标的公司的子公司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十五、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情况”。

(3)其他主要关联方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徐非标的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舜元企管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正邦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舜元企管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普众景观园林

舜元企管的子公司董事、总经理控制的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虞芯投资标的公司股东,持有标的公司39%股权上海文盛虞芯投资有限合伙人,持有虞芯投资49.80%出资额香港盈方微标的公司母公司上海盈方微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信科曾经的子公司,标的公司母公司上海盈方微控制的其绍兴华信科他企业

394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2022年上海盈方微接受劳务95.251578.5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分别为1578.56万元和95.25万元,为绍兴华信科委托上海盈方微为其“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提供芯片研发服务,由于该项目与上海盈方微业务高度契合,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绍兴华信科的部分研发通过委托上海盈方微的员工开展,劳务费用根据上海盈方微的人力成本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海盈方微的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芯片研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且研发周期较长,受资金及行业周期性影响,2023年7月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2023年10月,根据公司业务整体布局,为使标的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标的公司向上海盈方微转让了绍兴华信科100%的股权。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2022年绍兴华信科销售商品949.55-

注:鉴于标的公司2023年10月将绍兴华信科转让给上海盈方微,标的公司与绍兴华信科关联交易金额系2023年11-12月期间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业务布局,绍兴华信科成立之初便作为“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 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兼顾长三角地区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故绍兴华信科通过标的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交付给下游客户。

2023年10月绍兴华信科股权转让后,绍兴华信科半导体分销业务将由苏州华信科承接,上述金额系少量与客户尚未完结的订单产生,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395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关联采购及销售具备必要性,价格具备公允性。

(2)关联担保情况

*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已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经履行完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履行

舜元企管华信科9000.002023.12.202025.7.1否浙江正邦汽车

华信科8273.002023.7.132025.7.12否模具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

普众景观园林华信科1728.002023.7.132025.7.12否工程有限公司

小计19001.0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框架协议履行

联合无线香港10000.002023.10.232026.10.22否盈方微

华信科1000.002023.10.232026.10.22否

小计11000.00流动资金贷款

盈方微华信科2000.002023.7.242024.7.23否

盈方微华信科1000.002023.8.242024.8.23否

小计3000.00

上述关联担保主要系满足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标的公司关联方向标的公司的代理框架协议或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年度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拆入本期计息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舜元企管7025.512500.00152.099670.357.26

2023年上海盈方微-6300.006.091600.004706.09

绍兴华信科769.65--499.25270.40

舜元企管-12000.0025.515000.007025.51

2022年

上海文盛162.47--162.47-

396注:1、2023年转让绍兴华信科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变更为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期初余

额为股权转让时点余额;

2、本期偿还上海盈方微300万元系绍兴华信科股权转让前向上海盈方微公司拆入,于股权

转让时点相应转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关联方上海盈方微和舜元企管拆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借同期借入金额借款用协议约定借协议约定

入 借出方 借款日 LPR利(万元)途款期限利率方率

300.00期限为自借以当期适

200.002023.11.27款方账户收用的一年

资金周

500.00到全部借款期贷款市

转需要

上海盈方800.00资金之日起场报价利2023.11.29 3.45% 微 200.00 不超过 6 个 率(LPR利月或者双方率)单利向

1200.002023.12.27运营资一致同意的出借方支

2800.002023.12.29金需要其他日期付利息

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借款方账户收

5000.002022.11.10到该笔借款0.00%

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个深月圳华信

科3.65%

5000.002022.12.5支付货

款和资舜元企管金周转每笔借款的需要期限为自借款方账户收

2000.002022.12.165.50%到该笔借款

1000.002023.1.16资金之日起

不超过1年

1500.002023.10.31

3.45%

397借同期

借入金额借款用协议约定借协议约定

入 借出方 借款日 LPR利(万元)途款期限利率方率深圳绍兴华信

华826.202023.10.31///3.45%科信科

绍100.002023.5.313.65%

兴100.002023.6.293.55%上海盈方

华///微

信100.002023.9.263.45%科

小计21626.20

注:1、本期转让绍兴华信科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变更为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借入金额为股权转让时点余额,借款日为股权转让日;

2、本期归还300万元系绍兴华信科股权转让前向上海盈方微公司拆入,于股权转让时点相应转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舜元企管、上市公司等关联方借款解决部分资金需求,标的公司向上海文盛的借款本金已于2021年全部偿还,2022年偿还剩余利息后,与上海文盛的资金往来结清。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上海盈方微拆入资金,借款期限较短,双方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结算利息,资金成本公允。

2022年,标的公司向舜元企管短期拆入资金500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

双方约定利率为0%;归还借款后,标的公司基于支付货款和资金周转需要与舜元企管签订了新的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按照5.5%的利率结算利息。相关利率高于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以及上市公司向舜元企管拆借的利率,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非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故舜元企管提供的借款利率会相对较高,相关借款利率在参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资金成本公允。对于舜元企管提供的无息资金支持,标的公司参照控股股东按权益性交易处理原则,按舜元企管有息借款利率确认财务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出于内部资金安排,深圳华信科和原子公司绍兴华信科存在资金往来,双方未签署拆借协议且未结算利息。2023年10月31日,标

398的公司将绍兴华信科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后,绍兴华信科由标的公司合并范

围子公司变成非合并范围关联方,上述款项构成对上海盈方微的借款。

绍兴华信科剥离前,因实施“基于高清图像处理的智能终端 SoC 系列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研发项目,曾向上海盈方微拆入资金 300 万元用于购买 IP 使用权,标的公司将绍兴华信科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后,拆入资金相应转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也不断上升,标的公司通过向舜元企管、上海文盛及上海盈方微等关联方借款解决部分资金需求,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利率根据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具备必要性,资金成本公允。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62.56179.50

公司2020年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时,对标的公司主要经营者给予了超额业绩奖励的激励措施,2020-2021年期间,标的公司基于业绩实现情况计提了部分业绩奖励款,但由于业绩承诺最终未完成,导致2022年冲减以前年度计提的超额业绩奖励款。扣除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为179.50万元和

762.56万元。

2023年在下游消费类电子市场需求放缓的情况下,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的逆势增长,同时不断开拓新的产品线及客户,为标的公司未来的业务布局和良性运转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为奖励关键管理人员的付出,标的公司提高了对关键管理人员的奖励,导致薪酬大幅上升。

(5)股权转让

2023年10月7日,华信科与上海盈方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信科将

持有的绍兴华信科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转让对价参考绍兴华信科截至

3992023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23033937.54元。

2023年10月31日,绍兴华信科完成此次交易的股东变更登记,2023年11月24日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已结清。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3.12.312022.12.31

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绍兴华信科545.66---

合计545.66---

其他应收款绍兴华信科55.80---

合计55.8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12.312022.12.31

应付账款上海盈方微-766.87

合计-766.87

合同负债(含税)绍兴华信科115.33-

合计115.33-

舜元企管7.267025.51

上海盈方微4706.09215.90

其他应付款徐非-124.45

香港盈方微26.56123.62

绍兴华信科326.20-

合计5066.107489.48

上海盈方微3570.003570.00应付股利

虞芯投资2730.002730.00

合计6300.006300.00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1、公司最近一年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400(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停车费0.28

营业成本330388.73

占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不足0.01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343.83

(3)关联担保情况

2023年,公司关联担保系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业务,为公司采购框架协

议及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已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经履行完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履行浙江正邦汽车模

华信科8273.002023.7.132025.7.12否具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普

众景观园林工程华信科1728.002023.7.132025.7.12否有限公司

舜元企管华信科9000.002023.12.202025.7.1否

小计19001.00并购贷款

陈炎表上海盈方微11000.002023.5.62028.5.5否

小计11000.00

(4)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3年,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全部为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为支持公司发展

所提供的资金支持,上述资金均按照同期市场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合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具体如下:

401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拆入本期计息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2023年舜元企管68525.577700.001908.4715456.9362677.12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日/展同期借入借出借入金额协议约

期日/续借 借款用途 协议约定借款期限 LPR利方方(万元)定利率日率

2019.11.19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收到0.00%4.20%

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经营性资到期后每隔6个月续借一

200.00

2023.5.18金次,2023.5.18到期后续借3.65%3.65%

6个月并可展期一次,展期

不超过6个月

2019.12.170.00%4.15%

500.00

2023.6.93.65%3.65%

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收到

2019.12.270.00%4.15%

500.00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

2023.6.9经营性资3.65%3.65%

2023.6.9到期后延期6个

2020.1.20金0.00%4.15%

500.00月并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

2023.6.93.65%3.65%过6个月

2020.5.80.00%3.85%

200.00

上市舜元2023.6.93.65%3.65%

公司企管2020.9.22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0.00%3.85%18300.00

2023.3.23款实际汇出之日起6个月3.65%3.65%

购买华信

2020.9.22 期满之日或者双方一致同科及 Wo 0.00% 3.85% 10033.33 rld

2023.3.23 意的其他日期,到期后每隔Style的 3.65% 3.65%

6个月续借一次,2023.3.232020.9.2451%股权0.00%3.85%

5666.67到期后延期6个月并可展

2023.3.23期一次,展期不超过6个月3.65%3.65%

2020.10.30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0.00%3.85%

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

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4500.00资金周转期后每隔6个月续借一次,

2023.4.293.65%3.65%

2023.4.29到期后延期6个

月并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6个月

7000.002021.5.10支付收购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0.00%3.85%

402借款日/展同期

借入借出借入金额协议约

期日/续借 借款用途 协议约定借款期限 LPR利方方(万元)定利率日率深圳市华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信科科技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有限公司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

2023.5.9的股权转期,到期后每隔6个月续借3.65%3.65%

让款和资一次,2023.5.9到期后延金周转期6个月并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6个月

2021.5.10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收到0.00%3.85%

200.00

2023.6.9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两年,3.65%3.65%

经营性资

2021.6.102023.6.9到期后延期6个金0.00%3.85%

300.00月并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

2023.6.93.65%3.65%过6个月

2021.7.9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0.00%3.85%

300.00

2023.3.8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3.65%3.65%

2021.8.10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0.00%3.85%

300.00

2023.3.8资金周转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3.65%3.65%

2021.9.9需要期,到期后每隔6个月续借0.00%3.85%一次,2023.3.8到期后延

400.00

2023.3.8期6个月并可展期一次,展3.65%3.65%

期不超过6个月

2021.10.9资金周转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0.00%3.85%

400.00

2023.6.9需要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3.65%3.65%

300.002021.11.10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0.00%3.85%

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到期后每隔6个月续借

300.002021.12.10一次,2023.6.9到期后延0.00%3.85%

期6个月并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6个月

2021.12.230.00%3.80%

1000.00

2023.2.9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3.65%3.65%

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2021.12.270.00%3.80%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

300.002023.2.93.65%3.65%

资金周转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

2023.2.93.65%3.65%需要期,到期后每隔6个月续借

2022.1.100.00%3.80%

300.00一次,2023.2.9到期后延

2023.2.93.65%3.65%

期6个月并可展期一次,展

2022.2.10期不超过6个月0.00%3.70%400.00

2023.2.93.65%3.65%

200.002022.3.10资金周转首次签署借款期限为自借0.00%3.70%

403借款日/展同期

借入借出借入金额协议约

期日/续借 借款用途 协议约定借款期限 LPR利方方(万元)定利率日率

2023.2.13需要款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3.65%3.65%

2022.5.19(即2022年2月14日)起0.00%3.70%

7700.00

2023.2.1312个月;2023.2.13到期后3.65%3.65%

2022.8.10延期6个月并可展期一次,0.00%3.70%

300.00

2023.2.13展期不超过6个月3.65%3.65%

2022.9.90.00%3.65%

300.00

2023.2.133.65%3.65%

2022.10.100.00%3.65%

300.00

2023.2.133.65%3.65%

2022.11.100.00%3.65%

500.00

2023.2.133.65%3.65%

300.002022.12.303.65%3.65%

100.002023.1.163.65%3.65%

500.002023.1.183.65%3.65%

300.002023.2.103.65%3.65%

每次提款后该笔借款期限

100.002023.2.273.65%3.65%

日常经营不超过六个月,借款期限首

300.002023.3.153.65%3.65%

次届满后可展期六个月

100.002023.3.173.65%3.65%

100.002023.4.133.65%3.65%

300.002023.4.243.65%3.65%

100.002023.5.43.65%3.65%

自借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资金周转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

500.002023.11.20.00%3.45%

需要月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自借款方账户收到全部借资金周转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3个

2800.002023.12.290.00%3.45%

需要月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

小计66700.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需要,向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拆入资金,借款期限较短。根据双方协议约定,2023年到期的原有借款在到期前资金利率为0%,2023年到期后,延期6个月归还并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 6 个月,双方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结算利息。由于上市公司存在较大资金需求,但无外部融资能力,在原有借款到期前,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向上市公司

404提供无息资金支持,具有合理性。上市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从第一大

股东舜元企管获得的无息支持资金视为资本性投入,按一年期 LPR 利率测算利息并计入财务费用和资本公积。原有借款到期后,双方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结算续借资金的利息,资金成本公允。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484.55万元。

2、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虞芯投资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将成为公司关联方。除虞芯投资及其关联方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无新增关联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不会产生新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程序合规性,监事会、独立董事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无关第三方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

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及第一大股东实控人均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405“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

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将忠

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

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

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4、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406第十二节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内部决

策机构审议通过等程序,但本次方案的实施仍需履行包括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盈方微境外投资履行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等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从本报告书披露至最终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本次重组可能因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而发生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公司依据已制订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交易各方也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除此之外,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

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价格系交易双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友好协商确定。

根据坤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以2023年

407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149600万元,较基准日

账面净资产62665.38万元增值86934.62万元,增值率为138.73%。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本次重组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符的情形、实际经营情况不达收益法评估中预测业绩等情形。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方案的风险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的以上规定。

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标的公司经营决策均由上市公司决定,少数股东对标的公司无实质经营决策权及控制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不设置业绩补偿。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或行业周期波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标的公司业绩无法达到预期,交易对方将不会就不达预期事项对上市公司给予相应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交易对方未做业绩承诺事项及该等事项的潜在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包括舜元企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数量及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投资者预期以及监管部门审核等事项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3.20%,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408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由于标的公司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以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可能对生产经营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不排除未来实际经营结果低于预期,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摊薄的情况。

二、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经济周期及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半导体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涵盖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工业控制、航空航天、军事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终端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行业周期与经济周期共振,叠加产品创新、技术升级等影响,半导体产业受经济周期影响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更为强烈,弹性也更大。

半导体行业周期通常也称为“硅周期”,指半导体产业受供给侧产能扩张的变化影响,在经济周期、行业竞争策略等因素的影响下,需求的变化与产能的变化的周期性错配,导致半导体产业一般在3-5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历经从衰落到昌盛的一个周期。近年来,随着国际经贸形势的快速变化,半导体产品研发周期的不断缩短和技术革新的不断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在半导体产品中的应用更加迅速,进而导致半导体产品特别是国内半导体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全球化产业,是实现半导体电子元器件产品在各地域市场以及各应用领域市场间实现流通发挥有效配置的重要角色,其经营情况与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存在强相关性。

2020年受下游需求旺盛、上游产能增长滞后叠加国际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

半导体需求特别是国产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增长较为明显并延续至2021年底。根据 WSTS 数据,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于 2021 年第四季度达到此次增长周期最高峰。而从2022年一季度开始,行业开始进入下行调整周期,在消费类电子需

409求放缓的影响下,叠加上游产能特别是国内半导体产能持续释放,导致行业供求

关系发生反转,并延续至2023年上半年。

2022年和2023年,在整个行业周期剧烈波动的影响下,标的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31.13亿元和34.66亿元,营业收入虽然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受行业周期的影响,公司净利润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2023年下半年开始,下游消费类电子呈现复苏迹象并带动全产业链好转的趋势下,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较为明显的好转。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导致下游终端需求进一步疲软、行业景气度

得不到提升,而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趋势而未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无法持续在产业链中产生有效价值并获得回报,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导致出现停滞或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结构变化风险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内半导体产业链逐渐完善,同时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优质半导体公司,如汇顶科技、思特威、唯捷创芯、宏芯宇、微容电子等。由于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半导体设计公司,具有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主要负责半导体产品的设计与销售,而生产均通过外包方式委托晶圆厂及封测厂完成。

在轻资产运营的特性下,上游供应商对半导体周期性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市场推广的力度相对较弱,而需要与半导体分销公司共同导入下游客户并共同承担市场波动及信用风险。在国产化替代的过程中,上游原厂、下游终端客户与半导体分销公司共同助力实现了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

若未来市场格局发生变化,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竞争格局趋于稳定,上游供应商直接与客户进行合作,会使得半导体分销环节在半导体销售中的占比出现大幅下降,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下游客户及产品应用领域集中程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小米、闻泰科技、龙旗电子等智能手机品牌商或 ODM 厂商以及欧菲光、信利光电、华星光电、同兴达、深天马、丘钛科技

410等模组厂商,上述客户均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领域。报告期内,标

的公司向其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1.23亿元和20.7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8.18%和59.70%,客户集中度较高。

由于下游客户主要为手机品牌商、模组及方案商,标的公司向其销售的电子元器件需要通过一系列检测及认证才能应用至最终方案中,产品的导入及销售存在一定的行业及技术壁垒。但下游客户也可能出于对备货及时性、价格等因素的考量选择不再合作或减少采购量,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供应商集中程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其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分别为21.87亿元和28.98亿元,占当期采购额的75.87%和83.05%,供应商集中程度较高。标的公司作为半导体分销商,在近年来半导体电子元器件国产化替代的过程中积极寻找与国内原厂的合作机会,并于2022年开始陆续取得思特威、集创北方、宏芯宇等优质国内原厂的代理权,标的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若未来标的公司与原厂合作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相应的授权无法持续获得或被取消,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汇率风险

标的公司境外采购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采购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72.56%和64.38%;以外币结算的销售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69.04%和60.19%,整体占比较高,汇率的波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462.87万元和-97.36万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分别为2892.24万元和

725.85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

据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六)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总额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截至

2023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06227.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0.84%。

整体上看公司应收账款结构良好,账龄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9.86%,

411且主要客户均为国内知名手机品牌商、ODM 厂商以及模组厂商。虽然公司已经

制定了合理的坏账计提政策并有效执行,但应收账款仍有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风险

存货作为半导体分销商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周转情况能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虽然半导体分销商一般会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及预测提前预备库存,但受下游需求与上游产能错配的周期性影响,分销商也会针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及对市场的预测调整库存结构及库存量。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622.36万元和39561.16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94%和26.38%。2021年下半年开始并延续至2023年上半年,下游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速持续放缓,整个半导体行业进入主动去库存的阶段,标的公司在此情形下进行了一系列经营策略的调整,在拓宽产品线的同时主动降低库存水位,积极应对下游市场的快速变化,导致当年存货账面价值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呈现下降趋势。

经历了近2年的去库存周期之后,下游智能手机市场2023年下半年开始出现回暖迹象,各大智能手机厂商纷纷推出新机并积极备货,大幅提升了上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需求,标的公司在此预测下加大了存货的储备,导致2023年末存货价值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处于合理水平。但如果未来由于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迅速波动、产品更新迭代导致现有存货积压或价格低于可变现净值,则将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12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舜元企管仍为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

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83.20%,负债总额16.65亿元,其中向第一大股东取得借款资金余额为6.27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2020年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完成对标的公司51%股权收购。在上述收购及后续经营过程中,

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对公司提供了较大资金支持。此外,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分销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近年来业务扩张,短期借款金额上升导致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大量增加负债。公司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解决上述资金需求,随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盈利能力增强,公司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

413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以及与本次交易

关系的说明

2023年10月7日,上海盈方微与华信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信科将

持有的绍兴华信科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盈方微,转让对价参考绍兴华信科截至2023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确定为23033937.54元,2023年10月31日,

绍兴华信科完成该次交易的股东变更登记。

绍兴华信科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华信科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芯片研发设计以及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故前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属于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情况,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情况。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414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

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章程》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企

业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

3、平衡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的短期利益和

长远发展的关系。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的规定;

2、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415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值。

(三)具体分配规则

股东分红分配规则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并随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同步调整。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相关前提,以及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由董事会根据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况制订具体方案。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当年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416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四条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明确三年分

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计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2、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满足公司现金

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应当提出科学、合理的现金分红建议和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应该在年度定期报告

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因国家法

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

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司应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诉求,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变动方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决定。

6、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

417情况以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五条本规划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

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

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

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纳入本次核查范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418股份变动数结余股数

序号姓名关系交易日期买入/卖出量(股)(股)

1张筱标的公司员工2023.8.1500.000.00卖出标的公司员工张筱作出了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盈方微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盈方微股票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盈方微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此外,上市公司根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于自查期间向史浩樑、张韵、王芳、李嘉玮、顾昕、李明、代博、王国军、徐非、叶美稳、洪家宝、李茳屹、肖青共计1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发行了限制性股票作为股权激励。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上述人员系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而取得限制性股票,不属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419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

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因筹划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上市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1月8日为本次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1日为本次停牌前

第 21 个交易日,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000670.SZ)、深证

成指(399001.SZ)、半导体指数(886063.WIND)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股价/指数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1月8日涨跌幅

盈方微收盘价(元/股)6.277.2315.31%

深证成指(399001.SZ) 10084.89 10052.09 -0.33%

半导体指数(886063.WIND) 4731.56 4974.86 5.14%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5.64%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10.17%

本次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2023年11月8日)收盘价格为7.23元/股,本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1日)收盘价格为6.27元/股,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15.31%。同期深证成指(代码:399001.SZ)累计跌幅为0.33%,剔除大盘因素,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5.64%,未超过 20%。同期半导体指数(代码:886063.WIND)累计涨幅为5.14%,剔除行业因素,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10.17%,未超过20%。

综上,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420九、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如下安排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三)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

小股东的投票情况。此外,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交易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行了锁定安排。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均已出具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

421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上市公司聘请平安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利害关系情形,平安证券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能够满足独立性要求。

十一、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就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盈方微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盈方微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盈方微实施本次交易。”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就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方案有利于促进盈方微未来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盈方微实施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出具的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对所持盈方微的股份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2、上市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出具的说明:

422“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且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5478620股,即减持上限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減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自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所持盈方微的股份(如有)不存在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423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详细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各项程序性和实质性条件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经逐项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已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424重组上市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6、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

十三条规定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列举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4259、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0、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与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1、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提示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交易风险,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426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

东的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做出的有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6、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除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受让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外,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7、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18、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427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9、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拟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及审阅机构,拟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为境外公司,公司聘请刘永雄·严颖欣律师事务所和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作为本次交易的境外法律顾问。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0、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我们同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28的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信

息披露;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本次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的定价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对方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

7、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8、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由于标的公司受

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以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不排除未来实际经营结果低于预期,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9、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及关联

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0、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1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内容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

429议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相关

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情况;

13、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4、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

问、审计机构、备考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15、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天元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天元认为:

1、盈方微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虞芯投资、上海瑞嗔、舜元企管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合伙企业,均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并完成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或授权程序,相关的批

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批准程序。该等关联交易已取得盈方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以及盈方微履行境外投资 World Style 涉及的境内企业境

430外投资备案手续。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后即对协议各签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为虞芯投资持有的华信科39%的股权

及 World Style 39%的股份和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 10%的股权及 World Style 10%的股份,交易标的及交易标的所涉及企业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权属证书完备有效。

8、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华信科 49%股权及 World Style 49%股份,标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9、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变动和处理,不存在损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10、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其他相关各方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

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1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12、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必要的资格。

1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影响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431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7723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胡钊、姚崟、吴沛润、曹蔚婕、徐文光、韩宇昭、董蕾、王柠、方肇益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座 509 单元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徐莹、郦苗苗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B 座

负责人:向晓三

电话:0571-88216888

432传真:0571-89722977

联系人:李伟海、徐悠悠

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博奥路与平澜路交叉口润奥商务中心

T2 写字楼 23 层

负责人:俞华开

电话:0571-81726310

联系人:潘文夫

433第十六节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史浩樑张韵顾昕王芳毕忠福李嘉玮李伟群罗斌韩军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3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

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史浩樑张韵顾昕王芳毕忠福李嘉玮李伟群罗斌韩军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35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蒋敏杨利成傅红慧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36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37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意《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文件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吴沛润曹蔚婕徐文光韩宇昭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钊姚崟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38五、法律顾问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

徐莹郦苗苗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439六、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515号、天健审〔2024〕3516号、天健审〔2024〕3517号)和《审阅报告》(天健审〔2024〕3513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伟海徐悠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向晓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440七、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已阅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内容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05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对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估师:

潘文夫沈建强

公司负责人:

俞华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

441第十七节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交易对方、募集资金认购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4、平安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天元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6、天健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7、坤元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备查文件地点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电话:021-58853066

传真:021-58853100

联系人:王芳、代博

三、查阅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442(本页无正文,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43附件: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穿透披露情况

一、上海文盛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官网的介绍,上海文盛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特殊机会投资管理公司,现注册资本

114155.7388万元。上海文盛深耕特殊机会投资及管理服务领域,业务范围涵

盖不良资产投资与服务、困境企业重组、困境地产重组及违约债券投资等,截至2022年底,累计资产管理规模(债权本息)1273亿元。根据企查查显示,其对外投资了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美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康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0多家企业。

根据上海文盛提供的股东名册,上海文盛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浙江文华控股有限公司31968779728.02%

2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00636617.52%

3宁波尚达丰实业有限公司894068207.83%

4宁波宸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7034093.92%

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7627293.13%

6深圳市华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627293.13%

7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165568211.45%

8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662272755.80%

9 BOHAI INVESTMENT HOLDINGS SARL 31292390 2.74%

10天津鼎晖稳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7271322.17%

11景宁维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406800.78%

12杭州诚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406800.78%

13曾志红432729003.79%

14宋少环157356001.38%

15陈小龙157356001.38%

16姜涛118017001.03%

17卢献武118017001.03%

18庄惠莱118017001.03%

19周金宏78678000.69%

20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66055754.96%

21 China NPL Holdings Pte. Ltd. 28314410 2.48%

44422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566055754.96%

合计1141557388100.00%

二、上海文盛穿透披露概况

根据公开信息,上海文盛截至2024年8月2日的上层股东情况进行了穿透,穿透概况如下表:

(一)完全穿透的主体

序号直接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穿透情况

曾志红、宋少环、陈小龙、姜涛、卢献武、庄

110.33%直接股东为自然人

惠莱、周金宏

已穿透至自然人、政府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尚达丰实业

机关、国资委、上市公

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0.69%司、新三板挂牌企业、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浙江文华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宸与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礼投资管理合

3伙企业(有限合伙)、景宁维盈投资合伙企业36.63%已穿透至自然人(有限合伙)、杭州诚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87.65%/

(二)未能完全穿透主体序直接股东姓持股比穿透情况未能穿透的原因及合理性

号名/名称例

除第三层股东比利时富杰

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鼎辉为私募投资基金,对外投资了苏州傅鹏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杰贸易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

华集团、韩国三星生命保

前述未能穿透企业均为境外企业,因隐私保护及天津鼎晖稳险株式会社,第四层股东当地法律保护的原因,未能获得该等主体上层股达股权投资 Chemicai&Metals

东信息相关的资料,亦未能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合伙企业(有 Science Technology

12.17%得。

限合伙)(简 Trading lnc.,第七层股该等境外企业合计仅持有天津鼎晖3.96%合伙称“天津鼎 东 CDH份额,对应虞芯投资0.04%的合伙份额。

辉”) Investment(BVI)Company

上海文盛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各层级股东/合Limited、中联环球有限公

伙人、最终出资人与虞芯投资以外的参与本次交

司,第八层股东 HUGE TOP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MANAGEMENT LIMITED、金

联环球贸易有限公司,第

445序直接股东姓持股比

穿透情况未能穿透的原因及合理性

号名/名称例

十层股东环球购(香港)

有限公司外,其余股东已穿透至自然人、政府机关、

国资委、上市公司、新三

板挂牌企业、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等。

根据粤民投官网介绍,粤民投系地方民营投资平台,于2016年设立,在第三届粤商大会上正式启动,时任省长朱小丹为其揭牌,公司实缴资本金160亿元。根据企查查显示,粤民投对外投资

除第四层股东好望管理有了珠海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

限公司、第六层股东澳仕企业。

广东民营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外,前述未能穿透企业均为境外企业,因隐私保护及资股份有限其余股东已穿透至自然

24.96%当地法律保护的原因,未能获得该等主体上层股

公司(简称人、政府机关、国资委、东信息相关的资料,亦未能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粤民投”)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得。

业、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前述未穿透企业合计仅持有粤民投6.65%股权,等。

对应虞芯投资0.16%的合伙份额。

上海文盛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各层级股东/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虞芯投资以外的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文盛出具的情况说明,BOHAI为美国知名不良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CarVal Investors(嘉沃投资)的子公司。根据 CarVal Investors 官网的介绍,其于1987年创立,在全球82个国家BOHAI

投资了1490亿美元,管理的资产大约有160INVESTMENT亿美元。

3 HOLDINGS 2.74% 未能穿透

该未能穿透企业为境外企业,因隐私保护及当地SARL(简称法律保护的原因,未能获得该主体上层股东信息“BOHAI”)

相关的资料,亦未能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得。

上海文盛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各层级股东/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虞芯投资以外的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文盛出具的情况说明,NPL为国际知名China NPL 另类资产投资机构 Black Stone(黑石集团)的

Holdings 直接股东 China NPL 子公司。根据 Black Stone官网的介绍,其资产

4 Pte. Ltd. 2.48% Holdings Ltd.为境外企 管理规模超过 1万亿美,拥有约 12400 个房地

(简称业,未能穿透产资产和230多家投资公司。“NPL”) 该未能穿透企业为境外企业,因隐私保护及当地法律保护的原因,未能获得该主体上层股东信息

446序直接股东姓持股比

穿透情况未能穿透的原因及合理性

号名/名称例

相关的资料,亦未能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得。

上海文盛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各层级股东/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虞芯投资以外的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计12.35%//

三、上海文盛具体穿透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上海文盛截至2024年8月2日的上层股东的穿透具体情况如下表:

44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49.80%

1-1浙江文华控股有限公司一法人28.02%

1-1-1周智杰二自然人99.00%

1-1-2周先锋二自然人1.00%

1-2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法人17.52%

1-2-1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二法人19.00%

1-2-1-1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100.00%

1-2-2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二法人18.95%

1-2-2-1郁金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2-1-1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2-2-1-1-1贾晓蓉五自然人55.00%

1-2-2-1-1-2深圳前海无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45.00%

1-2-2-1-1-2-1吴靖宇六自然人90.00%

1-2-2-1-1-2-2唐方六自然人10.00%

1-2-3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二法人17.36%

1-2-3-1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2-1)三法人100.00%

1-2-4深圳市力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法人17.01%

1-2-4-1贵州四环工贸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4-1-1刘琼四自然人96.25%

1-2-4-1-2喻兰四自然人3.75%

1-2-5宁波杉辰实业有限公司二法人12.15%

1-2-5-1深圳市斯维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法人95.00%

44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5-1-1郑全恒四自然人35.00%

1-2-5-1-2郑培峰四自然人25.00%

1-2-5-1-3郑全顺四自然人22.00%

1-2-5-1-4孙超四自然人9.00%

1-2-5-1-5张宇飞四自然人9.00%

1-2-5-2郑全恒三自然人5.00%

1-2-6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7.69%

1-2-7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国有企业6.15%

1-2-8霍氏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法人1.69%

1-2-8-1霍建民三自然人99.00%

1-2-8-2霍振祥三自然人1.00%

1-3宁波尚达丰实业有限公司一法人7.83%

1-3-1上海辰融贸易有限公司二法人100.00%

1-3-1-1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3-1-1-1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40.54%

1-3-1-1-1-1郑永刚五自然人51.00%

1-3-1-1-1-2周继青五自然人49.00%

1-3-1-1-2昆明锦苑安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8.99%

1-3-1-1-2-1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39.97%

1-3-1-1-2-1-1昆明滇域产业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六国有企业82.75%

1-3-1-1-2-1-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六国有企业17.24%

1-3-1-1-2-1-3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六国有企业0.01%

44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2-2宁波鑫润佳盈贸易有限公司五法人33.31%

1-3-1-1-2-2-1杨晖六自然人70.00%

1-3-1-1-2-2-2周革平六自然人30.00%

1-3-1-1-2-3云南滇中新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15.99%

1-3-1-1-2-4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10.66%

1-3-1-1-2-5宁波东方景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0.03%

1-3-1-1-2-5-1上海士竑科技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3-1-1-2-5-1-1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3-1-1)七法人60.00%

1-3-1-1-2-5-1-2高明七自然人30.00%

1-3-1-1-2-5-1-3郑驹七自然人10.00%

1-3-1-1-2-6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0.03%

1-3-1-1-3宁波鑫润佳盈贸易有限公司(参见1-3-1-1-2-2)四法人8.55%

1-3-1-1-4绵阳绵高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8.32%

1-3-1-1-4-1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99.67%

1-3-1-1-4-2绵阳科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0.33%

1-3-1-1-4-2-1绵阳科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3-1-1-4-2-1-1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国有企业49.25%

1-3-1-1-4-2-1-2北京金拓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七法人28.36%

1-3-1-1-4-2-1-2-1北京金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八法人76.00%

1-3-1-1-4-2-1-2-1-1北京瑞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法人100.00%

1-3-1-1-4-2-1-2-1-1-1金晓秋十自然人80.00%

1-3-1-1-4-2-1-2-1-1-2唐雅莉十自然人20.00%

45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4-2-1-2-2北京瑞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3-1-1-4-2-1-2-1-1)八法人19.00%

1-3-1-1-4-2-1-2-3李林八自然人5.00%

1-3-1-1-4-2-1-3深圳野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七法人22.39%

1-3-1-1-4-2-1-3-1西藏新福通投资有限公司八法人58.00%

1-3-1-1-4-2-1-3-1-1张俊杰九自然人90.00%

1-3-1-1-4-2-1-3-1-2肖晨凝九自然人10.00%

1-3-1-1-4-2-1-3-2宁波恒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八合伙企业42.00%

1-3-1-1-4-2-1-3-2-1石淼九自然人78.57%

1-3-1-1-4-2-1-3-2-2张语桐九自然人21.43%

1-3-1-1-5广州市科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法人7.32%

1-3-1-1-5-1广州科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99.96%

1-3-1-1-5-2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参见1-3-1-1-1)五法人0.04%

1-3-1-1-5-3广州科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0.00%

1-3-1-1-5-4宁波鑫润佳盈贸易有限公司(参见1-3-1-1-2-2)五法人0.00%

1-3-1-1-6眉山创新产业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6.65%

1-3-1-1-6-1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44.44%

1-3-1-1-6-1-1冯大任六自然人72.00%

1-3-1-1-6-1-2邱滢霏六自然人27.00%

1-3-1-1-6-1-3费云健六自然人1.00%

1-3-1-1-6-2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31.14%

1-3-1-1-6-3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10.00%

1-3-1-1-6-4眉山市彭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8.57%

45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6-5成都隆升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五法人3.57%

1-3-1-1-6-5-1成都顺应新科技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3-1-1-6-5-1-1刘瑞辅七自然人30.00%

1-3-1-1-6-5-1-2刘佩杉七自然人20.00%

1-3-1-1-6-5-1-3赵林七自然人20.00%

1-3-1-1-6-5-1-4赵亚玲七自然人15.00%

1-3-1-1-6-5-1-5赵顶七自然人15.00%

1-3-1-1-6-6成都明诚瑞鑫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五法人1.09%

1-3-1-1-6-6-1赵永胜六自然人70.00%

1-3-1-1-6-6-2蒙红志六自然人30.00%

1-3-1-1-6-7成都融商智选成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0.44%

1-3-1-1-6-7-1温州融商亿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合伙企业66.67%

1-3-1-1-6-7-1-1李萍七自然人56.83%

1-3-1-1-6-7-1-2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新三板挂牌公司9.69%

1-3-1-1-6-7-1-3冯大任七自然人8.81%

1-3-1-1-6-7-1-4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参见1-3-1-1-6-1)七法人8.81%

1-3-1-1-6-7-1-5广安天佑圣世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七法人6.17%

1-3-1-1-6-7-1-5-1冯大任八自然人99.00%

1-3-1-1-6-7-1-5-2王希八自然人1.00%

1-3-1-1-6-7-1-6刘延安七自然人3.52%

1-3-1-1-6-7-1-7王希七自然人3.52%

1-3-1-1-6-7-1-8仪征升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法人2.20%

45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6-7-1-8-1江苏双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八法人68.00%

1-3-1-1-6-7-1-8-1-1向一民九自然人62.50%

1-3-1-1-6-7-1-8-1-2张荷九自然人22.50%

1-3-1-1-6-7-1-8-1-3向子悦九自然人15.00%

1-3-1-1-6-7-1-8-2向一民八自然人12.00%

1-3-1-1-6-7-1-8-3周宏军八自然人4.00%

1-3-1-1-6-7-1-8-4钱长龙八自然人4.00%

1-3-1-1-6-7-1-8-5陈双喜八自然人3.33%

1-3-1-1-6-7-1-8-6周媚娟八自然人3.00%

1-3-1-1-6-7-1-8-7张荷八自然人3.00%

1-3-1-1-6-7-1-8-8向子悦八自然人2.00%

1-3-1-1-6-7-1-8-9徐会福八自然人0.67%

1-3-1-1-6-7-1-9唐昆七自然人0.44%

1-3-1-1-6-7-2眉山纪力科技有限公司六法人30.30%

1-3-1-1-6-7-2-1冯大任七自然人99.00%

1-3-1-1-6-7-2-2王希七自然人1.00%

1-3-1-1-6-7-3李霈霖六自然人3.03%

1-3-1-1-6-8四川瑞亨格润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0.44%

1-3-1-1-6-8-1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参见1-3-1-1-6-1)六法人50.00%

1-3-1-1-6-8-2深圳泓瀚绿色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合伙企业20.00%

1-3-1-1-6-8-2-1王先锋七自然人55.00%

1-3-1-1-6-8-2-2占炳移七自然人15.00%

45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6-8-2-3洪亮七自然人15.00%

1-3-1-1-6-8-2-4邱培英七自然人15.00%

1-3-1-1-6-8-3眉山纪力科技有限公司(参见1-3-1-1-6-7-2)六法人7.35%

1-3-1-1-6-8-4李长青六自然人3.00%

1-3-1-1-6-8-5程雨璠六自然人2.60%

1-3-1-1-6-8-6田牧野六自然人2.55%

1-3-1-1-6-8-7冯大任六自然人2.00%

1-3-1-1-6-8-8冯忠瑞六自然人2.00%

1-3-1-1-6-8-9杨玉霞六自然人2.00%

1-3-1-1-6-8-10简龙骥六自然人2.00%

1-3-1-1-6-8-11姚素群六自然人1.30%

1-3-1-1-6-8-12王为六自然人1.20%

1-3-1-1-6-8-13王威六自然人1.00%

1-3-1-1-6-8-14赵英祥六自然人1.00%

1-3-1-1-6-8-15陶文忠六自然人1.00%

1-3-1-1-6-8-16马莹莹六自然人1.00%

1-3-1-1-6-9成都华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0.16%

1-3-1-1-6-9-1师梨萍六自然人100.00%

1-3-1-1-6-10成都融商智选卓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0.07%

1-3-1-1-6-10-1宋世伟六自然人35.00%

1-3-1-1-6-10-2万刚六自然人25.00%

1-3-1-1-6-10-3马莹莹六自然人15.00%

45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6-10-4张琴六自然人12.50%

1-3-1-1-6-10-5陈云奎六自然人12.50%

深圳泓瀚绿色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见

1-3-1-1-6-11五合伙企业0.07%

1-3-1-1-6-8-2)

1-3-1-1-7宁波华创元基实业有限公司四法人4.59%

1-3-1-1-7-1陈光华五自然人90.00%

1-3-1-1-7-2周小平五自然人10.00%

1-3-1-1-8宁波友福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3.61%

1-3-1-1-8-1郑仕麟五自然人90.00%

1-3-1-1-8-2郑学明五自然人10.00%

1-3-1-1-9宁波盛铭贸易有限公司四法人3.61%

1-3-1-1-9-1褚梅华五自然人100.00%

1-3-1-1-10上海海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3.12%

1-3-1-1-10-1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3-1-1-10-1-1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六法人81.54%

1-3-1-1-10-1-1-1青岛海融汇控股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0%

1-3-1-1-10-1-1-1-1海尔集团公司八集体所有制企业51.20%

1-3-1-1-10-1-1-1-2青岛海创客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八合伙企业48.80%

1-3-1-1-10-1-1-1-2-1青岛海创贰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九合伙企业31.81%

1-3-1-1-10-1-1-1-2-1-1梁海山十自然人35.31%

1-3-1-1-10-1-1-1-2-1-2李华刚十自然人7.35%

1-3-1-1-10-1-1-1-2-1-3孙京岩十自然人5.48%

45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0-1-1-1-2-1-4马坚十自然人5.39%

1-3-1-1-10-1-1-1-2-1-5陈录城十自然人5.13%

1-3-1-1-10-1-1-1-2-1-6宫伟十自然人5.12%

1-3-1-1-10-1-1-1-2-1-7舒海十自然人5.04%

1-3-1-1-10-1-1-1-2-1-8吴勇十自然人3.42%

1-3-1-1-10-1-1-1-2-1-9李洋十自然人3.35%

1-3-1-1-10-1-1-1-2-1-10李攀十自然人3.30%

1-3-1-1-10-1-1-1-2-1-11曹春华十自然人3.26%

1-3-1-1-10-1-1-1-2-1-12周兆林十自然人2.76%

1-3-1-1-10-1-1-1-2-1-13王友宁十自然人2.68%

1-3-1-1-10-1-1-1-2-1-14王晔十自然人2.59%

1-3-1-1-10-1-1-1-2-1-15任贤全十自然人2.54%

1-3-1-1-10-1-1-1-2-1-16宋尚义十自然人2.48%

1-3-1-1-10-1-1-1-2-1-17白耀文十自然人2.20%

1-3-1-1-10-1-1-1-2-1-18范增年十自然人2.11%

1-3-1-1-10-1-1-1-2-1-19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十法人0.50%

1-3-1-1-10-1-1-1-2-1-19-1张瑞敏十一自然人51.10%

1-3-1-1-10-1-1-1-2-1-19-2周云杰十一自然人16.30%

1-3-1-1-10-1-1-1-2-1-19-3梁海山十一自然人16.30%

1-3-1-1-10-1-1-1-2-1-19-4谭丽霞十一自然人16.30%

1-3-1-1-10-1-1-1-2-2青岛海创叁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九合伙企业22.23%

1-3-1-1-10-1-1-1-2-2-1谭丽霞十自然人42.85%

45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0-1-1-1-2-2-2梁海山十自然人10.68%

1-3-1-1-10-1-1-1-2-2-3邵新智十自然人8.07%

1-3-1-1-10-1-1-1-2-2-4李占国十自然人5.91%

1-3-1-1-10-1-1-1-2-2-5刘占杰十自然人3.95%

1-3-1-1-10-1-1-1-2-2-6李华刚十自然人3.45%

1-3-1-1-10-1-1-1-2-2-7张颖十自然人3.26%

1-3-1-1-10-1-1-1-2-2-8贾庆佳十自然人2.61%

1-3-1-1-10-1-1-1-2-2-9霍文璞十自然人2.44%

1-3-1-1-10-1-1-1-2-2-10张翠美十自然人2.11%

1-3-1-1-10-1-1-1-2-2-11秦琰十自然人1.57%

1-3-1-1-10-1-1-1-2-2-12莫瑞娟十自然人1.22%

1-3-1-1-10-1-1-1-2-2-13宫伟十自然人1.15%

1-3-1-1-10-1-1-1-2-2-14舒海十自然人1.15%

1-3-1-1-10-1-1-1-2-2-15马坚十自然人1.15%

1-3-1-1-10-1-1-1-2-2-16陈录城十自然人1.09%

1-3-1-1-10-1-1-1-2-2-17吴勇十自然人1.03%

1-3-1-1-10-1-1-1-2-2-18李攀十自然人0.96%

1-3-1-1-10-1-1-1-2-2-19李洋十自然人0.73%

1-3-1-1-10-1-1-1-2-2-20周兆林十自然人0.69%

1-3-1-1-10-1-1-1-2-2-21孙京岩十自然人0.61%

1-3-1-1-10-1-1-1-2-2-22宋尚义十自然人0.61%

1-3-1-1-10-1-1-1-2-2-23白耀文十自然人0.61%

45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0-1-1-1-2-2-24王晔十自然人0.58%

1-3-1-1-10-1-1-1-2-2-25任贤全十自然人0.43%

1-3-1-1-10-1-1-1-2-2-26范增年十自然人0.38%

1-3-1-1-10-1-1-1-2-2-27王友宁十自然人0.36%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见

1-3-1-1-10-1-1-1-2-2-28十法人0.34%

1-3-1-1-10-1-1-1-2-1-19)

1-3-1-1-10-1-1-1-2-3青岛海创壹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九合伙企业18.19%

1-3-1-1-10-1-1-1-2-3-1周云杰十自然人60.93%

1-3-1-1-10-1-1-1-2-3-2徐方强十自然人5.01%

1-3-1-1-10-1-1-1-2-3-3吕佩师十自然人4.88%

1-3-1-1-10-1-1-1-2-3-4李勇德十自然人3.95%

1-3-1-1-10-1-1-1-2-3-5白泽远十自然人3.91%

1-3-1-1-10-1-1-1-2-3-6纪婷琪十自然人3.68%

1-3-1-1-10-1-1-1-2-3-7李莉十自然人3.51%

1-3-1-1-10-1-1-1-2-3-8李喜武十自然人2.94%

1-3-1-1-10-1-1-1-2-3-9李瑞友十自然人2.94%

1-3-1-1-10-1-1-1-2-3-10黄雯瑶十自然人2.82%

1-3-1-1-10-1-1-1-2-3-11张玉波十自然人2.79%

1-3-1-1-10-1-1-1-2-3-12汲广强十自然人2.15%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见

1-3-1-1-10-1-1-1-2-3-13十法人0.50%

1-3-1-1-10-1-1-1-2-1-19)

1-3-1-1-10-1-1-1-2-4青岛海创肆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九合伙企业15.00%

45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0-1-1-1-2-4-1盛中华十自然人18.54%

1-3-1-1-10-1-1-1-2-4-2周云杰十自然人17.09%

1-3-1-1-10-1-1-1-2-4-3李伟杰十自然人6.19%

1-3-1-1-10-1-1-1-2-4-4宋玉军十自然人5.01%

1-3-1-1-10-1-1-1-2-4-5丁来国十自然人4.98%

1-3-1-1-10-1-1-1-2-4-6解居志十自然人4.43%

1-3-1-1-10-1-1-1-2-4-7赵弇锋十自然人3.73%

1-3-1-1-10-1-1-1-2-4-8展波十自然人3.73%

1-3-1-1-10-1-1-1-2-4-9张维杰十自然人3.65%

1-3-1-1-10-1-1-1-2-4-10柳晓波十自然人3.33%

1-3-1-1-10-1-1-1-2-4-11宋照伟十自然人3.17%

1-3-1-1-10-1-1-1-2-4-12程传岭十自然人2.98%

1-3-1-1-10-1-1-1-2-4-13张奎十自然人2.84%

1-3-1-1-10-1-1-1-2-4-14李晓峰十自然人2.73%

1-3-1-1-10-1-1-1-2-4-15王正刚十自然人1.62%

1-3-1-1-10-1-1-1-2-4-16汲广强十自然人1.44%

1-3-1-1-10-1-1-1-2-4-17刘斥十自然人1.19%

1-3-1-1-10-1-1-1-2-4-18于贞超十自然人1.08%

1-3-1-1-10-1-1-1-2-4-19刁云峰十自然人0.97%

1-3-1-1-10-1-1-1-2-4-20任华十自然人0.91%

1-3-1-1-10-1-1-1-2-4-21张玉波十自然人0.91%

1-3-1-1-10-1-1-1-2-4-22王梅艳十自然人0.91%

45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0-1-1-1-2-4-23纪婷琪十自然人0.91%

1-3-1-1-10-1-1-1-2-4-24黄雯瑶十自然人0.91%

1-3-1-1-10-1-1-1-2-4-25任贤存十自然人0.86%

1-3-1-1-10-1-1-1-2-4-26吕佩师十自然人0.81%

1-3-1-1-10-1-1-1-2-4-27徐方强十自然人0.77%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见

1-3-1-1-10-1-1-1-2-4-28十法人0.73%

1-3-1-1-10-1-1-1-2-1-19)

1-3-1-1-10-1-1-1-2-4-29李勇德十自然人0.53%

1-3-1-1-10-1-1-1-2-4-30李喜武十自然人0.53%

1-3-1-1-10-1-1-1-2-4-31李莉十自然人0.53%

1-3-1-1-10-1-1-1-2-4-32白泽远十自然人0.50%

1-3-1-1-10-1-1-1-2-4-33齐云山十自然人0.49%

1-3-1-1-10-1-1-1-2-4-34李瑞友十自然人0.41%

1-3-1-1-10-1-1-1-2-4-35孙凤森十自然人0.37%

1-3-1-1-10-1-1-1-2-4-36冯贞远十自然人0.16%

1-3-1-1-10-1-1-1-2-4-37袁舰十自然人0.09%

1-3-1-1-10-1-1-1-2-5青岛海创伍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九合伙企业12.27%

1-3-1-1-10-1-1-1-2-5-1解居志十自然人23.26%

1-3-1-1-10-1-1-1-2-5-2刁云峰十自然人14.43%

1-3-1-1-10-1-1-1-2-5-3冯贞远十自然人8.04%

1-3-1-1-10-1-1-1-2-5-4刘斥十自然人7.86%

1-3-1-1-10-1-1-1-2-5-5王正刚十自然人7.54%

46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0-1-1-1-2-5-6任贤存十自然人6.79%

1-3-1-1-10-1-1-1-2-5-7齐云山十自然人6.70%

1-3-1-1-10-1-1-1-2-5-8展波十自然人6.09%

1-3-1-1-10-1-1-1-2-5-9任华十自然人4.43%

1-3-1-1-10-1-1-1-2-5-10孙凤森十自然人3.78%

1-3-1-1-10-1-1-1-2-5-11王梅艳十自然人3.78%

1-3-1-1-10-1-1-1-2-5-12袁舰十自然人3.46%

1-3-1-1-10-1-1-1-2-5-13于贞超十自然人3.34%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见

1-3-1-1-10-1-1-1-2-5-14十法人0.50%

1-3-1-1-10-1-1-1-2-1-19)青岛海创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见

1-3-1-1-10-1-1-1-2-6九法人0.50%

1-3-1-1-10-1-1-1-2-1-19)

1-3-1-1-10-1-2上海滴水成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六法人18.46%

1-3-1-1-10-1-2-1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3-1-1-10-1-1)七法人87.88%

1-3-1-1-10-1-2-2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七法人12.12%

1-3-1-1-10-1-2-2-1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3-1-1-10-1-1)八法人100.00%

1-3-1-1-11宁波筑海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2.12%

1-3-1-1-11-1胡海平五自然人51.00%

1-3-1-1-11-2刘芳菲五自然人49.00%

1-3-1-1-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泷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1.44%

1-3-1-1-12-1庄巍五自然人99.00%

1-3-1-1-12-2马晓松五自然人1.00%

46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3-1-1-13宁波天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0.64%

1-3-1-1-13-1宁波鑫润佳盈贸易有限公司(参见1-3-1-1-2-2)五法人100.00%

1-3-1-1-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法人0.48%

1-3-1-1-14-1曹阳五自然人99.00%

1-3-1-1-14-2曹峤五自然人1.00%

1-4宁波宸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合伙企业3.92%

1-4-1周智杰二自然人95.00%

1-4-2浙江文华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1)二法人5.00%

1-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国有企业3.13%

1-6深圳市华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合伙企业3.13%

1-6-1海南贸利投资有限公司二法人49.97%

1-6-1-1王伊含三自然人60.00%

1-6-1-2徐逸轩三自然人40.00%

1-6-2曹国庆二自然人25.00%

1-6-3王建亮二自然人25.00%

1-6-4上海汇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法人0.03%

1-6-4-1上海樟秀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90.00%

1-6-4-1-1顾云魁四自然人100.00%

1-6-4-2许昕玥三自然人10.00%

1-7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一法人1.45%

1-7-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上市公司100.00%

1-8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国有企业5.80%

46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9 BOHAI INVESTMENT HOLDINGS SARL 一 外国企业 2.74%

1-10天津鼎晖稳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合伙企业2.17%

1-10-1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合伙企业25.92%

1-10-1-1亚投银欣(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99.96%

1-10-1-1-1仲贞四自然人50.00%

1-10-1-1-2黄江圳四自然人50.00%

1-10-1-2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三法人0.04%

1-10-1-2-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四上市公司100.00%

1-10-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上市公司9.72%

1-10-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9.72%

1-10-4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9.07%

1-10-5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6.48%

1-10-6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6.48%

1-10-7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二法人5.18%

1-10-7-1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75.10%

1-10-7-2比利时富杰保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三外国企业12.45%

1-10-7-3金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12.45%

1-10-7-3-1高兆龙四自然人100.00%

1-10-8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3.89%

1-10-9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二社会组织3.24%

1-10-10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2.59%

1-10-11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二法人1.83%

46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1-1天津泰鼎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85.40%

1-10-11-1-1天津浩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55.00%

1-10-11-1-1-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1-1-1-1-1 East Oak Company Limited 六 法人 100.00%

1-10-11-1-1-1-1-1 CDH Investment(BVI)Company Limited 七 外国企业 100.00%

1-10-11-1-2天津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45.00%

1-10-11-1-2-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1-1-2-1-1 Access Star Company Limited 六 法人 100.00%

1-10-11-1-2-1-1-1 CDH Investment(BVI)Company Limited 七 外国企业 100.00%

1-10-11-2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三新三板挂牌公司14.60%

1-10-12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1-10-12-1忠利保险有限公司三外国企业50.00%

1-10-12-2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三国有企业50.00%

1-10-13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1-10-13-1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17.02%

1-10-13-1-1吕向阳四自然人89.50%

1-10-13-1-2张长虹四自然人10.50%

1-10-13-2安华佳和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10.21%

1-10-13-2-1刘志强四自然人69.40%

1-10-13-2-2苏晓波四自然人25.50%

1-10-13-2-3张韧锋四自然人5.10%

1-10-13-3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法人9.17%

46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3-1湖南终南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法人87.60%

1-10-13-3-1-1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参见1-10-13-3-2)五法人73.72%

1-10-13-3-1-2长沙德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26.28%

1-10-13-3-1-2-1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参见1-10-13-3-2)六法人27.16%

1-10-13-3-1-2-2向军六自然人8.34%

1-10-13-3-1-2-3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六法人7.50%

1-10-13-3-1-2-3-1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0%

1-10-13-3-1-2-3-1-1黄涛八自然人60.00%

1-10-13-3-1-2-3-1-2黄世荧八自然人40.00%

1-10-13-3-1-2-4中鼎天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合伙企业7.50%

1-10-13-3-1-2-4-1邓凯七自然人26.92%

1-10-13-3-1-2-4-2易新国七自然人10.99%

1-10-13-3-1-2-4-3李超七自然人10.99%

1-10-13-3-1-2-4-4麦翔深七自然人5.82%

1-10-13-3-1-2-4-5万剑啸七自然人5.60%

1-10-13-3-1-2-4-6于剑鸣七自然人5.60%

1-10-13-3-1-2-4-7王劲松七自然人5.49%

1-10-13-3-1-2-4-8黄涛七自然人5.49%

1-10-13-3-1-2-4-9乔松七自然人4.40%

1-10-13-3-1-2-4-10蒋明龙七自然人4.40%

1-10-13-3-1-2-4-11曹继文七自然人3.30%

1-10-13-3-1-2-4-12刘春生七自然人2.20%

46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3-1-2-4-13尚泽宇七自然人2.20%

1-10-13-3-1-2-4-14林颖七自然人2.20%

1-10-13-3-1-2-4-15高卷合七自然人2.20%

1-10-13-3-1-2-4-16王建平七自然人1.10%

1-10-13-3-1-2-4-17郝秀华七自然人1.10%

1-10-13-3-1-2-5卢建之六自然人6.90%

1-10-13-3-1-2-6北京合展泰宝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6.67%

1-10-13-3-1-2-6-1田昭巨七自然人95.00%

1-10-13-3-1-2-6-2田萍七自然人5.00%

1-10-13-3-1-2-7北京德润禾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4.78%

1-10-13-3-1-2-7-1唐扬帆七自然人90.91%

1-10-13-3-1-2-7-2北京星沙科贸有限公司七法人9.09%

1-10-13-3-1-2-7-2-1陈建业八自然人60.00%

1-10-13-3-1-2-7-2-2凌云八自然人40.00%

1-10-13-3-1-2-8蔡友良六自然人3.30%

1-10-13-3-1-2-9李欣六自然人2.83%

1-10-13-3-1-2-10湖南百富智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六法人2.64%

1-10-13-3-1-2-10-1田腾喜七自然人60.00%

1-10-13-3-1-2-10-2罗金田七自然人40.00%

1-10-13-3-1-2-11湖南景盛经贸有限公司六法人2.50%

1-10-13-3-1-2-11-1景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0%

1-10-13-3-1-2-11-1-1 HUGE TOP MANAGEMENT LIMITED 八 外国企业 100.00%

46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3-1-2-12杨南六自然人2.48%

1-10-13-3-1-2-13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法人1.88%

1-10-13-3-1-2-13-1内蒙古海诚恒胜贸易有限公司七法人84.53%

1-10-13-3-1-2-13-1-1李忠海八自然人100.00%

1-10-13-3-1-2-13-2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七法人15.47%

1-10-13-3-1-2-13-2-1张秀根八自然人99.00%

1-10-13-3-1-2-13-2-2苗小龙八自然人1.00%

1-10-13-3-1-2-14湖南世嘉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1.67%

1-10-13-3-1-2-14-1徐颖丰七自然人60.00%

1-10-13-3-1-2-14-2刘运良七自然人20.00%

1-10-13-3-1-2-14-3易思来七自然人20.00%

1-10-13-3-1-2-15北京博观福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六合伙企业1.67%

1-10-13-3-1-2-15-1张华玉七自然人60.00%

1-10-13-3-1-2-15-2邹剑龙七自然人12.24%

1-10-13-3-1-2-15-3周洪丽七自然人10.20%

1-10-13-3-1-2-15-4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七法人5.10%

1-10-13-3-1-2-15-4-1蔡冰八自然人69.75%

1-10-13-3-1-2-15-4-2蔡开坚八自然人30.25%

1-10-13-3-1-2-15-5赵永霞七自然人5.10%

1-10-13-3-1-2-15-6李明七自然人4.08%

1-10-13-3-1-2-15-7单升元七自然人2.04%

1-10-13-3-1-2-15-8黄洁七自然人1.02%

46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3-1-2-15-9北京博观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七法人0.20%

1-10-13-3-1-2-15-9-1张凯八自然人80.00%

1-10-13-3-1-2-15-9-2赵永霞八自然人20.00%

1-10-13-3-1-2-16许忠慈六自然人1.41%

1-10-13-3-1-2-17王文明六自然人1.25%

1-10-13-3-1-2-18姚土生六自然人1.06%

1-10-13-3-1-2-19宁波仰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合伙企业0.83%

1-10-13-3-1-2-19-1孙凯七自然人99.00%

1-10-13-3-1-2-19-2宁波鲍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法人1.00%

1-10-13-3-1-2-19-2-1孙鹏八自然人90.00%

1-10-13-3-1-2-19-2-2刘莉莎八自然人10.00%

1-10-13-3-1-2-20北京九州春雨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0.83%

1-10-13-3-1-2-20-1方海涛七自然人53.75%

1-10-13-3-1-2-20-2北京清大科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七法人46.25%

1-10-13-3-1-2-20-2-1王舫八自然人90.00%

1-10-13-3-1-2-20-2-2张柳群八自然人10.00%

1-10-13-3-1-2-21邓凯六自然人0.83%

1-10-13-3-1-2-22陈朝闻六自然人0.79%

1-10-13-3-1-2-23罗心村六自然人0.53%

1-10-13-3-1-2-24曾智勇六自然人0.53%

1-10-13-3-1-2-25刘政六自然人0.46%

1-10-13-3-1-2-26刘建辉六自然人0.42%

46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3-1-2-27张海燕六自然人0.42%

1-10-13-3-1-2-28谢健民六自然人0.28%

1-10-13-3-1-2-29蒋崇军六自然人0.27%

1-10-13-3-1-2-30张艳霞六自然人0.25%

1-10-13-3-1-2-31周文六自然人0.21%

1-10-13-3-1-2-32李荣达六自然人0.18%

1-10-13-3-1-2-33傅湘六自然人0.17%

1-10-13-3-1-2-34卢伟六自然人0.17%

1-10-13-3-1-2-35李珂六自然人0.17%

1-10-13-3-1-2-36梁岚六自然人0.17%

1-10-13-3-1-2-37陈木林六自然人0.17%

1-10-13-3-1-2-38骆汉军六自然人0.17%

1-10-13-3-1-2-39刘清六自然人0.13%

1-10-13-3-1-2-40刘鹏飞六自然人0.11%

1-10-13-3-1-2-41赵强六自然人0.09%

1-10-13-3-1-2-42朱士魁六自然人0.08%

1-10-13-3-1-2-43欧阳嶷英六自然人0.06%

1-10-13-3-1-2-44汪海峰六自然人0.06%

1-10-13-3-1-2-45李素梅六自然人0.04%

1-10-13-3-1-2-46蔡夏明六自然人0.04%

1-10-13-3-1-2-47邓小希六自然人0.04%

1-10-13-3-2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9.31%

46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3-2-1向军五自然人76.00%

1-10-13-3-2-2陈菊英五自然人19.00%

1-10-13-3-2-3长沙德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5.00%

1-10-13-3-3向军四自然人2.80%

1-10-13-3-4鹿斌四自然人0.09%

1-10-13-3-5常东来四自然人0.09%

1-10-13-3-6罗铁庚四自然人0.06%

1-10-13-3-7邓成立四自然人0.06%

1-10-13-4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6.81%

1-10-13-5广州均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三法人6.47%

1-10-13-5-1上海韵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四法人43.86%

1-10-13-5-1-1彭志红五自然人100.00%

1-10-13-5-2尹淑燕四自然人14.98%

1-10-13-5-3朱玫四自然人11.05%

1-10-13-5-4余巨川四自然人8.77%

1-10-13-5-5谢红四自然人8.77%

1-10-13-5-6柴晓明四自然人4.73%

1-10-13-5-7孟序四自然人3.22%

1-10-13-5-8谢湘辉四自然人2.02%

1-10-13-5-9李惠仪四自然人1.61%

1-10-13-5-10章建平四自然人0.98%

1-10-13-6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6.38%

47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7廊坊北方机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5.90%

1-10-13-7-1田锁庄四自然人94.09%

1-10-13-7-2赣州中青国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3.50%

1-10-13-7-2-1上海汇晏实业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3-7-2-1-1天津远翔商贸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10-13-7-2-1-1-1田永军七自然人60.00%

1-10-13-7-2-1-1-2郭友立七自然人40.00%

1-10-13-7-3纪永昌四自然人2.41%

1-10-13-8北京环球银证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5.67%

1-10-13-8-1时丽四自然人80.00%

1-10-13-8-2胡志华四自然人20.00%

1-10-13-9陕西佳乐紫光科贸有限公司三法人5.39%

1-10-13-9-1北京昆仑博越科贸有限公司四法人99.00%

1-10-13-9-1-1张改英五自然人60.00%

1-10-13-9-1-2周雪飞五自然人40.00%

1-10-13-9-2苏海军四自然人1.00%

1-10-13-10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5.11%

1-10-13-11中青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三法人5.11%

1-10-13-11-1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法人100.00%

1-10-13-11-1-1北京润元华宸科技有限公司五法人75.00%

1-10-13-11-1-1-1中林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六法人80.00%

1-10-13-11-1-1-1-1中星华宇(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七法人34.45%

47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11-1-1-1-2庆云康健物资有限公司七法人20.00%

1-10-13-11-1-1-1-1-1中食农业(北京)有限公司八法人100.00%

1-10-13-11-1-1-1-1-1-1天津中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九法人100.00%

1-10-13-11-1-1-1-1-1-1-1环球购(香港)有限公司十港台企业100.00%

1-10-13-11-1-1-1-3丝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七国有企业20.00%

1-10-13-11-1-1-1-2-1北京应大信息产业研究院八社会组织100.00%

1-10-13-11-1-1-1-4中国林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七国有企业10.50%

1-10-13-11-1-1-1-5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七国有企业9.80%

1-10-13-11-1-1-1-6中文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七法人5.25%

1-10-13-11-1-1-1-5-1陈海英八自然人80.00%

1-10-13-11-1-1-1-5-2樊磊八自然人20.00%

1-10-13-11-1-1-2中星华宇(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六法人12.00%

1-10-13-11-1-1-1-6-1丝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七国有企业100.00%

1-10-13-11-1-1-3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六国有企业8.00%

1-10-13-11-1-2中国青旅集团有限公司五国有企业20.00%

1-10-13-11-1-3田卫红五自然人5.00%

1-10-13-12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法人5.11%

1-10-13-12-1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政府部门25.10%

1-10-13-12-2大连博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法人23.93%

1-10-13-12-2-1刘延辉五自然人98.00%

1-10-13-12-2-2巨弧科技(大连)有限责任公司五法人2.00%

1-10-13-12-2-2-1刘延辉六自然人100.00%

47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12-3许广平等13名自然人四自然人20.54%

1-10-13-12-4广东华创化工有限公司四法人15.21%

1-10-13-12-4-1梁永林五自然人90.00%

1-10-13-12-4-2林少冰五自然人10.00%

1-10-13-12-5 Chemicai&Metals Science Technology Trading lnc. 四 外国企业 15.21%

1-10-13-13福建国耀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2.27%

1-10-13-13-1蔡厦程四自然人40.00%

1-10-13-13-2蔡清爽四自然人30.00%

1-10-13-13-3蔡金榜四自然人30.00%

1-10-13-14广州融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法人2.27%

1-10-13-14-1广州市普方达寰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23.32%

1-10-13-14-1-1李冬五自然人75.00%

1-10-13-14-1-2招小江五自然人15.00%

1-10-13-14-1-3张晗五自然人10.00%

1-10-13-14-2广州鸿光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四法人19.86%

1-10-13-14-2-1张晗五自然人100.00%

1-10-13-14-3广东恒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法人14.90%

1-10-13-14-3-1曾翠莲五自然人80.88%

1-10-13-14-3-2李珊珊五自然人19.12%

1-10-13-14-4深圳市恒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法人9.93%

1-10-13-14-4-1张文莉五自然人99.00%

1-10-13-14-4-2郑海青五自然人1.00%

47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14-5深圳市菲思兰商贸有限公司四法人8.44%

1-10-13-14-5-1郑璧如五自然人75.00%

1-10-13-14-5-2郑秀英五自然人25.00%

1-10-13-14-6深圳市汇智豆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8.42%

1-10-13-14-6-1谢高牛五自然人99.00%

1-10-13-14-6-2郑璧如五自然人1.00%

1-10-13-14-7深圳市安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法人6.33%

1-10-13-14-7-1毛锐五自然人66.67%

1-10-13-14-7-2周少丽五自然人33.33%

1-10-13-14-8深圳市纽泽尼商贸有限公司四法人4.97%

1-10-13-14-8-1田冬巍五自然人85.00%

1-10-13-14-8-2田耕五自然人10.00%

1-10-13-14-8-3田毅夫五自然人5.00%

1-10-13-14-9深圳市希彤商贸有限公司四法人3.83%

1-10-13-14-9-1谢裕五自然人100.00%

1-10-13-15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1.28%

1-10-13-16江西恒定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1.25%

1-10-13-16-1首都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10-13-16-1-1北京中鸿鼎胜实业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3-16-1-1-1九源集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10-13-16-1-1-1-1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七法人27.00%

1-10-13-16-1-1-1-1-1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八法人100.00%

47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16-1-1-1-1-1-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上市公司99.88%

1-10-13-16-1-1-1-1-1-2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九国有企业0.12%

1-10-13-16-1-1-1-2上海曹王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七法人27.00%

1-10-13-16-1-1-1-2-1刘平八自然人96.00%

1-10-13-16-1-1-1-2-2沈金荣八自然人4.00%

1-10-13-16-1-1-1-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七上市公司27.00%

1-10-13-16-1-1-1-4上海源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七国有企业16.00%

1-10-13-16-1-1-1-5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七法人3.00%

1-10-13-16-1-1-1-5-1李丁八自然人49.00%

1-10-13-16-1-1-1-5-2韩长安八自然人48.57%

1-10-13-16-1-1-1-5-3光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院八事业单位2.43%

1-10-13-17盘锦龙德实业有限公司三法人1.13%

1-10-13-17-1宁波长拓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法人90.20%

1-10-13-17-1-1杨树智五自然人60.00%

1-10-13-17-1-2刘玉雪五自然人40.00%

1-10-13-17-2盘锦天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法人9.80%

1-10-13-17-2-1李锦玲五自然人50.00%

1-10-13-17-2-2江立权五自然人50.00%

1-10-13-18青岛正和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1.13%

1-10-13-18-1秦巍峻四自然人76.19%

1-10-13-18-2卢建东四自然人17.86%

1-10-13-18-3王佩佩四自然人5.95%

47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3-19珠海市合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法人1.13%

1-10-13-19-1陈廷夏四自然人60.00%

1-10-13-19-2陈廷雄四自然人40.00%

1-10-13-20深圳市金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0.67%

1-10-13-20-1殷清明四自然人60.00%

1-10-13-20-2叶元志四自然人20.00%

1-10-13-20-3叶子杨四自然人20.00%

1-10-13-21吉林省正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0.51%

1-10-13-21-1郑万起四自然人77.47%

1-10-13-21-2郑洪浩四自然人21.30%

1-10-13-21-3陈晓玲四自然人1.23%

1-10-14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1-10-14-1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50.00%

1-10-14-2英杰华集团三外国企业50.00%

1-10-15拉萨德宇新能实业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1-10-15-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10-15-1-1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85.00%

1-10-15-1-1-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法人未公示

1-10-15-1-1-1-1汤玉祥六自然人52.00%

1-10-15-1-1-1-2卢新磊六自然人8.00%

1-10-15-1-1-1-3张义国六自然人8.00%

1-10-15-1-1-1-4张宝锋六自然人8.00%

47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5曹建伟六自然人8.00%

1-10-15-1-1-1-6杨波六自然人8.00%

1-10-15-1-1-1-7王磊六自然人8.00%

1-10-15-1-1-2郑州通泰人合伍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2-2于学中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3刘国衡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刘晓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5刘红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6刘迪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7卢长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8吕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9孙德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0常青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张立尧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2张铁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3时秀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4李承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5李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6林跃兴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7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8王华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47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19白永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0赵燕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郑俊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郑州通泰人合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3-2刘仁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刘家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4刘贵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司喜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6岳宏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7张玉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8彭学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9曹建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0曹红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1李九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2梁木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3毛俊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4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5游明设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6牛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7王国庆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18臧爱坤六自然人未公示

47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19董保松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0赵卫丽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赵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郝长利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3郭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4韩朝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郑州通泰人合叁拾伍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4-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4-2任东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3任小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4位义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5冯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6刘旭宇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7刘权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8史寒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9孙志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0孙盛楠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1张庆滨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2彭旭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3曹亚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4李冬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5李振山六自然人未公示

47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4-16李文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7李盼盼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8杨晓雨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19林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0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1王华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2王磁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3秦晓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4许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5赵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6赵壮可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7邱红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8陈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29韩清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4-30马玉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5郑州通泰人合叁拾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5-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5-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郑州通泰人合叁拾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6-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6-2井国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3吕新荣六自然人未公示

48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6-4周福贵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5宋利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6崔王遂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7崔青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8张秀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9徐富仙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0李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1梁红利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3汪培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4王士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5王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6苏炳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7袁冬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8赵合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19赵国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20辜良文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21顾惠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22马玲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23鲍玲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6-24黑俊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7郑州通泰人合叁拾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48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7-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7-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8郑州通泰人合叁拾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8-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8-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郑州通泰人合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9-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9-2于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3刘振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4吴晓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5周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6崔雪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7张振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8徐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9朱中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0李恒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1杨祥盈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2段海燕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3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4王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5石全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6芦双贵六自然人未公示

48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9-17赵军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8赵慧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19赵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0赵金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1邱益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2郭小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3靳晓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4颜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5高冬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9-26鲁照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郑州通泰人合拾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0-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0-2刘迪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3叶江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4夏秀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5曹天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6曹志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7李永晖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8李连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9杨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0梁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1武庆生六自然人未公示

48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0-12毛长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3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4王乐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5王新房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6王永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7胡朝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8袁保国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19许庆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20邢松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21金春英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22陈钦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23马方存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0-24魏永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郑州通泰人合拾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1-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1-2乐金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3刘卫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4刘福洪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5姚宏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6崔云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7张国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8彭亚敏六自然人未公示

48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1-9李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0武圆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1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2王光荣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3王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4王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5田洪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6谢颂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7赵国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8赵朝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19郅建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20郝忠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21郭心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1-22魏明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郑州通泰人合拾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2-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2-2刘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3刘柱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4孙增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5孙松山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6孟书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7张东艺六自然人未公示

48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2-8张军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9李书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0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1王建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2王金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3申卫琴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4申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5蔡庆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6蔡红雨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7赵巧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8邓锐宇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19郑维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20郭拥政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21郭梁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22郭海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23陈建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2-24魏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郑州通泰人合拾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3-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3-2刘家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3刘海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4张合六自然人未公示

48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3-5张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6张闻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7悦宝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8李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9李新荣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0楚华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1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2牛振国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3王云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4王建富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5王建温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6王江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7荆利利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8裴先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19陈雷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20马培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21马培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3-22魏慧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郑州通泰人合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4-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4-2于春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3刘骥钢六自然人未公示

48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4-4单松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5古明武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6吴文燕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7宋勤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8张建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9张建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0张锡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1张阳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2李建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3李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4毛思诠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5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6王凤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7白营闪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8石爱景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19罗衍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20范玉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21袁国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22许志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23赵培秀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24郭伟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4-25高戈六自然人未公示

48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5郑州通泰人合玖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5-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5-2付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3刘景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4史兆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5张国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6张继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7张菊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8朱青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9李晓学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0楚新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1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2王超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3王魁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4琚灵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5田铁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6赵俊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7郭小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8闫红全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19黄建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5-20黎润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郑州通泰人合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48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6-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6-2于春宽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3宋奇卫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4张宝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5张广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6张振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7张树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8张生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9彭木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0戴领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1李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2李晓学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3李高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4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5王文兵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6王正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7秦根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8解先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19谢君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20郑建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21陈国亭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6-22陈才源六自然人未公示

49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16-23马卫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7郑州通泰人合贰拾伍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7-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7-2张秀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7-3杜明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7-4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7-5王文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8郑州通泰人合贰拾捌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8-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8-2张志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8-3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郑州通泰人合贰拾玖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19-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19-2于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3张英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4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5王介良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6程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7赵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8郝忠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9闫志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19-10韦诗锋六自然人未公示

49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0郑州通泰人合贰拾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0-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20-2何立恒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3刘凤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4古子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5孙振宇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6崔轶斌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7张守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8张长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9李东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0李新娣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1李正卿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3王培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4赵朝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5赵玉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6郭改娣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7郭旭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8闪瑞洁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19阴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0-20陈歆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郑州通泰人合贰拾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49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1-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21-2吕保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3孙婧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4孙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5建占一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6张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7方焕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8李会展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9李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0李彤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1杜凤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3沈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4洪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5王会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6王建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7申占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8罗衍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19胡怀班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20解先茂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21谢颂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22闫国华六自然人未公示

49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1-23韩俊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1-24黄宁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郑州通泰人合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2-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22-2何文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3吕楠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4孙立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5康水成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6张义国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7张志国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8张改香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9张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0李宏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1李志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2李永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3杨金林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4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5翟在秋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6袁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7郭更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8阎备战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2-19陈晓红六自然人未公示

49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3郑州通泰人合叁拾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3-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2%

1-10-15-1-1-23-2唐昭辉六自然人5.73%

1-10-15-1-1-23-3邢丽娟六自然人2.87%

1-10-15-1-1-23-4李桂君六自然人1.43%

1-10-15-1-1-23-5郝伟民六自然人1.43%

1-10-15-1-1-23-6周瑞峰六自然人1.43%

1-10-15-1-1-23-7姚九霞六自然人0.72%

1-10-15-1-1-23-8范崇斌六自然人0.72%

1-10-15-1-1-23-9张海彬六自然人0.72%

1-10-15-1-1-23-10吕楠六自然人0.84%

1-10-15-1-1-23-11王新庆六自然人1.43%

1-10-15-1-1-23-12耿贵昱六自然人4.24%

1-10-15-1-1-23-13王丰军六自然人3.40%

1-10-15-1-1-23-14王琰洁六自然人9.60%

1-10-15-1-1-23-15赵国强六自然人11.56%

1-10-15-1-1-23-16汤玉祥六自然人36.90%

1-10-15-1-1-23-17石全民六自然人4.55%

1-10-15-1-1-23-18王静六自然人2.87%

1-10-15-1-1-23-19孙长贵六自然人1.43%

1-10-15-1-1-23-20周浩六自然人0.72%

1-10-15-1-1-23-21马红六自然人1.98%

49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3-22胡子秀六自然人0.86%

1-10-15-1-1-23-23司瑞强六自然人2.87%

1-10-15-1-1-23-24刘金亭六自然人1.69%

1-10-15-1-1-24郑州通泰人合叁拾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4-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24-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3侯新成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4王廷贵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5魏延岭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6景天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7侯二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8刘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9罗彩范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0高保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1荆瑞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2邓文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3郜建设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4焦润钦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5李益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6李玉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7王枫岚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18王金明六自然人未公示

49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4-19杨合德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0袁炳午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1张丽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2赵慧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3郑丽珍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4杨广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5陈章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6王桂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7肖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8张秀英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29周福秀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30裴天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31夏伟娜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4-32阎桂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25郑州通泰人合拾伍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5-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2%

1-10-15-1-1-25-2唐昭辉六自然人5.73%

1-10-15-1-1-25-3邢丽娟六自然人2.87%

1-10-15-1-1-25-4李桂君六自然人1.43%

1-10-15-1-1-25-5郝伟民六自然人1.43%

1-10-15-1-1-25-6周瑞峰六自然人1.43%

1-10-15-1-1-25-7姚九霞六自然人0.72%

49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5-8范崇斌六自然人0.72%

1-10-15-1-1-25-9张海彬六自然人0.72%

1-10-15-1-1-25-10吕楠六自然人0.84%

1-10-15-1-1-25-11王新庆六自然人1.43%

1-10-15-1-1-25-12耿贵昱六自然人4.24%

1-10-15-1-1-25-13王丰军六自然人3.40%

1-10-15-1-1-25-14王琰洁六自然人9.60%

1-10-15-1-1-25-15赵国强六自然人11.56%

1-10-15-1-1-25-16汤玉祥六自然人36.90%

1-10-15-1-1-25-17石全民六自然人4.55%

1-10-15-1-1-25-18王静六自然人2.87%

1-10-15-1-1-25-19孙长贵六自然人1.43%

1-10-15-1-1-25-20周浩六自然人0.72%

1-10-15-1-1-25-21马红六自然人1.98%

1-10-15-1-1-25-22胡子秀六自然人0.86%

1-10-15-1-1-25-23司瑞强六自然人2.87%

1-10-15-1-1-25-24刘金亭六自然人1.69%

1-10-15-1-1-26郑州通泰人合拾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6-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1%

1-10-15-1-1-26-2冯小华六自然人1.68%

1-10-15-1-1-26-3丁保民六自然人0.84%

1-10-15-1-1-26-4沈宏钊六自然人0.84%

49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6-5王金平六自然人0.42%

1-10-15-1-1-26-6姚九霞六自然人0.42%

1-10-15-1-1-26-7汤玉祥六自然人73.33%

1-10-15-1-1-26-8韩大伦六自然人4.76%

1-10-15-1-1-26-9周广俊六自然人2.98%

1-10-15-1-1-26-10陈艳六自然人1.68%

1-10-15-1-1-26-11吕习奎六自然人0.84%

1-10-15-1-1-26-12张团营六自然人6.23%

1-10-15-1-1-26-13郝冬青六自然人4.31%

1-10-15-1-1-26-14郭沛营六自然人0.84%

1-10-15-1-1-26-15张毅六自然人0.84%

1-10-15-1-1-27郑州通泰人合拾捌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7-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2%

1-10-15-1-1-27-2汤玉祥六自然人38.36%

1-10-15-1-1-27-3魏淑英六自然人5.96%

1-10-15-1-1-27-4王建文六自然人4.47%

1-10-15-1-1-27-5马红玉六自然人2.98%

1-10-15-1-1-27-6悦旸六自然人2.98%

1-10-15-1-1-27-7王芳六自然人1.49%

1-10-15-1-1-27-8时治国六自然人1.49%

1-10-15-1-1-27-9刘二旺六自然人0.74%

1-10-15-1-1-27-10黄娟六自然人5.37%

49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7-11常新建六自然人4.60%

1-10-15-1-1-27-12杨红霞六自然人0.74%

1-10-15-1-1-27-13付明利六自然人4.41%

1-10-15-1-1-27-14马双喜六自然人9.67%

1-10-15-1-1-27-15汤吉文六自然人2.65%

1-10-15-1-1-27-16孙跃民六自然人1.49%

1-10-15-1-1-27-17薛宝义六自然人1.75%

1-10-15-1-1-27-18汪银祥六自然人1.13%

1-10-15-1-1-27-19邱龙六自然人4.47%

1-10-15-1-1-27-20孙国敬六自然人0.74%

1-10-15-1-1-27-21张争祥六自然人2.98%

1-10-15-1-1-27-22褚玉新六自然人1.49%

1-10-15-1-1-28郑州通泰人合拾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8-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1%

1-10-15-1-1-28-2李何生六自然人2.32%

1-10-15-1-1-28-3张全利六自然人1.11%

1-10-15-1-1-28-4李保国六自然人0.55%

1-10-15-1-1-28-5刘艳芳六自然人0.55%

1-10-15-1-1-28-6李军伟六自然人0.55%

1-10-15-1-1-28-7贾新杰六自然人0.28%

1-10-15-1-1-28-8王晓丽六自然人2.00%

1-10-15-1-1-28-9宋振国六自然人0.86%

50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8-10欧阳绍平六自然人0.33%

1-10-15-1-1-28-11朱永胜六自然人1.97%

1-10-15-1-1-28-12蔡余森六自然人0.28%

1-10-15-1-1-28-13田晓锋六自然人1.18%

1-10-15-1-1-28-14孙希顺六自然人4.87%

1-10-15-1-1-28-15赵国红六自然人1.11%

1-10-15-1-1-28-16沙伟其六自然人0.65%

1-10-15-1-1-28-17李静艳六自然人1.43%

1-10-15-1-1-28-18汤玉祥六自然人79.95%

1-10-15-1-1-29郑州通泰人合拾玖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29-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2%

1-10-15-1-1-29-2汤玉祥六自然人44.74%

1-10-15-1-1-29-3崔新霞六自然人1.74%

1-10-15-1-1-29-4张闻辉六自然人1.74%

1-10-15-1-1-29-5顾朝伟六自然人1.74%

1-10-15-1-1-29-6方洪六自然人1.53%

1-10-15-1-1-29-7鄂媛六自然人1.02%

1-10-15-1-1-29-8高登六自然人0.87%

1-10-15-1-1-29-9任少卿六自然人0.87%

1-10-15-1-1-29-10陈明阳六自然人4.94%

1-10-15-1-1-29-11张建忠六自然人5.82%

1-10-15-1-1-29-12刘宪科六自然人1.74%

50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29-13冯新春六自然人12.16%

1-10-15-1-1-29-14苏冬尽六自然人2.68%

1-10-15-1-1-29-15王琳丽六自然人0.87%

1-10-15-1-1-29-16李志强六自然人1.74%

1-10-15-1-1-29-17张永祥六自然人5.21%

1-10-15-1-1-29-18王德智六自然人3.47%

1-10-15-1-1-29-19马洪宾六自然人5.37%

1-10-15-1-1-29-20郑磊六自然人1.74%

1-10-15-1-1-30郑州通泰人合拾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0-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2%

1-10-15-1-1-30-2宋杰新六自然人2.93%

1-10-15-1-1-30-3闫志亮六自然人2.93%

1-10-15-1-1-30-4屈建设六自然人1.46%

1-10-15-1-1-30-5拜建芳六自然人1.46%

1-10-15-1-1-30-6丹萍六自然人1.46%

1-10-15-1-1-30-7王军宏六自然人0.88%

1-10-15-1-1-30-8荆秀敏六自然人0.73%

1-10-15-1-1-30-9张世勇六自然人0.73%

1-10-15-1-1-30-10鲍年森六自然人3.77%

1-10-15-1-1-30-11段家侠六自然人1.46%

1-10-15-1-1-30-12韩俊锋六自然人2.64%

1-10-15-1-1-30-13杨国强六自然人11.89%

50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0-14李军六自然人1.73%

1-10-15-1-1-30-15易成刚六自然人1.01%

1-10-15-1-1-30-16申胜六自然人7.61%

1-10-15-1-1-30-17汤玉祥六自然人37.71%

1-10-15-1-1-30-18刘应奇六自然人4.65%

1-10-15-1-1-30-19冯颖六自然人5.86%

1-10-15-1-1-30-20吕祥伟六自然人4.39%

1-10-15-1-1-30-21苏锡光六自然人1.46%

1-10-15-1-1-30-22魏高潮六自然人1.72%

1-10-15-1-1-30-23蔡庆华六自然人1.46%

1-10-15-1-1-31郑州通泰人合捌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1-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1%

1-10-15-1-1-31-2汤玉祥六自然人41.56%

1-10-15-1-1-31-3王威六自然人2.77%

1-10-15-1-1-31-4张国徽六自然人4.96%

1-10-15-1-1-31-5刘洪民六自然人0.96%

1-10-15-1-1-31-6吕祥富六自然人0.90%

1-10-15-1-1-31-7关新风六自然人0.77%

1-10-15-1-1-31-8高二保六自然人0.77%

1-10-15-1-1-31-9孙跃进六自然人0.38%

1-10-15-1-1-31-10贾春生六自然人0.68%

1-10-15-1-1-31-11安定六自然人1.37%

50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1-12王权六自然人1.37%

1-10-15-1-1-31-13张合琴六自然人0.58%

1-10-15-1-1-31-14袁娓六自然人2.37%

1-10-15-1-1-31-15李刚强六自然人0.38%

1-10-15-1-1-31-16郭泽军六自然人0.58%

1-10-15-1-1-31-17张冬平六自然人0.59%

1-10-15-1-1-31-18王耀前六自然人0.91%

1-10-15-1-1-31-19卢新磊六自然人36.21%

1-10-15-1-1-31-20常浩六自然人1.50%

1-10-15-1-1-31-21刘东六自然人0.38%

1-10-15-1-1-32郑州通泰人合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2-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32-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3刘志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4李桂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5阴铁良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6王洪振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7郑跃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8董晓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9赵新兴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0季尚成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1王革新六自然人未公示

50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2-12马杰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3杨志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4黎润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5申占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6王镇海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7岳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8王献成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19靳晓岩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0张志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1毛长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2李新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3谢群鹏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4尹乐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2-25冯文龙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郑州通泰人合贰拾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3-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33-2周军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3宋晓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4赵炜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5刘正强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6鲁景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7武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50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3-8王江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9李建厂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0师军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1任军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2杜红卫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3李正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4袁香玲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5李良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6王剑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7王彩芹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8申智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3-19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4郑州通泰人合贰拾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4-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0.02%

1-10-15-1-1-34-2吴金良六自然人6.38%

1-10-15-1-1-34-3郑丽莉六自然人4.78%

1-10-15-1-1-34-4安宁六自然人4.78%

1-10-15-1-1-34-5王海翔六自然人3.19%

1-10-15-1-1-34-6马海玲六自然人3.19%

1-10-15-1-1-34-7解黎英六自然人1.59%

1-10-15-1-1-34-8王金萍六自然人1.59%

1-10-15-1-1-34-9马玉涛六自然人1.59%

50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4-10徐溯六自然人0.80%

1-10-15-1-1-34-11郭丽红六自然人0.80%

1-10-15-1-1-34-12李郑强六自然人4.93%

1-10-15-1-1-34-13何俊六自然人9.06%

1-10-15-1-1-34-14王马超六自然人4.53%

1-10-15-1-1-34-15田军安六自然人4.53%

1-10-15-1-1-34-16陈永军六自然人1.59%

1-10-15-1-1-34-17郭丙岩六自然人1.59%

1-10-15-1-1-34-18汤玉祥六自然人41.05%

1-10-15-1-1-34-19张鹏六自然人1.59%

1-10-15-1-1-34-20贺长拴六自然人1.59%

1-10-15-1-1-34-21刘宏玉六自然人0.80%

1-10-15-1-1-35郑州通泰人合贰拾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5-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35-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3李纪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4白锡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5李麦生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6侯香芬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7刘艳芳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8张梅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9王新红六自然人未公示

50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5-1-1-35-10胡玉环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1岳彦明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2赵松枝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3刘海亮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4张乔峤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5王文奇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6曹彩霞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7张永超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8彭辉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19康小红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5-20王磊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6郑州通泰人合贰拾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6-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36-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7郑州通泰人合贰拾陆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未公示

1-10-15-1-1-37-1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见1-10-15-1-1-1)六法人未公示

1-10-15-1-1-37-2汤玉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1-37-3汤玥六自然人未公示

1-10-15-1-2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四法人15.00%

1-10-15-1-2-1汤玉祥五自然人99.00%

1-10-15-1-2-2汤玥五自然人1.00%

1-10-16齐鲁制药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50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6-1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10-16-1-1上海坤裕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10-16-1-1-1山东鲁发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6-1-1-1-1李燕六自然人43.22%

1-10-16-1-1-1-2李伯涛六自然人25.64%

1-10-16-1-1-1-3徐元玲六自然人13.02%

1-10-16-1-1-1-4鲍海忠六自然人6.31%

1-10-16-1-1-1-5孙同顺六自然人3.26%

1-10-16-1-1-1-6姜玉国六自然人2.35%

1-10-16-1-1-1-7陈连兵六自然人1.91%

1-10-16-1-1-1-8张明会六自然人1.44%

1-10-16-1-1-1-9牛淑云六自然人1.01%

1-10-16-1-1-1-10张汉常六自然人0.96%

1-10-16-1-1-1-11张光辉六自然人0.87%

1-10-17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1-10-17-1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三法人15.00%

1-10-17-1-1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10-17-1-1-1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7-1-1-1-1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六上市公司100.00%

1-10-17-2山东祥光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2-1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法人100.00%

1-10-17-2-1-1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50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7-2-1-1-1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国有企业25.00%

1-10-17-2-1-1-2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六法人24.50%

1-10-17-2-1-1-2-1陈金霞七自然人50.00%

1-10-17-2-1-1-2-2俞国音七自然人20.00%

1-10-17-2-1-1-2-3刘先震七自然人20.00%

1-10-17-2-1-1-2-4张峥七自然人10.00%

1-10-17-2-1-1-3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23.00%

1-10-17-2-1-1-3-1陈金霞七自然人75.00%

1-10-17-2-1-1-3-2俞国音七自然人15.00%

1-10-17-2-1-1-3-3刘先震七自然人10.00%

1-10-17-2-1-1-4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17.50%

1-10-17-2-1-1-4-1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参见1-10-17-2-1-1-2)七法人45.00%

1-10-17-2-1-1-4-2陈金霞七自然人40.00%

1-10-17-2-1-1-4-3朱艳君七自然人9.00%

1-10-17-2-1-1-4-4刘先震七自然人6.00%

1-10-17-2-1-1-5深圳中民电商控股有限公司六法人7.50%

1-10-17-2-1-1-5-1深圳前海博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七法人90.00%

1-10-17-2-1-1-5-1-1博奥投资有限公司八法人100.00%

1-10-17-2-1-1-5-1-1-1鲁舸九自然人50.00%

1-10-17-2-1-1-5-1-1-2苗健九自然人50.00%

1-10-17-2-1-1-5-2深圳市和昊科技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

1-10-17-2-1-1-5-2-1王珣八自然人19.93%

51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7-2-1-1-5-2-2雷小龙八自然人12.27%

1-10-17-2-1-1-5-2-3喻周八自然人8.00%

1-10-17-2-1-1-5-2-4王建波八自然人8.00%

1-10-17-2-1-1-5-2-5王慧真八自然人8.00%

1-10-17-2-1-1-5-2-6陈丕积八自然人8.00%

1-10-17-2-1-1-5-2-7胡浩八自然人2.67%

1-10-17-2-1-1-5-2-8邓龙发八自然人2.33%

1-10-17-2-1-1-5-2-9陈涌八自然人2.33%

1-10-17-2-1-1-5-2-10吴芳绯八自然人2.00%

1-10-17-2-1-1-5-2-11尹富琛八自然人2.00%

1-10-17-2-1-1-5-2-12朱咸宝八自然人2.00%

1-10-17-2-1-1-5-2-13江松彬八自然人2.00%

1-10-17-2-1-1-5-2-14冷凤八自然人1.67%

1-10-17-2-1-1-5-2-15刘东胜八自然人1.67%

1-10-17-2-1-1-5-2-16汤日彬八自然人1.40%

1-10-17-2-1-1-5-2-17杨琦八自然人1.33%

1-10-17-2-1-1-5-2-18武亚磊八自然人1.33%

1-10-17-2-1-1-5-2-19王怀德八自然人1.33%

1-10-17-2-1-1-5-2-20刘丹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1刘晓庆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2宁维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3张千逊八自然人1.00%

51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7-2-1-1-5-2-24彭璘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5李亚玉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6梁茜茜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7洪婉婷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8薛鸿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29郑杰忠八自然人1.00%

1-10-17-2-1-1-5-2-30汤美玲八自然人0.87%

1-10-17-2-1-1-5-2-31童琳八自然人0.87%

1-10-17-2-1-1-6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国有企业2.50%

1-10-17-3龙口嘉元东盛热电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3-1山东嘉元集团有限公司四法人99.00%

1-10-17-3-1-1尚德刚五自然人100.00%

1-10-17-3-2尚德刚四自然人1.00%

1-10-17-4烟台诚泰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4-1邱洪琳四自然人98.35%

1-10-17-4-2原瑛骏四自然人1.65%

1-10-17-5新泰市宏泰煤炭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5-1徐西庆四自然人83.00%

1-10-17-5-2韩庆福四自然人17.00%

1-10-17-6青岛益佳海业贸易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6-1青岛乐瑞特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50.00%

1-10-17-6-1-1郝新五自然人70.00%

51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7-6-1-2郝熠五自然人30.00%

1-10-17-6-2青岛海业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四法人50.00%

1-10-17-6-2-1郝新五自然人70.00%

1-10-17-6-2-2青岛海业石油有限公司五法人30.00%

1-10-17-6-2-2-1青岛乐瑞特投资有限公司(参见1-10-17-6-1)六法人100.00%

1-10-17-7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7-1钟金海四自然人45.35%

1-10-17-7-2崔利延四自然人17.68%

1-10-17-7-3钟佩绅四自然人10.00%

1-10-17-7-4钟洁四自然人10.00%

1-10-17-7-5钟姗四自然人10.00%

1-10-17-7-6钟银海四自然人5.29%

1-10-17-7-7才同方四自然人0.30%

1-10-17-7-8白元真四自然人0.30%

1-10-17-7-9高洪军四自然人0.30%

1-10-17-7-10吕晓波四自然人0.29%

1-10-17-7-11李正河四自然人0.29%

1-10-17-7-12于生财四自然人0.20%

1-10-17-8莒南天马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

1-10-17-8-1张倩四自然人41.00%

1-10-17-8-2李红宾四自然人39.00%

1-10-17-8-3孔德彩四自然人20.00%

51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7-9汇龙森国际企业孵化(北京)有限公司三法人5.00%

1-10-17-9-1刘泳四自然人31.65%

1-10-17-9-2徐小安四自然人23.35%

1-10-17-9-3北京照普博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16.67%

1-10-17-9-3-1荆利莉五自然人89.41%

1-10-17-9-3-2李烨烁五自然人10.59%

1-10-17-9-4关萍四自然人10.00%

1-10-17-9-5徐长青四自然人8.33%

1-10-17-9-6荆利莉四自然人6.67%

1-10-17-9-7刘颖红四自然人3.33%

1-10-17-10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5.00%

1-10-17-10-1张忠正四自然人30.00%

1-10-17-10-2石秦岭四自然人25.00%

1-10-17-10-3于江四自然人5.00%

1-10-17-10-4刘维群四自然人5.00%

1-10-17-10-5初照圣四自然人5.00%

1-10-17-10-6李德敏四自然人5.00%

1-10-17-10-7杜秋敏四自然人5.00%

1-10-17-10-8王树华四自然人5.00%

1-10-17-10-9王黎明四自然人5.00%

1-10-17-10-10赵红星四自然人5.00%

1-10-17-10-11金建全四自然人5.00%

51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17-11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5.00%

1-10-18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二法人1.30%

1-10-18-1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51.00%

1-10-18-1-1中银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10-18-1-1-1中银租赁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18-1-1-1-1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10-18-1-1-1-1-1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0%

1-10-18-1-1-1-1-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上市公司100.00%

1-10-18-2韩国三星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三外国企业25.00%

1-10-18-3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24.00%

1-10-19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1.30%

1-10-20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国有企业1.30%

1-10-2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金浦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二合伙企业0.78%

1-10-21-1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三国有企业28.57%

1-10-21-2李琼三自然人14.29%

1-10-21-3钱心禹三自然人14.29%

1-10-21-4中金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法人2.86%

1-10-21-4-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10-21-4-1-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五上市公司100.00%

1-10-21-5于洪儒三自然人2.86%

1-10-21-6单勇三自然人2.86%

1-10-21-7周诚智三自然人2.86%

51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21-8崔静波三自然人2.86%

1-10-21-9施春林三自然人2.86%

1-10-21-10李路三自然人2.86%

1-10-21-11王悦三自然人2.86%

1-10-21-12郑智奕三自然人2.86%

1-10-21-13郑智杨三自然人2.86%

1-10-21-14金高星三自然人2.86%

1-10-21-15陈文锋三自然人2.86%

1-10-21-16陈锦胜三自然人2.86%

1-10-21-17敦立杰三自然人1.43%

1-10-21-18王学君三自然人1.43%

1-10-21-19黄景伟三自然人1.43%

1-10-21-20黄爱娟三自然人1.43%

1-10-22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0.65%

1-10-23北京市宏大聚安仓储有限公司二法人0.65%

1-10-23-1蒙树龙三自然人95.00%

1-10-23-2李宪华三自然人5.00%

1-10-24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合伙企业0.65%

1-10-24-1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8.05%

1-10-24-2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3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4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51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24-5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6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7.66%

1-10-24-7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8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9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10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11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12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7.66%

1-10-24-1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3.83%

1-10-24-14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3.75%

1-10-24-15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国有企业0.08%

1-10-25上海孝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法人0.65%

1-10-25-1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10-26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0.65%

1-10-27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二国有企业0.21%

1-10-25-1-1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法人20.00%

1-10-25-1-1-1密春雷五自然人91.38%

1-10-25-1-1-2上海丰道正达投资有限公司五法人7.69%

1-10-25-1-1-2-1密春雷六自然人90.00%

1-10-25-1-1-2-2钱冠军六自然人10.00%

1-10-25-1-1-3密伯元五自然人0.92%

1-10-25-1-2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16.00%

51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25-1-3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14.00%

1-10-25-1-4上海和萃实业有限公司四法人13.75%

1-10-25-1-4-1上海祥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97.17%

1-10-25-1-4-1-1俊发集团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10-25-1-4-1-1-1香港俊发地产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0%

1-10-25-1-4-1-1-1-1金联环球贸易有限公司八外国企业99.00%

1-10-25-1-4-1-1-1-2李镇廷八自然人1.00%

1-10-25-1-4-2林国庆五自然人2.83%

1-10-25-1-5上海洋宁实业有限公司四法人13.75%

1-10-25-1-5-1上海凡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97.17%

1-10-25-1-5-1-1梁伟忠六自然人100.00%

1-10-25-1-5-2沈宏伟五自然人2.83%

1-10-25-1-6福州宝龙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5.00%

1-10-25-1-6-1厦门联商物流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10-25-1-6-1-1誉恒(香港)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10-25-1-6-1-1-1中联环球有限公司七外国企业100.00%

1-10-25-1-7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4.67%

1-10-25-1-8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3.33%

1-10-25-1-9上海幸连贸易有限公司四法人3.00%

1-10-25-1-9-1上海玥宣投资有限公司五法人99.00%

1-10-25-1-9-1-1孙利仁六自然人99.00%

1-10-25-1-9-1-2周守鹏六自然人1.00%

518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10-25-1-9-2侯屹东五自然人1.00%

1-10-25-1-10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2.00%

1-10-25-1-11上海俪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法人1.83%

1-10-25-1-11-1高雄五自然人82.60%

1-10-25-1-11-2李佳能五自然人15.00%

1-10-25-1-11-3黄荣五自然人2.40%

1-10-25-1-12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1.33%

1-10-25-1-13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四国有企业1.33%

1-11景宁维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合伙企业0.78%

1-11-1楼小天二自然人99.00%

1-11-2楼鸿俪二自然人1.00%

1-12杭州诚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合伙企业0.78%

1-12-1王冰二自然人99.00%

1-12-2黄可利二自然人1.00%

1-13曾志红一自然人3.79%

1-14宋少环一自然人1.38%

1-15陈小龙一自然人1.38%

1-16姜涛一自然人1.03%

1-17卢献武一自然人1.03%

1-18庄惠莱一自然人1.03%

1-19周金宏一自然人0.69%

1-20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法人4.96%

519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1珠海贤丰粤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合伙企业15.63%

1-20-1-1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99.00%

1-20-1-1-1谢松锋四自然人70.00%

1-20-1-1-2北京中色金源勘探技术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

1-20-1-1-2-1深圳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99.00%

1-20-1-1-2-1-1东莞市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六法人99.00%

1-20-1-1-2-1-1-1谢海滔七自然人95.00%

1-20-1-1-2-1-1-2谢明访七自然人5.00%

1-20-1-1-2-1-2谢海滔六自然人1.00%

1-20-1-1-2-2谢海滔五自然人1.00%

1-20-1-1-3东莞市贤信贸易有限公司四法人8.00%

1-20-1-1-3-1珠海尚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合伙企业99.00%

1-20-1-1-3-1-1东莞市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见1-20-1-1-2-1-1)六法人99.00%

1-20-1-1-3-1-2谢海滔六自然人1.00%

1-20-1-1-3-2谢海滔五自然人1.00%

1-20-1-1-4谢海滔四自然人7.00%

1-20-1-1-5余永雄四自然人5.00%

1-20-1-2贤丰德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三法人1.00%

1-20-1-2-1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见1-20-1-1)四法人100.00%

1-20-2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二法人12.50%

1-20-2-1何剑锋三自然人88.09%

1-20-2-2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合伙企业5.06%

520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2-2-1何剑锋四自然人59.35%

1-20-2-2-2方刚四自然人9.89%

1-20-2-2-3马刚四自然人9.89%

1-20-2-2-4任扩延四自然人3.96%

1-20-2-2-5何清四自然人3.96%

1-20-2-2-6谢辉四自然人3.96%

1-20-2-2-7张邡笙四自然人2.63%

1-20-2-2-8聂虹四自然人2.63%

1-20-2-2-9董李娜四自然人2.63%

1-20-2-2-10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四法人1.11%

1-20-2-2-10-1何剑锋五自然人100.00%

1-20-2-3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合伙企业5.06%

1-20-2-3-1苏斌四自然人24.72%

1-20-2-3-2邝广雄四自然人24.72%

1-20-2-3-3魏霆四自然人15.82%

1-20-2-3-4杨榕桦四自然人13.84%

1-20-2-3-5方刚四自然人9.89%

1-20-2-3-6马刚四自然人9.89%

1-20-2-3-7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参见1-20-2-2-10)四法人1.11%

1-20-2-4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参见1-20-2-2-10)三法人1.80%

1-20-3广州赛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二法人9.38%

1-20-3-1乳源佳韵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521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3-1-1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四法人99.00%

1-20-3-1-1-1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20-3-1-1-1-1刘伟六自然人92.00%

1-20-3-1-1-1-2海南慧思科技有限公司六法人8.00%

1-20-3-1-1-1-2-1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七法人100.00%

1-20-3-1-1-1-2-1-1 LIU HUIJUN 八 自然人 100.00%

1-20-3-1-2刘伟四自然人1.00%

1-20-4广州华杜投资有限公司二法人7.81%

1-20-4-1广东启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4-1-1广州建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20-4-1-1-1张介华五自然人99.00%

1-20-4-1-1-2朱前记五自然人1.00%

1-20-5佛山市顺德区荣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法人6.25%

1-20-5-1佛山市顺德区捷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5-1-1西藏捷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99.00%

1-20-5-1-1-1吴业能五自然人70.00%

1-20-5-1-1-2吴春铭五自然人29.00%

1-20-5-1-1-3西藏捷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五法人1.00%

1-20-5-1-1-3-1吴业能六自然人70.00%

1-20-5-1-1-3-2吴春铭六自然人30.00%

1-20-5-1-2西藏捷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见1-20-5-1-1-3)四法人1.00%

1-20-6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法人6.25%

522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6-1广东星河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6-2日伦发展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6-2-1好望管理有限公司四外国企业100.00%

1-20-7广州佳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二法人6.25%

1-20-7-1广州环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7-1-1广州凌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20-7-1-1-1周伟良五自然人99.00%

1-20-7-1-1-2唐湘梅五自然人1.00%

1-20-8佛山市美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法人6.25%

1-20-8-1美的控股有限公司三法人50.00%

1-20-8-1-1何享健四自然人94.55%

1-20-8-1-2卢德燕四自然人5.45%

1-20-8-2广东美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50.00%

1-20-8-2-1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20-8-1)四法人59.75%

1-20-8-2-2株洲君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四法人23.70%

1-20-8-2-2-1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五法人100.00%

1-20-8-2-2-1-1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发展有限公司六法人100.00%

1-20-8-2-2-1-1-1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参见1-20-8-1)七法人100.00%

1-20-8-2-3宁夏美御葡萄酒酿造有限公司四法人9.80%

1-20-8-2-3-1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参见1-20-8-2-2-1)五法人100.00%

1-20-8-2-4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法人5.00%

1-20-8-2-4-1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参见1-20-8-2-2-1)五法人100.00%

523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8-2-5宁夏美御酒业有限公司四法人1.75%

1-20-8-2-5-1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参见1-20-8-2-2-1)五法人100.00%

1-20-9广州市腾曦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法人6.25%

1-20-9-1袁志敏三自然人50.00%

1-20-9-2袁长长三自然人50.00%

1-20-10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法人6.25%

1-20-10-1庞康三自然人48.35%

1-20-10-2程雪三自然人16.03%

1-20-10-3方展城三自然人3.74%

1-20-10-4王力展三自然人3.69%

1-20-10-5黄文彪三自然人2.70%

1-20-10-6吴振兴三自然人2.60%

1-20-10-7吴玉铭三自然人2.22%

1-20-10-8李强忠三自然人2.02%

1-20-10-9花定甜三自然人1.78%

1-20-10-10梁婉芸三自然人1.72%

1-20-10-11张欣三自然人1.71%

1-20-10-12黄振强三自然人1.68%

1-20-10-13邬聪尧三自然人1.59%

1-20-10-14管江华三自然人1.42%

1-20-10-15潘来灿三自然人1.22%

1-20-10-16赖建平三自然人1.17%

524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10-17陈军阳三自然人1.12%

1-20-10-18文志州三自然人1.06%

1-20-10-19李华锋三自然人1.00%

1-20-10-20王超三自然人0.77%

1-20-10-21胡玉祥三自然人0.71%

1-20-10-22廖长辉三自然人0.59%

1-20-10-23张丽贞三自然人0.59%

1-20-10-24吴伟明三自然人0.48%

1-20-10-25张永乐三自然人0.05%

1-20-11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法人5.63%

1-20-11-1卢础其三自然人45.00%

1-20-11-2卢楚隆三自然人25.00%

1-20-11-3卢楚鹏三自然人15.00%

1-20-11-4叶远璋三自然人15.00%

1-20-12粤金投(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法人3.13%

1-20-12-1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见1-20)三法人100.00%

1-20-13广州宝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法人1.88%

1-20-13-1广州华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13-1-1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四法人80.00%

1-20-13-1-1-1冯耀良五自然人99.54%

1-20-13-1-1-2冯雪华五自然人0.33%

1-20-13-1-1-3黄颖桥五自然人0.13%

525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13-1-2冯翰新四自然人20.00%

1-20-14珠海民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合伙企业1.88%

1-20-14-1韶关市高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99.97%

1-20-14-1-1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见1-20)四法人100.00%

1-20-14-2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0.03%

1-20-14-2-1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见1-20)四法人70.00%

1-20-14-2-2珠海悦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30.00%

1-20-14-2-2-1王义克五自然人75.00%

1-20-14-2-2-2罗宇晨五自然人25.00%

1-20-15广州智行天下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法人1.88%

1-20-15-1黄燕华三自然人50.00%

1-20-15-2刘佳乐三自然人25.00%

1-20-15-3刘佳漩三自然人25.00%

1-20-16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法人1.88%

1-20-16-1广州立白凯晟控股有限公司三法人43.75%

1-20-16-1-1凯晟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四法人100.00%

1-20-16-1-1-1海南宝凯控股有限公司五法人51.00%

1-20-16-1-1-1-1陈凯旋六自然人65.00%

1-20-16-1-1-1-2陈凯臣六自然人35.00%

1-20-16-1-1-2凯晟控股有限公司五法人49.00%

1-20-16-1-1-2-1澳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六外国企业100.00%

1-20-16-2陈凯旋三自然人36.12%

526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16-3陈凯臣三自然人19.45%

1-20-16-4广东立白洗涤用品有限公司三法人0.42%

1-20-16-4-1陈凯旋四自然人65.00%

1-20-16-4-2陈凯臣四自然人35.00%

1-20-16-5上海立白实业有限公司三法人0.23%

1-20-16-5-1陈凯旋四自然人65.00%

1-20-16-5-2陈凯臣四自然人35.00%

1-20-16-6成都立白实业有限公司三法人0.03%

1-20-16-6-1陈凯旋四自然人65.00%

1-20-16-6-2陈凯臣四自然人35.00%

1-20-17中山易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法人0.63%

1-20-17-1黄捷萍三自然人100.00%

1-20-18广州丛瑞投资有限公司二法人0.31%

1-20-18-1珠海市丛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法人100.00%

1-20-18-1-1叶俊英四自然人63.17%

1-20-18-1-2肖坚四自然人22.00%

1-20-18-1-3凌云四自然人6.00%

1-20-18-1-4王义克四自然人1.67%

1-20-18-1-5王国强四自然人1.67%

1-20-18-1-6陈浩四自然人1.67%

1-20-18-1-7刘志华四自然人1.00%

1-20-18-1-8卢毅四自然人0.83%

527序号股东/合伙人姓名或名称股东层级股东性质出资比例

1-20-18-1-9王勇四自然人0.83%

1-20-18-1-10王明静四自然人0.83%

1-20-18-1-11李晓明四自然人0.33%

1-21 China NPL Holdings Pte. Ltd. 一 法人 2.48%

1-21-1 China NPL Holdings Ltd. 二 外国企业 100.00%

1-22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一法人4.96%

1-2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上市公司100.00%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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