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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02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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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8证券简称:荣丰控股公告编号:2024-05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中审亚太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806.1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诉讼金序号诉讼地诉讼案由被告案情进展额

15个机构及个

2023年10月8日一审

黑龙江省公准肉食品人,要求中审亚人民币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哈尔滨市股份有限公太会计师事务所

1约300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中级人民司证券虚假(特殊普通合万元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法院陈述纠纷伙)承担连带责通知或公告。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具体如下:

行政监管行政监管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措施机关措施日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北京监管2022年1

1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

局月20日

措施决定书[2022]14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四川监管2022年3

2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局月7日

措施决定书[2022]7号行政监管行政监管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措施机关措施日期

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黑龙江监2022年8

3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

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管局月22日

罚决定书[2022]1号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监管2023年1

4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局月3日

措施决定书[2023]1号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北京监管2023年1

5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的决定局月3日

措施决定书[2023]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北京监管2023年1

6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局月3日

措施决定书[2023]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北京监管2023年1

7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示函措施的决定局月3日

措施决定书[2023]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李欢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北京监管2023年1

8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施的决定局月3日

措施决定书[2023]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陕西监管

9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特殊普通合伙)及孙有航、汪11月21

措施决定书[2023]46号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日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北京监管2024年2

10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吉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

措施决定书[2024]32号局月7号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全国股转

2024年3

11措施决定书股转会计监(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公司会计

月4日

管函[2024]1号吉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监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中华人民2024年

12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行政处罚共和国财10月12

[2024]368号的决定政部日行政监管行政监管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措施机关措施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2024年关于对解乐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

13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共和国财10月12

决定

[2024]369号政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2024年关于对赵建华采取出具行政处罚

14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共和国财10月12

的决定

[2024]370号政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2024年关于对赵洪星采取出具行政处罚

15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共和国财10月12

的决定

[2024]371号政部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上海监管

16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行政处罚11月19

决定书沪[2024]44号的决定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4年关于对臧其冠采取出具行政处罚上海监管

17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11月19

的决定局

决定书沪[2024]45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4年关于对刘伟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上海监管

18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11月19

决定局

决定书沪[2024]46号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曾参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

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7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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