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5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湘诚神州签订《借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诚神州”)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湘诚神州根据借款协议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存入首笔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0%。
2.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接受无息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借款利率为0%,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本次借款的出借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借款利息与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主体: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湘诚神州根据借款协议向公司指定银行
账户存入首笔借款之日起计算。
4.借款利率:0%。
5.借款用途: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6.生效时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协议
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借款利息与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拓宽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和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股东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湘诚神州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湘诚神州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