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4-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270股,占总股本的
0.002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用大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注入现金、豁免债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高投集团支付股份和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
的对价安排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1、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转增股份总数为2592万股。
2、高投集团豁免本公司对其1.1亿元的债务,同时向本公司注
1入3750万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3、除高投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
股股份的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7月12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承诺将其所持本公司非
流通股股份的35%支付给高投集团。
2、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1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已按规定履行承诺。
承诺义务。
3、未做出追加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2(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27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29%;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有关情况如下表:
本次可上市冻结/本次可上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限售股流通股数占标记的序号市流通股备注
名称份数(股)公司总股本股份数数(股)
的比例(%)量(股)上海奇灵消防器
110270102700.00290
材有限公司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类型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14529109041.24%014529109041.24%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48648704.22%-10270148546004.22%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00000.02%0500000.02%
5.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00.00%000.00%
7.内部职工股00.00%000.00%
8.高管股份00.00%00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16020596045.48%-1027016019569045.47%
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19207404054.52%1027019208431054.5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19207404054.52%1027019208431054.53%
计
三、股份总数352280000100.00%0352280000100.00%
3五、股东持股变化及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自本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所持本公
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本次解限前已解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限股份情况份情况股份数量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占总股数量占总股本数量占总股本变化沿革
本比例数量(股)
(股)比例(%)(股)比例(%)
(%)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
1158000.004500102700.0029注
限公司
注: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之变动过程
本公司股改实施日,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00股。2024年4月8日,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5530股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0270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本公司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披露《限售股份上市流该次解限涉及该次解限股份总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序号通提示性公告》日期股东数量(户)数量(股)总股本的比例(%)
12007.7.142495552739225.3
22008.3.244025519001.16
32009.9.1102756470812.56
42010.1.8996047600.2755
52011.2.1191589900.0724
62015.12.1082265900.0727%
72021.3.221140937001.1621%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
4公司前述1户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结论性核查意见:
高新发展限售股股东上海奇灵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高
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中应履行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小于1%。
八、备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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