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ST金科3月5日晚间公告,截至3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成交金额合计49.97万元。至此,其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但其承诺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拟以“不超过2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据悉,2024年10月7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通知,金科控股、黄红云与东方银原于近日分别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东方银原充分认可金科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黄红云、金科控股及金科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双方拟结为一致行动人,并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1.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
根据东方银原出具的有关《告知函》,其增持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有关规定,每日增持数量存在上限,且增持期限内的多数时间公司股价超过承诺增持价格上限等因素,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增持股数的下限目标。
截至5日收盘,*ST金科股价为1.47元/股。
《告知函》还表示,东方银原对其前期未按期完成增持承诺表示歉意,但仍充分认可金科重整价值、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金科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其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承诺将在遵守交易规则及“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前提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鉴于本次后续增持涉及到对原增持价格的调整,根据相关规定,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