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茂化实华公告编号:2025-00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亏损:6000万元—9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9.60%—亏损:12783.37万元
53.06%
亏损:14000万元—2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6.47%—亏损:13149.83万元
52.09%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15元/股—0.173元/股亏损:0.24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1-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生产装置例行检修,未能满负荷运行;部分化工产品产销量、售价较上一年均不同程度下降,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化工主业经营利润同比下滑;北京海洋馆业绩不及预期;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
公司、茂名市威龙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茂名市威龙商贸有限
公司不良债权,确认投资收益逾9400万元。
四、风险提示1.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成公司”)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广发银行向东成公司返还1799万元。广发银行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于
2024年6月26日开庭审理,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判决。公
司之前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损失1799万元,待二审法院判决后,若公司实际承担的责任小于已计提的损失,则可以将多计提损失予以冲回,增加2024年度利润。
2.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承担1750万元及滞纳金的退款责任。公司、华兴银行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1月3日开庭审理,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判决。公司之前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损失
4250万元,待二审法院判决后,若公司实际承担的责任小于
-2-已计提的损失,则可以将多计提损失予以冲回,增加2024年度利润。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4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