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60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1月4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1月4日9:15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在2024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1.00√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4年11月3日8:30--11:30、14:00--17:00;2024年11月4日8:30--11:30。
(二)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公
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14000。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或
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
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0730-8245282,传真:0730-8245129;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22”
2、投票简称为“恒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本单位)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1.00√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