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4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在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和相关资料后,本着勤勉尽责态度,基于谨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充分反映万向
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们同意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并一致同意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正文结束】(此页无正文,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历兵邵劭郑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