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9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长张旺先生和董事周志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均委托董事孙国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在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一”)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2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2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为大连泰一和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15000万元和23700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
1权均与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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