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证券简称:吉林敖东公告编号:2024-07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11月4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
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
1后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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