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8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崔铭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82)。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建议和提名,补选董事周志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张旺先生、周志远先生、孙国强先生、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张旺先生担任。
1(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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