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9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和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设立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以及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近日,泰达环保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ABN112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泰达环保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泰达环保绿色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5.27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每期发行前确定当期主承销商。
二、泰达环保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绿色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
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1的授权办理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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