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5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吕友帮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俊宇女士、张东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龚俊宇,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湖南大学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师。2006年9月至2012年11月在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人力总监兼董事;2014年3月至2023年6月在上海时和创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管理顾问;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在上海元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管理顾问;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任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俊宇女士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龚俊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无重大失信不良记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龚俊宇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张东华,男,1963年9月出生,安徽庐江人,大学学历,化工高级工程师。
1981年进入皖维集团工作,历任技术员、分厂副厂长、厂长,晥维高新副总经理,
曾兼任蒙维科技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所在生产技术岗位涉及电石、pvA 化工生产、化纤丝绸、水泥熟料等生产工艺设备,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2023年9月在皖维集团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华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无重大失信不良记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张东华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