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需在2024年6月5日前回复相关问题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着严谨的态度,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4年6月13日前对《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